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条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办公室条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案件防控工作检查方案》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办公室条线在落实“制度执行年”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本着“堵漏洞、补短板、求实效、控风险”的工作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标
通过检查,进一步督促和推动办公室条线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全面提升制度执行能力,切实防控各类风险隐患,逐步规范办公条线工作,确保在“制度执行年”活动收官之际,取得实际成效,实现风险防控的预期目标。
二、检查内容
(一)制度建设情况。包括会议制度、议事规则以及公文、印章、档案、证照、保密、应急、信息披露等管理办法。其中会议制度重点检查内容是否涵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党委(组)会议、经理办公会、联席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的组织、审批、召开等核心要素。议事规则重点检查是否有具体、明确的议事内容、表决程序和决策办法,是否与会议制度有关规定相冲突。各类管理办法主要检查是否结合实际、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制度执行情况。会议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各类会议记录是否分设,会议记录及要素是否齐全完整,参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会议讨论事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应当会议讨论的事项未经会议讨论的情况。议事规则执行情况重点通过会议记录检查参会人员是否按照议事规则进行发言、讨论、决策。各类管理办法重点检查相应的各类事项是否按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操作,有没有相应的登记簿、管理人员以及配套设施。
(三)问题整改情况。主要是针对xx年度办公室条线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特别是对会议、公文、证照、印章、档案、保密六项日常基础工作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六项日常基础工作真正实现规范管理、科学运作,有效防控风险隐患。
三、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包括市、县两级机构的办公室工作。
四、检查步骤及方法
检查步骤分为三个阶段,即自查阶段、整改阶段和交叉检查阶段。
(一)自查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由各级机构对照上述检查内容,结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对办公室条线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要认真践行“从实”的理念,能够将问题实实在在的查出来、摆到“桌面”上,并逐项建立“问题清单”,经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真正起到澄清底子、找准症结的作用,为全面整改奠定良好的基础。自查结束后,要于x月x日前将自查报告双线报送上级机构和条线部门。
(二)整改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各级机构针对自查工作中形成的“问题清单”,要建立配套的“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要认真践行“从细”的理念,在制度建设上,要结合实际工作,抓住每个细节,制定出“符合要求、便于执行”的制度,坚决杜绝照抄照搬的现象,有效防范制度与实际工作脱节的问题,还要防止制度设计缺陷带来的逻辑陷阱。在制度执行上,要从细处入手,既不能随着习惯和个性来,更不能有嫌麻烦、省环节的思想。比如会议记录,要实事求是地记载参会人员到会、请假、发言等情况,真正反映决策过程。印章管理要严格履行保管、使用、登记等程序,真正做到预防为主。要通过整改阶段,解决一些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真正将各项工作做实、做到位。
(三)检查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检查阶段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由各市级机构安排,各市级机构对辖内机构进行检查或安排县级机构交叉检查。检查要认真践行“从严”的理念,使检查真正起到监督、指导、推动规范的作用。各市级机构要将检查结果于x月x日前报送集团公司办公室。第二步由集团公司安排,根据实际情况,抽调相应人员对各市、县两级机构进行交叉检查。检查中,对于市、县两级机构在自查中敷衍应付、走过场的问题要严肃问责。
检查方法分为三个方面。即全面检查、抽样检查、延伸检查。全面检查系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对制度建设情况、执行情况以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完整性检查,主要检查制度建设情况;抽样检查系对相应制度执行情况,通过抽祥调阅资料、走访等办法,进行深入性检查,主要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延伸检查系在抽样检查的基础上,对某些特定事项进行追溯检查,主要检查工作质量,防范形式大于实质的情况。
五、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市、县两级机构要高度重视办公室条线检查工作,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检查既是落实案防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风险防范的一项重要措施,更是全面推动办公室条线工作迈向规范化的一次重要契机。因此,要结合《集团公司案件防控工作检查方案》和本方案要求,充分组织好自查和检查阶段的工作。要将自查和检查责任明确到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确保这项工作不图形式、不走过场,查出成效、取得实效。
(二)积极配合,上下联动。各市、县两级机构要认真配合检查人员开展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全面进行。检查人员也要严守各项纪律,坚决杜绝在检查工作中提出与检查内容无关的任何要求。对于检查工作中的吃、住、行等事项,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决不允许自行其事、搞特殊化。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市、县两级机构在自查和检查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整理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报告内容要尽量详实、具体,避免空话、套话、虚话,要能够准备反映自查和检查情况。对于因为特殊原因不能整改的事项,要在报告中客观、真实的反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