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业务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安全业务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提高我区xx队伍全体监督执法人员、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分管工作负责人、单位场所安全管理人员、基层安全网格员等重点人群的法治意识、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结合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xx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安全业务培训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业务培训活动,对内,进一步激发全体监督执法人员学习、工作热情,提升业务素质,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执法整体质效;对外,使各级政府进一步提升安全工作统一领导能力,政府所属相关部门提升行业安全监管能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工作站(所)、村(居)民委员会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社会单位掌握开展日常安全工作的内容和方法、更好地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二、培训范围
(一)内部培训
各级xx机构监督执法岗位的全体干部、参与辅助执法的文员和开展防火工作的xx站指战员。
(二)外部培训
1.政府层面:市、县级政府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2.部门层面:区、市、县级政府所属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处(科)室负责人。
3.单位场所层面:安全重点单位、大型国有企业、连锁和物流企业(河北区域)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重点岗位安全管理人员,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类重点场所的安全责任人及其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4.基层网格力量层面: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治保主任,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工作站(所)人员,安全网格员,专职队、微型站负责人。
三、培训活动安排
(一)xx局层面
1.分岗位组织开展监督业务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支队分管防火工作领导、监督执法岗位业务骨干,重点培训执法理念,着力提高监督执法能力。
2.发挥区安全委员会的平台作用,组织对区级行业部门、市级政府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行业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处(科)室负责人,以及大型国有、连锁、仓储物流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培训。
3.指导区教育、民政、文旅、文物、卫健等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场所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和标准化管理水平;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区委党校开展医疗机构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二)xx局层面
1.内部培训。
(1)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开展每月业务测评、集中业务培训,组织新上岗执法人员岗前业务培训。
(2)充分利用本支队建设的实操教育馆、社会培训学校、技术服务机构等资源开展培训,确保全体监督执法人员每年至少轮训一遍,参训时间不少于5天。
(3)采取执法岗位轮训、教学式检查等方式,定期对各大队执法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2.外部培训。
(1)发挥市级安全委员会的平台作用,提请市政府组织对所属行业部门、县级政府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行业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处(科)室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指导行业部门对本行业、系统内单位场所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提供技术支持。
(2)组织市级安全重点单位相关重点人员培训,培养安全管理“明白人”,督促单位落实经常性安全培训制度,加强员工“四个能力”培训和岗前安全培训。
(3)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当地社会培训机构、社会技术服务机构、行业领域技术专家作用,分级、分岗对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以及电焊、气焊等重点工种、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20日)。xx局结合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制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各支队按照xx局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培训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要点。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21日至10月31日)。各级要结合辖区实际,科学制定培训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实操实训、跟班见学、轮岗交流等形式,扎实开展内外部培训工作,定期调度推进工作进展,确保培训取得实际效果。内部培训要注重提升全体监督执法人员、文员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外部培训要围绕安全责任制落实、常见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现场疏散逃生常识等内容,注重提高各类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级要认真总结安全业务培训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梳理典型做法,提出改进工作建议,认真谋划下一年度安全培训工作。活动开展情况纳入xx局对各支队年度考核内容,有关情况将全区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在全区开展安全业务培训工作,是xx局统筹推进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重要举措,各支队要牢固树立培训工作是火灾防控的“源头”工作和“第一道防线”的意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推动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职业教育、普法宣传等内容,加强督导落实。
(二)注重实效。各地要结合本辖区安全形势和突出火灾风险,坚持问题导向,丰富培训内容,灵活培训形式,动员属地政府、行业部门、社会专业培训力量共同参与,对照不同岗位、不同层级人员应知应会内容,注重业务基础理论、安全常识与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有序推动安全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使培训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三)优化服务。各地在组织监督检查时要同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对单位主动发现整改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要推广使用《优质宣传产品数据库》《城市(农村)安全二十条》,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载体广泛普及安全常识和火灾案例警示,逐步提高公民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