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篇双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双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中青年骨干教师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各级党组织关注和培养的重要对象。近年来,随着学校的快速发展和人才队伍的不断扩大,我校中青年教师、海外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断增多。为切实做好我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党员发展工作,优化全校党员发展结构,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江苏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以及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实施“党员发展双培养”工程,即把中青年教学骨干培养成党员,把中青年科研骨干培养成党员。通过“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大在中青年教师、海外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的发展力度,使我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党员比例有较大幅度上升,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质量高、结构合理、具有较强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德才兼备的教师党员队伍,为我校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完善机制,加强领导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加强对中青年骨干教师党员发展工作的领导,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定期对本单位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摸底排队,制订培养、教育、发展工作计划,提出措施,落实责任,检查督促。制定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学校党委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党的基层组织的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作为评价党组织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并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早选苗,早培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每年应对本单位所有中青年骨干教师,包括海外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行逐一分析,无论其是否提出入党申请,都应指定专人与其谈心,深入了解他们的工作、思想和生活情况。党组织要通过日常考察、查阅档案、个别谈心、吸引他们参加一些公益活动等形式,及早发现和掌握一批培养苗子,通过切实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解决一些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激发他们向党组织靠拢的热情,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为培养和壮大中青年骨干教师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创造条件。对那些已经表现出一定入党愿望的要鼓励、爱护,对已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要在一个月内与其进行谈话,明确中共党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充分肯定成绩,帮助分析自身存在的缺点,指出努力方向。对海外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申请入党,第一次谈话应由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亲自进行。通过努力,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争取每年要有三至五名中青年骨干教师递交入党申请书、二至三名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两名被列为发展对象,并于每年三月将本单位非党员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的情况按附表格式报送党委组织部。
三、实施“党建导师制”,落实培养联系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在本单位聘请一批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教学科研业绩好的党员作为本单位的党建导师。安排党建导师作为尚未申请入党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党内联系人,每学期定期做好专门的思想交流,通过引导,使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愿提出入党申请;安排党建导师作为提出入党申请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联系人,定期找他们谈话,考察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指出他们的缺点和不足,鼓励他们在业务上冒尖的同时,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四、多渠道加强教育,尽快达到发展条件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有计划地安排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学校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教育及党性教育。对海外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个人可向党组织提出自学申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同意后向党校上报其相关情况,并为他们指定必学的文件和书目,并给予必要辅导。同时要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邀请他们参加党内有关活动、承担一定社会工作和参加其它多种社会活动,使其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五、及时吸收条件成熟的申请人入党
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考虑到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科研任务繁重等特点,其思想汇报可采用书面和口头相结合的方式(但需递交一份有代表性的质量较高的书面汇报)。同时,中青年骨干教师提交入党申请后,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是否可直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经过近一年培养教育的是否列为发展对象等。对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入党积极分子,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不需要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可视情况适当缩短考察期(但考察期不少于半年),直接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和联系人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与入党积极分子的交流、沟通,并及时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实现每年至少发展一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入党的目标。
各级党组织应切实重视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既要加大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教育力度,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又要坚持和把握党员标准,确保中青年骨干教师新党员的质量。既要力戒片面追求发展数量降低党员标准的做法,又要防止“求全责备”的倾向,在工作实践中,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多关心、多培养、多鼓励。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把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实做好。
双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上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培养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专业能力突出、示范引领较强的教师队伍,助推临渭品质教育全面优质发展,决定在临渭区教育系统实施“双培养”(把优秀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双培养”工作计划,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发展成党员,进而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结构;同时,注重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员培养成教育教学骨干,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逐步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教学骨干的模范带头和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加快临渭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组织实施
(一)精选培养对象
各学校(单位)要扎实开展对“双培养”对象的摸底工作,逐一分析非党员骨干教师的政治表现和思想状况,把其中政治觉悟高、带动能力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的教师确定为党员培养对象并登记造册;要对每一名在职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和专业水平摸底测评,把符合条件的、具有发展潜力的党员教师确定为名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等教学业务骨干培养对象。各学校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双培养”数量,对非党员骨干教师作为“双培养”对象要根据本单位教师人数和党员发展计划进行确定;对党员作为“双培养”对象要根据本单位党员教师人数和优秀教师培养计划进行确定,保证较高的“双培养”对象比例。
(二)建立培养机制
各学校(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双培养”工作,并对纳入“双培养”的人员实行跟踪培养,并建立党工委(总支)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干部带群众的“一抓一管一带”机制,通过支部委员与非党骨干教师结对子,教学业务骨干与党员结对子,逐步形成业务骨干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党员争做业务骨干的良好氛围。各学校(单位)要为每一位“双培养”对象指定至少一名培养人,培养人需是党员干部或优秀教师,要担负起对“双培养”对象情况分析,谈话教育,业务指导,促其进步的责任。
(三)加强分类培养
各学校(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双培养”对象,分别确定培养目标、培养措施、培养责任和完成时限等。对于“双培养”对象中的非党员骨干教师,要经常性地开展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培训,如组织非党员“双培养”对象听党课、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参加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对有潜力成为“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的党员,要在教育教学和培训等方面给予更多帮助,加大对他们教学业务培训力度,如举办教育教学理论讲座、新课程改革培训、常规教研交流等,提供更多成长机会,引导他们立足岗位,加强党性锻炼,促其快速提高。
(四)搭建成长平台
各学校(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搭建“双培养”实践载体平台,优先安排“双培养”对象参加各类研修培训、承担教育课题研究或到基层薄弱学校支教,并开展党员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教学大比武和优秀教师、骨干教师评选等活动,助力“双培养”对象尽快成长为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领头雁和学校事业发展的急先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校(单位)要加强对“双培养”工作的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把实施“双培养”工作作为党建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双培养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注重引导党员、教师充分认识到“双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发动宣传,积极组织参与,形成良好氛围。对“双培养”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学习,形成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的“双培养”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区教育局党工委将对各学校(单位)“双培养”工作实施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并将“双培养”工作实施情况和成效作为各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双培养”工作落地见效。
双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篇3
骨干教师是高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重要力量,优秀党员是高校党建工作发展的重要力量,我校党委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和学历层次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把骨干教师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发展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教师的“双培养”机制,为营造高质量、素质好、有活力的教师党员队伍,为我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xx年起,逐年提高“双培养”比例,由校党委组织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和各学院,对40周岁以下教师进行有计划的教育、锻炼、培养,促进其政治水平、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的提升。各基层党组织加强对中青年骨干教师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定期对优秀教师党员和骨干教师进行摸底排查,制定培养培育计划,校党委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形成将更多的骨干非党教师发展吸收为党员,将更多的优秀教师党员发展为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教师的长效机制,实现学校党建工作与学科建设双融合、双促进。
二、具体措施
(一)明确培养对象
各基层党组织梳理本单位所有中青年骨干教师名单,逐一认真分析非党员骨干教师的政治表现和思想状况,将其中党性觉悟高的确定为发展党员培养对象,积极引导向党组织靠拢。
梳理专任教师中的党员人数,统计非骨干教师名单,逐一分析其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等方面的潜力,确定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制定培养计划
统筹规划从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严格履行程序,积极引导其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参加相关党组织政治活动等。选派政治素质高、党性观念强的党员做联系人,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谈心谈话,考察了解情况,鼓励政治进步;有计划的安排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校党委党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党性修养培训,并进行自学辅导;邀请其参加党内相关活动,进一步坚定信念和理想。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发展1—2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加入党组织。
结合学校每年的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严格遴选优秀教师党员参加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项目为载体,积极申报各级课题研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勇挑教学工程建设、校企合作交流、学校内涵建设等项目的重任,投身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深化产教融合、全面转型发展等学校重要工作中。继续开展学校“传帮带”工作,发挥校内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作用,对优秀教师党员进行思想、课堂教学、项目建设、改革创新等指导,结成“一对一传帮带”,打造“金课”,实现教学科研双提升。
加强教师党员、中青年骨干教师自身建设。除学校层面的“双培养”机制计划外,教师党员要从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出发、中青年骨干教师从教育教学领头人作用出发,加强自身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和素质提升,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联系申报课题研究,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明确个人发展目标和任务,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
三、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双培养”机制是加强党建工作和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校院两级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各学院等部门分工合作。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严格发展程序,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注重在教学一线,学科带头人、系部主任、青年骨干教师中,完善党员队伍建设,优化党员结构。
(三)加大宣传引导
广泛发动宣传,在校园网对“双培养”机制开展工作进行宣传,尤其是在培育初期和成熟期实现的成效进行大力宣传,引导党员、教师认识“双培养”机制的重要意义;宣传“双培养”先进典型,形成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积累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双培养”工作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双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推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支思想进步、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党员和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党支部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党支部“双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双培养”活动,就是要让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着眼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把增强党员党性观念作为首要目标,把抓好教师专业培养作为重要任务,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最终目的,强化党性锤炼和能力培养,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骨干教师头脑,用业务知识和专业能力提高党员、骨干教师素质,为我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学校党支部根据学校师资队伍情况,认真开展“双培养”工作,在党员骨干教师和年轻教师中广泛开展“师徒结对”活动,积极扩大党员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将优秀、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将党员培养成骨干教师和名优教师,让党员和教师的成长实现党建能力和教育管理水平“双提升”。党支部计划每年将1至2名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将2至3名党员培养成骨干教师、名优教师。
三、工作方法
1、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活动
党支部在全体党员中广泛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活动,即:一线教师党员创建“优秀教书育人的党员先锋示范岗”,带头教书育人;干部党员创建“优秀管理服务党员先锋示范岗”,带头尽职尽责;后勤服务党员创建“优秀后勤服务党员先锋示范岗”,带头提升服务水平。党支部对党员教职工在工作中的日常表现做好详实的记录,并作为每年7月“年度优秀党员示范岗”评选的重要依据。
2、开展“党员专业技能示范”活动
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备课组安排,有计划地在教案设计、课堂展示、多媒体运用、普通话以及板书设计等方面组织丰富多样的活动,通过活动展示党员教师的风采,并对非党员教师起到引领作用。支部将采取大组3人,小组1—2人进行专业技能示范。
3、校本课程建设团队
由各备课组长及骨干党员教师组成校本课程建设团队,编写出具有较高水平和符合学校实际的校本教材。
4、党员生活互助小组
由党员干部挂帅,党员骨干牵头,做好党员生活的互助工作。
5、“一帮一”结对子
由各备课组长及骨干党员教师与本组青年教师结对子,一方面促进青年教师的尽快成长,另一方面也可促进骨干党员教师继续学习和发展。
四、工作措施
1、落实领导职责。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双培养”工作的领导,统筹兼顾,整体部署,为搞好“双培养”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2、积极开展实践活动,要紧密结合年级实际,落实党员“一岗双责”,坚持行之有效的党性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双培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效果和质量。
3、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党支部要建立党员信息库,骨干教师信息库,对“双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4、加强督促检查。党支部要加大督导力度,把实施“双培养”工作列入支部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定期通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5、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双培养”工作的认识。党支部要加大宣传力度,搞好思想建设,充分认识“双培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力量凝聚到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
双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上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师队伍建设深度融合,培养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专业能力突出、示范引领较强的教师队伍,决定在市教育局系统实施“双培养”计划(把优秀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双培养”计划,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吸收入党,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结构;同时,注重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员培养成教学一线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逐步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教学骨干的模范带头和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加快兰州教育改革发展,写好新时代教育奋进之笔,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组织实施
(一)做好培养计划
各学校(单位)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分析非党员骨干教师的政治表现和思想状况,把其中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的教师确定为党员培养对象并登记造册;要对每一名在职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党员做好专业水平摸底,分类建立业务档案和专业发展规划,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教学管理骨干培养对象。各学校党组织要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双培养”数量,确定非党员骨干教师作为“双培养”对象要根据本单位教师人数和党员发展计划进行确定;确定党员作为“双培养”对象要根据本单位党员教师人数和优秀教师培养计划进行确定,保证较高的“双培养”对象比例。
(二)明确培养方式
各学校(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双培养”工作,制订相应的制度,对纳入“双培养”的对象进行跟踪培养。要根据“双培养”目标和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建立党员干部、优秀教师和“双培养”对象帮带关系,将帮带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党委(总支)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干部带群众的“一抓一管一带”机制,通过支部委员与党员、非党优秀骨干教师结对子,党员与教学管理业务骨干结对子,形成业务骨干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党员个个争做业务骨干的良好“双培养”氛围。要为每一位“双培养”对象指定至少一名培养人,培养人需是党员干部或优秀骨干教师,要担负起对“双培养”对象情况分析,谈话教育,业务指导,促其进步的责任。要优先安排“双培养”对象参加各种研修培训、承担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到基层支教等活动,为他们搭建锻炼成长的平台。
(三)加强教育培训
各学校(单位)要坚持把提升“双培养”对象素质放在教育培训的首要位置,把提高党员和非党员优秀骨干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双培养”工作重点,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双培养”工作培训制度。对于“双培养”对象中的非党员骨干教师要开展党的基础知识专题培训,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通过组织“双培养”对象听党课、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参加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等形式,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加大对党员“双培养”对象的业务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业务专题培训、教研交流培训等方式,对党员“双培养”对象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教学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根据“双培养”对象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培训规划,包括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及预期效果。
(四)注重分类培养
各学校(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双培养”对象,分别确定培养目标、培养措施、培养责任和完成时限等。对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党员重点要求他们立足本职工作,发挥带动示范作用;对有潜力成为“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的党员,要在教育教学和培训等方面给予更多帮助,提供更多成长机会,引导他们立足岗位,加强党性锻炼,促其快速提高;对政治觉悟一般的骨干教师,要通过教育引导、与党员结对等形式,逐步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对思想觉悟高、群众威信好的非党员骨干教师要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吸收他们参加党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要加强“双培养”对象和培养人的管理,随时掌握“双培养”对象的年龄结构、个性特征、教育教学能力、政治表现和思想状况,建立培养台账和工作档案,详细记录培养过程,做好存档备查。
(五)搭建载体平台
各学校(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搭建“双培养”实践载体平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等教育活动的开展,为党员教师提供学习交流和成长成才的平台,充分发挥市教育系统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实施“青蓝工程”和师徒结对“传帮带”等,广泛组织开展党员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教学大比武”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评选等活动,助力“双培养”对象尽快成长为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领头雁和学校事业发展的急先锋。
三、工作要求
各学校(单位)要加强对“双培养”工作的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实施“双培养”工作作为党建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学校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双培养”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责任制度,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要注重引导党员、教师充分认识到“双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发动宣传,积极组织参与,形成良好氛围。对“双培养”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学习,形成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的“双培养”工作格局。市教育局将对“双培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并将“双培养”工作实施情况和成效作为各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双培养”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