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重温党的纪律 带头廉洁奉公树立新风

党课:重温党的纪律 带头廉洁奉公树立新风

中国共产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重温党的纪律,对于我们反对党内腐败现象,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维护党和人民利益,汇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党的纪律的内容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不断总结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等建设的经验的概括。党的纪律的内容非常广泛,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党内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党的最高纪律。党的二十大党章第四十条规定:“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一)政治纪律

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政治纪律严明,全党才能在政治上高度统一、行动上步调一致,才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严明党的纪律,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党的政治纪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以政治纪律为纲,带动其他纪律的执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政治纪律的主要内容是:(1)党内各级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必须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的基础上,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各行其是;(2)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工作必须坚持贯彻执行为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服务的方针;(3)各级党组织都要注意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提高党员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其中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一条最重要的政治纪律。违反政治纪律是危害最大的违纪行为,必须按照党章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出党。

(二)组织纪律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注重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党的领导,很重要一方面就是体现在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上,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领导要靠组织。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二十大党章中明确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个人对组织,少数对多数,下级对上级,全党对中央,服从是无条件的。组织、多数、上级、中央的决策正确时,自然要服从;如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在行动上必须服从,同时应该按党章规定的权利,提出建议,或保留自己的意见。

具体说来,党的组织纪律规定:(1)党员必须参加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2)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3)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并向选举产生他们的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6)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必须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7)党内不允许搞派别组织,进行派别活动,也不允许在党外参加和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三)廉洁纪律

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二十大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四)群众纪律

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高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

党的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党的群众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严明的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密切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是无产阶级政党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五)工作纪律

党的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违纪条款。

(六)生活纪律

党的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四风”问题和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二、必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2)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依纪依规处理。坚决防止野心家、阴谋家窃取党和国家权力。

(3)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骗取荣誉、地位、奖励或其他利益的,凡因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都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对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的同志,要给予支持、保护、鼓励。

(4)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发致敬函电,禁止在领导干部国内考察工作时组织迎送、张贴标语、敲锣打鼓、铺红地毯、举行宴会等。

(5)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批评制止,不能听之任之。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三、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二十大党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这是共产党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标准。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的任务的根本保证。党的纪律是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上制定的,广大党员不仅是纪律的执行者,也是纪律的制定者,它本身体现了全党的意志,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共产党员理应把遵守党的纪律视为对党应尽的义务。

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使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罪恶深渊,其教训是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

四、坚决同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要坚持党性原则,敢于开展批评。敢于批评,这是一个共产党员坚持党性原则,对党的事业有责任心的表现。对于违反党纪的行为,置若罔闻,不批评,任其发展下去,就会使党的纪律失去严肃性,首先是对党的事业不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党性不纯的一种表现,其结果是,一害国家,二害同志,三害自己。因此,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应该旗帜鲜明,敢于坚持真理,对违纪行为作不妥协的斗争,这是坚持共产党员党性的表现。大家都起来同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就能真正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弘扬正气,打击歪风,纯洁党的组织,党就会坚强有力,充分发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要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自觉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作为一名党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应当努力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人。这既是保证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胜利前进的需要,又是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和责任、弘扬正气的需要。当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侵犯时,共产党员要挺身而出,坚决同违法乱纪的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我们党员干部不仅要洁身自好,严于律己,做遵守党纪国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发扬无私无畏的精神,勇于揭露和批评违法乱纪行为,勇于同一切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做维护党纪国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