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力有序做好岁末年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按照国家、省的统一安排,决定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XX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为主线,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信用治理、数字治理,压紧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及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集中排查化解欠薪风险隐患,更加高效处置欠薪问题,努力实现“一目标、两清零、四确保”:以让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工资报酬返乡过年为目标,实现政府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在2023年12月底前动态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4年春节前动态清零,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极端性事件、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及重大负面舆情,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行动时间
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春节前。
三、行动任务
(一)摸清风险隐患
结合XX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紧盯重点项目(企业),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建立欠薪隐患问题清单。
1.动态线上排查。州治欠办综合运用管理系统、欠薪线索平台及“一站式”维权中心等信息平台,对欠薪多发、农民工工资代发异常及高风险预警的项目(企业),每半月下发一次问题清单,各县市综合分析研判风险等级、逐一核实隐患问题,将确实存在欠薪问题或欠薪隐患的项目(企业)纳入欠薪问题清单管理。
2.定期实地排查。人社部门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规模企业和工程项目实行网格化管理,实行包保包联、责任到人,每月对工资支付情况以及工程项目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摸底排查、定期巡查。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排查在建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及由此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财政部门要排查政府投资项目是否存在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情况。国资等部门要督促国企全面排查项目。各部门将清理排查发现的欠薪隐患问题及时报治欠办,治欠办实时更新欠薪隐患问题清单。
3.强化重点排查。对债务风险较高和出现债务违约的房地产企业所属项目以及今年以来发生过欠薪的工程项目、加工制造业等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加密排查频次,进一步摸清欠薪底数,建立台账。
(二)畅通维权渠道
各县市要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对欠薪举报投诉,做到投诉必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1.公布维权渠道。行动期间,各县市要通过电视、报纸、网上及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维权渠道,在工程建设项目、重点企业醒目位置公示XX州劳动维权二维码,提高维权渠道知悉度。实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不打烊”,欠薪舆情监测预警24小时“不断线”,应急值班备勤24小时“不落岗”,增加投诉举报窗口值班力量,为农民工维权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落实首问责任。人社部门要做好投诉举报接待,落实首问负责制。属于本地管辖的,明确责任人员,依法及时处理,坚持欠薪案件办理全流程线上运行;不属于本地管辖的,通过省根治欠薪系统及时转送相关地区;不属于本部门管理的,及时转送相关部门,告知其反映渠道或救济途径。
3.开展联合接访。元旦后春节前,由治欠办组织各成员开展联合接访活动,当班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接访。治欠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联合接访活动的宣传,提高活动知晓率。
(三)依法分类处置
各县市建立欠薪隐患问题整改清单,采取单位包案、县领导包案等举措限时解决。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案件,要一案一策,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挂牌办理,一查到底。
1.优先快调。对欠薪问题办理,加强成员单位间协同,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平等协商,优先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通过相应“绿色通道”受理并适用简易程序出具调解书或进行司法确认,提高行政调解可执行性。
2.执法快处。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应立尽立、快处快结。对拒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的,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并依法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3.速裁快裁。要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优势,优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时限,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健全速裁机制,实行容缺受理,开展要素式办案,创新庭审方式,探索线上审理,方便农民工异地维权、快速维权。
4.快移快审。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人社部门要强化证据收集,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做到应移尽移。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审查,快速侦办,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检察机关要依法快速办理涉农民工讨薪的生效裁判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案件,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人民法院要快审快判劳动报酬案件,开展欠薪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最大限度推动涉欠薪案件生效裁判执行到位,有效解决农民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问题。
5.应援尽援。司法行政部门、工会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法治教育和宣传引导,积极为被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加强法律援助,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应援尽援。
(四)妥善处置欠薪难点
各县市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妥善处置重大欠薪信访案件、经营困难企业欠薪等难点问题,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1.妥处困难企业欠薪。对于经营困难、效益下滑等导致欠薪的加工制造、外贸、零售等企业,要落实好各项减负纾困政策,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推动企业努力稳住岗位、保障基本工资发放,妥善解决欠薪问题。对欠薪房地产企业,人社、住建部门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实行“一企一策”“一项目一策”,及时动用相关资金,统筹化解欠薪问题。公交等承担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企业发生欠薪的,各县市政府及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积极筹集资金,稳妥化解欠薪问题。
2.做好兜底保障。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各县市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挂图作战。要严格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工作协调机制统筹作用,认真检视本地区根治欠薪工作的短板弱项,迅速彻底整改,持续推进解决欠薪问题长效机制建设。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效能。建立欠薪隐患问题销号清单,对已经解决的欠薪隐患问题,及时按要求报送资料销号。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下级单位工作的督促指导,带着欠薪线索,带着重大欠薪案件到问题集中的地方进行现场调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州治欠办对专项行动进展缓慢、欠薪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开展实地督查,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或极端性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投资资金不到位导致欠薪的,将约谈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严肃问责。
(三)强化风险防控。各县市要安排专人全天候动态监测涉薪网络舆情,人社、宣传、网信、公安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快速处置。要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严防欠薪问题引发区域性、系统性、规模性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群体性、极端性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的底线。对欠薪舆情,做到第一时间介入,有效处置、精准拆弹,防止事态扩大。对恶意炒作、虚假讨薪舆情进行有效管控、依法打击,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