20211126:公安机关派出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精选多篇)党建工作总结315

公安机关派出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精选多篇)党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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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14年公安机关派出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第二篇:2014年派出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第三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公安)第四篇:2014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第五篇:2014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第一篇:2014年公安机关派出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xx年以来,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我所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围绕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党员群众思想教育、纪律作风整顿以及廉政风险评估防范管理工作等方面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领导干部作风得到进一步的巩固,队伍正风正气得到发扬,民警执法形象得到进一步提高,信访投诉问题明显降低。

一、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根据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我所党支部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了党支部书记、指导员全面负责派出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强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着重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在新形势下的作风建设。

1、以"一天一小时"学习活动为载体,提高全体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打牢思想基础。同时通过《廉政准则》的学习分析自查、评议检查、总结归纳出各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更好的指导公安实践工作。通过学习活动,领导干部达成了共识,一个单位的好坏,关键在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的作用十分强大,就此我们针对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发挥作用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一线带队、靠前指挥、亲自指导民警开展工作等形成了一种习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活动,在工作上形成问题反复讲、讲反复,直至彻底改变不适应当前发展所存在的问题。

2、通过支部党建工作,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了对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体现在民警出现问题先找领导原因、处罚民警之前先处理主责领导,为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奠定基础。

3、落实各项制度,创新考评机制,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落实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队伍廉政状况分析,每半年不少于1次民主生活会及正职领导不少于1次听取副职领导的党风廉政工作汇报,每月不少于1次专题学习,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意见等工作制度。特殊情况,根据需要随时安排,以随时查问题、找原因、补漏洞。为促进全所业务的开展,党支部研究决定每季度开展一次测评领导班子活动,旨在及时发现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自警自醒及时纠正,利于开展各项工作。

4、全力打造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为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保证队伍廉洁自律,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我单位重点抓了领导班子和队伍廉洁自律的问题,每逢节日期间易发生的吃请送礼、结合违反"五条禁令"等问题,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会和民主生活会,对队伍思想状况进行分析,查找民警和领导干部成员中存在的问题,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并认真做号警车管理工作,给民警做出榜样,在此基础上支部给全体党员和民警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就此进行了专题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支部与民警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此期间,杜绝了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班子成员拒吃请5次,民警拒吃请11余次。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工作,不断解决自身存在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

(一)服务上的问题

重点解决群众电话咨询有关事项答复不准确的问题。首先通过社区民警、张贴告示、发放便民条等形式向群众公布咨询分类的电话号码,避免群众产生误解;其次以最小作战单元为单位,对民警分别进行教育培训,要求民警咨询态度要符合规定要求,答复群众使用规范用语,答复的事项要准确无误,如确实无法答复群众时要告知咨询人请示领导或联系相关办案人员后再进行答复,坚决避免"不知道、不清楚、我不管等"语言的出现;第三实行答复民警实名制,咨询的群众要求告知其民警的姓名时,答复民警必须真实告知自己的姓名或警号;

(二)执法上的问题

在解决执法上的问题中,我所重点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安全防范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上的各类文件,对照市局的二十四条认真自查、整改。进一步明确责任到人。并通过对各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通报,以及《执法细则》的学习,做到警钟长鸣,提高执法的规范性。

(三)信访投诉方面问题

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是党中央确定的目标,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所重点解决因服务态度差导致的群众信访、投诉问题。一是召开了全体民警大会开展教育,对因服务态度差导致的群众信访、投诉进行梳理并在民警大会上进行通报;二是严格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程序,接到信访或投诉后由主要领导进行批示,由带班领导负责调查,调查工作形成报告,报告经主要领导批阅后上报分局,严肃处理主责民警,对因服务态度差造成的信访投诉,要对民警进行单独教育,并扣减绩效奖金;三是比对分局信访、投诉常量的办法,及时向各单元带班领导、警长、民警进行通报,及时进行工作提示。

三、强化教育、措施先行,提高民警思想素质水平。

按照分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民警思想实际,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和纪律作风专题学习活动,注重提高民警的文明形象和执法服务水平。一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日活动。规定每月开展一次主题明确的警示教育日,先后开展学习公安部"五条禁令",采用近年来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全体民警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集中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廉政准则》《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等坚决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二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活动。通过对《反差》、《盖起章先进事迹专题片》等教育片的学习,使民警在思想上形成了正反两方面的明显不同,潜移默化地在意识形态上发生着变化,使民警加深真、善、美的感念和标准,近年来,我单位未发生民警违法违纪的问题。

第二篇:2014年派出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2014年派出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年以来,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我所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围绕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党员群众思想教育、纪律作风整顿以及廉政风险评估防范管理工作等方面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领导干部作风得到进一步的巩固,队伍正风正气得到发扬,民警执法形象得到进一步提高,信访投诉问题明显降低。

一、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根据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我所党支部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了党支部书记、指导员全面负责派出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强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着重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在新形势下的作风建设。

1、以 "一天一小时"学习活动为载体,提高全体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打牢思想基础。同时通过《廉政准则》的学习分析自查、评议检查、总结归纳出各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更好的指导公安实践工作。通过学习活动,领导干部达成了共识,一个单位的好坏,关键在于领导班子,领导(欢迎访问零二七范文网http:///fanwen,范文大全)干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的作用十分强大,就此我们针对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发挥作用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一线带队、靠前指挥、亲自指导民警开展工作等形成了一种习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活动,在工作上形成问题反复讲、讲反复,直至彻底改变不适应当前发展所存在的问题。

2、通过支部党建工作,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了对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体现在民警出现问题先找领导原因、处罚民警之前先处理主责领导,为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奠定基础。

3、落实各项制度,创新考评机制,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落实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队伍廉政状况分析,每半年不少于1次民主生活会及正职领导不少于1次听取副职领导的党风廉政工作汇报,每月不少于1次专题学习,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意见等工作制度。特殊情况,根据需要随时安排,以随时查问题、找原因、补漏洞。为促进全所业务的开展,党支部研究决定每季度开展一次测评领导班子活动,旨在及时发现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自警自醒及时纠正,利于开展各项工作。

4、全力打造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为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保证队伍廉洁自律,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我单位重点抓了领导班子和队伍廉洁自律的问题,每逢节日期间易发生的吃请送礼、结合违反 "五条禁令"等问题,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会和民主生活会,对队伍思想状况进行分析,查找民警和领导干部成员中存在的问题,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并认真做号警车管理工作,给民警做出榜样,在此基础上支部给全体党员和民警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就此进行了专题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支部与民警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此期间,杜绝了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班子成员拒吃请5次,民警拒吃请11余次。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工作,不断解决自身存在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

(一)服务上的问题

重点解决群众电话咨询有关事项答复不准确的问题。首先通过社区民警、张贴告示、发放便民条等形式向群众公布咨询分类的电话号码,避免群众产生误解;其次以最小作战单元为单位,对民警分别进行教育培训,要求民警咨询态度要符合规定要求,答复群众使用规范用语,答复的事项要准确无误,如确实无法答复群众时要告知咨询人请示领导或联系相关办案人员后再进行答复,坚决避免"不知道、不清楚、我不管等"语言的出现;第三实行答复民警实名制,咨询的群众要求告知其民警的姓名时,答复民警必须真实告知自己的姓名或警号;

(二)执法上的问题

在解决执法上的问题中,我所重点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安全防范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上的各类文件,对照市局的二十四条认真自查、整改。进一步明确责任到人。并通过对各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通报,以及《执法细则》的学习,做到警钟长鸣,提高执法的规范性。

(三)信访投诉方面问题

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是党中央确定的目标,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所重点解决因服务态度差导致的群众信访、投诉问题。一是召开了全体民警大会开展教育,对因服务态度差导致的群众信访、投诉进行梳理并在民警大会上进行通报;二是严格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程序,接到信访或投诉后由主要领导进行批示,由带班领导负责调查,调查工作形成报告,报告经主要领导批阅后上报分局,严肃处理主责民警,对因服务态度差造成的信访投诉,要对民警进行单独教育,并扣减绩效奖金;三是比对分局信访、投诉常量的办法,及时向各单元带班领导、警长、民警进行通报,及时进行工作提示。

三、强化教育、措施先行,提高民警思想素质水平。

按照分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民警思想实际,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和纪律作风专题学习活动,注重提高民警的文明形象和执法服务水平。一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日活动。规定每月开展一次主题明确的警示教育日,先范文网[]后开展学习公安部"五条禁令",采用近年来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全体民警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集中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廉政准则》《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等坚决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二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活

动。通过对《反差》、《盖起章先进事迹专题片》等教育片的学习,使民警在思想上形成了正反两方面的明显不同,潜移默化地在意识形态上发生着变化,使民警加深真、善、美的感念和标准,近年来,我单位未发生民警违法违纪的问题。

第三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公安) 一年来,我支队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要求,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力地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加强领导

支队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支队与各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支队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分片抓,各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加强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提高民警拒腐防变能力

认真组织民警学习《党的知识读本》、《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坚持每季度开展民警思想动态分析,加强与民警谈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了民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定政治立场,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牢记党的宗旨,坚持执法为民,增强全队民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反腐倡廉,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加强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年来,支队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民主管理,依法行政意识,支队班子团结一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重大决策、重要项目班子集体讨论解决,做到大事共讨论,小事有商量,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通过开展民主生活会,不断完善,不断改进,提高了办事效率,树立好技侦良好形象。

四、严格纪律制度,转变工作作风

支队全队民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廉洁自律,求真务实,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定、指示,严格依法办案。年内没有出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形式主义等不良现象。

五、从严治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支队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坚决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开展“两个违规”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地预防“两个违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警务用车管理使用。成立警风警纪监督小组,加强警务督查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全面贯彻执行《两个条例》,严防问题发生。年内,队伍中没有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六、抓好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

围绕如何加强工作和队伍建设以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支队认真抓好党员民警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利用正反典型深入进行勤政廉政教育。在财务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制订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各项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一年来,支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精心组织,严格贯彻落实,有力地加强了队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做得不够之处,如个

别民警对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上不够重视,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过程不够自觉,缺乏主动性、积极性。这有待在今后的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管理,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造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争创一流的业绩。

第四篇:2014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2014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14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七次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会议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按照“力量往基层使,工作往实里干”的总要求,以大力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着力点,以落实执法为民思想为核心,以构筑和谐警民关系为目标,严明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建立健全有公安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反腐倡廉的成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促进公安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一、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决策部署在公安机关的贯彻落实,促进各项反腐倡廉任务在公安机关的贯彻落实。加强忠诚教育和政治纪律教育,落实对重点警种、敏感岗位的监督管理措施,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队伍纯洁。认真贯彻落实部党委下发的《关于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促进基层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形成良好警风。纪检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部党委关于“三基”工程建设等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抓住制约基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以及执法办案、内务管理、纪律作风等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开展执法监察和现场督察,坚决制止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搞形式主义等问题,切实提高工作实效,真正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使基层的实力和活力显著增强,基层的执法水平和服务群众的水平显著提高,让基层民警满意、人民群众满意、各级党委和政府满意。

二、全面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出良好的警风。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筑牢廉洁从警的思想道德基础。把改进警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紧密结合公安实际,认真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九要九不要”要求,深入查找和切实纠正少数领导干部思想上因循守旧、患得患失、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理论学习上浮光掠影、浅尝辄止、学用脱节;执法上漠视群众疾苦,冷硬横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损害群众权益;工作上脱离实际、简单操作甚至好大喜功、欺上瞒下、虚报浮夸;落实民主集中制上作风霸道、独断专行、任人唯亲;生活上铺张浪费、吃喝玩乐、趣味庸俗甚至“傍大款”、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大力发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精神,坚决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关于严格控制节庆、达标评比,加强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规定,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等各项具体要求;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抓好《公安部机关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和县(市、旗、区)公安局(分局)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等廉洁自律措施的落实。上级公安机关要重点抓好协管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报告廉洁从政情况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和纪律监督。继续抓好中纪委、中组部关于诫勉谈话和函询规定的落实,健全完善派驻督导组和督察专员制度,坚持督察专员参加厅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并对部协管领导干部特别是厅局“一把手”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既要注意发现苗头性、倾

向性问题和案件线索,又要注意发现勤廉兼优的典型。

三、着力解决执法中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树立良好警风,构筑和谐警民关系。继续推进“三项排查”、“三个专项治理”,深化和巩固对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的治理成果,坚决遏制执法过程中违法犯罪嫌疑人非正常死亡问题的发生。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全体民警中部署开展“反特权”思想教育整顿活动,切实解决服务意识淡薄、“冷硬横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使广大民警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地公安机关推进公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切实解决结案不息访、非正常访、进京访等突出问题。对少数地方公安机关办理“二代证”乱收费、利用执法办案乱收滥罚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清理、规范公安机关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组织对部属社团、企事业单位清理整顿,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大力推进部直属单位和京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所属警务保障性、掩护性企业和挂靠、派出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四、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纯洁公安队伍,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继续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四个坚决”、“九要九不要”等从严治警规定,严肃查处贪赃枉法、贪污受贿、涉黑涉恶、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查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反廉洁从警规定等案件,深入查处少数地方公安机关在干部人事、消防建审、公共娱乐场所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拓宽发现和揭露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的线索渠道,注意从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入手,通过执法检查、蹲点暗访、专项督察、案件倒查、内部审计等多种方式,主动发现案件线索。严格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对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或者通风报信、干扰办案的,要严肃处理。切实抓好“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受理查办系统”的管理应用,努力推进公安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公安纪检监察部门与检察机关渎职侵权犯罪侦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督办,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深入开展对妨碍执行公务和袭警问题的研究分析,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切实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按照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建的思路,落实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剖析“一案双报告”制度,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警种和突出案件类型的分析,提出预防治理的有效措施。

五、深化改革创新,拓宽源头治腐领域,不断健全完善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部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以促进公安执法权力正确行使为重点,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管理的监督。继续深化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创新管理制度,为群众和基层公安机关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健全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纪检监察、政工人事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认真分析研究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措施。继续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组织开展对公安机关警务装备保障、经费保障标准,拖欠民警工资、警衔津贴、医疗费等基本保障问题的专项督察和审计监督,维护民警的切身利益和基本权益。坚持不懈地推进各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制度的落实,全面推行警衔晋升培训人员

和大专院校毕业生、军转干部等新入警人员的廉洁从警教育。认真剖析民警执法办案中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全警的廉洁意识。在县市级公安机关全面开展“无违纪所队”创建活动,促进民警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深入推进警务公开,不断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评议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制度,规范和加强特邀监督员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六、以“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扎实推进纪检监督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组织广大纪检监督干部深入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认真总结十六大以来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经验,深化认识,更新理念,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公安监督工作实践。纪委监察、督察、审计等监督部门要紧紧围绕部党委关于“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总体要求,以提高纪检监督能力为目标,以完善纪检监督工作体制机制制度为重点,以强化基本功训练为切入点、着力点,切实提高纪检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在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情况下,切实促进资源整合,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督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监督网络,健全纪检监督业务工作制度,规范执纪办案程序,不断增强监督效能。部省两级公安机关要精心部署,强化措施,全面落实纪检监督干部培训规划。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开展理论研讨活动。进一步规范纪检监督部门对下考评制度,加大纪检监督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激发纪检监督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加强纪检监督部门纪律作风建设,对纪检监督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努力形成良好警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督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帮助解决在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五篇:2014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2014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14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届九次会议、市纪委二届九次会议、县纪委十届七次会议、省、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和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警示教育,推进执法监督,深化专项治理,严肃执纪查案,为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纪律保证。

一、加强党组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细化责任,严格考核,严肃追责。要明确责任分工,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警种部门和责任人,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要加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实行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局属各单位要向局党组报告上一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严肃追究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2.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广大民警的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和防策反、防渗透、防窃密的能力,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严肃处理,确保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对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等重大安保活动、“三大战役”工作部署、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等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等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两项制度”,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认真落实《关于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向局纪检监察述廉的暂行办法》、《关于对局属各单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规定,加强对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年内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谈话、函询、问责等制度。

二、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5.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年”活动。局属各单位要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上警示教育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学习案件剖析资料、组织警示教育讨论等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确保教育取得实效。要结合“八闽警营清风颂”廉政文化建设、争创“无违纪基层单位”活动等,推出一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培树正气。

6.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局属各单位要切实从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紧密结合职责权限和

业务工作实际,从个人岗位、内设机构、本局所、队、室等层面,深入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五类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完善防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

三、加强执法监察,促进公正廉洁

7、加强执法监察。大力加强对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严肃执法执勤工作纪律,严禁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凡发生执法过错案件造成重大影响的,一律予以责任追究。

8.深化专项治理。针对当前执法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找问题和差距,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成果。开展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办案单位和个人截留、坐支、私分、挪用、贪污或者擅自处理涉案财物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同时,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推销指定消防、安保、交通、保险产品、乱拉赞助、刑讯逼供、违规进行伤情鉴定、充当非法活动保护伞、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下大气力进行整治。要巩固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四、加强效能监察,促进作风建设

9.加强效能建设。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落实“两个规范”,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加强绩效管理,完善评估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发挥好导向作用。

10.加强纠风工作。深入开展“小金库”、公务用车、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和“开门评警”活动,完善政风行风热线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使群众的诉求能得到及时化解和处理,县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年内至少解决两起群众信访案件。

11.深化特邀监督员监督活动。依托县局公众服务网开设“特邀监督员直通车”专栏,定期组织特邀监督员开展视察与明查暗访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营造有利于公安工作发展、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案件查办,确保《纪律条令》落实

12.加大信访举报件核查督办力度。加强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举报线索和信访案件的分析研判,提高初核率、查办率和违纪人员处理率。凡上级交办的案件线索,要限期办结,对上级交办的案件线索查否而被省厅查实的,要认真查究原因,视情追究责任。

13.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挂牌督办、联合办案、异地办案等方式,加大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攻坚力度。把2014年作为《纪律条令》的执行落实年,认真贯彻《关于适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六条有关问题的通知》(监发〔2014〕3号),加大下查工作力度,对领导批办、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关注以及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县局纪检监察部门可直接

立案调查,局纪检监察部门每年至少要直接查办1起违纪违法案件。对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以铁的手腕,执行铁的纪律。对不实举报,要及时澄清,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14.规范查案工作。加强案件审理把关,使所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尚未设立案件审理机构的要成立审理小组,履行审理职能。加强《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受理查办系统》的运用,落实案件报告制度,提高信息质量和入库率。

六、加强监督信息化建设,提高执纪监督水平

15.全面推进执法监督平台建设、警车监督管理系统建设、警务监督中心建设,打造覆盖全警的信息化监督网络。县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应用办法,对系统报警提示的可疑问题,要明确监督处理的具体办法,确保监督平台“用出水平,用出效益”;要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应用边完善,查找和解决监督的薄弱环节和工作漏洞,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平台建设,推进执法监督向深层次领域拓展。

七、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16.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县局要按照中纪委、中组部的要求,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四项监督制度的落实,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严格执行“5个严禁、l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要求,严肃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制度,强化纪律监督。要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征求纪纪检部门意见工作制度,对征求意见的内容、时限、要求和反映问题的调查、调查结果的运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17.健全用人失察追责机制。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对于实名举报的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如实报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仍坚持提拔,且在提拔后出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提名者、调查者、考察者的相应责任。

八、加强审计监督,促进财经纪律落实

18.推进“审计整改年”活动。按照公安部统一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切实整改2014年以来审计发现的问题。

19.深化审计监督。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高任中审计比例和审计结果的执行力。对中央、县级补助地方公安机关专项经费开展专项审计,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用到实处;对局机关2014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建设进行审计;对“县局保障性办公用房”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审批、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购程序等是否依法依规。加强和改进对特别业务费和掩护性企业审计工作,防止特别业务费随意开支现象。结合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深入部署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审计活动。

20.加强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县局要研究制定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加快审计信息管理与作业系统开发进程,努力实现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九、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执纪查案能力

21.结合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加强县局纪检监督机构建设,凡未按公安部要求编配审计机构的地方,今后要按照审计管辖权限有关规定列入省厅直接审计对象。继续抓好部党委8号文件的落实,进一步推进县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建设。加强和改进县局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年度考评工作。实行纪检组长述职报告制度,下级公安机关纪委书记每年要向上级公安机关纪委述职。尊重基层首创,加强联系点工作,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基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公安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五化”建设,实现人员优质化、办公自动化、办案科技化、管理正规化、监督有效化。重点加强执纪查案能力建设,以强有力的执纪查案工作引领带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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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

对公安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

公安部党委近日制定下发《2014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意见》明确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以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涉案财物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公安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深入推进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意见》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014年,要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安保活动以及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围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督促各地扎实抓好走访、评议、反馈、整改、考评等各个环节,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意见》要求各地围绕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将警示教育贯穿于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始终。各地应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组建由违纪民警、民警家属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警示教育报告团;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示范教育,重点推出一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上半年,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都要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惠民新措施,把民警受教育与群众得实惠结合起来。

《意见》明确今年要深化拓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两个工作重点是:进一(请勿抄袭好范 文网:www.haoword.cOM)步抓好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部署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办案单位和个人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的不规范问题。对民警

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问题、乱收滥罚等问题,各地公安机关可根据本地实际,选择其中突出的进行治理。治安、消防、交通等部门、警种要对民警推销或指定公共安全产品等问题进行治理。要巩固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加大查办下级公安机关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对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督部门自身建设,健全省、市两级公安纪检监督部门内设机构,在纪检监督部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时,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考评机制,实行纪委书记述职报告制度,下级公安机关纪委书记每年要向上级公安机关纪委述职。

评论员文章《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任何一项工作要取得新成效,不是说出来的,而是扎扎实实干出来的。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是如此。近日,公安部下发的《2014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正是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践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的具体体现。

要充分认识公安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在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一些单位的问题突出,之所以得不到很好解决,与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把反腐倡廉看轻了、位置摆低了不无关系。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们这支队伍是高度肯定的,因为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关键时刻、危急关头,我们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另一方面,对我们这支队伍也有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是一些民警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由此可见,在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期待越来越高、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

要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公安工作的好与差,群众心里有杆秤。要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必须紧紧抓住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个重点,切实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让人民群众看到公安机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各地公安机关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办《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严禁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进一步抓好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成果。

要着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产生的根源。各级公安机关在严肃查办案件、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更加注重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加大预防的力度,最大限度地使民警不犯错误、少犯错误。要抓住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并抓紧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要紧密结合职责权限和业务工作实际,从个人岗位、内设机构、本单位三个层面,深入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五类廉政风险,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严格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要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和公安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和函询的规定,全面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

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措施制定再多,如果不落到实处,一切都是空谈。各级

公安机关党委要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要细化责任,严格考核,严肃追责,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导致本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一律实行问责追责。各级公安纪检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我们要以咬住不放、锲而不舍的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各项公安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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