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

XX市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根据中央、省、XX市关于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市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为主题,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让法治成为XX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示范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

二、活动时间

X月1日至X月31日

三、重点宣传内容

结合全党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广泛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群众充分认识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进一步汇聚法治XX建设的正能量。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绿色、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以及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便利交易、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深入学习宣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内容,引导群众进一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筑牢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屏障,为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县域示范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系列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推广活动。面向社会大众积极开展民法典主题书法、绘画、摄影、短视频、动漫、文艺节目等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利用“尚法XX”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单位官方微信、微博、户外大屏等载体开展“千媒万屏”联播,大力推广“美好生活·法典相伴”系列动漫、微视频、漫画、书法等法治文化作品,实现民法典宣传资源集约化利用,不断扩大民法典的社会知晓度。

(二)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校园”活动。结合XX市第五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组织“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润童心·典亮生活”主题活动,采取法治第二课堂、主题班会、自由辩论、模拟法庭等参与式互动式方法,大力宣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民法典内容,宣传见义勇为免责、防范“校园贷”等民法典常识,增强青少年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基本法治理念。开通“尚法之旅”青少年法治实践体验线,组织不同年龄阶段的青少年参观XX市民法典互动体验馆、开展青少年“法治非遗课堂”系列活动等,将民法典宣传与本地传统文化相结合,使青少年在领略传统文化的同时感受法治熏陶。

(三)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商圈、进企业”活动。结合各类促消费活动、文旅活动,聚焦市场、商户、消费者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规章内容,组织各地各部门结合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以编印消费类法律法规汇编、开设依法依规经营直播课、举行普法市集等形式,推动民法典宣传进商圈、进景区等。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开展“法治惠企合规入心”系列活动,围绕民法典涉企法律法规内容及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工作开展,编印企业管理普法读本及宣传资料,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以案释法活动、防范风险体检等,推动民法典宣传进园区、企业等。聚焦合伙投资、担保责任等涉企法律问题,组织“八五”普法公益讲师团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以建议书、提示函、告知书等形式出具法律意见,推动市场主体专心创业、放心投资、依法经营。

(四)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村居”活动。充分发挥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道德评议、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堂等民主协商议事活动,排查调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物业管理等民事纠纷,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汇演,引导居民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规范自身行为,让民法典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生活之中。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围绕农村土地流转、农机租赁、农产品销售等法律问题,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开展民法典宣传培训,动员引导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等进村入户宣讲民法典知识、发放宣传折页手册等,切实增强居民群众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意识和能力。大兴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针对妇女、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等不同群体,在多层次、全方位摸清社情民意的基础上,开展线上线下“菜单式”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民法典宣传实效。

(五)组织参加优秀广播电视法治节目(栏目)评选活动。认真对照评选范围、作品要求等,梳理2022年度广播电视法治节目(栏目)播出的原创民法典宣传优秀作品,参加2022年度全省广播电视优秀法治节目(栏目)评选活动,引导广播电视媒体运用民法典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提高我市法治节目(栏目)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化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力抓手,作为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清单,纳入本单位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精心部署实施,强化协调指导,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推进。

(二)注重统筹协调。要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将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和法治XX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中期评估、“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省(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复核申报、“五一”劳动法治宣传服务月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一体推进、固强补弱,以点带面推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向纵深推进。

(三)坚持效果导向。要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健全完善“报、网、端、微、屏”全媒体普法体系,设置民法典学习专题、专栏,搭建便于群众参与的平台载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有趣的案例故事讲解民法典知识,确保群众听得懂、记得牢。要精确区分不同群体的民事权利需求和社会面的共性学法需求,综合运用法律知识普及、法治理念引导、法治实践体验等多种手段,高效推进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深入挖掘、认真总结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有效运用“互联网+”模式,依托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门户网站等载体,加强互动传播,扩大活动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民法典宣传月的良好氛围。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要求,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知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