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探索与经验

XX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探索与经验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XX省是全国最早明确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地区,早在1998年浙江省就发布了《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尤其是2003年以来,浙江省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美丽乡村为载体,有力推动了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浙江省探索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大意义

浙江省率先探索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同时,明确提出推进农村现代化,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客观要求。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同志指出:“把‘三农’问题简单化为农业问题,只强调农业要为国民经济发展作贡献,农民要为国家建设作奉献,忽视增进农民利益和保护农民权益,使‘三农’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推进农村现代化,是对“‘三农’问题简单化为农业问题”的纠正,同时,也是从农民的利益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新社区。***同志指出:“‘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进利益和保障权益问题。”实施“千万工程”,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探索,是事关增进农民利益和权益的重大民心工程。浙江省作为沿海发达地区,率先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探索,也是党中央的期望,能够为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浙江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践探索

浙江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探索实践,包括实施“千万工程”、推进美丽乡村、未来乡村建设,以及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和美乡村建设。

(一)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2003年6月,浙江省发布《关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通知》,提出“用5年时间,对全省10 000个左右的行政村进行全面整治,并把其中1000个左右的行政村建设成全面小康示范村”,即“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简称“千万工程”。

“千万工程”对示范村和整治村分别做出了明确的建设要求。示范村要以全面小康建设为目标,按照“村美、户富、班子强”的要求,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建设成农村新社区;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先进党组织,村务管理民主规范,各项工作运作有序;集体经济实力要强,人均农村经济总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标准;社区文化生活要丰富,社会风尚良好,达到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的标准;村庄实现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整治村要因地制宜地开展以治理“脏、乱、差、散”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做到按村庄规划搞建设,无私搭乱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垃圾集中存放,及时清运;村庄主干道基本硬化,有较完善的给水、排水设施等。

经过5年的努力,浙江省对10 303个建制村进行了整治,并把其中的1181个建制村建设成“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完成了“千万工程”的目标。从试点抓起,点面结合,分类指导,不断深入,使原来一大批“脏乱差”的村庄变成了“水清、路平、灯明、村美”的整洁村庄,探索出了符合农村实际的环境整治方法。

(二)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美丽乡村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规划科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可持续发展乡村。2008年,浙江省安吉县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引领,率先提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0年8月,浙江省“千万工程”现场会总结推广了安吉美丽乡村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提出全省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深化“千万工程”的新目标。

《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提出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实施四大行动计划,包括实施生态人居建设行动、生态环境提升行动、生态经济推进行动、生态文化培育行动。2016年,浙江省印发《浙江省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对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提出了新的规划,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从“一处美”向“一片美”、从“一时美”向“持久美”、从“外在美”向“内在美”、从“环境美”向“发展美”、从“风景美”向“风尚美”、从“形态美”向“制度美”转型。浙江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再次提出10 000个村要达到“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标准,1000个村建设成为“美丽乡村”农文旅综合体。

(三)开展未来乡村建设

未来乡村是立足现代文明、承续乡愁文化,生态底色亮、产业活力强、生活品质优、智治效能高,开放包容、主客共享、未来可期的乡村可持续发展新形态。未来乡村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人和谐共富、人与社会和谐共荣为目标,代表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进方向,是开放包容、宜居宜业、富裕富足、彰显乡村风韵的新型乡村功能单元。2020年,浙江省遂昌县先行先试,发布了《未来乡村建设导则》。2021年,杭州市、温州市先后出台关于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2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实现主导产业兴旺发达、主体风貌美丽宜居、主题文化繁荣兴盛。未来乡村建设遵循“一统三化九场景”的推进思路,通过“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建设未来产业、风貌、文化、邻里、健康、低碳、交通、智慧、治理等9个场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引领数字生活体验、呈现未来元素、彰显江南韵味的乡村新社区。2022年,浙江先后公布了两批共378个未来乡村创建村的名单。

(四)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四治融合”,即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2015年,浙江省桐乡市在全国率先把乡村治理的经验概括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四治融合”是在“三治融合”基础上适应数字时代治理要求的新探索,有利于对治理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在根本上实现全域整体智治。浙江省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定位要求,以率先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为目标,逐步构建了党建引领、“四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了“村民说事”“法治驿站”“乡村钉”等各具特色的示范典型。2023年2月,浙江省进一步提出在全省域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构建“千村示范、万村共富、全域和美”新格局,这是浙江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新目标。

浙江省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2012年,浙江省安吉县成为首个“联合国人居奖”获得县。2018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最高环保荣誉——“地球卫士奖”。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浙江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经验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二〇二三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对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做出了明确要求。浙江省从实施“千万工程”以来20年的乡村建设经验,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坚持高位推动,久久为功

浙江省“千万工程”是时任浙江省委书记***同志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民生工程。在浙江工作期间,***同志每年都出席全省“千万工程”工作现场会,并做重要讲话。2008年之后,浙江省历届党委主要负责人坚持“一把手”责任制,每年召开一次全省现场推进会,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到会部署。全省上下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政府投入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同时,根据乡村建设进展,不断深化乡村建设内容,先后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未来乡村建设、数字乡村建设等。

(二)坚持问题导向,增进农民福祉

浙江省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脏乱差整治做起,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将垃圾收集处理、污水治理和村庄道路建设作为农村环境整治的最基本要求,不断开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工作,因村制宜地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的便利性,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创建示范村、建设整治村,以点串线、连线成片,实现了从“千万工程”到美丽乡村、再到和美乡村的提升。

(三)创新“村庄经营”,将乡村建设与乡村发展有机融合

村庄经营是***同志在推进“千万工程”的过程中提出的重要理念。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同志在浙江省“千万工程”现场会上明确提出:“因地制宜地把村庄整治建设与特色产业的开发结合起来,认真总结推广安吉、临安等地大力开展以优势产业为依托的特色村建设的经验。”***同志还多次撰文强调要“以建设美村”“促改革活村”等。各地在乡村建设过程中,因村制宜地发挥区位条件、生态资源、人文积淀等优势,运用经营村庄的新理念,不断发展“农家乐”、民宿、游学、露营等乡村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农民增收和农村特色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为村庄产业经营奠定坚实基础,村庄经营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巩固提供经济支撑,两者相辅相成。

(四)坚持共建共治,将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有机结合

浙江省按照“规划总领、党政主导、农民主体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建设机制和工作方法,利用“积分制”“项目制”和数字化方式,调动农民和各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乡村建设过程中,既注重公共项目的建设,也鼓励农户开展房前屋后庭院卫生清理,种植花草果木、提升庭院景观,建设“清洁庭院”“美丽庭院”。农民的公共卫生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泼乱倒的传统陋习明显减少。通过精神鼓励、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乡贤、新农人和市场主体等参与。在乡村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吸纳当地的剩余劳动力,组建村民监督小组,让村民尽可能参与到乡村建设行动中,提高了村民的知情率、参与感和满意度。乡村建设中的共建共治,完善了乡村治理机制,提高了乡村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