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xxx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着力提升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和精准化水平。参照《区直机关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党员积分制管理内容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2023年积分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党员全面落实“四讲四有”“四个合格”要求,遵守党纪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学习教育、履行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等日常情况进行标准量化,按“党员积分=基础分+加分-减分”的方式动态计算分值,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党员基础分为80分,加分不设上限,减分后分值总分不低于“0”分,次年重新计算。
二、管理对象范围
全体在职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步骤及方法
积分制管理工作由党支部组织实施,落实具体操作,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此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一)积分登记。党支部为每名党员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个人清单,详细记录党员个人加分、减分以及一票否决情况。
(二)积分确认。党员及时向党支部申报个人积分情况,党支部要全面了解核实支部党员的积分情况,及时动态记录党员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加分减分。积分记录要经党支部书记审核和党员签字确认。
(三)积分公示。党支部每季度将“党员积分制管理”个人清单、工作台账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党员干部监督。每年年底要对党员全年积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党支部对党员季度积分和年度积分情况均应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四)积分申诉。党员对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提出申诉,党支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五)教育整改。党支部对积分出现减分项目的党员,要及时谈心谈话、教育整改。
(六)结果运用。强化结果运用,将积分情况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绩效奖惩、提拔使用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党员所在部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挂钩。
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时,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为“优秀”等次;年积分在80(含80分)以上未评为优秀的,应评为合格;年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应评为基本合格;年积分在70分以下的,应评为不合格。
2.预备党员年积分低于80分的,不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并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干部选拔、学习培训、目标考核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4.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诚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5.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党支部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如教育帮助仍未转化提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是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积分管理,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教育。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党员自觉践行“四讲四有”要求,立足岗位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格争当“坚定信念好、学习提能好、崇德守规好、服务群众好、工作业绩好”五好党员,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示范引领作用。
(三)严格督导检查。党支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专项督查,认真查阅党员积分基础资料,走访了解党员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措施,推动工作稳步开展。
(四)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与完成单位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结合起来,与争创“六好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五好党员”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不断探索发挥“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方法途径,提升时效性和精准性,努力提高党员管理科学化水平。
附件:1.“党员积分制管理”分值设定标准
2.“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台账
3.“党员积分制管理”季度公示表
4.“党员积分制管理”年度公示表
附件1
“党员积分制管理”分值设定标准
项目 |
细则 |
|
基础分 (合格清单) 80分 |
讲政治有信念 |
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把重点任务、工作要求转化为狠抓落实的具体行动。 |
讲规矩有纪律 |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背离党中央要求,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言行作斗争。树立党章党规意识,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按制度办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规定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按规定缴纳党费,积极参与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
|
讲道德有品行 |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牢固树立正确人生观,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等关系。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 |
|
将奉献有作为 |
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配的任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风严谨务实、工作无差错、无失误、无事故等。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
|
加分项 (激励清单) 分值不设上限 |
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
1.所负责和承担的工作被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局领导批示每次加3分,区领导批示每次加5分,市领导批示每次加10分;省领导批示每次加15分; 2.所负责和承担的工作在会议发言交流的:全局性会议发言每次加3分,全区性会议发言每次加5分,全市性会议发言每次加10分,全省性会议发言每次加15分; 3.所负责和承担的工作在会议书面交流的:全局性会议每次加1分,全区性会议每次加3分,全市性会议每次加5分;全省性会议每次加10分; 4.在本职岗位有重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等:被区级认可加5分,被市级认可加10分,被省级认可加15分; 5.参与承担重大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并较好完成的,根据实际情况加分(每次不超过5分)。 |
发表调研成果 |
个人署名撰写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经验材料等在有关主流媒体发表刊登;区级媒体每次加1分,市级媒体每次加2分,省级媒体每次加3分。联名发表稿件的,每人均可给与加分。 |
|
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突出表现 |
个人有见义勇为、奉献爱心、志愿服务等突出表现受到表彰(表扬)的:区级每次加1分,市级每次加3分,省级每次加5分。 |
|
敢于开展监督和批评 |
个人向党组织负责如实反映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每次加5分。 |
|
个人评先评优 |
个人在本单位评先评优每次加1分,在区级评先评优每次加2分,在市级评先评优每次加3分,在省级评先评优每次加5分。 |
|
其他加分项 |
1.积极参加救灾抢险、处突维稳、技术攻关等急难险重工作的每次加3分; 2.参加无偿献血的每次加1分; 3.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的每次2分; 4.解决帮扶贫困户实际困难,帮助脱贫的加2分。 |
|
减分项(负面清单)累计减分后总分不低于0分 |
政治立场不坚定 |
1.在公开场合发表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一致的言论,每次扣10分; 2.在群众中或媒体上发表和扩散有损党的形象的传言、传闻、段子等,每次扣5分; 3.在群众中发表和散布与党员身份不相符的言论,每次扣3分。 |
宗旨意识不牢固 |
1.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推躲、庸懒散浮拖和吃拿卡要现象等,被管理服务对象、基层群众举报属实的,每次扣5分; 2.不按要求参加“走基层”活动的、“结对帮扶”等工作,每次扣2分; 3.不按要求到社区“双报到”,扣2分;报到后未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少1次扣1分。 |
|
纪律规矩不严明 |
1.不按时按标缴纳党费,每次扣2分; 2.无辜不参加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建活动,每次扣1分; 3.不完成支部安排的任务,每次扣1分; 4.不遵守上班、开会、调研、外出等工作纪律,被投诉举报查实的,每次扣1分。被明察暗访发现或者被通报曝光的,每次扣3分; 5.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有“四风”老问题新表现被举报查实的,扣5分; 6.有违纪违规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诫勉谈话或书面检讨的,每次扣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