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受礼金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违规收受礼金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这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局机关党委违规收受礼金整治活,全面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局机关党委成立贯彻落实违规收受礼金整治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方法步骤

  专项活动在局机关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机关党委、各盟市支队纪委、政治处组织本单位具体实施。专项活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1月上旬结束。

  (一)学习动员阶段

  9月上旬,各单位要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各级文件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局机关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要继续抓好“两个文件”的贯彻执行,同时研究部署《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的各项落实工作,迎接部、厅、局机关纪委的专项检查考核。特别是要以大队级以上单位党委班子成员为重点,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廉政规定》,全面理解掌握基本内容,熟知熟记11个方面70项“不准”要求。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廉政规定》,在队伍积极营造学规定、用规定、守规定的浓厚氛围。

  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要紧紧围绕遵守《廉政规定》11个方面70项“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公共财务管理规定化公为私行为,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违反规定插手队伍基建工程、装备物资采购工作谋取私利,违反规定干预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敏感事项等五个方面问题,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进行认真梳理,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书面自查报告。

  (二)自查自纠阶段

  1、对组织学习宣传《廉政规定》情况进行自查。

  主要包括:党委会议、纪委会议及其它各种记录能否体现此项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笔记是否完整、信息宣传是否到位等。

  2、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及隐患开展专项清理。

  主要包括: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等问题;检查是否存在执法不公不廉、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检查是否存在买官卖官、干预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3、对信访工作进行自查。

  主要包括:本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了信访制度。来信、来访、来电、传真、网络等举报途径是否畅通。是否对上级交办的队伍和干部群众违纪违禁问题信访件,按时上报核查结果等。

  4、对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自查。

  主要包括:本单位是否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意见;是否按照《全市队伍队伍贯彻落实“两个文件”和部纪委“9·10”会议精神的七项措施》的要求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是否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请示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信访处理等党内监督制度及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5、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检查。

  主要包括:民主生活会议记录情况,个人自查报告和述职述廉材料在本级纪委、政治机关留存情况。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部纪委文件要求,检查组由部纪委、部政治部,部边防管理局、局、警卫局统一抽调人员组成,每组由一名局级领导带队。局机关是自治区xx队伍专项检查中的必考单位。全市各级队伍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提高《廉政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努力取得良好效果。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摆上重要日程,军政主官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深入研究,精心谋划,及时部署,亲自督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抓好组织落实,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措施,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指导,并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督导检查组,认真细致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三)讲求方法,务求实效。全市各级队伍要从当地工作有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查找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产生原因,注意了解把握反腐败工作的特点规律,注意对本单位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通过此次专项活动切实解决一些困扰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集中解决干部群众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树清风正气,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