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
2023年,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省厅、市局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风险防控、提升保障能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下降”。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明晰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1.紧盯直管行业,排查风险隐患。始终以“防风险、降事故、补短板、提能力”为主线,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工贸等直管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累计检查重点企业399家,排查隐患1292处,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借力“专家会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为深入推动“三个狠抓”专项行动落地见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先后两轮深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企业进行“把脉会诊”,一家一家“过筛子”,分析研判各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找准找全企业存在的重点突出问题,做到既看病,又开方,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要求。二是强监管严执法助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从提升针对性、有效性入手,将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聚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重点突出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立案50起,实施预防性处罚205.1026元,已缴纳罚款121.5826元。
2.紧盯重点领域,坚守安全生产基本盘。县安委办以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种好各方“责任田”,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一是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将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的着力点,建立“勤通报、勤交办、勤督查”工作机制,加强日常调度、责任倒查、精准执法,推动风险隐患真查真改真销案。截至目前,各地各有关单位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9523次,检查场所(企业)14196家(次),排查隐患13803个,完成整改13349项。二是挂牌督办两批重点突出问题。县安委会坚持每季度对安全生产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自年初以来,已挂牌重点突出问题2批,多次组织召开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分析会和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领域重点突出问题调度会,“面对面”“点对点”调度挂牌隐患的整改进展情况。三是统筹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县安委办组织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一厂多租”专项整治、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安全整治、动火作业专项整治等专项督查,下发专项督查通报3份。有限空间作业:累计排查企业541家,发现隐患371个,完成整改341个,立案查处企业3家,行政处罚4.5万元。“一厂(园)多租”:县安办在印发方案的基础上,下发工作提示函,对专项整治升温加压。经查,全县涉及“一厂(园)多租”的出租企业31家,承租企业132家,各出租方与承租主体均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立案查处企业1家,行政处罚1.2万元。城镇燃气专项整治:扎实开展燃气安全再排查再整治活动,共排查餐饮行业燃气用户1400户,由住建局牵头委托第三方机构逐户进行验收。根据国家及省、市安委会部署,县安委会印发《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生产、充装、配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动火作业:在县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推进会上,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动火作业审批工作。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户)共1194家,动火焊接作业人员225人,发现隐患131个,整改126个。环保设施:针对前期企业自查情况,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对部分企业环保设施开展了联合检查,对发现问题,下发交办函3份。醇基燃料:印发《全县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先后召开整治工作调度会,1次经营企业负责人约谈会,向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下发工作交办函和工作提示函,开展整治工作专项督查,将专项整治向纵深推进。
3.紧盯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安全教育培训,深入乡镇、部门、重点企业广泛开展应急科普宣传,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截至目前,共宣讲16场次,受众1800余人。围绕“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生产月主题,扎实开展辖区内、系统内、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松兹行”系列活动,组织县应急、科经、气象、义工协会等单位赴乡镇开展“10.13”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约8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40余条,开设知识讲座20场次,开展应急演练20场次,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防灾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未雨绸缪,筑牢灾害风险防线
1.应对防汛抗旱稳妥有力。今年以来,县国家站降雨量为1168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近一成,全县无明显旱情。一是组织开展汛前督导检查。县防办印发了《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制定印发《2023年防汛抗旱风险隐患整改清单》,及时开展汛前检查,共排查出15个防洪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点对点下发到各责任单位要求限期整改。为确保整改成效,派出2个综合督查组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督导检查,确保防洪风险隐患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及时修订《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山区、丘陵、洲区和县城4个指挥部机构成员。组建120人的县级防汛应急抢险队,指导乡镇成立一支不少于50人的防汛应急抢险队;依托蓝天救援中心等社会救援力量,建立14支抢险救援专业队。与国泰公路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代储协议,为防汛做好物资储备。三是开展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选取二郎、华亭、下仓等3个乡镇为试点,健全县、乡、村三级防汛抗旱组织架构,加强人员配备,完善各类工作方案预案,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配备值班、会商等办公用房和先进实用的设备设施、通信网络和业务信息系统,储备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资,落实业务工作经费等方面开展建设,全面提升我县基层极端天气应对和突发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2.防范森林火灾全面加力。今年春节和清明前后我县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一是压实火源管控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在重点乡镇林区采取设卡检查、巡护执勤、定点看守、防火宣传等各类防范措施,全县共设32个防火检查站、50个卡点、200余个临时卡点均安排人员值守,利用1206个护林员小喇叭、乡村应急广播、200个流动宣传车、600个宣传横幅,通过“动静结合”的宣传方式,切实做到“防”的精准、“打”的迅速。二是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印发了《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关于做好新一轮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县直单位包保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在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为全县5山区乡镇和5个森林防火任务重的丘陵乡镇各配备了1台综合应急救援水泵、2公里水带、1个水囊,以及相关配套的设备。三是全力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应急准备工作,定期开展扑火设备集中检修和维养,组织山区乡镇综合应急实操演练18次,培训280人次,确保扑救森林火灾的物资储备充足,有效保障扑救火灾的需要。
3.提升综合减灾持续发力。一是稳步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截至目前,完成了2023年农房保险对象户信息采集工作,共计186427户,兑现农房受灾户查勘理赔155户53万元,完成灾害信息员培训83人。二是强化救灾资金管理。组织县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23个乡镇(街道)、行政村58个,查看救灾资金领取及打卡发放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切实保障了群众利益。
二、工作亮点特色
(一)校园周边群租房整治成效明显。借鉴六安毛坦厂中学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县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县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由县安办牵头,开展为期5个月的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整治。坚持县乡联动、校地联动、家校联动,全面宣传摸底,建立“一生一档”“一户一档”,落实登记备案和“双向申请”制度,共整治群租房3243户,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227份,排查隐患11357处(已基本完成整改),上报出租房备案申请表3217份,下发同意出租房备案申请2740份,承诺不对外出租房屋503户,完成整改2740户。本轮整治成效明显,多次得到省、市领导褒奖,周边县(市、区)多次来我县考察学习,有关工作在国家级报刊、省级公众号、《安庆信息.每日快报》《*信息》等媒体上推介。
(二)基层应急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建成。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县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五有”“九个一”要求,强力推动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工作站)规范化建设。9月份开始,县安委办牵头,组织县应急局、编办、人社、财政、消防等部门参加验收。目前已有19个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通过县级验收,验收后县财政以奖代补5万元,2023年年底将全面完成23个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验收,全面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从责任落实角度看,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上还有差距,重发展轻安全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企业普遍存在安全基础差、自动化水平不高、安全投入不足、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传统产业“小、散、乱、弱、多”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
(二)专业人员配备不全。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部门新增加了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范、减灾救灾以及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等职能,原有的监管力量被摊薄,专业人员数量明显不足,不能满足应急管理工作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