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篇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10篇)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镇沅县围绕中央、省委政府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河(湖)长制从“一河之治”向“流域之治”“全域联治”转变。全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总河长令和重要工作部署,签发《镇沅县2023年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第8号县总河长令)、《镇沅县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第9号县总河长令)、《镇沅县开展“保护母亲河 全民在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第10号县总河长令),9个乡(镇)和26个成员单位均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县委常委会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3次,县政府常务会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2次,召开总督察会议1次,召开联席会议4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河(湖)长制部署要求,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工作要求,全面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以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为主要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二是完善保障机制。签发《镇沅县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第9号总河长令)、《镇沅县“保护母亲河全民在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第10号总河长令),定期研究、协调、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足额保障工作经费,落实河(湖)长制专项经费5万元。构建多维监管体系,全面建立“河长+警长+检察长”依法管河治河模式,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县、乡、村河(湖)长工作责任,2023年1—10月,全县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8450次,巡河巡查次数达标。形成了总河长抓总,责任河(湖)长牵头,河长办协调督办,部门按责任分工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加大精准督察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和两办督查室的监督作用,全县累计开展督导检查60余次,整改问题165个。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完成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五是强化党建引领。聚焦河湖管理突出问题,按照“围绕生态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生态”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县乡村三级党员河(湖)长参与率达95%,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河湖治理主题活动30余次;制定印发《镇沅县“党建+河湖长制”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聘任“民间河(湖)长”19名,培育“党建+河(湖)长制”示范点9个,实行党支部包片责任制和小单元网格化管理,将河湖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全面推动“党建+河(湖)长制”深度融合,打通基层治水管水“最后一公里”。
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是抓生态环境保护思想教育。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自己以及各级河长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保护生态环境的举措认识。通过学习,结合实际对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河(湖)长制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步推进。二是抓河(湖)长制全局统筹谋划。把河(湖)长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县委中心同谋划、同研究、同部署,组织召开3次县委常委会议、1次总河长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三是抓各类问题整改。按照河湖问题清单、一河(库渠)一策,牵头组织对河湖“四乱”、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依法进行清理整治;落实巡河问题清单制强化巡河现场办公推进河湖问题治理,充分发挥河(湖)长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变常规巡河为现场办公解决河湖问题。2023年,县总督察、副总督察、县河长办开展督察9次,督办整改问题60个;组织县河长办以及相关部门排查河湖问题并向县级河湖长派送河湖问题54个。四是抓宣传引导。督促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全县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万份,在振太镇域内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在敏感区域设立警示牌,动员、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河湖库渠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在澜沧江(糯扎渡库区)镇沅段安装河(湖)长公示牌3块,督促及时更新维护,公开基本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对群众的举报问题及时调查了解并加以解决。
三、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情况
2023年,根据《镇沅县开展“保护母亲河 全民在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镇沅县总河长令第10号)要求,镇沅县持续开展河湖专项行动,一是稳步推进“河长清河”专项行动。结合绿美河湖创建等工作,全县9个乡(镇)113个村(社区)结合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志愿者服务等工作全覆盖开展“清河行动”。截至10月底,各乡(镇)各部门共开展常态化组织清河行动497次,参与19971人次,清理河道1514.02公里,垃圾2628.45吨。二是规范采砂管理。严格执行《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落实《镇沅县河道采砂规划(2019年~2025年)》,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工作。制作安装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公示牌,启用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乱挖等行为,开展联动执法14次,日常巡查30余次,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起(其中行政处罚2起,移送公安1起),罚没款4万元。三是落实巡河问题清单制。向县级河(湖)长派送河湖问题54个。
四、河湖保护治理成效
一是党建引领聚“合力”。积极践行“党建+河湖长制”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群建。制定印发《镇沅县“党建+河湖长制”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聘任“民间河湖长”19名,培育“党建+河(湖)长制”示范点5个其中报送市级重点打造2个(玻烈河、麻大街河),实行党支部包片责任制和小单元网格化管理,将河湖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双管齐下”强宣传,召开党员会、群众会以及开展入户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党员群众”齐参与,全面落实常态化包保责任制,用实际行动改善河湖生态环境。2023年至今累计开展河湖治理主题活动30余次。二是工作联动有“深度”。部门协调配合,用活“河(湖)长+”机制,积极开展河湖保护治理行动;强化跨界河流统筹共治,与市水文局、市河长办、相关5个县开展李仙江普洱段2023年联防联控联治行动,创新建立了李仙江普洱段“五联”机制(联巡、联席、联防、联控、联治),合力提升区域河流保护管理效能。联合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制定“河(湖)长+生态环境局”方案并落实,确保威远江镇沅段勐统东边大桥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三是真抓实干提“质量”。推进绿美河湖项目,因地制宜巧施策,形成河湖保护绿色发展的特色,打造更绿更美更宜居的幸福家园;保障水质安全,主要河流省控断面勐统东边大桥、河西小学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湾河水库水质均达标,达标率100%。
五、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特别是澜沧江治理保护,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农业面源污染仍然存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相对薄弱,投入比重不足,农村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完善,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不规范,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不到位,导致河域内仍然可见垃圾漂浮。二是政策宣传还需深化。宣传的广度、深度不足和方式单一,法治宣传跟不上,教育培训尚未充分发挥平台优势,群众知晓率面不广,沿岸群众对水环境保护的观念、意识还需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学习领会***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主动履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构建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流域保护修复的强大合力,实现流域综合管理。
(二)进一步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因地制宜,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用量,实施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逐步建立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
(三)强化督查指导。加强对乡(镇)、村河(湖)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河(湖)长制明察暗访,完善问题交办机制及曝光机制,对河湖管护各类问题逐一制定整改任务、时限、标准、责任“四个清单”,现场督办重点问题,推动各类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四)强化宣传引导。广泛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类“线上”“线下”宣传阵地,整合各类资源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引导,不断激发广大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引导参与水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治理保护,坚决遏制垃圾乱倒、污水直排、非法捕捞水生生物、乱丢滥弃病死畜禽等破坏水生态行为发生,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美好水环境的浓厚氛围,共同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副总河长 尹雪兰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履行县副总河长工作职责,推进河(湖)长制从“一河之治”向“流域之治”“全域联治”转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县、乡、村级河(湖)长工作责任,切实形成了总河长带头抓、各级河长具体抓、责任镇村一线抓、有关部门配合抓、基层群众参与抓的工作格局。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根据县级河长工作变动和乡(镇)、村两级换届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各级河长并向社会公示。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坚持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2次,专题研究河(湖)长制工作2次。二是狠抓工作落实。紧盯《普洱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23年工作要点》等市级文件,对标《2023年镇沅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镇沅县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镇沅县“保护母亲河全民在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等县级文件,狠抓措施落实,全县河湖环境持续稳定。
二、河(湖)长制组织推进情况
统筹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理和执法监管,着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安全河湖、绿美河湖、健康河湖、幸福河湖。一是扎实推进绿美河湖建设,依托工程提升水环境。完成年度3个绿美河湖项目建设任务,累计绿化面积25910m²、投资20.09万元。通过建设经济林、沟道治理和沿河生态防护、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等,提升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点水域岸线生态环境水平,实现水利工程与生态治理有机融合。二是强化水资源管理,持续开展保障小水电生态流量工作。对县内10家取用水企业、10家小水电站开展全覆盖取用水检查工作,未发现取水计量、节水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征收水资源费53.22万元。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6座小水电站均符合生态流量下泄要求,符合验收标准,通过县级验收。三是加大违法捕捞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今年以来,开展禁渔专项行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338人次,共拆除禁渔区非生产用竹筏52张、迷魂阵(虾笼)42个,收缴撒网5张、刺网6张、钓具23套;立案查处渔业违法案件2起,结案2起;制作禁渔期及禁渔区管理告示牌24块。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利用“中国水周”“8.15全国生态日”等契机,引导群众担负起保护水资源的社会责任。今年以来,累计张贴宣传海报30余份,发放宣传册及宣传物品32000份。四是强化督察督办,筑牢河(湖)安全管理防线。整合各级力量,开展督查检查60余次,整改问题69余个。在显著位置设置“水深、危险、禁止游泳、违者后果自负”各类提醒警示牌268块。
三、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情况
积极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一是深入开展“四乱”和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四乱”和碍洪问题月排查,在县域范围内发现四乱、碍洪问题5处,均已按时按质销号。出动40余人次,及时排查水利部交办疑似448个碍洪问题,对认定的48个碍洪问题多次研究解决并持续跟踪督办。二是集中开展清漂专项行动,稳步推进“河长清河”专项行动。组织全域全民现场清理垃圾、漂浮物5公里,90余吨。结合绿美河湖创建等工作,全县9个乡(镇)113个村(社区)全覆盖开展“清河行动”,今年以来,共组织清河行动270次,参与9980人次,清理河道1362.61公里,垃圾2365.60吨。三是持续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乱挖等行为,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1起,巡查30余次,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起。四是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完成靛坑河水库标准化管理初评,完成湾河、菠萝坝两座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和26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及2023年的雨水情测报、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四、河湖保护治理成效
一是河流水质持续稳定。主要河流水质为Ⅲ类及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湾河水库)为Ⅱ类及优于Ⅱ类水质,达标率100%。二是美丽河湖建设展新貌。成功创建县级美丽河湖53个、市级美丽河湖31个、省级美丽河湖3个。国际合作试点项目“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国水利行动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得到了联合国粮农组织、水利部的高度肯定。三是体制机制创新结硕果。推进“党建+河湖长制”,培育示范点9个;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办理涉河刑事案件1起;深化“河(湖)长+警长”执法监管,开展巡河62次、隐患排查1次、联合执法1次;深化“河(湖)长+校长”,各中小学校开展志愿清河等系列社会实践主题活动;建立“河(湖)长+部门”制度,推进“河(湖)长+生态环境局”落实,威远江镇沅段勐统大桥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四是强化跨界河流共治。与澜沧江镇沅段(临翔区)、李仙江普洱段(沿线五县)开展联防联控联治行动并签订协议,创新建立“五联”机制。
五、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河(湖)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工作履职不到位。部分河长认识不到位,解决涉河问题的主动性不强。二是治污能力亟待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薄弱,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存在污水排放不规范问题;农村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有差距。三是“四乱”问题仍然存在。河流沿线零星垃圾和乱种问题屡禁不止。大部分遥感图斑涉及临河房屋、临河建筑清理整治困难。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河湖长制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扎实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美丽河湖创建为抓手,聚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控和执法监管六项重点任务,压实各级河(湖)长工作责任,推动“一河一策”落实。持续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守住水质量底线。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补齐污水处理短板。充分发挥民间河长及志愿服务者等社会热心人士作用,凝聚管理保护河湖水系合力。
(二)强化督查指导。加强对乡(镇)、村河(湖)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河(湖)长制专项检查、暗访检查,完善问题交办机制及曝光机制,对河湖管护各类问题逐一制定整改任务、时限、标准、责任“四个清单”,现场督办重点问题,推动各类问题整改落实落细,提升河(湖)治理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广泛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宣传阵地,整合各类资源深入开展宣传引导,不断引导群众参与水环境的监管,坚决遏制垃圾乱倒、污水直排、非法捕捞水生生物、乱丢滥弃病死畜禽等破坏水生态行为,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共同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
(四)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更新各级河(湖)长信息,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联动机制,合力推进治水工作。完善定期会办、定期巡河、“河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及时交办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健全跨区域联防联动联治机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共同治理和区域联合行动,持续推进“四乱”整治。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副书记、县总督察 杨应恒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以来,本人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生态文明思想,紧扣“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总体目标,严格履行河(湖)长总督察及县级河长(定坑河、文岗河、文岔河)职责。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全县河(湖)长制总督察职责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开展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督察,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压实各级河长责任,不断推动全县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努力让每一条河流成为一道靓丽风景线。截至目前,主持组织安排集中大督察1次,明察暗访12次,开展巡河(库)9次。
二、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围绕《镇沅县2023年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镇沅县第8号总河长令)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镇沅治县河(湖)长制督察工作方案》,明确全年督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任务。
(一)县河(湖)长制总督察履职情况
一是坚决压实责任。制定《2023年镇沅县河(湖)长制督察任务清单》,明确督查单位、督查内容及督察要求,从严从实推动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组织举办1场全县河(湖)长制业务培训,持续将河(湖)长制业务纳入县、镇两级党校培训内容,实现乡(镇)、村级培训全覆盖,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河(湖)长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督查检查。聚焦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整合督查资源,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和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日常监督作用,推动河(湖)长制总督察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全年共开展县级督察1次,形成督查报告1篇,开展明察暗访12次,针对清理整治不彻底的问题,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亲自督办整改。三是严格问题整改。执行清单制、包保制、督察制、奖惩制的问题整改机制,针对督察发现问题,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及时交办,紧跟督办,切实做到督前有计划,督时有记录,督后有报告,累计整改河湖巡查、督察问题69个。
(二)县级河长履职情况
切实履行县级河长责任,对标对表《镇沅县2023年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组织责任部门召开河(湖)长会议3次,分别到九甲镇甸坑河、文岗河、文岔河巡河3次,发现并整改问题7个。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结合重点工作,就河(湖)长制落实工作进行调查研究4次,深入乡(镇)进行实地考察,掌握河(湖)长制重点任务进展,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三、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引导有差距。宣传还不够到位,部分沿河群众爱河护河意识不强,存在生产生活垃圾、污水、粪便等排倒至河道的问题。
(二)先进典型选树不突出。我们推行“党建+河(湖)长”制、“河(湖)长+警长”制、“河(湖)长+校长”制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持之以恒落实不够,先进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少,以点带面促进工作有差距。
(三)执法监管还需加强。针对少部分群众乱扔垃圾、破坏水生态环境等情况,执法监管力度不足,乱堆、乱排、乱占、乱采等现象反复出现。
四、下一步打算
接下来,我将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安排部署,坚决履行河(湖)长总督察及县级河长职责,进一步抓实河(湖)长制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按照省、市、县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安排,推动各级各部门加强学习,按照工作要点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河(湖)长制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二)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治河能力。一是全面落实河(湖)长督察工作制度,督促各级河(湖)长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主动履行职责,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交办责任部门限期处理并跟踪落实情况,直至办结销号;靠前组织、靠前指挥、靠前督导,强化督察指导,统筹调度各方力量和资源,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全面压实部门工作责任,落实职责分工,严格按规按质开展督察、河湖巡查等工作;加强与河(湖)长联系,落实好工作任务,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强化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强大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严格督察考核,抓实问题整改。一是狠抓对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坚持开展督察情况通报、考核问责,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倒逼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地落实,推进河(湖)长制“名”“实”相符。强化各级总督察、副总督察督察和指导工作,紧盯关键环节、关注投诉举报动态,不断加强对问题河湖建设项目进度迟缓等的督察督办力度,推动河(湖)长制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二是坚决跟踪问题落实整改到位。严格落实督察反馈整改机制,确保所有督办事项或问题清单件件有落实、有结果、有说法。同时加大暗访力度,及时开展督察“回头看”等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俸平酌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湖)长制履职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我担任镇沅县按板镇磨庆河(全长16km)、菠萝坝水库(小型水库,总库容132.30万m3)、闪桥水库(小型水库,总库容802.00万m3)的县级河(湖)长。2023年,我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积极履职尽责,狠抓落实,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
抓实理论学习,逐级压实责任,要求镇、村三级河长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不同形式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5次,及时传达学习***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扛起河(湖)管理和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把党的二十大生态文明部署要求落实到河长责任的具体工作中,着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指导勐大镇、按板镇联合组织开展跨界河流“党建+河长制”联防联控联治行动,指导双方签订《勐大镇按板镇“党建+河湖长制”跨界联防联控联治协议》,共同巡查威远江(勐大镇与按板镇跨界段),河道沿岸的漂浮物进行清理。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履职担当
一是夯实队伍建设抓实责任分工。督促指导县级联系单位卫健局、医保局以及按板镇完善河长制并调整充实人员,巩固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制体系,明确各级河长和各联系单位在河湖管护中的职责任务,进一步压实基层巡护责任和联系部门督导责任,进一步夯实河湖攻坚治理的制度基础。及时更新修缮河(湖)公示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统筹安排部署抓实督促指导。对照《镇沅县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及时召开河(湖)长制领导小组会议,对上级有关文件作仔细学习研讨,对相关工作要求作具体安排。召开县乡(镇)、村组河长会议安排部署工作3次,召开河(湖)长制专题会议4次,专题听取联系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报告1次,召开菠萝坝水库、闪桥水库、磨庆河三级河(湖)长向县级河(湖)长述职评议会议1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坚持巡河检查抓实问题整改。2023年开展河(湖)长制督察2次,巡河(湖)6次,暗访1次,在巡河过程中认真填写巡河记录表18份,及时反馈发现问题至县乡两级河长办,督促限期整改4起,问题现场交办1次,并持续跟踪问效。
(三)强化协同管理
一是融入部门职能,加大齐抓共管监管执法力度。加强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村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侨联在赶集日进行“地摊式”普法,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生态文明普法宣传活动。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河湖警长”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司法保障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的职能优势,严厉打击各类涉及河道的水事违法行为以及处理各类侵占河道等民事纠纷,坚决斩断水源地污染的不法行为,为河长制各项专项行动的有序推进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融入主题教育工作,助推“党建+河湖长制”走深走实。依托基层党组织建设、支部党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组织推进“党建+河湖长制”“河长清河”行动等活动。镇沅统战工商联联合党支部、按板镇党委、县卫健局行政党支部、青年人才党支部、按板镇卫生院党支部和磨庆村党总支等联合开展党建+河(湖)长制“河长清河行动”4场次。用实际行动推动“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三是融入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河道清理、河岸环境清理、环保知识宣传、河湖长制政策普及等活动。一年来累计清河4次126人次,清理河道15km,共清理垃圾4.3吨,撰写工作信息简报2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系列重要安排部署,切实履行河(湖)长职责,磨庆河、菠萝坝水库、闪桥水库保护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宣传不到位。在群众中开展保护河湖库宣传引导不足,群众参与率不高。二是责任压实不到位。部分部门巡河APP使用不规范,巡查记录台账不够规范,档案材料收集整理不完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将围绕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重点,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担当,扛牢保护治理政治责任。自觉履行县级河长职责,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坚决扛稳扛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加大督办、分办、跟踪、协调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河长统筹推进河湖保护治理责任、联系部门的“参谋助手”责任,全面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进河长制和河湖保护治理工作落实。
二是夯实基础,着力提升河湖管护能力。深化“一河(库)一策”方案,全面增强保护治理决策支撑,推动河长制严格落实。强化普洱河长信息系统运用,加快各级环保督察和各类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以各类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宣传栏、标语、村规民约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切实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来,持续巩固河(湖)长制工作成果。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郝 亮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自2023年8月以来担任威远江、靛坑河水库、靛坑河水库文卜东干渠、靛坑河水库文岩西干渠县级河长。任职以来,本人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学习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立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形成的原创性理论成果,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聚焦新时代命题,凝结新思想精华,具有气度恢宏、系统完备、精辟透彻的理论特色,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议精神,紧扣“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总体目标,严格履行县级河长职责。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紧扣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单位实际,及时调整充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业务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明确镇级总河(湖)长、镇级分河(湖)长、村级分段河长,明确各级河长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镇、村、组河(湖)长工作责任,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有力推进。
(二)督查巡查,强化工作落实
结合县级河(湖)长工作职责,一是加强工作调度。组织召开河长会议3次,到勐大镇召开现场会议3次,及时传达上级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协调相关部门与勐大镇协调联动,及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二是加强日常督查巡查。用好“六查”工作法,把“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作为重点督查巡查内容。2023年以来,组织相关部门及乡镇,坚持每两月1次的河道巡查,对重点河段加大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截至目前,到负责的威远江、靛坑河水库、靛坑河水库文卜东干渠、靛坑河水库文岩西干渠督查巡查4次。并要求县发改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定期到负责河段开展督查巡查,2023年涉及县级部门到负责河段督查巡查均不少于4次;要求勐大镇各级河长及巡河员常态化开展巡河检查,镇级河长共巡河99人次,发现问题30余个,村级河长共巡河1404人次,发现问题140余个,巡河员共巡查1354人次,均全面要求整改到位。三是加强问题整改。根据各级各部门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镇级有关部门,限期进行整改,并适时抽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落实责任,强化综合治理
根据《2023年镇沅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镇沅县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勐大镇常态化开展“清河行动”,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回头看”工作,坚决遏增量、清存量。组织开展镇村两级“清河行动”8次,“清四乱”专项行动7次,常态化开展“清垃圾”活动。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宣传,组织勐大镇和县级相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河(湖)长制的认知与理解,动员、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河湖库渠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23年共举办培训3期494人次,召开群众宣传会议490余次160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1500余份,横幅13条,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来,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标县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执行力度不足。部分河长工作积极性不高,常态化巡河护河还有差距,存在怠惰心理。二是部门联动不全面。县级包保部门发挥作用不明显,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职不够,工作未形成合力。三是垃圾污染问题仍然存在。群众随意倾倒生活及建筑垃圾,部分河道、水库垃圾污染问题难以根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县委关于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各项河长制工作落实。一是加强督促检查。紧盯难点堵点,疏堵结合,协同推进大治理,实现高质量发展。定期检查各级河长巡河情况,坚持开展督察情况通报、考核问责,推动责任落实。二是加强污染防治。联合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整治,做到标本兼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河湖“清四乱”为重点,“六查”工作法为抓手,为狠抓专项整治,强化河道治理与管护,全面提升水质。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长制工作,营造全民治水的社会氛围;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域生态环境。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王国伟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湖)长制履职情况
今年来,我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坚决打好河湖保护治理攻坚战,认真开展巡河、治河、护河等工作,有力推动了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见实见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抓好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县级河长“指挥长”作用,始终把爱水治水护水的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着力抓好包保河流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及督查,做到河道治理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今年来,到按板镇、田坝乡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4次、联席会议2次,认真分析研判形势问题,安排部署河长制重点任务,推动河长制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切实做到“责任明、情况清、措施实”。结合实际指导按板镇、田坝乡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根据每条河流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细化河流管理保护实施方案以及督察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晰、落实有方,严格按制度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推动见行见效
严格落实河长巡河制度,每季度对包保河库开展一次巡查检查,并规范填写巡河记录表,切实推动河(湖)长制实现“有名有实”。截至目前,共到责任河湖开展巡河工作15次,及时更新更换河长公示牌3块,组织核查取证新增卫星遥感图斑32个,充实“民间河长”3名。按照河(湖)长牵头、联系部门协同的原则,对乡(镇)村两级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清河护河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美丽河湖创建工作,组织田坝乡、按板镇辖区党员干部群众750余人开展责任河(湖)“清河行动”,累计开展清河工作50余次,清理各类垃圾20余吨,清理河道长度40余公里。结合开展重点工作,积极做好“爱水、护水”宣传,引导社会共治,让群众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推动形成人人参与清河行动,全民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办落实,强化问题整改
认真履行河(湖)管理与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镇沅县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巡河问题清单制强化巡河现场办公推进河湖问题治理的通知》工作要求,对责任河湖“四乱”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带头研究解决问题,坚持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有力推进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垃圾、改善河湖水生态“三治一改善”工作。坚持“在水里找问题、在岸上抓治理”,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召开现场办公会议8次,提出河湖问题保护清单1项,下发巡查问题督办单2份,完成责任河(湖)2023年度河(湖)重点问题清单整改6件,其余2件已按要求督促县级联系部门及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来,我所包保责任河(湖)的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县委工作要求和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部分乡村两级河(湖)长工作不细不实,存在巡河走形式走过场、只巡河不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现象;二是部分县级联系部门没有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工作任务,把自己当做“旁观者”“局外人”,不主动研究、协同推进联系乡村河湖“清四乱”、水库垃圾围坝专项行动等工作,部门联动合力不足;三是河道两岸的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农村生活垃圾随处乱丢、农业面源污染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在责任落实上持续加力。牢固树立保水有责、保水有方的意识,加密巡河频次,提高巡河效率,强化问题发现和协调处置,做到敢抓、敢管、敢查,真抓、真管、真查。健全问题排查、定期通报和工作会商等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县级联系部门和乡镇开展河道库渠综合整治行动,加快构建条块密切配合、整体联动的河长制管理工作体系。
(二)在综合施治上持续加力。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抓住控源截污这个治水要害,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剿灭”黑臭水体、河道采砂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逐个逐项找漏洞、对标对表找差距,采取扎实有力措施,坚决全面、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同时组织落实好河湖管理、保护等各项工作,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好生态环境。
(三)在全民共治上持续加力。统筹抓好“河长清河行动”的宣传动员、引导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掀起以整治“四乱”为重点的河湖库渠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潮。积极发动镇、村、组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开展护河治河行动,推动形成“人民河道人民管、管好河道为人民”的良好局面。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李其华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湖)长制履职情况
2023年,我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系列重要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宣传阐释及河长制工作相关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履行古城镇过都河、忙看河、清水河及清水河右支河4条河流的县级河长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
将***生态文明思想和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2次,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26次,督导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市、县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强化宣传阐释,切实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推行河(湖)长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河(湖)长制专题会议5次,压实各项工作责任。
(二)积极营造人人爱河、护河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强化社会宣传。积极组织各乡(镇)、部门利用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宣传,利用县应急广播体系开展河(湖)长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累计播放时长100余小时,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清河行动、绿美公路卫生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执行河(湖)长制重大意义的认识。二是强化新闻宣传。制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宣传方案》,在县级主流媒体开设《绿美镇沅》专栏,对全县有关河(湖)长制工作会议、重要决策部署、“清河行动”及日常工作中的典型经验等及时宣传报道,总结了一批“上下联动防汛机制”“五联机制强化流域治理”等亮点经验,树立了张德新、林锦丽等一批典型先进个人。截至目前,县级媒体刊播河湖长制工作稿件180条,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相关稿件30余篇,发布简报、工作信息10余期,认真组织开展美丽河湖评选推荐工作,拍摄短视频13个,向上级推荐报送3个。三是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典型问题媒体曝光力度,摄制曝光片《绿美镇沅建设曝光片》2部,倒逼责任落实,进行限期整改,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响应民众的舆论诉求,发出相关预警通报2次,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三)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认真履行巡河职责,做到巡河留痕,工作到位,共组织巡河6次,开展督查6次,发出督办通知单6份,对巡查河流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应的单位和个人,并督促限期整改;2023年提出重点问题清单1个,督促古城镇和县级河长联系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已全面完成整改,同时,紧盯河湖“四乱”问题,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巩固了河湖“清四乱”成果;督导古城镇完善《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扎实开展党建+河长制主题党日、“河长清河行动”“清四乱”、渔业捕捞整治等专项行动共20余次;按时提交本人述职报告、县级河(湖)长工作总结,按规定参加述职评议工作,组织召开河(湖)长述职评议会议1次,层层压实各级责任,细化、实化工作职责与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系列重要安排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很多不足:一是责任压实有差距。对镇、村两级河(湖)长督导不到位,部分河长思想认识不高,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跟踪问效有差距。对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督促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三是氛围营造有差距。宣传方式单一,氛围不浓,群众治水护河的意识不强,参与度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将围绕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重点,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等内容,并将其贯穿到河(湖)长制工作当中。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整合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对河长制等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人人护河”,“依法管水、依法治水” 积极投身护河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持续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督导作用,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黄永从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我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党建联建共建、化解突出问题、培育示范典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河(湖)长制”深度融合,助推工作任务落细落实,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各项职责任务。
一、河长制履职情况
根据安排,我任阿墨江、新江水库等3河1库河(湖)长,涉及三个乡镇。任职以来,我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亲自抓、带头抓,深入一线开展巡河巡查,适时督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理论武装、压实政治责任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以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生态文明的抓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立足新形势贯彻新要求,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河(湖)长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排部署。将***生态文明思想、河湖治理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重要内容,今年来开展中心组学习6日,支部主题党日10日。二是认真开展巡查调研。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共组织巡河(湖)28次,做到每条河流巡河每年6次以上,有效地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三是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建立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督促各级河(湖)长、县级联系部门履行党政领导“一岗双责”。
(二)深化综合治理,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县级联系部门、涉及乡镇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县级联系部门和乡镇、村级河长对河道乱丢垃圾、违规垂钓等问题排查整改。二是推扎实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在汛期来临前,组织开展“河长清河行动”一次,着力改善河湖水环境。三是抓实河道采砂清理整治。规范河道采砂行为,严格落实采砂日常监管,对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形成高压严打态势,确保河道采砂管理政策落到实处。四是深入开展党建+河(湖)长。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社区“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2次。
(三)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公众参与
2023年来,结合“法治进乡村”大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河(湖)长制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水资源保护条例》《镇沅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等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水清、河畅、岸绿、景美”这一目标,积极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共同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共动员要求各级河(湖)长召开各类宣传会议80余场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0余场(次),开展农村广播宣传50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我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抓河长制工作存在不细不实的情况。二是环保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污水直接排放、垃圾随意丢弃仍然存在。三是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无证采砂、违法排污等行为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全面落实建设“幸福河”的总体目标、“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打好河湖保护治理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宣传、进一步整合力量、进一步压实责任。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沈林灵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我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生态文明思想,以担当担责的态度、从严从实的作风,坚决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的责任河(湖)是景谷河振太镇段及振太镇文板水库,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切实以“河长制”的落实,推动“河长治”的实现,河流水质得到一定的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一)以共治共享的思想认同抓好大保护
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以河湖水质提升为核心,坚持系统治理、因河施策,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意义重大,先后到振太镇文平、兴隆、塘坊等村开展调研,摸排河湖“四乱”重点问题和排污重点区域,制定治理方案和措施,抓好责任河、责任水库的治污和清理工作,召开会议3次,加强水域周边群众思想宣传,号召群众主动参与治污减排。
(二)以见责见效的工作态度抓好定期巡查
按照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巡河的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开展巡河工作,检查河道整治情况,对河道情况、污染现状、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抓好问题交办、督办、会办。景谷河源于振太镇,有流域较长、汇入支流较多、干流治理难度较大的特点,2023年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共开展巡河工作6次,发现问题及处理1件,协调资金投入1万元,开展河(湖)保护宣传5场次。坚持源头治理,对文平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污染风险较大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新选址建设垃圾池,坚决杜绝垃圾流入河流造成污染的问题。
(三)以联防联治的工作措施落实齐抓共管
进一步抓细镇沅县与景谷县签订的《景谷河联动联防协议》落实,紧盯景谷河振太镇段治理工程项目推进情况,加强项目投入产生的治污效益,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态度确保景谷河水库注入水源清洁。组织振太镇召开景谷河干流治理协调会,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共同治理和区域联合行动,压实支流河湖长工作责任。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督促振太镇合理规划河岸农业产业布局,加强种植指导科学使用农药化肥,避免农业污水流入河流。实地指导各村、学校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活动,通过张贴节水宣传海报、发放河湖长制宣传品、组织学生和儿童开展暑期防范溺水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保护水资源、节约水资源的重要意义,普及野泳危害和相关救护知识,共筑防溺水安全网。
二、存在的问题
景谷河、文板水库的保护和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标上级的严格要求,对照群众的殷切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保护意识不强,随意丢弃垃圾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治污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较为突出。三是巡河开展较少时间较短,治理效果未完全显现。四是产业发展与防污治污矛盾日益凸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河湖污染治理和“清四乱”措施,从管得住到管得好转变,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河湖新格局,还河湖以美丽健康。
一是充分协调调动工作力量提升爱河护河思想建设。督促振太镇及县级联系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单、微信、乡村大喇叭等新媒体,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让全镇上下广泛了解河长制,增强群众保护河道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营造关爱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河道动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严格督查考核促进问题整改销号。把巡河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振太镇河长办和村级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与县河长办和振太镇对接,加强对镇、村河长的考核,形成以问题为导向抓好责任落实。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成效长期保持。要求振太镇进一步完善定期会办、定期巡河工作机制,及时交办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环保意识,构建治水、管水、护水长效机制。探索农业产业发展新模式,科学耕作和管理,降低农业对河流的污染。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富程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来,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河长相关职责,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
一、担任河(湖)长基本情况
根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总河长、副总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县级河(湖)长和河(湖)长联系部门调整方案的通知》(镇河长组发〔2022〕1号),目前我担任3条河流、1座水库的河库长,均属红河水系,分别为玻烈河、马拉村河(文旧河)、蛮糯河、黄草坝水库。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保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打好河湖保护治理攻坚战,助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及时跟进学习上级最新河长制工作精神和要求,将上级有关安排部署落细落实,确保河(湖)长工作取得成效。二是以维护好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为根本,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抓好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围绕重点工作,统筹推动任务落实
紧紧围绕《2023年镇沅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镇沅县总河长令第8号)文件要求,明确任务,强化统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召开河长会议4次,听取恩乐镇、古城镇及县级联系单位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研究解决“一河一策”滚动修编、清河行动、“清四乱”行动、水库垃圾围坝清理、督办问题整改销号等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开展“清河”行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
牵头组织县级联系单位、乡镇、村组等对侵占河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等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周边群众自觉进行联防联控,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河道“清四乱”环境整治2次,清理焚烧垃圾8吨,完成2023年县级河(湖)长问题清单销号3个。三是开展巡河护河工作,深入到恩乐镇、古城镇开展巡河9次,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河流管护(9号令)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共组织开展渔政巡查98次,拆除禁渔区非生产用竹筏53张、迷魂阵59个,收缴刺网43张、钓具46套,立案查处3起、教育警告32人,制作禁渔期及禁渔区管理告示牌23块,向群众、餐饮业主等印发告知书5362份。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回收农膜量506吨,召开科学施肥培训5次,完成测土配方施肥2万亩、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1.5万亩,减少农药施用量。加快推进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着力解决野外坑洞、河边、山沟、公路边随意丢弃畜禽的情况。
(三)强化检查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督查巡查制度。督促县级联系部门、乡镇及村级河长严格落实巡河工作职责,认真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压实镇、村两级河长工作责任。二是全面加强监督检查,聚焦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督察7次,针对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和销号5个清单一体化推进,定期调度,加强督促检查、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一是督促指导县、乡、村三级做好宣传工作。以村民小组为抓手,结合利用开展省级文明城市2023年度测评督查、推进爱国卫“7个专项行动”、林长制等重点工作,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在河道沿岸居民密集区及主要通道处设立“禁止倾倒垃圾”标识牌共8块,河长制公示牌4块。二是以示范引领,培育“党建+河(湖)长制”市级示范点1个(玻烈河),实行党支部包片责任制和小单元网格化管理,将河湖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三是提升全民治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重视群众的举报问题、及时调查逐一解决。督促更新河(湖)长公示牌,公开基本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群众参与度不高,保护意识不强;二是宣传不力,部门联动不强;三是统筹推进河长制工作与其他工作方面还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将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扎实开展好相关工作,确保自己所担任河长的3条河流和1座水库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一)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巡河问题清单制”,常态化组织开展河湖问题整治行动,推动各级河湖长规范化巡河,切实做好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各级河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意识,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林长制、《镇沅县“十四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工作内容,坚决不折不扣地落实“总河长令”提出的各项工作,开展严谨巡河、查河,严格摸排问题,严厉治理问题,及时交办问题,问题整改到位,持续营造山清水秀自然生态。
(二)主动履职,进一步落实重点工作。一是加强镇、村、巡河员培训,确保河长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到位,避免流于形式。二是积极开展巡河、管河、护河、治河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各级河长的执行监督,构建河库治理长效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总结,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全面参与,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河库保护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责任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形成保护河库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风尚。材料来源www.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邱 旺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市、县河(湖)长制工作要求,认真对照2022年河长制工作督查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反馈问题,认真研究,真抓实干、马上就办,落实落细勐大镇圈田河、南涧河等主要河流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着力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县级河湖长职责,科学施策,系统整治,切实扛起县级河(湖)长保护河(湖)责任,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组织领导,统筹河长制工作全面见效
县公安局成立了以我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乡镇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将河(湖)长制工作与本职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制定下发了 2023 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明确6个方面工作要点,让下级河长、河湖警长抓有方向、做有方法,并强化考评问责,对河长制工作开展督查考核。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2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多次对***生态文明思想和河(湖)长制政策精神进行了学习,提高了民警、职工的思想认识,确保了河湖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抓责任落实,推动河长制工作纵向开展
为全面深化“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县公安局坚决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公安执法于河(湖)长制监管作用。由我担任县河湖总警长,各乡(镇)级河湖警长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属地派出所所长担任,明确警长在河道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从制度层面强化工作执行力,并于2021年10月与县河长办联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沅县“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的通知》,制定并印发了推行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压实了工作责任、健全和完善了工作协作机制。今年以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2次,其中“河长办+检察长+警长”专题会议1次,县级河长、河湖警长共巡河101次,针对生猪养殖污染、小流域水质污染等河湖突出问题,巡河过程中先后召开了7次现场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各有关单位发挥合力,力促问题落实。
(三)抓整改落实,深化河长制难点问题解决
把落实河流巡查和问题派单整改作为推进河流问题解决,保障水质稳定提升的重要抓手,牵头细化分解河长制工作考核存在主要问题,明确整改期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并以上率下,示范和督促各级河长现场办公,现场协调,现场解决。强化压力传导,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定时间、不定地点地对勐大镇河流开展随机暗访,特别是针对河湖“四乱”问题紧盯不放。2023 年 3 月、6月、9月对勐大镇河(湖)长办及相关河流联系部门开展 2023 年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工作6次,发现问题10余处,现场督导进行整改,认真按照“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小问题及时整改,疑难复杂问题重点推进”的整改要求,全力推动各类“四乱”问题整改到位。
(四)抓工作落实,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深化专项整治、强化综合治理。一是持续按照县级河湖“清四乱”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进一步摸清勐大镇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二是加强环境巡查和执法查处,安排部署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与水务局联合执法2次,对涉水非法捕鱼案件查处1起,对涉矿非法采矿案件查处4起。三是主动将党建工作与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有机融合起来,使各党员同志深刻认识到开展河(湖)长制的重要性,以及参与河(湖)长制工作,建立人人参与护河、巡河,实施“一河一策”的必要性。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本人严格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要求,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仍存在不少差距:一是对科学有效的考核体系建设不够重视,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部分河长及河道管护人员工作有所松懈。二是河湖“四乱”问题尚未得到根治,特别是河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污水直排、占用滩涂种菜等问题仍然存在,且呈规模小、分布散等特点,根治难度大。三是专项行动开展频次低、调动群众管河护水积极性的办法措施不多,群众保护河流的意识还较为缺乏,仍存在部分沿河居民将生活垃圾倒弃在河岸边的现象,社会工作合力尚未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上述问题,本人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落实河(湖)长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下苦功、出重拳,保护好一方绿水青山、保护好生态家园。
一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河(湖)长制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全力推进涉河整治工程建设,加大工业污染、农业(养殖业)污染、生活污染整治,进一步推进提升河道管护人员整体素质,发挥使用成效。
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加大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力度,推动各级河长、河湖警长当好“施工队长”,严格履职尽责,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并在巩固好已有成效的同时,更加找准治水问题短板,精准治水、科学治水,努力实现全年河湖长制工作目标任务。
三是进一步攻坚河湖“清四乱”工作,推动采取乡镇自查与县级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勐大镇河湖进行定期拉网排查,建立“清四乱”台账,制定整改路线图、排出整改时间表,逐项逐条销号整改,做到发现一处挂号一处,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河长制工作突出问题特别是河湖“四乱”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充分利用节日、街天等群众集中时间段,通过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体等载体,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及河长制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爱河、护河意识。
五是强化执法保障,严打涉及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好公安机关职责任务,严厉打击破坏各职能部门移交的非法捕捞、环境污染、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的办理,并做好保障各职能部门河(湖)长执法工作,对阻得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打处。
六是加强情况反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反馈至镇级河长、县河长办等相关人员、部门,形成齐抓共治的良好局面。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 玲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论述和***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县河(湖)长制工作调度会议要求,坚决担起管理保护河湖的使命,严格对照《2023年镇沅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认真履行榕房河、丁家凹水库、丁家凹水库西干渠的河(湖)长工作职责,以六大任务行动为抓手,持续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一、挂联河(湖)基本情况
榕房河位于振太镇山街村大冲山,流域区间面积53.5平方公里,径流范围均为农村,涉及振太镇山街村、介牌村、黄梨村3个行政村,共设镇级河长1人、村级河长1人,巡河员1人;丁家凹水库位于文平村丁家窝,有效解决了文平、文索、太和、焕习、文东、文缅、兴隆7个村委会74个村民小组9860余亩农田灌溉问题,共设镇级河长1人、村级河长1人,巡河员1人;丁家凹水库西干渠取水口位于丁家凹水库,有效解决了文平、文索、太和、焕习、文东、兴隆6个村委会42个村民小组6000余亩农田灌溉问题,共设镇级河长1人、村级河长5人,巡河员4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
根据2023年河(湖)长工作要点的新要求、新标准、新任务、新要点,充分发挥县级河(湖)长的组织领导、高位推动、率先引领作用,进一步研究制定丁家凹水库、丁家凹水库西干渠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计划,督促制定联系部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明察暗访工作方案等文件,明晰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普洱河长”APP平台,通过下乡调研时机及专项巡河(湖)渠共计10次,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有效维护了挂联河(湖)的干净整洁。并按要求填写记录表,发放整改督办单,参与清河行动2次,主持召开2个县级联系部门8名镇、村级河长参加的分管河(湖)长述职会议1次,开展专题巡河3次。二是督促完善一河一库一渠的“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结合河湖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5个清单,对照上一轮目标清单,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强化工作督导,进行清单式销号。三是严格要求镇村级河长每月巡河次数,巡河员日常化开展巡河、保洁工作,持续不间断开展“清四乱”工作,对巡河中发现的河道清洁、污水排放、沿岸环境卫生等问题,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一方面,结合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契机,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登革热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对包村挂联等重点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小组会、群众会、党员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更新维护河长公示牌,始终保持“河长公示牌”规范明晰,保持明确河长制工作职责、河流基本情况、河长联系方式、举报电话等信息时效性,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河长“管、治、保”职责履行到位。另一方面,调动县级联系部门力量,充分发挥部门法治宣传职能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APP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在全社会加强生态文明和保护管理宣传,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库、渠,保护河、库、渠的良好氛围。
(四)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镇沅县2023年县级河(湖)重点问题清单,针对丁家凹水库坝头左边有养殖管理房未拆除并有生活垃圾情况,丁家凹水库西干渠刘家组存在乱占、农户在沟渠上搭建瓜棚2项问题,及时交办,强化部门、乡(镇)联动配合,迅速整改销号,并对水库、沟渠进行全面巡护排查,从源头上杜绝问题恶化,目前该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已清除现有垃圾,并拆除养殖管理房、瓜棚,未发现其他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重视不足,履职有差距。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长期性、系统性认识不充分,开展巡河工作多为调研途中顺带巡河,专题开展巡河工作少,主动思考解决问题方面有欠缺,压实联系责任部门、乡(镇)河长责任落实不到位,发挥联系部门主观能动性不足,巡河工作联系部门参与度不足,对河道的现状、问题了解不到位,对于丁家凹水库西干渠巡护次数少,养殖管理房未拆除并有生活垃圾、沟渠上面搭建瓜棚等问题发现不及时。
(二)引导群众认识不到位,环保监管难度大。居民环保意识仍然薄弱、治水护河意识不强,虽然定期组织人员对河道漂浮物进行打捞,逐步建立公路沿线垃圾清运、保洁、秸秆等农作物和垃圾焚烧、农药化肥薄膜使用等长效管理机制,但群众环保素质和生活习惯在短时间内难以扭转,仍需进一步优化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教育引导。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各项要求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
(一)紧盯主要目标,强化巡护巡查。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点,充分运用巡河APP平台优势作用,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召开工作例会,组织联合整治,标本兼治、治管并举,确保“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进一步巩固河道岸线管控和治理成果,实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坚决遏制新增“四乱”问题,完成年度幸福河湖建设任务。
(二)紧盯重点任务,强化协调联动。以实现河湖“四乱”动态清零为目标,加强“清四乱”工作规范化管理,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打通河道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强化上下游、左右岸联动清理,共同维护河道行洪安全和环境面貌,构建人水和谐的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三)完善措施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推进河(湖)长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督促镇、村两级河(湖)长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薄弱、重生产轻保护,侵占沿岸水域岸线、违规建设涉水项目、面源污染等问题,积极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巡河、督查常态化机制,强化河道执法检查力度,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之东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以来,我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强化使命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狠抓任务落实,着力解决蛮消河、四十八道河、戛里河管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
督促指导县级联系部门制定完善了《部门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部门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明察暗访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2个县级联系部门(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河长制工作的各项要求,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同时还与镇、村两级河(湖)长按照问题、目标、措施、任务和责任等五个清单,全面推进“一河(湖)一策”实施,为做好河湖保护、治理、修复等工作,切实发挥河长制工作实效奠定基础,确保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进。
(二)聚焦重点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巡河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到责任河(湖)巡河12次,开展明察暗访督察4次,责任河(湖)(蛮消河、四十八道河、戛里河)镇级河长巡河32次,村级河长常态化巡河202次,并详细记录巡河情况,对在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断完善“一河一档”。同时充分利用8名公益性岗位巡河员,对所辖河道、水库、渠道的日常巡查保洁,加强信息报送,从日常巡河更加有效做好河流保护。二是紧盯重点任务推动。深入开展河流治理专项行动,推进河湖“清四乱”“河长清河行动”常态化规范化,突出问题导向、上下游共治、区域协调、部门联动、水岸同治、重点整治危害河湖健康的水环境突出问题。今年以来,通过镇、村联动对责任河(湖)开展清河行动2次,更新河长制公示牌信息3块,结合学生防溺水工作在重点河段、坝塘、路口设置“水深危险、禁止游泳、钓鱼、违者后果自负”各类宣传警示牌5块。三是紧盯问题整改督办。对责任河(湖)开展日常巡河和清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严格整改,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聚焦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以及河湖突出问题等情况,深入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及整改时限进行整改。
(三)强化宣传培训,推动河湖保护深入人心
一是集中宣传。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水环境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文亢街赶集日、村级应急广播系统,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册、循环播放广播等形式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法治宣传。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库、渠,保护河、库、渠的良好氛围。动员各级河长、镇、村、组干部认真观看和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典型案例及专题片,重点宣传森林保护、耕地保护、矿产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环境保护等领域及违法犯罪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入户走访。动员镇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员在入户开展工作时,对河流沿岸居民逐户开展对治水护河知识的宣传,让群众广泛了解河长制,增强群众保护河道的责任意识和参与程度。三是加强培训指导。督促各级河长利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大会契机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河湖长制、禁捕退捕等培训,积极参与县河长办组织的集中培训、交流学习活动,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日常监管难度大。河道分布复杂,加之河上游人口数量密集,形式复杂,给下游河道治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加之村民治水护河的意识还不强,配合“河长制”工作及整治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高,向河道乱倒、乱排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工作统筹力度不够。在落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与其他工作中统筹不够,实现“河畅、水清、岸绿”目标还有差距。三是宣传引导不够到位。河(湖)长制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引导不够广泛、氛围不够浓厚,存在一些民众对河长制工作及相关政策不清楚、不理解,向河里乱倒、乱排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将严格按照河(湖)长制工作目标管理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自己所联系3条河流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各级责任。认真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治水管水重要讲话精神,压实河湖保护治理责任、联系部门“参谋助手”责任,贯彻落实省、市、县河长制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持续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及时开展巡河。认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健全河湖管理保持保护长效机制,做到履职尽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民参与。积极发挥县级部门宣传主导作用,充分利用镇村现有宣传平台和驻村工作队员,及时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广泛宣传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倡导群众文明、生态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来,变“政府治水”为“全民治水”。
(三)强化督导检查,巩固提升工作成果。充分履行好县级河(湖)长工作职责,对涉及河(湖)长负总责,加大督办、跟踪、协调力度,定期开展责任落实、管护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督办交办,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突出问题,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强势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河道整治常管常严、长治长清。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 冰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河(湖)长制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县级河(湖)长和河(湖)长联系部门。2023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2次,县政府常务会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2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4次,举办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培训1次。制定印发《镇沅县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沅县“保护母亲河,全民在行动”常态化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
(二)创新河(湖)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推进“党建+河湖长制”,印发《镇沅县“党建+河湖长制”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培育“党建+河(湖)长制”示范点9个,聘任“民间河湖长”19名,开展河湖治理主题活动30余次。二是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召开“河湖长+检察长”联席会议1次,共享河湖四乱问题线索1条,办理涉河刑事案件1起。三是深化“河(湖)长+警长”执法监管,召开“河湖长+警长”联席会议1次,各级警长开展巡河62次,开展隐患排查1次,联合执法1次。四是深化“河(湖)长+校长”机制,各中小学校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开展书画比赛、志愿清河、主题班会等系列河湖管护社会实践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和群众爱河治河护河意识。五是落实市级“河(湖)长+水文监测”机制,2023年发现并督促解决河流问题2个。六是建立“河(湖)长+部门”制度,制定“河(湖)长+生态环境局”工作方案并推进落实,确保威远江镇沅段勐统大桥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七是强化跨界河流统筹共治,与澜沧江镇沅段(临翔区)、李仙江普洱段(沿线五县)开展联防联控联治行动并签订协议,创新建立“五联”机制(联巡、联席、联防、联控、联治),合力提升区域河流保护管理效能。
(三)全力开展河(湖)管理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河道清“四乱”。复核妨碍河道行洪和“四乱”疑似突出问题遥感图斑448个,已认定的48个碍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二是规范采砂管理。启用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设置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公示牌,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乱挖等行为,开展联动执法14次,日常巡查30余次,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起(其中行政处罚2起,移送公安1起)。三是常态化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270次清河行动,参与人员9980人次,清理河道1362.61公里,垃圾2365.60吨。四是推动绿美河湖建设,完成3个绿美河湖(南涧河、景谷河、旱龙潭水库)建设项目,累计完成绿化面积25910m²,完成投资20.09万元。五是落实河湖问题清单制。研究制定县级巡河问题清单,2023年共向县级河(湖)长排查派送河湖问题54个,目前正在推进整改。
(四)认真履行河(湖)长工作职责
本人担任补麻河、湾河水库、五一水库、五一水库东干渠的河(湖)长。一是召开专题会议4次,研究解决河(湖)巡查、“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二是组织开展清河(湖)行动,清理垃圾10余吨。三是开展河(湖)巡查工作,全年共巡河12次,发现问题9个,其中,补麻河涉及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湾河水库涉及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个,五一水库涉及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五一水库东干渠涉及的1个问题正在整改。四是认真督办县河长办推送重点问题,针对补麻河右岸乱丢垃圾、五一水库坝头垃圾未及时清理、五一水库东干渠存在村民占用沟渠道路种植玉米及淤泥堵塞等3个问题,已督办责任部门完成整改。五是加强河(湖)管理,补麻河、湾河水库、五一水库和五一水库东干渠水质保持稳定,五一水库、湾河水库美丽河(湖)建设正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镇沅县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中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一是部分河长对河长制工作认识不到位,巡河流于形式,很少主动发现并解决问题,个别联系部门履职不到位。二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足、处理能力较低,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有差距。三是由于资金整合,财政库款困难,美丽河湖建设、中小河流资金支付率远低于投资和建设任务完成,部分项目推进缓慢。四是河流沿线零星垃圾和乱种等“四乱”问题屡禁不止,河湖遥感认定问题清理整治困难,整改滞后。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河(湖)管理,共同守护“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画卷。一是强化河湖长制办公室协作机制,着力构建起共管共治的工作模式和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联合督查执法等系列行动,建立全方位监管体系,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巡河问题清单制”,对河湖管护各类问题逐一制定整改任务、时限、标准、责任“四个清单”,健全完善“问题+清单”“督查+调度”“验收+销号”等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河湖问题整治行动,推动各级河湖长规范化巡河,切实做好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三是探索基层联合机制,确保环境治理成效明显。推动乡(镇)、村级的沟通协作,织密织严中小河流和小微水体管护体系,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一张网”。四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载体,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全面贯彻河长制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周志衡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市、县河(湖)长制工作要求,我于2023年9月份被正式任命为县级河长,对照2022年河长制工作督查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反馈问题,认真研究,真抓实干、马上就办,落实落细九甲镇、和平镇杨柳河麻大街河等主要河流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着力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县级河湖长职责,科学施策,系统整治,切实扛起县级河(湖)长保护河(湖)责任,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组织领导,统筹河长制工作全面见效
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副县长、局长邱旺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乡镇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将河(湖)长制工作与本职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制定下发了 2023 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明确6个方面工作要点,让下级河长、河湖警长抓有方向、做有方法,并强化考评问责,对河长制工作开展督查考核。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2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多次对***生态文明思想和河(湖)长制政策精神进行了学习,提高了民警、职工的思想认识,确保了河湖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护河管河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河长体系。明确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县、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作为县级成员单位,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实管理队伍,成立了河湖长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森林警察大队),并克服资金困难,配备了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用品。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要求乡镇派出所每月进行一次巡河检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交办。同时,定期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三是扎实开展河湖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对杨柳河、麻大街河、曼旧河、拉练河河段全线违章建筑、种植养殖、乱堆乱放等进行集中整治。取得的工作成效: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中运河沿线乡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共整治清理乱堆垃圾10余千克,劝离钓鱼人员8人,彻底整改影响中运河环境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河湖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还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村组集中居住区,加大力度,加快推进,仍然需要加强河湖长制的法制宣传,仍然有部分群众利用夜间,到偏僻不容易发现的禁渔点钓鱼捕捞,依旧有部分群众对河湖长的机制不了解,部分河长及河道管护人员工作有所松懈。二是河湖“四乱”问题尚未得到根治,特别是河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污水直排、占用滩涂种菜等问题仍然存在,且呈规模小、分布散等特点,根治难度大。三是专项行动开展频次低,调动群众管河护水积极性的办法措施不多,群众保护河流的意识还较为缺乏,仍存在部分沿河居民将生活垃圾倒弃在河岸边的现象,社会工作合力尚未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上述问题,本人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落实河(湖)长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下苦功、出重拳,保护好一方绿水青山、保护好生态家园。
一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河(湖)长制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全力推进涉河整治工程建设,加大工业污染、农业(养殖业)污染、生活污染整治,进一步推进提升河道管护人员整体素质,发挥使用成效。
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加大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力度,推动各级河长、河湖警长当好“施工队长”,严格履职尽责,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并在巩固好已有成效的同时,更加找准治水问题短板,精准治水、科学治水,努力实现全年河湖长制工作目标任务。
三是进一步攻坚河湖“清四乱”工作,推动采取乡镇自查与县级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河湖进行定期拉网排查,建立“清四乱”台账,制定整改路线图、排出整改时间表,逐项逐条销号整改,做到发现一处挂号一处,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河长制工作突出问题特别是河湖“四乱”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充分利用节日、街天等群众集中时间段,通过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体等载体,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及河长制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爱河、护河意识。
五是强化执法保障,严打涉及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好公安机关职责任务,严厉打击破坏各职能部门移交的非法捕捞、环境污染、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的办理,并做好保障各职能部门河(湖)长执法工作,对阻得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打处。
六是加强情况反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反馈至镇级河长、县河长办等相关人员、部门,形成齐抓共治的良好局面。
目录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