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在监督安全隐患问题集中排查总结点评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经xx局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点评监督“零隐患”问题集中排查工作成效,查摆剖析“零隐患”问题成因,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
监督“零隐患”问题集中排查工作开展以来,队伍各级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精心部署、有序推进,整体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重视程度高。队伍各级主动出击,不等不靠,第一时间通过召开党委会、办公会、动员会等形式,细化工作措施、划定工作时限、压实工作责任,实体化运行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零隐患”集中排查工作高起点部署、高质量落实;队伍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敢于担当、敢于作为,主动对号入座、亲自推动落实、带头督改问题,特别是xxx同志约谈主要负责人和基层监督干部,现场帮扶督导“零隐患”单位,较好地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
二是工作措施实。队伍各级紧紧围绕xx局党委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队伍实际,开拓思路、创新举措,挂图作战、按图施工,确保集中排查工作不变形走样、不落虚走空。单位探索建立“一天一督导、一天一汇总、一天一报告”工作模式,实时掌握调度工作进展;通化、白山单位精准甄别“零隐患”单位性质和成因,进一步划定责任区间;辽源单位邀请属地专家学者开展“零隐患”问题现场核实比对,推动集中排查工作持续走深走实。
三是执纪问责严。队伍各级纪委围绕中心、聚焦主业,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精准执纪、严肃问责,实地核查比对了2503家(次)“零隐患”问题单位,累计对93名监督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特别是xxx局执纪有力、问责严肃,敢于发声、敢于亮剑,率先在全省对责任心不强的防火监督员给予了诫勉谈话处理;其他单位采取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告诫约谈等组织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持续释放了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工作值得肯定,问题不容忽视。通过xx局纪委日常掌握情况来看,部分单位在集中排查过程中拈轻怕重、避重就轻,把此次“零隐患”排查当副业、当负担。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刻。总体而言,广大干部对集中排查工作是支持的、是配合的,但也有个别单位和个人认识不到位、理解有偏差,认为集中排查工作“是多此一举,小题大做,就是自己整自己、追责问责就是得罪人”,没有深刻认识到集中排查工作是为了解决基层防火监督员不会查、不愿查、不敢查的问题,思想发动上的不充分,致使个别人员心理抵触、行动迟缓。二是隐患排查不够细致。前期,在集中排查工作主动核查阶段,个别单位对集中排查工作不够重视、排查不够严格,存在“及格”心理和“过关”心态,问题核查走马观花、执纪问责不痛不痒,发现不了问题隐患、震慑不到灵魂深处,直至xx局纪委开展了第一次晾晒评比,甚至给个别单位打电话帮扶,才后知后觉、知耻后勇。三是沟通协作不够顺畅。集中排查不是一个人、一个处室的工作,需要的是集体智慧和工作合力。据我们了解,大多数单位存在处室之间沟通不顺、协作不畅的现象,要么上面推一推、下面动一动,要么谁牵头、谁站台,点线面的相互贯通工作合力尚未完全形成,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标准、影响了工作质效。希望各单位对照上述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切实推动集中排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刚才,xx局长点评了全省“零隐患”集中排查工作成效,对下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为我们抓好下阶段工作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径,大家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落实。就贯彻好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特别是xx局长的讲话精神,提三点意见:
一是思想认识要提高上去。刚才,我也利用通报情况的契机告知大家,集中排查工作不是和谁过不去、整治谁,更不是给谁“穿小鞋”、处分谁,而是为了帮助大家找出自身短板、提升业务能力,从而不断提升全省监督执法质效。同志们要深刻领会xx局的真实用意和良苦用心,思想上和xx局同频、行动上和xx局同向,坚持把除隐患、保安全作为监督执法工作的初心和使命,锤炼业务本领、提升执法水平,确保我们的工作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会后,各单位要第一时间传达会议精神,就下步工作一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确保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地。
二是工作机制要坚持下去。“零隐患”集中排查工作不是阶段性、临时性工作,而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机制,是贯穿监督执法全过程、全要素的重要环节。要持续巩固“零隐患”问题集中排查工作成果,常态落实“监督+整改”的工作机制,既抓执法全过程监督,又抓问题全方位整改,不断推进集中排查工作具体化、常态化。同时,各条线、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持续发扬通力协作、合力攻坚的工作作风,切实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整体稳定向好。
三是执纪问责要切入进去。集中排查工作过程中暂时没有发现违法问题,但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等仍旧是摆在我们眼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深刻反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坚决拿出刀口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和魄力,对已暴露出的问题痛定思痛、引以为戒,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严防旧疾复发、问题加重;对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问题,要毫不留情、绝不手软,加大问责和查处力度,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板子打在违纪者的身上、懒政者的头上,让违纪者不敢“越雷池”,让懒政者不敢“装睡人”,真正让无畏者有所畏惧、破防者吃到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