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党组织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支队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xx队伍开展党支部“五化”达标创建活动。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为依据,全面规范支部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发挥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能,促进机关、基层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高效融合发展,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局面。确保到2023年底,100%的支部达到“达标”,30%以上的支部达到“优秀”,工作突出党支部、先进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获评市级以上“两优一先”称号。
二、创建要求
(一)支部设置标准化
1.严格按程序要求组建和换届选举,相关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选举;支部成员明确分工并切实履行职责;支部书记、副书记空缺的,支部15天内呈报选举结果,上级党组织15天内研究批复;支部委员空缺的,15天内进行补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重大事项党务公开到位;按要求组织年度述职评议,支部书记年末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述职,述职务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评议考核时结果在“称职”以上。
3.支部成员熟练掌握党务知识,在上级组织的相关测试、考试中,成绩在“良好”以上。
4.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涉及重要活动安排、党员发展、表彰奖励等重大问题,须经支部集体讨论决定。
5.党员人数超过10人的支部按照便于组织的原则,将党员分编成若干党小组,按要求落实党小组的工作职责。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6.“三会一课”按期组织,工作程序规范,机关支部一般每月召开1次支部党员会议;基层支部一般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
7.支部书记按要求在年内为全体党员至少上1次党课,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完成其他专题党课任务;学习应突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年度主题教育学习。
8.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一般根据上级确定的时间、主题和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会前应开展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会中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进行整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9.年度至少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
10.每月相对固定开展1次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活动应由支部提前开会研究;年度开展开放式主题活动不少于两次。
11.年内组织所属党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个别谈心谈话或集中谈心谈话,做到书记与委员之间、委员与委员之间、委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12.编入相关支部的支队、大队党员领导干部,应作为普通党员积极参加所属支部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三)管理教育精细化
13.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按规定逐项履行手续和按必要的程序办理,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
14.强化党费收缴工作,由党员本人亲自按月按规定比例主动上交,支部建立专门账目,及时统计,党员按月及时上交,支部按时向上级上缴;对困难党员给予补助应及时提出,并将下发的补助落实到位。
15.重点抓好年度主题教育学习,每月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工作;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党的培训和相关活动,未按程序上报党组织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教育党员认真学习,遵规守纪,培训成绩在“良好”以上。
1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纪教育,支部要敢于较真碰硬,善于使用组织处理方式对违纪违规党员予以处理。
(四)工作制度体系化
17.按照上级党委统一部署协调完成支部党建相关制度建设任务,加强宣贯确保相关制度在本支部落实落地。
18.抓好所属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任务。
19.设立党员示范岗,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0.开展“党建+七无”创建,严格落实“七个一”措施,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确保队伍高度安全稳定。
(五)阵地建设规范化
21.在适当位置悬挂张贴党旗、党徽、入党誓词及“四句话方针”、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定、党员权利义务、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设置党务公开栏,按《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及时公开有关事务,具备相关条件的须建设支部党员活动中心。
22.根据队站场地实际,在营区合适位置打造党建文化长廊,制作相关文化专栏,做好展区维护,营造浓厚的党建氛围。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程序
1.动员、培训阶段(2023年4月10日前)。组织支队全体指战员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认识,宣讲各项达标创建目标要求,适时组织党务工作集中培训,并在达标创建重要节点,提前组织开展相关业务讲解和答疑释惑。
2.支部“五化”初创阶段(2023年6月1日前)。各党支部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深化研讨,细化工作分工,逐项抓好落实。要对照标准,结合开展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活动,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切实提升创建质量水平。
3.自评、申报、半年评定阶段(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对照达标创建考核操作细则,经过召开党支部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自查自评,自评为“达标”等次以上的,在6月1日前向上级党委申报。申报时必须上报达标创建自评材料,汇总准备相关台账资料,未评定为“达标”以上的支部,不得推荐作为“两优一先”评选单位和个人。具体达标标准见细则。
4.年度考核验收阶段(结合年终业务考评一并实施)。结合年终业务考评,对各党支部“五化”建设予以全面验收,根据创建情况评选确定“优秀”“达标”支部。
(二)一票否决
党支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达标:(1)支部受到改组处分的;(2)支部党员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3)党员发展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定,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被发展的。
(三)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结合半年评定和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党支部,颁发“先进基层党支部”锦旗,党支部书记(负责人)择优评定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向上级推荐参评,所属党员优先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未达标的党支部,当年度(含第二年“七一”表彰时,下同)不得评选或推荐评选先进集体,党支部书记(负责人)不得参评或推荐参评先进个人,所属党员不得评定为“优秀共产党员”。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把推动党支部“五化”建设作为夯实基层党建的基础性工程,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各单位党支部要切实实行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搞好统筹谋划,定期研究调度,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凡达标创建活动推动不力的,由支队政治部门对党支部书记(负责人)开展约谈;年度考核不达标的,组织进行专门整顿。
(二)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主动作为,研究对策,有效解决“五化”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各支部要更新观念,大胆创新,用好用活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建载体,创新开展“微党课”“微宣讲”“微心得”等活动,不断丰富组织生活的形式和内容。支队也将适时统一组织红色研学、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集中制作宣传板报、文化长廊,不断提升党建文化感染力。
(三)严格考评,务求实效。要牢牢围绕灭火救援中心工作来加强党支部“五化”建设,把开展党建工作与完成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做到统筹兼顾。要把开展支部标准化建设达标创建与深化创先争优和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抓好落实,做到常抓常新、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