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
今年以来,*县认真贯彻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省委“最大政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按照市委“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的总体要求和“工作落实年”总体部署,坚持责任落实抓细化,整治“四风”抓问责,源头预防抓教育,健全制度抓长效,有效促进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紧盯“两个责任”,推进工作落实
紧盯市委“3873”主体责任体系,强化安排部署,狠抓督促检查,切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是狠抓部署推动。县委主动担责落实集体责任,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共召开6 次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精神,强化了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县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亲自主持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亲自组织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三述”和约谈。县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实行县级领导“三包一联”责任制,定期督促检查负分管领域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任务分解表》,把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梳理细化为5个方面40项具体工作,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推动主体责任向二级单位、基层站所及其他事业单位延伸,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和承诺书,构建了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体系,形成了完整的责任链条。从去年年底到今年上半年,县委共组织三批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三述”活动,对18个乡镇党委书记、25个政府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三述”和集中评议,对基层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三是狠抓压力传导。每季度都制定廉政约谈具体方案,紧盯一个单位、一个人、一封信、一件事的“四个一”要求,层层开展约谈提醒,有效传导了责任压力。一季度,县级层面对76名街道社区班子成员和38名水务系统科级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四大班子领导干部对分管的52名单位主要负责人、210多名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提醒。7月份以来,县委主要领导又对18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集中约谈,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政府系统廉政推进会对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纪委书记对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培训,其他县级领导至少有重点的约谈一个分管单位班子成员,基层各单位也层层开展约谈,使约谈形成了一种新常态。
二、突出“四风”整治,深化作风建设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一是严明政治纪律。严格落实***总书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制度规定作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培训,促进了守纪律讲规矩常态化。二是强化正风肃纪。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突出重要时段、关键节点,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先后开展3次作风纪律集中检查,暗访消费娱乐场所136家,整改违规违纪问题23个,诫勉谈话6人,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责令清退违规资金4.28万元。三是严格追究问责。认真核查党风政风问题线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问题4起,党政纪处理9人,下发作风纪律检查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两个通报,不断强化警示震慑,促进了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三、坚持惩防并举,深化源头治理
着力完善惩防体系,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有效提升了科学预防水平。一是长效开展廉政教育。制定《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方案》,组织开展了“千名干部进讲堂、上好廉政第一课”廉政教育培训活动,分期分批对全区1133名科级干部进行廉政培训。组织开展廉政大讲堂建设,全区已建成廉政大讲堂22个,开展廉政教育活动51场次。组织乡镇、社区和部门20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文化园接受廉政教育,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常态推进专项检查。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从5月开始,组织6个专项检查组继续对政府投资的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六个方面,以及“双审”、惠农专项资金审计和“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专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三是刚性约束权力行使。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等制度11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三不一末”等制度,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有效杜绝了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四、聚焦案件查办,强化警示震慑
严肃查办违纪案件,继续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是加强线索管理。严格落实《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办法》,坚持对各类案件线索统一受理登记,专题研究处置,及时有效管控。上半年,共召开信访案件线索评估会5次,评估各类信访线索59件。二是完善办案机制。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查处案件中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和《纪检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移送案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各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线索移送、信息互通和协作配合,有效提升了案件查办效率。三是加大办案力度。根据案件特点及时调整办案方式,坚持“四风”案件快查速办,重要案件集中突破,疑难案件联动攻坚,复杂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上半年,共受理信访件123件,初核案件线索23件,立案15件,处分党员干部21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人;信访总量、初核案件数、立案数和处分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86%、77%、67%、110%。
五、继续深化“三转”,提升履职能力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三转”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一是稳步推进“三转”。先后两次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参与或牵头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率达到了85%。切实巩固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分工调整成果,各乡镇、部门不再给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专干安排本乡镇、本部门其他方面的工作。二是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探索加大纪检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在年初建立“一案双查”台账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实施“一案双查”的暂行办法》,明确“一案双查”的实施对象、具体情形和责任追究方式,切实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在落实“两为主”方面,制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及案件办理情况统计报送制度》,对各乡镇纪委受理信访举报和案件办理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基层信访工作动态,督促基层纪委落实主业主责,提升了案件查办质量和数量。三是提升能力素质。突出教育、管理、查处、问责、自律“五严”要求,在纪检系统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担当意识。分批次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到区纪委办案科室跟班学习,以案代训,上半年调训基层纪检干部8人,参与查办案件11件,切实提高基层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