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停车安全调研成果交流材料

校园周边停车安全调研成果交流材料

  按照主题教育工作安排和相关工作要求,X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在能动履职,依法办案过程中发现,校园周边停车安全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安全出行,危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对该课题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取得了一定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题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停车位与机动车保有量之比已经严重失衡,城区规划的停车位不够使用,职能部门通过评估规划,不断增设停车设施,然而,道路内外设置的固定停车位在满足群众停车需要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在校园周边设置的固定停车位。

  在公益诉讼部门办案过程中,有学生家长、老师以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校园周边道路内外停车泊位设置不合理、不规范,存在一定交通安全风险,影响学生日常安全出行。经初步评估,走访调查,发现该现象较为普遍,且受到多方关注,关乎未成年人切身利益,因此,X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调研小组,就该问题开展深入调研。

  二、调研发现的问题

  (一)校园周边停车泊位设置不合理。校园周边设置的道路内外停车泊位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大部分停车泊位为固定车位,经常停满车辆,易在出行高峰期造成拥堵,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二是多数停车泊位距离学校门口过近,《省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导则(试行)》中规定,“不应设置停车泊位的路段和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辖区内多数中小学校园周边规划的停车泊位距离学校出入口距离远低于50米,大量学生放学后从校门涌出,易在停放的车辆之间穿梭,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大大增加。

  (二)驾驶人员停车不规范。部分驾驶员不能很好地遵守交通规范,乱停放车辆,甚至有些驾驶员在周边有停车场且有大量空余停车位的情况,仍然肆意停放。X区院以“线上+线下”方式发放的校园周边停车安全调查问卷显示,2800余名受访者中,过半数的人针对校园周边停车安全提出的意见建议为,“加强监管,依法惩处乱停乱放行为”。由此可见,乱停车现象屡见不鲜。调研人员在对X区中小学校园周边安全实地调研期间,发现部分校园门口存在固定停车泊位外违章停放机动车、停车泊位之间随意停放非机动车、部分机动车甚至一车占用多个车位等现象。例如,武汉路小学门口停车泊位外间随意停放非机动车;第六中学门口部分机动车随意停放,位于居民区之中的德昌路小学门口两侧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甚至可能阻碍消防通道。

  (三)多方联合保护不完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的多方共同努力,只有各司其职,协同发力,才能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在调研过程中,X区院办理了X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城管局规范校园周边停车位设置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该案的办理,发现家庭、学校、社会、检察机关等多方在保护未成年人校园周边停车安全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部分家长未能起到良好表率作用,不遵守交通规则。驾驶机动车违章停放,肆意将非机动车见缝插针式停放在停车泊位上停放的机动车之间,阻碍交通;二是部分学校在放学时对学生的规范引导不显著,交通安全教育不到位。部分学生走出校门后在停放机动车的停车泊位间肆意穿梭,甚至横穿马路;三是社会公众对校园周边违章停放车辆等行为危害性认识不够,对未成年人出行安全关注不足,未能营造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氛围;四是政府部门履职不全面,造成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处于持续受损状态。例如,城管局未依法、依规规划、设置校园周边停车泊位,未定期评估和根据实际交通情况进行妥善调整;交警大队对校园周边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各行政机关之间衔接联动不够紧密。五是检察机关监督力度有待加强,个案办理数量和效果与工作目标和群众期待尚存在差距,离实现个案办理助推社会全域治理的终极目标还存在一定距离。重点凸显出家庭、学校、社会、政府部门等多方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交流,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未能达成共识,凝聚合力。

  三、针对调研问题的对策措施

  (一)科学规划依法设置,实现“一校一策”

  《关于加快发展城市停车设施的实施意见》指出,“科学规划、分类施策。”、“鼓励学校利用地下空间、操场等空地设置临时停靠通道、临停和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在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科学设置停车设施配建指标......”结合《省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导则(试行)》规定,在学校周边设置停车设施等,要科学规划,依法依规,不应在中小学出入口50米内设置停车泊位。

  在对辖区内每一所中小学周边设置道路内外停车泊位时,在遵守相关设置规范的基础上,要注重结合校园周边实际状况,合理评估周边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科学规划停车设施。一是在上下学高峰期易拥堵路段,尽量以临停和即停即走停车泊位取代固定停车泊位,安排执法人员或者培训护学岗志愿者监督引导,确保学生安全出行。二是在合理评估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学校所处地段,相邻楼层状况,制定出专门的停车泊位规划方案和策略,力求“一校一策”,对校园门口两侧停车泊位设置的距离和数量等进行明确规范,并由城管局和交警队每年对其评估两次,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周边停车场增设情况提出调整方案,进行论证和调整。

  (二)加大宣传强化执法,力求“标本兼治”

  要有效、妥善解决校园周边停车乱象,要从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建管并重”的宣传力度,在“科学规划、精准施策”的基础上进行“建管并重”,一方面让群众知晓现有及新修的停车设施,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缓解停车压力,另一方面,有助于主管机关进一步强化对停车设施的管理,提升有效供给能力。二是加大“文明出行、规范停车”的宣传力度,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以平台,以文章、短视频的方式,引导文明停车、入位停车,共同促进营造良好的停车环境。三是强化执法力度,城管、交警执法人员在校园周边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周边区域规范停车,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等开展常态化监督,引导驾驶人员规范停车,养成良好停车习惯。在不断提升供给,增设停车位的同时,要兼顾对停车设施的科学、规范管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引导驾驶人员遵纪守法,规范停车,多措并举,实现标本兼治,根除停车乱象。

  (三)能动履职溯源治理,促就“协同保护”

  X区院要以检察司法办案为依托,找准检察司法保护与其他保护的结合点,通过能动履职,协同各方发挥作用,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具体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用心用情扎实办案,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微信客户端、“益心为公”志愿者监督平台等继续收集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校园周边停车安全等方面的线索,通过审查受理、调查取证,提高办案质效,办理一批涉及相关领域的案件,以司法办案监督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二是勇于担当服务大局,以“送法进校园”、“四官下社区”等活动,积极担当作为,通过法制宣讲、参观导学等多种形式,对家长、学生进行校园周边停车安全的普法教育,引导其自觉遵守交通规范;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其对相关安全问题的认识度。三是能动履职协同保护,通过联合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监督办案、听证员参与听证等多种形式,凝聚多方合力,达成协同保护共识。搭建搭建家校政检沟通交流平台,畅通各方交流渠道,共同协商解决校园周边停车安全等涉及未成年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四是总结分析溯源治理,在依法办案能动履职的过程中,善于、勤于总结分析,对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弥补空白,完善机制、填补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