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队联动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综合执法队联动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镇(街)综合执法队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深入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合执法模式,根据《中共XX市XX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XX区镇(街)综合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XX委编委〔XXXX〕X号)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镇(街)权责清单和加快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的通知》(X委编办〔XXXX〕XXX号)文件精神,整合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资源,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格局,推动建立权责统一、协同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二、组织机构
镇(街)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由综合执法队队长担任召集人。
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文旅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市政园林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XX资规分局等单位为联席会议组成成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增补成员单位和列席单位。
镇(街)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下称联席办),设在综合执法队,办公室主任由综合执法队队长兼任。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具体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成员单位协作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市、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大执法事项;协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在执法检查或查办案件过程中提出的协助要求;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对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市、区政府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三、会议机制
联席会议形式分为例行会议和专题会议,由综合执法队队长担任召集人。
例行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单位为全体成员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办公室于会前5个工作员日通知成员单位征集有关议题并进行初步协调,难以解决的、复杂的议题,经会议召集人审定后,提交会议讨论。
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提出议题并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后召集会议。专题会议可以根据议题情况确定参加单位。
召开的各类会议,需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和会议简报等工作;议论决定的事项,由联席办形成会议纪要,报召集人审核后印发,由成员单位按期落实,及时反馈执行情况;联席办负责对落实情况检查通报。
四、工作制度
1.情况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定期向联席办报送涉及镇(街)综合执法相关的重大事项。联席办根据各成员单位报送情况酌情编撰成情况专报,抄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协作配合制度。联席会议建立健全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相互查询、联勤联动及案件移送机制。各成员单位在开展重大专项整治、实施特定区域执法以及办理疑难案件过程中,其他成员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配合。
3.调查研究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市、区领导批示或成员单位建议,对涉及本区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以及综合性、宏观性、前瞻性问题组织调研,并总结、推广综合执法实践中的先进经验。
五、联动执法内容
1.围绕涉及市、区、镇(街)中心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城市管理、平安综治维稳、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
2.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领域;
3.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督查工作;
4.突发或其他紧急安全事件的;
5.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
六、联动执法启动机制
联合执法行动根据不同情形组织实施:
1.常规启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开展区域性的、重大的联合执法以及区级部门要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由派驻机构确定联合执法的内容,联合工作所属职能部门,拟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报联席办,经综合执法队同意后组织实施。
2.专项启动。针对单一职能部门或单位执法力量难以纠正的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在实施联合执法5日前向联席办提出申请并同时报送联合执法方案。综合执法队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日内,报镇(街)党工委、办事处,由镇(街)党工委、办事处作出是否启动专项联合执法的决定。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启动后,相关申请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3.应急启动。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项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联席办及时拟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上报镇(街)党工委、办事处。
七、联动执法行动方式
采取统一集中行动方式,由镇(街)党工委、办事处统一协调,综合执法队具体指挥,各联合执法成员单位执法人员集中参加行动。对于专项启动的联合执法,由申请单位或职能部门负责牵头。常规性联合执法行动每季不少于1次。
八、保障措施
1.加强协作联动。各执法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依规严肃开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有关执法单位要主动参与联合执法工作,认真履行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从和服务于综合执法队的协调指挥,强化条与块、条与线之间的协作。在安全执法中遇到超出本部门的查处职能范围时,应立即与相关执法部门联系处理。
2.加强执法保障。属地派出所要全力保障联合执法工作,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处理阻扰执法、暴力抗法事件,对违法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扰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督查通报。联席办要及时对联合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对联合执法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联合执法行动中存在参与不及时、违法查处不作为等现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