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xxxx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xxxxxxxxx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关于xxx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区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执行市与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贯彻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落实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

(六)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外债。

(七)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集中统一履行区属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国有资产、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和其他经营类企业的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企业党的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相关管理工作。

(八)牵头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贯彻执行并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全区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落实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落实相关专项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监督,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四)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财税、政府采购的监督指导、行政管理职能。

(十五)指导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十六)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国有资产。

(十七)建立和完善全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负责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落实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

(十八)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考核等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十九)参与拟订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监督执行。

(二十)围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

(二十一)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对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标准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的法治建设及合规管理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二、所属事业单位设置

(一)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拟定我区财政性资金管理规章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资金的收付、资金清算和对单位授权支付的管理工作,受理单位支付申请、审核支付凭证、办理支付业务;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区财政性资金收入、使用情况;负责国库集中收付、财税款联网后与财政各项业务的衔接和资金清算工作。

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无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xx名,设主任x名,副主任x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确定为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参与财政性投资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实施效益的评审,做好财政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结算和审查工作,并出具评审意见;负责财政投资项目招标的范围、方式、组织形式、标底控制的审查督促工作和投资项目支出预算、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工作;负责开展对国家投资有关的市场研究财务管理和投资风险分析,为财政投资决策提供基础性、专业性、技术性信息资料;负责有关财政投资项目的评估工作和财政投资评审经费管理,开展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培训;负责对委托从事财政投资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做出的项目评审结论复审。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无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x名,设主任x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确定为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政策措施,编制采购预算;负责审批采购方式,受理供应商投诉,搞好政府采购管理与监管工作;负责拟定年度区直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政府采购改革管理工作,制定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指导区直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统计政府采购信息。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无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x名,设主任x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确定为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代表区政府开展政策性投资、融资业务,回收原财政信用金到(逾)期贷款;负责参与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考察和论证;负责由本级财政安排、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拨入、各职能部门批准按规定渠道收取的具有指定用途、必须专款专用的各项资金的管理、审批、审核、督查管理;负责监督全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统筹安排财政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财务工作。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无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x名,设主任x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确定为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五)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审核编制资产购置预算和审批购置事项;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资产评估等工作,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清产核资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无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x名,设主任x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确定为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六)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全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编制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及非税收入预算草案;负责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工作;负责区本级非税收入征缴、稽查和数据信息汇总、分析,及时将非税收入解缴入库;负责财政票据的领取、发放、使用、核销等工作。

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无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x名,设主任x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确定为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内设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2、预算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负责区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承担市对区级转移支付工作,办理市级财政与区级财政间结算事项,审查区级部门预算,批复区级部门财政决算;提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分配的意见建议;提出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审核意见;负责全区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3、预算执行股。组织全区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负责国库资金运行管理;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区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承担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和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

4、预算绩效管理股。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负责对区本级部门和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和预算管理情况;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

5、债务管理股。负责地方债务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统计监测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开展债务风险分析、评估、预警工作;组织制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策措施和方案,指导全区债务风险化解和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日常管理,提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分配建议;参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计划制度工作;承担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党派、群团、公安、司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行政性经费、政法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

7、教科文股。承担教育、体育、科技、宣传、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科技专项资金。

8、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区本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全区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9、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涉农有关政策性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支持“三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完善乡村财政职能以及建立健全乡村政权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拟订全区乡镇财政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对各项惠农补贴和农村基础实施、公益事业发展财政投入进行监督管理。

10、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承担福利彩票管理相关工作。

11、税政条法股。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研究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负责拟订税源经济建设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税收政策调查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税工作;组织拟订我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

12、企业股。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业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初编工作,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体收支项目建议,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承担全区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13、地方金融股。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全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全区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普惠金融有关政策、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全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政府投资基金政策和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