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篇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范例
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范例 (11篇)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为指导,以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按照“五个集中”原则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加快推进田间工程、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实现田网、渠网、路网、林网“四网”配套,农田排灌能力、土壤培肥能力、农机作业能力、综合产出能力“四力”提升,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率先,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以长春市及其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在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上实行“五个集中”原则,即向长春市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向水田(旱改水)集中、向土地流转连片地块集中、部门资金向同一区域集中、“十三五”规划资金向前两年集中。
(二)整体推进,集中连片。实现土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农艺农机技术先进适用,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相适应。坚持按灌区、流域和区域整体规划,采取分年实施,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三)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四)政府主导,广泛参与。调动和发挥地方县市政府项目建设积极性,积极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从事农牧业生产的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参与。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五)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以县(市)为单元,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技术标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各类项目建设按标准化要求建成后要及时确权登记,健全管护机制,强化信息管理,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三、总体任务
长春市及其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14个县(市、区)建设任务见表1。
四、建设标准
按照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
-2014)执行。建设目标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
(一)田。归并和平整土地、治理水土流失,实现连片规模适度,耕作层厚度增加,基础设施占地率降低,丘陵区梯田化率提高。实现田块相对集中,农田有效土层厚度达到50厘米以上,耕作层厚度达到35厘米以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下降到8%以下,丘陵区梯田化率不低于90%,形成一批5万亩以上的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二)土。通过土壤改良改善土壤质地,增加农田耕作层厚度。高标准农田的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30克/公斤以上,各项养分含量指标应达到当地土壤养分丰缺指标体系的“中”或“高”值水平,土壤pH值保持在6.0~7.5,耕作层土壤重金属含量指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
(三)水。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广节水增效灌溉技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建成后,田间灌排系统完善、工程配套、利用充分,输、配、灌、排水及时高效,灌溉保证率达到50%以上,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农田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田间工程配套率达到80%以上,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产出率明显提高。
(四)路。通过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业机械通行要求。整修和新建田间道、生产路和机械下田坡道等附属设施。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100%,机耕路的路面宽度4~6米,生产路的路面宽度控制在3米以内,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
(五)林。实施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扩大农田防护面积,提高防御风蚀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新建、修复防护林带,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农田防护控制率不低于85%。
(六)电。完善农田电网、配备必要的输配电设施,满足现有机井、河道提水、农田排涝、喷微灌等设施应用的电力需求,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七)技。加快推广农业良种良法、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完善农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良种覆盖率、肥料利用率、农林有害生物统防统治覆盖率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农田监测网络,田间定位监测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至少达到9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
(八)管。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健全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
五、工作步骤
分五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项目前期。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6年2月15日。确定项目指标,启动项目前期,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设计、项目预算、项目审批等。14个县(市、区)发改、国土、农发办、水利、农业部门要主动与省直相关部门汇报衔接,省直有关部门应尽快审批有关项目。省政府将与14个县(市、区)签订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责任书。
第二阶段:项目招标。2016年2月16日~3月15日,各县(市、区)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件和方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进行项目工程招投标,确定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第三阶段:春季施工。3月16日~6月底。组织项目春季施工,完成年度建设工程量的40%,其中土地平整等工程项目完成项目工程量50%。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拍照施工过程图片,收集完整内业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规程做好实施工作。县(市、区)农业、发改、农发办、国土、水利、林业、审计、监察等部门要组成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督查工作组,对项目建设、施工进度及质量、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管。由省直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督导组,进行进度、质量、任务量等抽查督导。
第四阶段:夏季施工及半年总结。7~8月底。继续推进项目道路建设、渠闸、林网、电力配套等非田间工程建设。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农发办、省国土厅、省水利厅总结上半年高标准农田推进工作。研究谋划2017年项目安排。
第五阶段:秋季施工总结验收及安排落实2017年项目。9~12月底。组织项目秋季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年度工程量的50%。由省直部门组成联合工作验收督导组,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等部门参加,进行督导检查和工作年度验收,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省政府。同时安排落实2017年项目建设任务。
鉴于国家尚未批复我省2016年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指标任务,此项工作依据省发改委的时间安排进行,但到年底验收时间一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主管农业省长牵头,省政府组建由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省水利厅等部门负责人参加高标准农田整合建设工作协调组,负责统筹指导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解决工作推进遇到的问题。进一步确定省里资金整合的方式,集中投放到14个县市,建立统一片区、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集中实施的工作机制。长春市及其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政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主体,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农业、发改、农发办、国土、水利、林业、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做好规划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统筹规划、协调落实、有序推进。按照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各类规程,集中力量统筹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据《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和本方案,编制县级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本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项目、布局和时序安排,确保各类项目建一块成一块。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充分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避免出现规划冲突和投资浪费。
(三)严格建设监管。完善监管机制,采取“规划标准统一、相互协调配合、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实施方式。认真履行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加强考核评价,建设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制度,省直有关部门对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和规范、有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加强资金使用、建设进展、工程质量等监测,定期开展检查。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对高标准农田的利用、产出效益进行跟踪,全面掌握项目建设绩效。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奖惩机制,落实管护措施。切实做好资金的使用和审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管和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范文2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
Thinking about The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Zhao Hui
(TianJin Land Reclamation&Expropriation Affairs Centre TianJin 300221)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significant effects have been obtain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high-standardbasic farmland. However, many problems were initiated.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ianjin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work on the basis of summarizing the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main methods,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future work.
Key words: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land consolidation
1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中明确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2012年3月29日,国土资源部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再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力争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我国重要的战略举措,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
2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概况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分配天津市“十二五”期间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规模224万亩,国土资源部下达天津市2012年60万亩、2013年4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整治任务,全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度天津市共完成59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67万亩,圆满完成年度任务。2013年度设立了5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52万亩,均完成项目设计工作,项目实施稳步推进。
3 主要做法
3.1 完善制度建设
为适应土地整治工作形势需要,在国家以及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国土房管局下发《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及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基础调查技术方案的通知》、《关于规范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办法文件,进一步就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工作方案、基础调查技术标准、实施管理以及规划设计和验收环节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制度依据。
3.2 加强组织保障
为切实保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天津市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各区县分别设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区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国土、财政、农业、水务、项目辖区内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着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3.3 强化公众参与
一是在项目申报阶段,充分征求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字盖章的土地整治项目征求意见书为项目立项的要件之一。二是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应充分征求意见,确保项目规划设计符合当地实际。三是在项目实施阶段,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农民自行开发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平整、水土保持等单项工程可由项目所在地村民承担。四是项目建设全程,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以及村民代表实行多方监督,村民意见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五是项目建成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户作为管护承担单位和管护责任人,进行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3.4 严格制度执行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要求,执行项目“五制”,即法人责任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防护林网等单项工程,凡是需要招投标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建设过程中,一是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和项目区农民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理;二是强化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工程造价有预算,材料进场有检验,关键部位有鉴证,工程进展有日志,确保建设工程各个环节规范运行。
4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思考
4.1 资金缺乏动力不足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普遍缺乏资金,只有少数项目可以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其余项目均为自筹资金项目。由于缺乏资金支持造成各区县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积极性不高,推动工作阻力较大。且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拨付程序繁琐,拨付进度与工程进度不匹配,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4.2 从业队伍素质有待加强
近几年随着土地整治工作的发展,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均设立了土地整治专门机构,但人员存在着缺乏系统性在岗培训,对土地整治行业了解不精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土地整治专门机构承担着全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审查、竣工预验收等技术性工作,对人员土地整治专业技术知识要求较高,从业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4.3 参建单位水平参差不齐
从目前工作上看,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涉及的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监管,仅对于规划设计单位需要具备天津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证书,其他各类参建单位均未进行准入管理,对其完成的质量成果更是缺乏有效评价,从而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成果质量。
5.有关建议
5.1 理顺资金渠道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对新增费的使用范围、预算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渠道不畅通,从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比较困难。建议国家出台具体新增费使用程序规定,明确新增费由各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安排项目和管理,增加地方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扩大新增费的支出使用范围,使用新增费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新增耕地也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5.2 进一步健全文件标准
为了适应新时期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需求,国家先后出台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编制规范》等一系列文件标准,建议在此基础上,尽快出台土地整治行业的工程招投标、监理方面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标准,规范和指导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5.3 加强土地整治专业队伍建设
结合不断出台的标准、规范,建议广泛开展针对土地整治基层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整体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与部土地整治中心、高校以及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加强与其他省市的沟通交流,学习好做法、新观念,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团队合作意识强的服务队伍,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5.4开展对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
建议一方面借鉴其他行业部门的经验,建立土地整治行业资质管理体系,出台对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办法,形成参见单位准入退出机制;另一方面借鉴其他省市做法,成立专门的土地整治协会,负责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管,优化土地整治行业队伍,确保土地整治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55号.2012.3.27
[2]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2012.4.6
[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1033-2012)2012.6.20
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范文3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首先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不动摇,严格耕地管护,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在保住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的基础上,积极转变基本农田保护的方式,大力推进基本农田建设,以建设促保护,探索出了一条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路子,促进了全市基本农田由定期保护向长期保护的转变。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科学安排基本农田建设
基本农田建设立足于增加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面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强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还要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因此,我们力求做到高起点、高标准。在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选择上,做到“三结合”:即与生态环境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小城镇发展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相结合。在项目实施上,坚持“三优先”:即优先实施集中连片3000亩以上的基本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可增加耕地10%以上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优先选择对现代农业发展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在项目立项前,要进行实地踏勘,对项目区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状况、新增耕地潜力、群众参与意愿进行综合评定。每个项目的规划设计都委托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机构编制,确保项目的规划设计质量。规划设计要求以大比例尺实测现状图为底图,经过认真详细的调查、分析,做到因地制宜、地尽其用,满足现代农业生产要求。特别强调要保护好基本农田内的耕地表土,基本农田建设涉及田块归整的,都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回填的专项设计,将祖先们长期劳动留下的宝贵财富在规划设计阶段就要考虑把它保护好、利用好。对于每年安排实施的3万~5万亩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要求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出具30年内不改变项目区农业用途的承诺函,保证建设后的基本农田得到长期的保护。
实行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保证基本农田建设的质量
我们在基本农田管理中坚持制度先行,强化项目管理,把基本农田建设的每个环节纳入规范化管理。一是认真执行项目申报、踏勘、审批、设计审查、资金申请拨付、质量监督检查等各项制度,做到每个关口都有章可循。二是坚持依法和自愿的原则,进行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的土地权属置换、调整。整理前后,因道路、渠道、田块走向改变,需要土地权属调整的,乡村之间、农户之间都签订协议书互相认可,作为历史的档案。三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监理制、资金审计制,切实从源头上杜绝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和资金管理的问题。四是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县级报账制度和资金使用的监控,争取把每一笔资金用好,确保资金运行的安全性。五是严格项目验收制度,依据设计图纸逐一对照、逐项验收。六是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验收后的每一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都及时更新保护资料,设立一块永久性的保护标牌,制定保护乡规民约,向群众印发管护政策的宣传册,落实设施管护责任、制度、资金。
所谓标准化建设,就是要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建设的工程标准、项目预算编制办法、设计编制规范、工程验收制度,开展每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编制、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做到每一个步骤都有标准可依,保证项目规划设计的科学性、项目预算的真实性和项目的实效性。
推行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提高基本农田建设的效益
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后,密布的沟渠、零碎的地块、显眼的坟墓、无人居住的旧宅不见了,代之以项目规划合理、设施配套、旱涝保收、环境优美、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标准良田。一亩基本农田建设投入在2000元左右,建设后如依旧生产粮食,可增产100公斤左右,降低生产成本20%,提高经济效益20%以上。
建设后的基本农田实现了“田成方、林成行、路相通、渠相连”,为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走向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打下了坚实基础。为了发挥建设后高标准基本农田更大的效益,全市把基本农田建设看成是一场“土地革命”,更看成是一场“农业革命”。通过调整土地产权关系和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走产业化、集约化的路子,使基本农田建设焕发更大的生命力。经过积极的引导,目前,全市建设后的基本农田已成为外资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投资的热点。一些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一开始,就被这些企业盯住,纷纷要求签订耕地承包协议。仙游县钟山镇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一完成,福建超大现代农业集团马上与项目所在的村签订4000亩土地承包合同,种植蔬菜出口。该企业以每亩每年500元向农民承包耕地,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交一定的管理费,农民又被该企业聘用为农业工人。这样一来,农业实现集约化经营、产业化生产,村级财政增加了收入,农民既当“地主”,又是农业产业工人,收入增加好几倍。
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范文4
关键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问题
中图分类号:S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6-0292-1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指为解决耕地浇灌和旱田节水灌溉而修建的小型水利工程,不包括万亩以上灌区的渠系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发展的最基础要素,是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财政部、水利部于2011年1月11日联合下发“财农(20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线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如期实现重点县建设目标的意见》”,剑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问题,一针见血。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保障。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的号召,进一步解决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的落后而制约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笔者根据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现状提出了几点相应的建议:
1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问题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与农民的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工具都是密切相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诸如此类的一些水利工程在建设中大都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给农业生产和日常的农村经营带来许多的不便和损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缺乏筹资渠道,工程建设降低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除应急的抗旱节水灌排和国家统一调配的少量资金由政府投资外,其他的政府投入几乎为零,所需建设和运维资金基本上从农民中自筹。几年来农民收入尽管有了大幅提高,但由于农资产品价格上涨,导致农民生产和生活成本剧增,自筹难度也非常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很难及时到位,总是一拖再拖,导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由于资金短缺,最后不得不降低标准建设,高标准制定计划低标准验收完工。这样就导致水利工程建设普遍标准低,过早地失去了起原本设想的使用价值。
1.2 缺乏整体规划,工程目的不明,重复建设隐患多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大部分是各级乡镇、村级等小单位小圈子内自己基层单位组织农民筹资建设,区域性的工程建设,缺乏全局发展性战略眼光,在合理开发和社会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无法统一兼顾。这样修建成功后,就容易造成重复建设、工程管理人员也无法配备到位,而且在工程质量方面也留下了隐患,最后导致工程烂尾废弃。
1.3 工程质量不能达标,后续维护难以为继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属于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浇灌设施,大多为当地小型工程队伍承建,虽然在农田灌排、区域规划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建设和运维标准,但缺少必要的前期计划制定、工程实施、监督监察、完工验收等工程实施和运维方面的管理措施,再加上施工人员多为当地农民队伍,施工单位属于无资质施工,缺乏质量意识,相关的建设标准徒有虚名,大多没有专门质检部门和专职的监理人员,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工程质量无法达标,后续养护更无从谈起,致使多数工程成了有人建无人管、不达标、无人维护的三无工程。
2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问题的对策
2.1 拓宽筹资渠道,多元化投资,提高建设标准
多年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筹资渠道过窄,资金投入少,制约了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提高。为了解决这一困境,应该遵循投资主体多元化、投入形式多样化原则,建立健全新的投入机制,进一步探索政府和全社会联合办水利的路子。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逐步建立以政府、农民、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投资机制,使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筹资有机结合。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放宽政策条件,积极引入社会资金,提高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总体投入水平和建设标准。
2.2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完善项目审批流程
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承担起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责任,真正把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突破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农田水利工程所包含的项目众多,应该有一个完整的审批流程,合理规划、统一布局。合理规划是任何完整工程建设的首要前提,也合理利用资源、最大程度发挥经济效益的首要因素,避免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的盲目性和重复性。
2.3 建立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质量
完善的监管体系是任何工程的质量保证的最根本要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也不例外。要确保修建的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就必须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工程监管体系。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严把工程设计和招投标过程关 。根据实施工程的规模,从严制定工程队伍资质准入制度,严禁资质低甚或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参与水利工程设计;任何水利工程的建设都必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进行。招投标过程至少要3家以上的具有准入资格的单位参与,引入竞争机制严把设计资格入门关。
第二,工程实行施工准入制和监理制度。施工单位工程师、技术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等都必须具备施工准入证,要求持证上岗,施工准入证由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并检审;从工程施工阶段开始,建设单位配备的具有资质的质检人员马上到位,时时检测工程实施情况,详细填写质检记录,从工程所需材料,工程实施基础数据,到一些重要的工序及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必要时还需到有关权威部门做鉴定,从严把好质量关。
3 篇尾语
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范文5
关键词农田水利;建设原则;管理措施;河南沈丘
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发展最基础的条件,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健全的农田水利建设体系和完善的管理措施,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不便,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搞好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是增强农业抗灾能力,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关键。
1沈丘县农田水利建设的总体原则
农田水利建设要始终围绕着“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充分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多方协作,推动农田水利建设的顺利进行。
1.1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田水利发展和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农田水利综合体系。在建设过程中,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减少灌溉用水损失,把握好“三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解决农业面污染,有利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力,要加大节水设施与节水技术的推广力度,扶持节水灌溉典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切实提高供水保证率和农田排涝能力的标准,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提供高标准的灌排服务。
1.2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建设管理与改革同步
根据沈丘县农业经济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方论证,科学规划,慎重布局,坚持走“政府组织、项目带动、政策引导、全民参与”之路;统筹考虑防洪除涝、水资源配置与供给、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需求,进一步理顺体制,健全法制,改革机制,强化管理能力,保全工程能力,扩展服务能力,促进全县农田水利全面发展。
1.3量力而行,通力协作,稳步发展
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扶持的基础上,动员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水利、农业、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分工明确,通力协作,稳步推进,使农田水利建设成为全县各部门的共同行动,全面实现农田水利建设目标,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验收管理办法等。切实保障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确保能按计划、按标准、按质量完成。
2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措施
2.1规范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审批制度
规划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前提,是搞好工程建设、合理利用资源、使工程发挥更大效益的基础和依据[1]。要做到工程建设规划合理、施工有质、管理有度,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组建一个完整的质量监督体系,自上而下,齐抓共管,才能保证工程建设过程透明,质量过硬,经得起考验。
2.2建立管理机制,完善建设程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沈丘县农田水利工程项目众多,实行统一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完善建设程序,根据先申请规划审批,再建设施工,后验收交付使用的原则进行[2]。广泛宣传,科学管理,使各地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往规范有序方向发展。
2.3严格设计资质证制度和工程招投标制度
依据审批工程的规模,建立健全资质认证制度,确保聘请具有一定设计资质的、从事相应水利工程的设计单位设计。严禁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取从事水利工程设计的权力。设计图纸必须加盖资质证章方能使用;所有审批的水利工程,必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招标。招投标工作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3]:一是尽量采取公开招标,严格把关邀请招标,保证优秀的施工企业中标。二是加强标底编制和评标专家的保密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招标程序,制定先进的评标办法,并积极吸取其他行业及县市的先进经验,改进沈丘县现有的招标程序和评标办法,使其更加合理和科学。
2.4着力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全面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可靠保证,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根本前提[4]。落实好项目法人制,一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目前水利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按照项目类别不同组建项目法人。二要严格项目法人资质审查,在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应明确项目法人,没有按规定要求组建项目法人的不进行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三要严格项目法人单位人员配备。
2.5实行工程全面监理、监督制度
建设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逐步“实行小业主,大监理”,推行全方位监理[3]。推行“小业主,大监理”除了监理单位自身的努力外,最关键的是业主必须转变观念,充分相信和利用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优势和业务专长为工程建设服务,通过监理的有效工作,从而保证投资方投资效益的发挥,同时也通过监理的监督,保证承包商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合同的严肃性[5]。
2.6建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实行严格奖惩制度
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以竣工报告形式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部门根据竣工报告和施工资料,组织有关设计、质监和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通过听取报告、查询资料、检测实体、细查局部的程序对所建工程验收,做出该工程的综合评定意见。所有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和结算工程款项;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建设程序施工,提高工程质量,还可以对新建工程项目进行评优。
3参考文献
[1] 尹利海.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0(11):85.
[2] 邓彦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9):77-78.
[3] 吴治蓉.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总是探讨[J].价值工程,2010, 29(8):103.
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范文6
【关键词】东平县农田水利;“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做法
1.“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东平县位于鲁西南,辖14个乡镇(街道),716个村居,总人口80万,总面积134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3万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52%。全县农田水利设施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山东省委、省政府于2011年提出了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部署。按照上级要求,东平县把2011-2012年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土地整治、农业开发、现代农业小麦产业等7万亩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建成了“农田成方、集中连片、设施配套、技术先进、道路畅通、设计规范、林网适宜、生态良好、土地平整、土壤肥沃、科学种植、产业明显、高产稳定、优质高效、管理严格、运行畅通”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截至2012年底,全县累计投入劳力113.5万个;完成土石方30万立方米,铺设压力管道327公里,建设桥涵1070座,新挖、整修排水沟182公里,新打维修机井510眼,新修生产路110公里,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达14700万元。新增高标准农田4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土地综合治理面积2万亩。
通过7万亩“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了经济、社会、生态等多重效益。一是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年新增节水能力可达1235万m3,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5。二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有明显提高。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3.3%,年增加粮食生产能力1215万kg,增产值2065万元,农民年人均增收219.5元。三是生态及环境效益显著。通过田间斗农渠的节水改造新技术的应用及水土流失面积的有效治理,大大降低了灌水定额,减少了灌溉水渗漏,提高了肥料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地下水污染,同时进一步改善下游河道、渠道内的水环境条件和水质。增加了农村生产生活用水,优化美化了农村生态环境。
2.“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做法
在“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东平县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如下:
2.1提高认识、科学规划,扎实推进“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
“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决定性因素。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东平县农田灌排条件持续改善,抗御旱涝灾害能力显著增强。但从整体上看,农田水利设施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农田水利“最后1公里”问题比较突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52%,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最大制约因素。加快转变传统的水利建管模式,实现农田水利建设由传统向现代先进模式的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刻不容缓。为此,东平县紧密结合本县水土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国家粮食安全保障需求,在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综合分析基础上,按照“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的思路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水源配置、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稽查验收、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调度运行”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科学配置水资源”的原则,相继编制完成了《2010-2020年东平县农田水利规划》、《东平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东平县现代水网规划》、《东平县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水利建设规划。计划2012-2020年,全县新增灌溉面积13.6万亩,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45.3万亩,提升灌溉面积30.9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新增节水能力3073万m3,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6万吨,年新增经济作物产量478.9万元。通过集中资金投入,相对集中连片建设、配套改造,形成规模,发挥工程总体效益,彻底改变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现状,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2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县委、县政府对“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富县强镇目标的重要举措来抓。经研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工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局、水利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农重点县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把项目列入了县委年度1号文件,确定为全县实施的重点项目及十一件为民办的实事之一。县政府与有关乡镇签订了责任书,纳入了有关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全面实行 “四制”管理。严格按程序组建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懂规范、精技术的单位来承担施工和监理,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长期发挥效益,制定出台了《东平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办法》。县水利、发改、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业务人员联合成立“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技术指导、安全检查等工作。同时建立起政府监督、监理检查、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了资金安全、干部优秀、工程优良、农民受益。
2.3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农村水利工程建管协调发展
为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我们狠抓长效管护机制建设。采用“协会+用水户”的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明确管护责任,2010年以来全县所有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完工后全部移交给用水者协会,由协会负责建后运行管护,明确产权和落实管护责任到用水户,坚持权、责、利相统一,有效确保了工程长久发挥效益。通过深入调研、座谈讨论、征求群众意见,物价、水利两部门有关专家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文件和“补偿成本、维持运行、受益负担、逐步到位”的原则,共同编制了水价改革方案,核定了项目区终端水价。在项目区全面推行“以水养水”的建后管护新机制,使工程平时有人管、坏了有人修、更新有能力,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篇1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全区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和全区农业农村局长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新增95万亩高标准农田和1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为确保粮食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
(一)落实项目任务。及时分解下达年度建设任务及资金,尽早落实任务到到项目、到地块,有序推进项目设计、审批、招标、实施等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95万亩高标准农田和1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
(二)严格审查审批。严格立项前置查重、审核,拟建项目设计前位置查重、地类核实全覆盖,确保新建项目不重叠、地类符合要求。继续实行分级审批制,脱贫摘帽县自主审批,建设规模8000亩以上单个项目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查审批,建设规模8000亩以下单个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审查审批,专家审查和第三方中介技术咨询相结合,严把审查审批质量关。规范项目变更管理程序,确需变更的项目依据管理权限进行变更。
(三)加强全程管理。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严格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主体责任。自治区和市级联合开展技术服务,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全要素监督指导,加强关键节点控制,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建设质量。6月底基本完成前期工作,8月底基本完成招投标,9月底开工建设,11月底完成80%建设任务。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使用方向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专人负责,严格把关。
(四)严格验收考评。按照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依规开展项目验收,及时完善2019年以来实施项目标识标牌。2019年立项项目年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2020年立项项目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50%以上,并及时上图入库”。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高标准农田激励评价、财政资金绩效考评相关工作依据相关要求抓在日常、抓在经常。
(五)加强运行管护。建管并重,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竣工验收通过项目及时移交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压实县级监管、乡镇负责、村级管理责任,多措落实维修和管护经费,强化日常维护和管理,因地制宜探索管护模式。
(六)编制建设规划。对标国家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年内完成编审工作并报批。市、县(区)按照整域推进思路编制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理清建设空间,开展项目储备,排好实施时序。规划编制应将高效节水灌溉、盐碱地改良等措施一并纳入其中。
二、扎实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七)谋划长远发展。按照三年全覆盖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思路,谋划《“十四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大纲,尽早启动编制工作。
(八)完善考评方案。结合2019年、2020年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开展情况,修订完善《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黄河杯”竞赛考评方案》,印发《2021年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全区2021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九)开展竞赛考评。组织召开全区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启动会,全面启动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紧密结合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黄河杯”竞赛考评工作,鼓励创新,样板引路,宣传鼓动,持续营造比学赶超氛围,补短板、强弱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监测
(十)持续提升耕地质量。突出新建高标准农田、盐碱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等建设重点,兼顾整体,谋划县级及全区《“十四五”耕地质量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工程、农艺、农机措施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地力提升措施覆盖率90%以上。继续实施退化耕地治理项目,在贺兰县、惠农区、平罗县、红寺堡区等盐碱较重区域农艺改良盐碱地10万亩。注重科技示范,在平罗县、红寺堡区探索引黄和扬黄灌区盐碱地现代治理模式。鼓励农民投劳投资开展机深翻、秸秆还田、施用农家肥等地力提升工作。
(十一)强化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扎实开展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加强监测网络规划和建设。抓好监测点数据采集,编制年度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报告。开展耕地质量专项监测,重点对新建高标准农田、退化耕地治理区开展耕地质量专项监测。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编制耕地质量等级年度报告。配合自然资源厅开展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验收。开展耕地质量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编制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方案。
四、统筹推进农发资金项目建设
(十二)继续实施好国际农发基金贷款项目。项目执行期2019年至2024年,国际农发基金贷款3600万美元,中央财政统借统还,涉及兴庆区、利通区、红寺堡区、原州区、彭阳县。2021年计划投资3378万元,其中国际农发基金贷款2451万元,国内配套927万元。扶持设施瓜菜种植基地、肉牛肉羊养殖基地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十三)启动亚行贷款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2021年至2022年开展前期工作,2023年至2027年建设。预计投资3亿元,其中亚行贷款2200万美元,中央财政统借统还;地方财政配套1.5亿元。2021年上半年完成项目县遴选,下半年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农业农村部。建设绿色农田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万亩,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五、加快提升农田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
(十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营造良好学风作风,加强政策和技术研究,注重在项目管理和施工建设实践中锻炼队伍、培养年轻干部。密切联系基层和农民群众,持续开展专家服务组下基层送服务活动。年内举办2期农田建设管理培训班和1期新型经营主体领军人物培训班,提升农田建设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组织人员赴外省区学习考察,扩宽视野。
(十五)加强科技示范,典型引领带动。开展黄花菜高效节水及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试验示范、硒砂瓜高效节水精准补灌技术试验示范、旱作高标准梯田集成技术试验研究等项目,为面上示范推广节本高效的农田建设和节水灌溉技术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按照一县(区)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的要求,重点以引黄灌区高标准农田提升、中部干旱带高效节水灌溉、南部山区梯田化旱作农田“三类工程”和土壤盐渍化综合治理、数字农田、绿色农田“三大示范”为重点,每个县(区)年内至少打造1个升级版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更加规范、更高质量。
(十六)加强信息化建设,注重创新突破。按照“1+1+N”思路谋划农田信息化建设,即开发农田“一张图”、一个管理平台、N个应用模块,规划编制覆盖农田建设管理、耕地质量建设监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数字化平台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基层农田建设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建设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充分利用现代智能设备和自动化技术,加快实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智能化智慧化应用。
(十七)加强政策研究,健全制度规范。严格规范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全面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组织制定相应的制度办法。研究制定《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概算编制定额》《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标准》等技术标准编制大纲,为2022年编制技术标准提供依据,逐步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提升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质量和水平。
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范文第2篇
1、保质保量完成了2010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建设任务,通过市级验收并得到验收组一致好评。2010年是我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的开局之年,为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与进度,我办在项目建设招投标的同时,安排了专业队伍进行施工放样,保证了格田规格标准统一,坐标方向统一,开工时间统一,施工顺序统一。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赢得了施工时间,确保了工程如期开工建设,显示了区农发工作的特色与亮点。市验收组在反馈意见的座谈会上对这一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认为应在全市推广。做好了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扫尾工作并及时交付给项目区群众使用。
2、提前完成了2011年度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支持少数民族乡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工程项目的机械土方及配套建筑物工程建设任务,工程建设进展顺利。2011年度值夏芳洲垅、东固浪田垅共计高标准农田面积1.575万亩,在工程建设任务重、涉及范围广、施工战线长、人员极其少、天气又恶劣的条件下,我们以拼命三郎的旺盛斗志和实干精神,领导靠前指挥,工作人员常驻工地督导,及时掌握与协调施工中的问题,使工程建设任务如期完成,责任田及时交到了项目区农民手中,确保了不误来年农事活动。
3、与时俱进,成功申报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项目。为在产业化经营项目上有所突破,我办认真摸清国家、行业投资动态,及时捕捉争资信息,在学懂吃透农业开发扶持农业产业政策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做好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掌握分析我区农业产业及龙头企业的现状、优势和不足,及时与企业传递信息,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并指导所选企业编制高质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成功争取到我区首个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项目,目前中央财政贷款贴息资金28万元的计划已经批准,计划得到落实。
4、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编制申报了“十二五”高标准农田规划报告、“十二五”示范园区建设专项规划报告、“十二五”产业发展分析报告及“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报告。2011年是“十二五”首开之年,为切实做好我区“十二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发展与规划工作,我办及时组织人员,对农业综合开发发展的规划做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认真组织编制向上申报了“十二五”高标准农田规划报告、“十二五”示范园区建设专项规划报告、“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报告及“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报告,确立了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十二五”期间产业发展的方向。
5、201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及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过省级评审并获得通过。为使201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及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安排更科学、合理,我办主要领导和水工人员长时间深入项目区,主动与项目区乡(镇)联系,走访项目区村干部与群众,吸纳项目区干部群众对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意见,使201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及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更具科学合理。
6、精心编制招标标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确保施工招标顺利进行,我办组织人员精心编制工程施工招标标底,聘请有资质有经验的招标机构做好中介工作,为10月中旬召开农业综合开发办招投标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1及时捕捉相差信息,全力投入招商引资,目前进园项目正在与客商洽谈中;2落实社区帮扶资金2万元;3完成新工业园区招工任务;4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下步工作安排:
1、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提前实施201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的机械土方工程及2011、2012年度支持少数民族乡建设工程项目将于9月下旬挂网公告,争取10月中旬进行工程施工招标。
2、招标后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做好施工准备并开始施工,要求次年3月底全面完工。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范文第3篇
一、肯定成绩,认真总结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宝贵经验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农业开发办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连续几年获得全省先进,具体成效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争项目争资金成绩斐然。从2006年至2010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共争得上级财政资金4.17亿元,较“十五”期间净增1.99亿元,增长91.3%。尤其是2010年,争项目、争资金实现了“两大突破”:一是上级财政项目资金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21亿元;二是新增开发县实现突破性进展,县被正式列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此外,全省新增17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中,我市就有5个,占29%。为此,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通报表扬市农业开发办争项目、争资金取得的突出成绩。
2、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明显改善。2006年以来,全市共改造中低产田42.74万亩,治理生态小流域6.43万亩,新建及扩建加固小型水库54座,拦河坝42座,修建排灌站31座,修建机电井238眼,衬砌渠道682.05公里,新建和扩建小型蓄水工程3185座,修建机耕路584.15公里,改良土壤2.23万亩。通过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项目区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3、推动各地主导产业迅速发展。一是按照财政资金建设公共设施的要求,从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技术推广等多环节入手,走扶持主导产业发展与改善基础设施并进的道路,抓好土地治理。二是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增强其辐射带动作用,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通过近几年的扶持,有力促进了我市粮食、生猪、麻鸡、毛竹、白莲、淮山、蜜桔、中药材和水产等产业做大做强,推动了我市主导产业的发展。
4、项目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农业综合开发借鉴世界银行的先进经验,实行资金和项目全过程统一管理。我市“根据效益选择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按照计划建。坚持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在财政支农资金中创造性地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资金公示制、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制、审计结算制、工程建后管护制、绩效考核制等制度,形成了一整套严格规范、独具特色的管理模式。
5、促进干群关系和谐稳定。开发项目的实施,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千家万户,项目区生产条件得到有力改善,农民收入进一步增加。据统计,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比非项目区要高出近300元。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情进一步加深,政府威信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处处呈现出一片和谐稳定、欣欣向荣的景象。
二、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中央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持续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建设高标准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源”。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从基本国情出发,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解决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不仅是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而且对稳定世界粮食市场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以有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做到藏粮于田,藏粮于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真正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中的支撑作用。
2、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农业综合开发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着力推进农田灌溉设施建设,有利于实现农田水利化;对土地进行平整,建立纵横交错的机耕路,有利于机械化作业;引导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进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只有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才能更好地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3、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企盼。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在农村形成了一个以妇女、儿童和老人为主体的留守人群,无论是技能还是体能,都无法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和农村劳动力短缺,成为制约农业快速发展的一个瓶颈。建设高标准农田,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排灌尤其是机耕路的问题,机耕、机插、机收和运输等问题也迎刃而解,把农民从繁重的体力活中解脱出来,实现在家务农人员省心、外出务工人员放心和粮食增产增收的多赢目标。
三、突出重点,不断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迈上新台阶
各地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把握好关键环节,力争做到“五个确保”,推动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再上新水平、迈上新台阶。
1、科学规划,确保建设实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首先要做到规划先行,科学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分年实施计划,确定发展重点区域、制定分步实施方案、明确资金投向重点和主要建设内容。各县(区)要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编制2011--201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并与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尤其是要与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开发办等七部门联合编制的全市农田灌溉工程规划相衔接,优先安排在灌溉水源有保障、渠系已配套的区域。
2、明确任务,确保工程质量。要按照“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要求,依据国家农业开发办下发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标准》严格实施项目。一要以田间灌溉支渠的开挖、衬砌、田间桥涵闸等建筑物的配套,以及一些小型水库、塘坝、机电井的修建工程为重点,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二要以农田的土地平整、裁弯取直和机耕道工程实施为重点,抓好农田土地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三要以项目区内主要道路、沟渠两侧的适时、适地、适树绿化为重点,抓好农田绿化工程建设。
3、健全制度,确保健康发展。各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树立先进的管理理念,采取科学的管理模式,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在项目实施中,要全力推进更加严格的项目建设公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法人制,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监督;在项目资金管理中,坚持“国家农发资金为导向,地方投资为补充,集体和群众投资为主体”的原则,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外,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形象工程,切实提高项目建后管护水平。
4、创新机制,确保水平提升。一要创新投入机制,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统筹其他相关支农资金,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合力;二要创新建设机制,改变传统思维,更加注重农田改造后的有效利用,力求将改造后的农田建设成为优质高产的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和龙头企业的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三要创新经营机制,认真谋划治理后项目区土地的经营方式,可以采取各种农业合作社、股份制等适宜形式将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生产效率。
5、加强宣传,确保良好氛围。近几年来,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取得了有目共瞩的成绩,得到了省开发办、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各地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多种媒体互动,全面宣传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好做法、好典型和好经验,不断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效果和影响,切实把氛围造浓、把声势做大,把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充分调动起来,齐心协力共同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攻坚战。
四、加强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强大合力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各级政府关心支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尤其需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同志转变作风,沉下身子,狠抓落实。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计划、项目、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任务和责任;要稳定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按省开发办、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足额落实专项经费;各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水平。
2、强化协作配合。要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机制,按照“规划先行、加强衔接、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和“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乱,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思路,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小农水、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道路建设等方面的力量,加强项目间的有机衔接,统筹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特别是要建立健全部门协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范文第4篇
一、《通则》的制定意义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战略部署的重要技术支撑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高标准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多次强调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近年来,国务院批复了多个相关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国家战略部署。《通则》的与实施,实现了全国技术标准的统一,解决了高标准农田“建什么、怎么建”的问题,对全面规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极为重要意义。
(二)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本要求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15.6亿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通则》的制定和出台,也是贯彻落实上述国务院批复的相关规划、高质量完成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本要求。
(三)顺利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
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和各级地方,目前,各相关部门都有各自的行业标准,许多地方也制定了地方标准。编制科学合理、实用可行的通用性、基础性国家标准,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各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从国家层面规范各项相关建设工作,做好各部门、上下的衔接协调和同口径统计,有利于“规划标准统一、资金渠道不变、相互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式的有效落实。
二、《通则》的编制过程
2012年7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部际协调会议,明确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会同农业部等相关部门编制《通则》,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2013年1月2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通则》列入了国家标准立项计划。
在编制过程中,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多次沟通,立足国家层面,求同存异、达成共识。编制单位按照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和要求,在认真总结多年来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高产农田创建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实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成了《通则》(送审稿)起草工作。2013年7月,《通则》(送审稿)通过了全国国土资源技术标准委员会审查。经与有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协商和修改完善,完成了《通则》(报批稿)。
三、《通则》的主要内容
《通则》全文共分为9章32条和3个附录,其中核心部分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原则、建设区域、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管理要求、监测与评价、建后管护与利用等6个方面。
(一)高标准农田的定义
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田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二)基本原则
高标准农田建设遵循循规划引导,因地制宜,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维护权益和可持续利用5条原则。规划引导所指的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
(三)建设区域
综合考虑国家相关规划布局与生态保护要求,确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3类区域,从而最大限度保证了优质农田作为高标准农田,保障了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
重点区域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水利、农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依据GB/T 28407评定成果确定的县域内等别较高耕地的集中分布区域。
限制区域包括: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沙化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历史遗留的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土壤轻度污染的区域,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沿海滩涂、内陆滩涂等区域。在前述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提供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论证同意的证明材料。
禁止区域包括:地面坡度大于25°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
(四)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
《通则》在提出土地平整的基础上,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为重点,配套开展相应的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作,并规定了各项内容的具体工作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如:耕作层厚度、田间道路通达度、农田防护面积比例、田间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以及建成后耕地质量等别、地力等级。
(五)管理要求、监测与评价、建后管护与利用
《通则》对土地权属调整、地类变更管理、验收与考核、统计、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等管理内容提出基本要求,提出了要开展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评定及动态监测评价,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评价。同时,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作为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开展土壤培肥和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工程管护等建后管护与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高标准农田作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四、《通则》的主要特点
(一)综合多个部门相关技术标准、管理要求及地方实践经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基础性、通用性国家标准
《通则》是在认真总结相关部门有关行业技术标准、管理要求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的一般要求,重点对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建设内容,以及科技应用、建后管护等提出具体要求和量化指标,为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范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对指导相关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二)明确依据规划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建设区域科学合理
《通则》明确要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并依据相关规划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实行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因地制宜、统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强调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通则》明确提出要切实保障农民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要求在建设前,应查清土地权属现状,调查了解土地权利人的意愿;在建设中,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在尊重权利人意愿的前提下,及时编制、公告和报批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组织签订协议;建设后,依法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四)注重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利用并重,确保长久发挥效益
《通则》把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作为重点的同时,注重对建后的管护利用,明确规定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应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提出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户、专业管护人员以及专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管护体系;要求通过土壤培肥、加强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加强工程设施管护、加强地质灾害等灾害防治新技术应用,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持续发挥。
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田水利;建设原则;管理措施;河南沈丘
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发展最基础的条件,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健全的农田水利建设体系和完善的管理措施,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不便,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搞好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是增强农业抗灾能力,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关键。
1沈丘县农田水利建设的总体原则
农田水利建设要始终围绕着“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充分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多方协作,推动农田水利建设的顺利进行。
1.1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田水利发展和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农田水利综合体系。在建设过程中,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减少灌溉用水损失,把握好“三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解决农业面污染,有利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力,要加大节水设施与节水技术的推广力度,扶持节水灌溉典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切实提高供水保证率和农田排涝能力的标准,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提供高标准的灌排服务。
1.2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建设管理与改革同步
根据沈丘县农业经济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方论证,科学规划,慎重布局,坚持走“政府组织、项目带动、政策引导、全民参与”之路;统筹考虑防洪除涝、水资源配置与供给、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需求,进一步理顺体制,健全法制,改革机制,强化管理能力,保全工程能力,扩展服务能力,促进全县农田水利全面发展。wwW.133229.cOm
1.3量力而行,通力协作,稳步发展
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扶持的基础上,动员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水利、农业、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分工明确,通力协作,稳步推进,使农田水利建设成为全县各部门的共同行动,全面实现农田水利建设目标,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验收管理办法等。切实保障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确保能按计划、按标准、按质量完成。
2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措施
2.1规范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审批制度
规划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前提,是搞好工程建设、合理利用资源、使工程发挥更大效益的基础和依据[1]。要做到工程建设规划合理、施工有质、管理有度,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组建一个完整的质量监督体系,自上而下,齐抓共管,才能保证工程建设过程透明,质量过硬,经得起考验。
2.2建立管理机制,完善建设程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沈丘县农田水利工程项目众多,实行统一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完善建设程序,根据先申请规划审批,再建设施工,后验收交付使用的原则进行[2]。广泛宣传,科学管理,使各地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往规范有序方向发展。
2.3严格设计资质证制度和工程招投标制度
依据审批工程的规模,建立健全资质认证制度,确保聘请具有一定设计资质的、从事相应水利工程的设计单位设计。严禁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取从事水利工程设计的权力。设计图纸必须加盖资质证章方能使用;所有审批的水利工程,必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招标。招投标工作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3]:一是尽量采取公开招标,严格把关邀请招标,保证优秀的施工企业中标。二是加强标底编制和评标专家的保密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招标程序,制定先进的评标办法,并积极吸取其他行业及县市的先进经验,改进沈丘县现有的招标程序和评标办法,使其更加合理和科学。
2.4着力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全面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可靠保证,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根本前提[4]。落实好项目法人制,一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目前水利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按照项目类别不同组建项目法人。二要严格项目法人资质审查,在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应明确项目法人,没有按规定要求组建项目法人的不进行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三要严格项目法人单位人员配备。
2.5实行工程全面监理、监督制度
建设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逐步“实行小业主,大监理”,推行全方位监理[3]。推行“小业主,大监理”除了监理单位自身的努力外,最关键的是业主必须转变观念,充分相信和利用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优势和业务专长为工程建设服务,通过监理的有效工作,从而保证投资方投资效益的发挥,同时也通过监理的监督,保证承包商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合同的严肃性[5]。
2.6建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实行严格奖惩制度
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以竣工报告形式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部门根据竣工报告和施工资料,组织有关设计、质监和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通过听取报告、查询资料、检测实体、细查局部的程序对所建工程验收,做出该工程的综合评定意见。所有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和结算工程款项;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建设程序施工,提高工程质量,还可以对新建工程项目进行评优。
3参考文献
[1] 尹利海.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0(11):85.
[2] 邓彦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9):77-78.
[3] 吴治蓉.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总是探讨[j].价值工程,2010, 29(8):103.
目录 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范例 (1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