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巡查整改情况督查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巡查整改情况督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安全生产巡查交办的问题和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市安全生产保卫战一线指挥部决定对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巡查交办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及方法

(一)督查时间:2017年9月至12月(到各单位督查在每月15号之前必须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

(二)督查方法:每月的督查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在月初由每组带队领导在督查人员分组安排表的检查单位中随机抽取3个单位进行本月的督查。

二、督查人员分组安排

督查人员分组安排具体见附件1

三、督查内容

(一)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二)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巡查交办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

(三)当前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督查具体内容见附件2)

四、督查方式

(一)抽查现场情况:根据市安委办提供的巡查报告问题和隐患清单,随机抽查3家生产经营单位对交办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二)查阅相关资料:查阅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以及当前重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的资料(含相关文件、工作方案、会议记录(纪要)、工作总结、台账报表、影像等资料)并做好详细记载。

五、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组带队领导要合理安排督查时间,全面掌握和了解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查结束后,各组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差距,要求详细具体),督查总结于每月15日前报送市安委办(地址:行政中心附一栋3211室,联系人:唐成,电话及传真:83601948)。

(三)每月的督查情况汇总后将会及时报送有关市领导进行审阅,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附件:1.督查人员分组安排表

2.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巡查整改情况督查内容表

浏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