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3年上半年,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供销社的指导帮助下,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推动改革与发展融合,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供销系统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销售总额6.34亿元,同比去年上升6.69%;销售化肥2.59万吨,同比去年上升5.65%;有机肥增长率1.55%,农副产品购进1.95亿元,同比去年上升6.20%;电子商务销售869万元,同比去年上升10.4%;土地全托管面积4185亩,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0135亩次。二是完成社有企业营业收入310万元,实现社有企业利润5万元,共有资产总额921万元,实现所有者权益839万元。

(二)特色亮点工作

1.强化合作经济,增强为农服务本领

一是积极配合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县供销社根据部门职责,认真研究、积极作为,确定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10个乡镇调研,摸清现状和实情,开展合作社专题培训,做好业务指导。并抽调一名业务骨干到农业农村局参与全县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目前全县121个村社区“两委”领办的合作社共有168个,社员共有29005人,注册资金3079.168万元,部分乡镇已经建立了乡镇级示范点和村级示范点。二是联结机制得到加强。紧扣建立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市场主体+”产业增收新模式,把农户植入产业链条中,不断拓宽农业产业增收的路径和方式,带动农户发展农业产业,确保农户有长期稳定的收益来源。目前全县80个脱贫村中已有59个脱贫村建有劳务合作社;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好“双绑”工作,全县参与产业帮扶的涉农新型经营主体403家,其中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19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9个,有33个龙头企业和4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双绑”,绑定农户25315户,实现订单收入39080.52万元,实现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及“三类对象”“双绑”率分别达96.49%、96.25%,有力保障了群众持续增收。

2. 围绕主责主业,持续打造特色基层社

一是着力培植供销品牌。推行“开放办社”新理念,实施资金入股和创造性发展“品牌入股”型社属企业,将基层社建设与社有企业发展有机融合,形成体制完善与实体经济同步发展的良好势头,目前共完成入股型社有企业4个。根据全县产业发展情况及市场需求,为提升区域集群竞争力,成功注册“龙供优选”商标,迈出打造供销品牌的第一步。着力培植供销龙头企业,推出以“鸿凌供销公司”为代表的排头兵,采用“电子商务+线下实体”模式,大力推广、宣传、销售XX县农特产品,把XX农特产品带入淘宝、拼多多、抖音等直播平台,与县职业中学开展“校企合作”,开展学生电商实操教学,承担电商孵化基地职责。同时大力拓展会展贸易、消费帮扶、工会e家、学校采购等多方面业务。2023年2月至今,鸿凌供销通过XX“赶山街”网络直销带货农产品销售260万左右,为3000多户农户增加创收。二是做优服务三农的全链条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品牌入股,争取项目的方式,与欣静生鲜蔬菜配送公司合作,积极成立发展赧场、勐柳供销基础服务中心,把覆盖部分乡镇的菜农发展成为基层社员,免费提供菜苗、物资,保底收购,冷链物流、配送、生鲜销售、加工销售,打造从种植、仓储、冷链、生鲜、特产的一条龙产业模式。更直接的帮助农民增收致富。2023年赧场供销基础服务中心为推介农特产品,与大连理工大学、保山学院成交工会采购农产品5000份左右,销售额120万左右。三是持续对已恢复的基层社服务功能进行提升,象达基层供销社与昆明医科大学洽谈合作,以勐蚌栗果猪为代表的象达特色农产品进行展示,将农特产品带到昆明开设门店,并对现有门店进行提升改造,积极销售连农带农比较紧密的农特产业。其次再根据市场需求对其他基础供销社服务功能陆续进行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各级供销系统改革后发展不平衡,扶持力度有待加强。改革后各地供销情况不一,从总社开始没有出台具体的恢复发展的措施和扶持政策,导致改革彻底的地区恢复乏力,可开发利用资源有限。另外,各级供销都有自己的社有企业,从上至下的扶持政策,基本先满足本级企业,导致出现越到基层项目资金越少的现状,争取上级支持比较有困难。

(二)基层社建设规模小,服务能力弱,质量亟待加强。由于改革彻底,资产资金较弱,从零开始,已恢复的乡级基层社基本是采取品牌入股较优质的企业或者合作社的方式,资金项目入股的较少,导致基层社建设还是以企业为主,供销职能发挥,服务功能弱,效果不明显,村级基层供销社(综合服务中心)恢复重建进度慢,“最后一公里”服务功能弱化。

三、202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形势分析

不利因素:一是我县供销系统经营管理人才较为缺乏,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缺乏。人才是“兴社之本、强社之基”。目前,全县供销系统人才队伍数量编制少、年龄老化、思想受限、队伍结构不合理,社属企业缺乏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和能开拓市场的人才,电子商务、流通环节等新业务领域的人才更为紧缺。发展基层社资金不足,经过实施改革改制,除了龙山和龙新供销社还有固定资产外,其他基层社改制比较彻底,只能依托现有的私营企业或者家庭农场等恢复重建,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动能不足的困难给“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带来了挑战,创建新型基层供销社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快推进。二是社有企业实力不强,联结机制不健全,助农作用不大。全资企业仅有1个,且无实体经济运营活动,没有足够的实力参股更多企业,现有的社有企业之间还未形成利益联结共同体,处于“各自为政”的分散经营状态,扶农助农的整体实力不强。三是社有资产体量小,经济效益低,保值增值困难。供销社社有资产为成员社集资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是供销社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位于县城的资产改造提升后实现了一次增值,但位于县城的松鹤楼、农贸市场老门市部(原龙山供销社)划入棚改范围,目前一部分虽然进行了置换,但新置换的位置商业价值较低。松鹤楼近三年来受棚户区改造的影响,社有资产面临重组或者降值的状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有企业市场化发展。

有利因素:供销品牌深得大众消费信赖。一是为了在市场经济中更好发挥合作经济的功能,基层社已经从传统、单一的日用品、农资经营,向构建综合性、规模化、现代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转变。以龙山供销社做为试点将逐步开展全县各基层社新型供销发展。二是供销社以县域流通服务网络为契机,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畅通“农产品上行、日用品下行”的是双向流通渠道,积极探索区域品牌。个别基层社提升改造已经形成典型示范作用,顺应时代,在新时期走出了新供销的步伐。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1.持续打造特色基层社。一是做优鸿凌供销龙头带动作用,继续依托“校企合作”模式,借助沪滇、大连理工大帮扶,积极开展好线上电商、扶贫832、线下工会采购等有一定基础的业务板块,探索恢复农资农药板块,提升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逐步完善恢复上下流通的体系。二是做优服务三农的全链条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品牌入股,争取项目的方式,与林源石斛合作成立石斛产业综合服务中心,更直接的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三是持续对已恢复的基层社服务功能进行提升,加强对象达基层供销社的门店进行提升改造,对以勐蚌栗果猪为代表的象达特色农产品进行展示,积极销售连农带农比较紧密的农特产业。并帮助其进行销售。其次再根据市场需求对其他基础供销社服务功能进行提升。

2.构建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服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农民需求,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现乡村振兴中发挥应有作用,做好供销品牌建设和与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社建立合作机制,确保广大农民买到货真价实的化肥、农药,我社将在现有的农资经营网点上,加强各网点的有机联结,发展农资加盟店,更好地发挥供销社的农资经营网络优势。同时依托社有企业和基层社积极争取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并继续完善市场的各项功能,争取和平价商店建立对接关系,成为产销对接的另一种有效途径,积极探索为农服务的新路子。

3.强化社有资产管理,力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确保社有资产在有效管理中实现保值增值,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注册商标“龙供优选”,依托基层社开发农产品,尽快进入市场,更好推荐宣传农产品。

4.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创新机关工作的方式方法,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机关职能、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市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抓好农村电商发展。充分发挥供销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完整、经营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备的优势,积极探索“互联网+供销社”发展模式,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为农业产品进城市搭建畅通便捷高效的电子商务平台,从而推动农村产业发展。

四、有关工作建议

(一)龙山供销社铺面已经拆除,置换的商铺价值下滑。松鹤楼又一直受棚改影响,造成上访、拖欠租金等问题,给本来就薄弱的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带来挑战,由于棚改政策已经结束,年内通过与县政府汇报争取,力争与松鹤楼的租户进行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缓解相关问题,力争恢复正常的经营活动,减少社有资产的损失。请求县政府给予相关的法律帮助及相关支持。

(二)请求继续帮助协调沪滇扶贫协作、大连理工大学相关项目资金及业务指导,用于“龙供优选”的品牌包装、技术指导、推广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对供销系统进行培训指导。

(三)请求县委、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划拨恢复基层社项目资金,以更好地激励基层社发展,为三农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