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XX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3年度XX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3年是我省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的开局起步之年,重在建机制、树典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23年度X江市实施“百千万工程”考核评价工作,根据《XX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考核评价办法(试行)》(X百千万指发〔2023〕1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评价依据

  1.《中共XX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X发〔2022〕20号,以下简称《决定》);

  2.《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

  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发〔202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3.《中共XX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X改委发〔2023〕5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

  4.《中共XX市委XX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发〔202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5.XX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领导同志关于“百千万工程”的指示批示;

  6.XX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召开“百千万工程”相关会议作出的工作要求。

  二、考核评价对象

  考核评价对象包括10个县(市、区)党委和政府、122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街道办)及市有关单位(包括39个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成员单位、5个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和2个重点任务配合单位)。其中,考核乡镇(街道)按照住建部门分类确定的31个普通镇、43个城区镇、20个中心镇、18个特色镇、10专业镇五类进行考核。

  三、考核评价组织实施

  考核评价工作由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组织开展,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具体牵头落实,市委改革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统计局等单位参与。

  四、考核评价项目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实绩实效,聚焦“百千万工程”的目标任务,考核各地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

  (一)县(市、区)

  1.基础指标:选取核心评价指标,考评县域经济、城镇建设、乡村振兴、城乡融合、主体功能等内容。

  2.工作机制:考评工作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

  3.工作任务:考评省、市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4.改革创新:考评落实改革任务情况及创造性开展工作情况。

  5.帮扶协作:考评横向帮扶和纵向帮扶工作情况。

  6.培育典型:考评培育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情况及在比学赶超活动中取得成绩情况。

  7.社会力量:考评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百千万工程”工作情况。

  8.群众满意度:考评群众幸福感满意度情况。

  9.督查督办:考评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工作交办情况。

  10.乡镇(街道)成效:对所辖乡镇(街道)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运用。

  11.加分项:考评获相关荣誉及上级相关表扬情况。

  12.扣分项:考评被上级批评或处理情况。

  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二)乡镇(街道)

  1.工作机制:考评工作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

  2.工作任务:考评圩镇建设、乡村振兴、卫生创建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3.培育典型:考评培育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情况。

  4.社会力量:考评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百千万工程”工作情况。

  5.群众满意度:考评群众幸福感满意度情况。

  6.督查督办:考评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工作交办情况。

  7.加分项:考评获相关荣誉及上级相关表扬情况。

  8.扣分项:考评被上级批评或处理情况。

  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

  (三)市有关单位

  1.工作机制:考评工作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

  2.牵头任务:考评牵头单位推动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3.配合任务:考评配合单位配合牵头单位推动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4.政策体系:考评出台配套政策工作情况。

  5.改革措施:考评落实有关改革任务情况。

   

  6.试点创新:考评积极向上争取试点创新情况。

  7.帮扶成效:考评纵向帮扶工作情况。

  8.督查督办:考评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工作交办情况。

  9.地方评价:由县(市、区)对市有关单位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情况进行评价。

  10.加分项:考评获相关荣誉及上级相关表扬情况。

  11.扣分项:考评被上级批评或处理情况。

  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

  五、考核评价步骤

  2023年度XX市实施“百千万工程”考核评价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考核评价于2024年1月启动,2024年3月上旬完成。涉及考核结果运用的横向纵向帮扶、美丽圩镇建设、乡村振兴、卫生创建等考核评价项目或指标,市委改革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应于2024年2月底前完成初评工作。

  (一)县(市、区)

  1.总结自评。各县(市、区)对年度“百千万工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自评,并对照考评项目逐项将工作完成情况和佐证材料上报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2.群众满意度测评。市统计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开展各县(市、区)群众满意度测评。

  3.市级评分。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市有关评分责任单位对各自负责的考评项目,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各县(市、区)总结自评情况,由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县(市、区)进行量化评分。

  4.形成考评结果。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各方面评分情况,根据《考评办法》明确的优秀等次1名、良好等次3名、一般等次1名的比例,按5个县(市)、5个区共两个类别形成考评结果建议,提交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审定。

  5.考评结果通报。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经审定的县(市、区)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二)乡镇(街道)

  1.总结自评。各乡镇(街道)对年度“百千万工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自评,并对照考评项目逐项将工作完成情况和佐证材料上报所辖的县(市、区)汇总。

  2.县级审核。各乡镇(街道)的总结自评由所在县(市、区)统筹,总结自评情况由所在县(市、区)进行审核。

  3.实地抽查核查。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若干个考核组,到各乡镇(街道)开展抽查核查,重点抽查核查自评真实性、项目现场、工作成效等内容,作为评分的重要依据。

  4.群众满意度测评。市统计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群众满意度测评。

  5.市级评分。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市有关评分责任单位对各自负责的考评项目,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各乡镇(街道)总结自评情况,由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进行量化评分。

  6.形成考评结果。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各方面评分情况,根据《考评办法》明确的优秀等次25%、良好等次65%、一般等次10%比例,按普通镇、城区镇、中心镇、特色镇、专业镇等5个类别形成乡镇(街道)考评结果建议,提交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审定。

  7.考评结果通报。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经审定的乡镇(街道)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三)市有关单位

  1.总结自评。市各有关单位对年度“百千万工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自评,并对照考评项目逐项将工作完成情况和佐证材料上报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2.责任单位评分。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市有关评分责任单位对各自负责的考评项目,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市各有关单位总结自评情况,由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对市各有关单位进行量化评分。

  3.地方评价。各县(市、区)根据市各有关单位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等情况,中对市各有关单位进行评分。

  4.形成考评结果。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各方面评分情况,根据《考评办法》明确的优秀等次25%、良好等次65%、一般等次10%比例,形成市各有关单位考评结果建议,提交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审定。

  5.考评结果通报。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经审定的市各有关单位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六、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一)奖励激励。对考核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获评“优秀”等次的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各县(市、区)按照规定数量推荐的工作实绩突出的村,分档次予以资金奖励。对获评“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分档次予以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资金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方案,由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另行制定出台。

  (二)约谈及挂牌整治。对考核评价结果靠后或工作不力、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和市有关单位,视情由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或由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挂牌整治。

  (三)结果运用。考核评价结果抄送市有关部门,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市直部门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给予地方优惠政策的重要参考。

  (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在考核评价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市有关单位要把“百千万工程”年度考核评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精心部署实施,确保年度考核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二)配强考评队伍。各有关单位要派出精干力量参加考核评价队伍,相关人员必须熟悉“百千万工程”各项政策和工作内容,善于抓主抓重,敢于较真碰硬。第三方评估机构要选优配强工作人员,专业、规范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确保结果真实、客观。

  (三)加强培训辅导。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队伍全员培训辅导,明晰目标任务,统一考评标准,规范考评流程,明确工作纪律,切实提高考核评价队伍的工作能力水平。

  (四)严格考评纪律。参加考核评价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考核评价程序、标准和要求,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考核评价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考核评价对象应当积极主动配合开展自评、抽查核查等考核评价工作,并对提供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