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培训党课:党支部的设置
党建培训党课:党支部的设置
前言
加强党支部建设,做好党支部工作,首先需要明确党支部设置的原则和党支部内部的构成。《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当前,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原则,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员人数规定要求,调整优化党支部设置,结合单位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坚决做到不管什么情况,凡符合条件都要按类别成立党支部,加快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一、党支部的建立
1.党支部的设立范围、条件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按照党员人数设置党支部,可以使基层党的上级组织和下级组织、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保持适当比例,有利于基层党组织的精干和基层各级党组织的效能得到充分发挥。按照地域设置党支部,可以把那些没有正式职业的城市居民、外来务工人员、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以及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有效地组织起来,发挥党支部在该地区的核心领导和保证监督作用。按照生产、工作和行政单位设置党支部,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单位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
2.党支部的设立程序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3.调整或撤销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4.临时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二、党支部的基本类型及职责
党的基层支部主要包括村党支部、社区党支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党支部、高校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社会组织党支部、机关党支部、医院党支部、科研院所党支部、军队党支部等。
1.村党支部
农村党支部领导本村的工作,支持和保证本村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充分行使职权。2020年9月17日,A总书记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强、把基层政权巩固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基才能稳固。“十四五”时期,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要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需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情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村、组干部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培养村级后备力量。做好本村招才引智等工作。
(5)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经常了解群众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6)领导本村的社会治理,做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环保、美丽村庄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党支部,可以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检查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和执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
2.社区党支部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主要抓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基层工作的落脚点。社区党支部,要把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贯穿始终,发挥党支部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党支部是党在城乡社区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其职责和任务主要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
(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治理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
(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3.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党支部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202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明确指出了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的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2)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3)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5)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6)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4.高校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指出,高校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高等院校中党的基层支部是党在高校的组织基础,是党的各项工作在高校的执行者。党对高校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通过党的基层支部有效的工作去带领教职工党支部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开展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生员工贯彻落实。
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员工的作用。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在完成教学科研管理任务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对教职工职称评定、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考核评价等进行政治把关;
(3)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和诉求,维护他们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学生党支部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3)组织学生党员参与学生事务管理,维护学校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以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的带动作用。
(4)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
(5)根据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教育党员和职工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引导和监督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热忱服务党员和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周围。
(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积极反映群众诉求,畅通和拓宽表达渠道,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
(4)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促使企业诚信经营。
(5)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企业发展创先争优,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促进生产经营。
(6)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在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中的职能作用,提高党务工作者素质,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和带动群众组织发挥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6.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
社会组织党支部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着眼履行党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严肃组织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社会组织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1)保证政治方向。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党员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
(2)团结凝聚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关心和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汇聚推进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3)推动事业发展。激发从业人员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帮助社会组织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4)建设先进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服务人才成长。关心关爱人才,主动帮助引导,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支持和保障各类人才干事创业。
(6)加强自身建设。创新组织设置,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基层组织工作。
7.机关党支部
机关党支部是机关中带领党员,团结、吸引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努力完成机关所担负的任务的战斗堡垒。《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了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
(1)深入学习和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7)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8.医院党支部
医院是提供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是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是满足人民服务医疗需求的主要阵地,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地位十分重要,作用尤其必要。坚持将党支部建在“科室上”特别是应对公共卫生事件最前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彰显了公立医院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组织优势。
突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是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
(1)推动党支部切实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职责。
(2)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3)确保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
(4)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9.科研院所党支部
科研院所是科技进步的前沿阵地,是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的重要园地,是知识创新的主要基地。科研院所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保证监督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支持院(所)长依法行使职权,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和监督重大决策的实施,促进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与院(所)长共同做好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6)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国家的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党的二十大指出,要“全面加强人民军队党的建设,确保枪杆子永远听党指挥”。
10.军队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使命任务,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党支部建在连上,是保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认真坚持。在人民解放军基层单位设立的党支部,是党在军队中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军队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团结巩固部队和完成各项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连队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军队的法规制度,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带领官兵完成作战、训练和其他任务。
(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优良传统和法规制度;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研究部署年度和阶段工作,讨论决定战备训练、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后勤保障、装备保障和完成任务中的重要问题。
(4)教育官兵增强使命意识和战备观念,激发官兵训练热情,培育官兵战斗精神。
(5)讨论和决定骨干配备,组织调整,人员的调动和分配、军衔和职级晋升;士官选取,推荐优秀士兵考学、保送入学和学习专业技术;奖励和处分事项。
(6)了解和反映官兵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和解决官兵的现实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维护官兵的正当权益。
(7)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保障党员权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收缴党费。
(8)开展尊干爱兵和拥政爱民活动。
(9)落实预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好反渗透、反心战、反策反、反窃密工作。
(10)讨论和决定重要经费开支、重要物资的使用。
(11)领导共青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的工作。
(12)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
三、创新党支部设置,扩大覆盖面
A总书记强调,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近年来,各地适应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等的变化,积极探索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覆盖。《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总结基层成功经验,着眼巩固完善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在规定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的同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主要明确了以下4类情形。
一是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二是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三是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四是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我们党的工作重心在基层,执政基础在基层,活力源泉也在基层。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支部建设,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的统一,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必须抓好党群共建,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基层,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