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县委编办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A总书记来四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两条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编委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和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和要求,重塑机构编制管理理念与服务流程,加快构建具有县域特色、满足发展需求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推动全县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从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重点任务。
一、2023年度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1.固化“第一议题”制度。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进一步找准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和实践要求,深刻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要认清的大势、服务的大局、担负的重任。继续在深学笃行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统筹安排全年“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以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跟进学习A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批示指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提升干部职工从政治上看待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持续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将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2.践行“一线工作法”。聚焦县委、县委编委决策部署和中心重点工作,引导干部职工“走出门”办公,推动工作在一线开展、问题在一线解决、能力在一线提升,深入经济发展一线部门开展调研,为部门“一对一”提供的机构编制、体制机制优化提升方案,聚焦党政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调研,着力理清部门间职责边界与上下权责关系,围绕机构编制资源服务保障片区一体化和中心镇高质量发展等课题开展调研,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储备一批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成果。
3.开展“夯基提标年”活动。全面落实归口管理要求,对标“组织口”标准,全面梳理机构编制工作审核审批、监督检查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短板,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对标“组织口”作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规矩意识、锻炼过硬作风、提升业务本领,努力创建放心满意模范机关,对标“组织口”意识,树牢“一盘棋”思想,更加自觉地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党管干部、党管组织的全流程中谋划,把归口管理的体制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机构编制工作优势。
(二)自觉为保发展提供支撑,持续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经济发展主战场汇聚
4.拿出过硬措施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机构编制资源向经济发展一线部门倾斜力度,进一步增强重点部位专业工作力量与领导力量配备,及时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推动工作的牵引力。搭建“近悦远来”的全新人才工作平台,设立全县高端人才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引育用留”工作,为引进人才提供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积极筹建生猪种业现代农业园区管理机构,壮大特色产业优势。
5.加快构建适应现代化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机构职能体系。推动综治中心实体化实战化运行,整合现有社会治理领域机构编制资源,同步组建县乡两级综合治理机构,提升全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调整镇乡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设置,单独设置乡村振兴办公室,优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农业农村等职能配置,重新梳理派驻机构主要职责,健全镇乡统一指挥协调机制,推动各类工作力量协同高效运转。优化县乡两级民族宗教工作力量,发挥合署办公机构设置的体制优势,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良好局面。
6.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完成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推动资源配置与生源流动相匹配的同时,从“减小超编消化压力、照顾教师队伍补充、满足学前教育用编需求”三个角度,尽量保障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通过“两自一包”的方式设立潼川第四幼儿园,在农村小学全面增加学前教育职能职责,补齐城乡学前教育发展短板。整合闲置资源,设立县草堂中学、潼川第二小学校陶苑分校、七一小学校凤凰分和凯江分校,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设立防返贫信息监测中心,建立防返贫监测协作机制,加强对重点人群和风险人群的致贫、返贫监测预警。
(三)切实把新理念落到实处,努力在机构编制资源统筹挖潜增效六个字上做文章
7.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落实“编制应用尽用、需用尽用”的要求,全面启动招才引智行动,拿出机动编制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支持乡镇满编运行,整合闲置编制优先用于面向高校直聘高层次专业技术类人才,加快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高地。
8.丰富编制资源供给形式。巩固全科医生“县管乡用”和中小学教职工 “县管校聘”改革成果,进一步探索“落人不落编”的有效形式,建成招商引资及项目服务、乡村文艺2个人才专项“编制池”,增强岗位吸引力的同时,按照专业契合度向重点、急需、关键部位定向投放专业对口人才。
9.缩短空缺编制补充周期。探索建立空缺编制“周转池”,统筹使用临退休人员编制,通盘考虑未来一段时间用编进人计划,优先保障干部年龄结构存在断层风险部位的用编需求,进一步缩短人员补充周期、优化局部人员结构,逐步推动全县整体干部队伍结构更趋合理。
(四)奋力将改革开放推向纵深,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0.深化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做好第二批下放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工作,提升乡镇在耕地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治理能力,同步厘清承权乡镇与放权部门的权责关系。全面推行乡镇机构编制“扁平化”管理试点成果,在人员配备、机制运行上赋予乡镇更大的自主权限,构建更加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深入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整合执法资源、分领域开展执法工作,搭建工作平台、健全乡镇统一指挥协调机制,进一步探索“1个片区综合行政执法队+N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的模式,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增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1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在锁定县级执法编制、执法人员总量只减不增的前提下,适度补充重点领域执法队伍工作力量。根据行政执法工作规律和特点,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内部架构搭建,提升应急响应能力。按照“局队合一”的模式,完成自然资源和应急管理两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全国规范地方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工作。
12.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部署。整合职能部门承担的行政复议相关职责,交由司法行政部门集中行使,对外统一使用“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称及印章,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配备,保障履职所需专职工作力量,构建起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
(五)严格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机构编制工作
13.强化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固化编委、编办“会前学法”制度,推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党校主体班固定教学内容,定期开展机构编制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与组织系统政策交流,全面提升关键人群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举办机构编制信息简报和“机构编制百问百答”宣传专栏,聚焦新颁布的机构编制配套政策法规和正在做的工作,进行专题解读,进一步提升广大从业人员机构编制业务水平。
14.推动权责清单制度落地落细。根据法律“立改废释”,完成《县行政权力清单(2022年本)》和《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开设《编办告诉你·办事找哪里》政务咨询专栏,聚焦时事热点和群众办事热点,在线解读县乡两级权责清单,为群众提供更加清晰的办事指引,畅通舆论监督渠道,督促职能部门严格依照“三定”规定及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在部门履职监管、方便群众办事上的基础性作用。
15.加强和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重新制定《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重申“严控总量”的工作导向,进一步鲜明“编外+编内”的价值取向,严格限制编外聘用人员使用条件与审批流程,进一步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16.开展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强与纪检、组织、人社部门的监督协作,选派专职人员共同参与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实地抽查。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运行评估、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等工作,延伸开展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完善机构编制工作纪律集中谈话机制,推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二、2024年度机构编制工作初步打算
做好2024年机构编制工作,必须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上来。
(一)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聚焦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围绕机构编制部门“干什么、怎么干”继续想办法、添措施,找准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切入点,切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从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和中心工作。
(二)持续关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动向。摸清全县事业单位历史沿革、管理现状等底数,理清改革思路,争取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率先推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积累改革经验,为全县事业单位系统优化、整体重塑和功能再造做好扎实的准备。
(三)持续抓好“三定”规定制定修订与组织实施。跟踪部门“三定”规定落实与运行情况,促进部门内部职责业务有机融合,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持续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沿用多年、职责任务发生重大调整的“三定”规定进行修订。
(四)持续探索机构编制资源服务保障片区一体化的有效方式。切实推动机构编制资源进一步向片区中心镇倾斜,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片区中心镇集中,发挥中心镇辐射带动作用,引领片区高质量发展。
(五)持续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评估机制,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对本地机构编制管理现状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销号,为中央第二轮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