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派驻监督职能 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强化派驻监督职能 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省煤炭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全省煤炭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4年,是山西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也是全省煤炭系统极不寻常的一年。党中央对山西发生的系统性、塌方式严重腐败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省委班子作出改组性的重大调整,对山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省委对厅原主要负责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组织调查,省委、省政府对省煤炭厅的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煤炭工作的指示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要求上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经济运行、现代化建设、改革创新等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坚定信念,勇于担当、认真履职,推动全省煤炭工业取得了新成效发生了新变化,支撑和促进了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全省煤炭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及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总牵头,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为抓手,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为切入点,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围绕煤炭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全省煤炭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督促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组织有关处室和人员,反复讨论研究,起草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并以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文件印发,对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领导班子的责任、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都作了具体规定。督促厅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煤炭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严明政治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在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对中纪委、省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案件通报,及时进行转发,认真组织学习。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要求和安排部署,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炭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五条具体措施,促进了全厅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认真开展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整治“吃拿卡要”等 10个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抓了“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整治活动,明确了整治范围、整顿内容,提出了工作要求,出台了请销假管理、考勤管理规定。厅机关文山会海状况逐渐扭转,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明显下降,严格控制评比达标及节庆活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三)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查办案件工作有了新起色。2014年共收到各类信访举报线索35件,全部受理处置。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线索在规定时间内核实上报;对省委巡视二组在省厅巡视期间移交的信访举报线索逐一谈话函询;对省纪委案管室、信访室移交的信访举报线索,按照要求及时核实上报;对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线索按照管理权限归口,及时移交相关纪检部门处理。

按照省委巡视二组对省厅的巡视反馈意见,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协助厅党组根据反馈问题的性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将整改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分管厅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并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提出完成时限,督促制订务实管用、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了整改工作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到位。

根据省监察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建议,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处分,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解除了2名责任人的处分。同时,配合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调查组30批50余人来煤炭厅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

(四)围绕煤炭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执纪检查。

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贯穿于煤炭工作重大决策、重要活动、重要资金使用及人事任免的全过程,切实加强了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了对行政审批、安全执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整治行动、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组整合矿井建设验收、重点项目建设、“煤炭20条、煤炭17条”和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年度目标考核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积极创新监督执纪方式,加强了对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检查。在2013年实行廉政监督反馈卡制度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探索、注重环节把握,充实完善了廉政监督卡的相关内容,拓展、延伸了廉政监督卡的使用范围。2014年共回收廉政监督卡225份,充分发挥了廉政监督作用,从政治上纪律上作风上保证了广大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廉洁从政。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管理强责任转作风提能力。

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和“铁纪、铁军、铁腕”的要求,落实“四不准”要求,加强对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业务监督和日常监督。从严管理干部,强调监督执纪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实行干部外出报备、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三转”要求,经常带着问题向省纪委、省监察厅请示汇报,学习先进理念、掌握有效方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

扎实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在认真组织学习王儒林书记在全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动员大会上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对照省委活动办的《通知》和厅党组反思剖析报告,深入反思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变压力为动力、化被动为主动,逐项认理认账认责,以实际行动认罚认改认干,明确了改进措施。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加强了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具体指导,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推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少差距,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反腐败斗争仍存在模糊认识、错误观念,没有把主体责任担当起来;有的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规矩意识不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缺乏正确理解,对自身的责任缺乏清醒认识;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解决办法不多,查处力度不大;查办案件的力度、效果还不平衡;深化“三转”还存在不到位、不平衡的情况,有的职能定位不准、精细化管理不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敢担当,遇到问题绕着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监督执纪问责的办法不多,力度不够,还存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有的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总书记深刻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工作艰巨繁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提供坚强保证,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意义更加深远。今年全省煤炭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的部署,紧密结合煤炭行业实际,以“六型”转变为目标,以煤炭改革为动力,以安全生产为重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形成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为全力推进煤炭工业创新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刻领会精神,准确把握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

省委书记王儒林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的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我省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晓薇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就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任务部署,强调了六个“必须”。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深刻领会精神,切实把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特别是***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原则和工作遵循,切实把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王儒林同志的重要讲话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同时,要准确把握形势,清醒认识反腐败是一场严肃重大的政治斗争,输不起、无退路;清醒认识中央和省委对反腐败的旗帜是鲜明的、立场是坚定的、态度是坚决的;清醒认识山西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尖锐性、特殊性,反腐败斗争没有禁区,没有特区,也不能有盲区;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越往后会越严越紧;清醒认识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是衷心拥护、大力支持的,群众的监督无处不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不断深化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不断增强浴火重生、凤凰涅槃的信心和勇气。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关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了“五个必须”,指出了严明纪律的重要意义,提出了纪律建设的明确要求,就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重大问题作出部署。我们要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党的纪律和规矩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要始终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要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组织纪律的同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矩,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位置。要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口无遮拦、乱评妄议,自由散漫、目无组织,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说情拉票、跑风漏气等违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以纪律刚性约束,确保中央、省委和省纪委政令畅通。要加强对党的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矩作为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最直接体现,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做到守小节、明底线、知敬畏。要加强对党的各项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收受红包礼金,在行使行政审批、竣工验收、考试录用、职称评定、项目评审等权力事项中收受好处,在安全执法检查中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在查办违纪案件中,要重点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廉政纪律的问题,绝不能使党的纪律和规矩成为“橡皮泥”“稻草人”。

(三)牵住“牛鼻子”,扎实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

净化政治生态,保障煤炭工业创新转型发展,必须落实好“两个责任”。全省煤炭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省委及省厅出台的“两个责任”的《意见》和《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及时提出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举措和责任清单,厘清职责,强化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领导班子的责任、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抓好落实。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狠抓工作部署,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责任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各级党组织和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报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

全省煤炭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铁面执纪,敢当“黑脸包公”。要学习借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追究其失职责任;发现了问题不报告的,按渎职追究责任。要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力度,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完善责任追究问题通报制度,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四)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从具体和突出问题抓起,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难点一个难点攻,由点而线、由线而面、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驰而不息。要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强化震慑力。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等行为;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厉行节约、办公用房、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省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要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遏制“送礼风”。要按照省委、省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处理的相关要求,对毫无戒惧,不收敛、不收手,继续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四风”问题屡屡发生、作风纪律涣散、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越往后执纪越严,越往后处理越重。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情况“回头看”、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继续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拓展整治领域、深挖细查,坚决整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打折扣、搞变通,穿上“隐身衣”收受节礼年货、到私人会所、单位食堂、住宅小区等大吃大喝的,要及时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要充分依靠媒体和社会监督的力量整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在刚刚结束不久的全省煤炭工作会议上,省煤炭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茂林同志,代表省煤炭厅党组向全省各级煤炭管理部门所有工作人员提出了“八个严禁”,这是我们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坚决措施和严格要求,要坚决落实到位。

(五)聚焦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进一步形成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在积极配合协助中纪委和省纪委查办有关案件的同时,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煤炭领域反腐败斗争,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惩各种滥用权力的行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为实施“六权治本”提供保证。

要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行政审批、竣工验收、安全监管、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中的腐败案件;查办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入股分红、充当保护伞等攫取非法利益、打着各种旗号或通过暗箱操作要求企业进行各种名目利益输送的案件;查办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干部选拔任用、考试录用、职称评定的案件;查办利用检查权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吃拿卡要的案件;查办基层单位利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本运作、工程项目建设等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特别要严肃查处利用经营权、人事权侵犯职工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搞腐败的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要强化问题线索管理,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梳理、规范管理。核查问题线索要依纪依法快查快处快结,积极探索建立办案信息支撑系统。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坚持查处与保护相结合,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加强案例剖析,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和教育党员干部,使观望者不再犹豫、侥幸着丢掉幻想、投机者没有市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改进对违纪处分的执行方式,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公开宣布处分决定、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强化教育效果。

(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为推进煤炭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保证。

以实施“六权治本”为抓手,着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加强对省委、省政府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推进煤炭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保证。加强对煤炭领域公权力运行的监督,健全监督机制,形成常态化监督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在监控方法和途径上求突破,逐项制定在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方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责;加强对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工作、处理问题,

(七)落实“三铁”要求,扎实提升素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全省煤炭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落实“铁纪、铁军、铁腕”的要求,从严强班子、管干部、带队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要进一步加快“三转”步伐。“三转”是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章规定,聚焦反腐败中心任务,找准定位、厘清职责的根本要求。要加快转、坚决转、彻底转,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坚决克服在职责定位上存在的形转神不转、身转心不转的问题,确保“三转”要求真正下沉到底、落实到位。要在深化“三转”的同时,切实加强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逐步落实在直属单位增设纪检监察机构、选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关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进步。

要塑造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品格。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学思践悟,磨砺党性,强化责任担当。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养成极端负责的作风,对工作要严、细、深、实,坚决纠正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不想监督的问题。要更加自觉、主动、严格地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下,对手中的权力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坚守廉洁自律的道德情操,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要强化自身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四不准”规定,严明监督执纪纪律就是政治纪律。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净化组织、纯洁队伍,坚决防止“灯下黑”。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既要自身正、过得硬、从严律己,又要在管理中严字当头、以上率下、带好队伍,让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把责任真正担当起来,坚决克服思想上的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作风上的不深不实等突出问题。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安危存亡,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做昂扬向上、勤勉工作、奋发有为的纪检干部;做刚正不阿、秉公执纪、敢于亮剑的“忠诚卫士”;做胸襟坦荡、一身正气、敢于担当的人民公仆,以浩然正气、责任担当决战决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推进煤炭工业创新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