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纪律、改作风、强担当、提效能”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方案

“严纪律、改作风、强担当、提效能”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人员作风纪律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增强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法院队伍,经决定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严格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政法干部队伍。

二、总体目标

把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作为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教育引导干警学深悟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在履职尽责中坚守司法良知。通过加强警示教育、纪律学习、严抓问题整改、强化纪律监督完善制约机制等途径,持续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履职用权,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使法院队伍呈现新面貌,展现新气象,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机关纪律作风督察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纪律作风督察小组设办公室,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活动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XXX室。

四、工作重点

针对当前队伍思想和工作实际,着力整治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破解“思想麻痹松懈”的问题,树立干事创业之风。着力解决班子成员及环节干部政治敏锐性不高,抓队伍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待下属违纪违法行为不敢管、不愿管,甚至隐瞒、包庇、纵容;着力解决贯彻落实党组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执行政令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着力解决少数干警政治意识淡薄、理想信念缺失、组织纪律散漫的问题;着力解决少数干警对“三个规定”理解不深、把握不准,甚至不熟悉,填报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着力解决个别干警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个人出现舆情、违纪违法问题等应该报告的事项不及时报告、隐瞒报告的问题。

(二)破解“责任悬空缺失”的问题,树立担当作为之风。着力解决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缺乏,对待问题不敢动真碰硬,怕得罪人、怕出问题、怕担责任的问题;着力解决开泛泛而谈的会,满足于讲话、发文件或签责任书,重部署轻落实,工作缺乏主观能动性,观望、依赖思想严重的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力的问题;着力解决法官管理主体意识不强,机械办理案件,导致社会评价不高的问题;着力解决院庭长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审判管理不能落实、审判质效不高导致自身衍生案件多发高发,“一案结而多案生”,大量上诉申诉信访案件上行的问题。

(三)破解“作风漂浮松散”的问题,树立赶超一流之风。着力解决少数干警责任意识淡薄,有利的事争着做,没利的事推诿塞责的问题;着力解决开展调研不实、工作思路不清,对工作粗枝大叶、马虎应付,一问三不知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观念淡薄,对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立案、信访、执行指挥110等窗口部门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12368服务热线运行“僵尸化”的问题;着力解决个别部门负责人对绩效考核指标不熟悉不掌握,对新常态新决策不适应不会抓,对新部署新要求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着力解决日常管理松懈,个别干警“八小时之外”生活圈、社交圈复杂,兴趣爱好低俗,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

(四)破解“纪律规矩不严”的问题,树立务实清廉之风。着力解决对待来访群众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脸好看、话好听、事不办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个别干警为当事人出谋划策,教唆纵容当事人上访的问题;着力解决个别干警受人之托或为获取个人利益,向当事人泄露审委会、合议庭意见及其他审判工作秘密的问题;着力解决个别干警利用个人关系、职务影响,对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打探、说情,干扰影响司法活动的问题;着力解决个别干警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当事人、律师等特定关系人宴请的问题;着力解决对巡查督察等交办工作和需要整改问题,没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或置若罔闻、虚于应付的问题;着力解决工作纪律不严格执行,日常工作迟到早退,参加会议和各类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迟到、早退、随意替会、会议当中打瞌睡、接打电话,集体学习、会议不作记录,工作松松垮垮不在状态的问题;着力解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纠治“四风”工作不到位、不严格的问题。

五、方法步骤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从2023年10月开始,到2024年1月结束,教育整顿时间为4个月。教育整顿的对象范围为本院全体干警。

(一)学习部署阶段

各部门要把主题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统筹部署、统筹落实。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平台,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管理办法》和本院内部管理制度等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对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并以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投身到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中来。

(二)查摆整改阶段

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上述四方面的具体问题表现,从部门职责和个人职位两个层面,开展排查工作,逐条对照、逐项检查,每个部门和干警个人都要形成问题清单,特别是对容易滋生执法司法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要深挖细查,不留死角。要明确指出自身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决杜绝“以共性问题代替个性问题、以表面问题代替深层次问题、以具体工作建议代替纪律作风问题”等认识不深、剖析不透、查摆不实的情况。要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目标要求、解决途径、时间节点,建立整改台账,采取销号式管理,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狠抓正、反两方面典型,及时通报违法违纪干警查处情况,同时,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以切实成果防止教育整顿走过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

要以此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深入查摆、检视剖析、建章立制、狠抓落实,有效把整顿的工作成果转化

为全院干警干事创业、奋发作为的强大动力,切实为推动全院审判执行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同时要进一步做好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成果的固化定型,逐步形成整顿、治理、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重大意义,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加大对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引导,动员广大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积极投身到教育整顿活动中来,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并转化为推动审判执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严格落实责任。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抓队伍建设、队伍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分工负责、部门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每名干警直接承担任务的责任分工体系。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强化纪律意识、表率意识和标杆意识,形成抓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成立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督察组,将采取日常督察、随机抽查等方法,深入到各部门,通过现场查看、拍照等方法进行明察暗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察工作,保证每周至少督察1次,每月不少于5次,并将督察情况及时进行“点名道姓”“点人点事”通报,驻院纪检监察组针对监督检查情况全程进行跟踪督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纪律作风督察工作,主动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影响督察工作。

(四)严肃执纪问责。根据督察情况,对通报的部门和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以下方式给予处罚:

月通报1次的,由本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形成书面记录提交机关纪律作风督察小组,并按照机关平时考核评价标准进行扣分;三个月内通报累计2次的,由院党组与本人及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形成书面记录提交机关纪律作风督察小组,并按照平时考核评价标准进行扣分;三个月内通报累计3次及以上、一年内通报累计5次及以上的,由院党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组织处理,平时考核按照规定给予一般或较差等次;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移送纪检监察组处理。处分期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按规定停发公务员绩效奖金、法检绩效奖金等。部门干警三个月内通报累计3人次及以上,一年内通报累计5人次及以上的,同时通报所在部门及部门负责人,取消部门及部门负责人当季度和当年度的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相应减少当季度或当年度部门人员优秀名额,所在部门负责人不予享受考核优秀档次绩效奖金、年度嘉奖奖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