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 开展情况总结

抓实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 开展情况总结

严格贯彻落实《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实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从源头抓好公务员队伍建设。

强化考核内容,做实“细”字文章。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公正的原则,围绕试用期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表现,采取领导与干部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对试用期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参与重点工作、乡村振兴等关键时刻的表现,多维度开展考核,对试用期公务员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客观评价。

严格考核程序,做实“严”字文章。按照“个人述职+民主测评+领导点评”的方式,对其试用期内的表现进行综合考量,实事求是对试用期满公务员进行评价,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形成书面考核材料,组织部门听取新录用公务员所在单位考核建议,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情况,在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基础上,按程序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定级。

用好考核结果,做实“准”字文章。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根据公务员试用期间综合表现,对思想政治素质好、履职尽责、作风扎实、廉洁自律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严格审核试用期人员当年报考职位、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料,合理确定职级和级别。其中:具有工作经历人员,据其资历和工作年限,比照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执行相应工资及津补贴标准。对表现突出的新录用公务员进行重点培养,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强化正向激励,鼓励积极进取,激发干事创业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