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工作通告金华市委第五巡察组

市委巡察工作通告(金华市委第五巡察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2年11月9日至12月20日,对市金融办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盯市金融办党组职能责任,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二、巡察对象

巡察对象为市金融办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同时还要了解掌握2018年10月以来调离、退休的原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有关反映情况,以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巡察工作方式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浙江省巡视工作实施办法》《金华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开展巡察。主要通过听取市金融办党组2018年10月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开展个别谈话,发放问卷调查,受理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来电来信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查阅和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开展走访调研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期间,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四、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设值班电话:13757995672(受理时间:11月9日—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邮政信箱: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委第五巡察组收,邮政编码:321017,电子邮箱:jhswxcz5@163.com,在金华市双龙南街811号工人大厦9楼电梯口设立巡察工作联系信箱。巡察期间在工人大厦420办公室设立市委巡察专门信访接待点,进行现场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共金华市委第五巡察组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