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2019〕85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粤交法函〔2024〕89号)等文件精神,现制订我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要求

(一)局各职能科室要认真领会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安排、落实,确保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识到位、宣传到位、组织到位、落实到位。

(二)完善领导督促体系,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同时强化市局政策法规科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和检查范围

检查时间:2024年;检查范围: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名库录。

(二)检查方式

采取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检查。

优先抽取以下单位:近三年来我市交通行业违法失信或上年度被行政处罚、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市场主体。

(三)检查要求

1、各相关科室要按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要求使用统一的检查表格,明确执法检查时间、对象、内容、方式、处理意见等,实行一张表格管检查,实现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监督检査前通过平台随机抽签方式从我局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査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査人员,实现检査对象和执法检査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检查过程中,被抽到的执法人员认真填写双随机抽查情况记录表格,详细记录了检查情况、意见建议。

3、由局具体业务部门按要求组织随机抽查,具体检查结果按要求录入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4、做到“双随机”抽査全程留痕,落实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实现责任可追溯。全面公开监管信息,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上主动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査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查处结果等内容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5、发现有违法行为或收到举报时要立即开展执法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要做好隐患整改督促和复查工作,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三、其他任务

1、积极配合好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双随机抽查和市其他部门牵头的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

2、2024年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的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由局具体牵头业务部门另外制订专项抽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