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矿业经济发展情况汇报

xx县矿业经济发展情况汇报

  近年来,xx县认真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决策以及***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快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绿色发展,致力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一、基本情况

  xx县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已发现的矿产资源有20余种,有锡、铜、铅、锌、金、银、钴、锰、铁、钨、稀土、铀、煤、萤石、石墨、水泥灰岩、高岭土(陶瓷土)、岩盐、芒硝、云母、石英石、水晶石、麦饭石、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砂(石)、砖瓦用砂岩(页岩)矿产等。现有持证矿山19家,其中县级发证8家、市级发证10家、省级发证1家。按采矿种类分,萤石1家、岩盐2家、饰面用花岗岩6家、硅石(石英岩)2家、建筑用花岗岩3家、砖瓦用页岩(砂岩)5家;按规模分,大中型矿山8家,小型矿山11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挖资源优势,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萤石矿2022年底保有储量579.26万吨,主要分布在xx,矿石品位20.13%-88.83%,平均为42.75%,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赋存于区域性构造破碎带中,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属复杂类型。岩盐矿2022年底保有储量10291.43万吨,主要分布在大洋洲镇石岐堎及夏塘村,矿石品位为75.64%-78.84%,开采方式为钻井水溶法开采。

  依托丰富的岩盐、萤石、硅石等资源,积极发展玻璃产业、盐(氟)化工产品及深加工产业,形成了氯碱化工、氟化工、生物医药化工和化工新材料四大板块的xx盐化工业城和以玻璃用石英矿精深加工的城东玻璃灯饰配件生产基地,其中盐化工业城先后获评江西省盐化工产业特色基地、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业基地、全省20个重点示范产业集群基地之一。现入驻企业45家,从业人员4600多人。盐卤药化产业是我县首位产业,2023年营业收入127.6亿元、同比增长20.2%,占全县工业营业收入总额的25.3%。

  (二)加强源头管控,规范矿业开发秩序。

  一是严控探采审批。坚持减少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统筹当前和长远,科学编制《xx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优化矿山开发布局。除我县产业发展、城乡建设需要,且符合环保达标、设施先进、精深加工、附加值高要求的外,原则上不再新增采矿权。对采矿权延续及探转采实行联审联批制度,严格审慎办理。

  二是科学划定采界。坚持生态理念,新出让的采矿权全部为大中型矿山,全面减少小型露天矿山,稳步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不再新设以自然山脊为采矿边界和不能满足修路上顶、超前剥离要求的露天采石场。新设矿山采取以山沟为界、整山出让的方式;不能整体开发的山体,原则上沿地形等高线划定矿界,最大程度减少终了边坡面积。

  三是实行分类整治。对全县所有矿山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制定分类标准,逐个提出关闭、整合重组、转型升级等意见,依法关闭退出不符合生态保护政策和矿产资源规划或资源枯竭的矿山。

  (三)注重生态修复,积极创建绿色矿山。

  2023年5月出台《xx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绿色矿山建设计划表,明确创建时间,确保2025年大中型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

  一是紧盯“关键人员”,提高责任意识。召集全县矿山企业负责人开展培训会、专题会、动员会等,与企业签订责任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同时,从土地、生态修复、财税、金融等方面对建成绿色矿山的企业给予多方支持,提升创建主动性。

  二是紧盯“重点业务”,增强专技水平。针对部分矿山企业存在技术力量薄弱、技术支撑不足等情况。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先后三次组织企业到彭泽县、分宜县、寻乌县等地参观考察学习,两次聘请地质机构对全县矿山企业进行培训,提高了全县矿山企业在矿山生态修复及绿色矿山创建上的工作能力和专技水平。

  三是紧盯“重点矿山”,督促整改落实。开展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深入整治规范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专项行动,全面摸排生态破坏、水土流失、林地毁坏、越层越界开采等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定期督查整改,对不符合要求、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矿山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关停。截至目前,已建成绿色矿山3家。2019-2022年,矿山生态修复面积达2084.05亩,2020-2022年净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124.47亩。长江经济带赣江(xx段)10公里范围内9个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已全部完成,治理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399.4亩,矿山总数由2017年底的46家减少到现在的19家,今年拟再关闭注销2家。

  (四)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创新勘探出让方式。深挖矿产资源优势,积极鼓励地热、矿泉水绿色勘探,取得了对环境影响小的3个地热、矿泉水探矿权。据调查评价,地热勘查前景较好,矿泉水出水量约2300吨/日,为复合型矿泉水,偏硅酸和锌均超过国家标准。积极借鉴瑞昌市“净矿”模式,于2022年11月成功完成了城上丰乐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净矿”出让,出让收益1.12亿元。

  二是深化资源综合利用。坚持走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道路,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新衡萤石矿投资2亿多元利用尾砂加工加砌块等建筑材料;黄富饰面用花岗岩矿利用废石加工道碴、制砂,洗出的泥土用于矿山复绿或制砖;正在建设的丰乐花岗岩矿采用国内一流的绿色循环生产工艺,实现资源“吃干榨尽”,最大程度提高矿石利用率。

  三是全面防范安全风险。正在建设“智慧管矿”监管平台,对矿山开采、生产、堆料、运输等环节实行全程监控,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水平。深刻汲取我县新衡矿业“3·16”冒顶事故教训,在全县范围内立即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在事故抢险救援结束后,第一时间又组织召开了全县非煤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暨新衡矿业“3·16”冒顶事故警示教育会,下发《事故提示卡》,督促黄富饰面花岗岩矿、桁桥石场两家设计边坡超100米的露天矿山完成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估,建立边坡位移监测系统。修订完善《xx县非煤矿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建立分级监管、分类指导、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

  三、存在问题

  我县矿业经济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矿业规模贡献不大。适合精深加工的矿产资源有限,主要以销售初级矿产品为主,产业链延伸不足、发展效益不优,近三年我县矿业企业税收占税收收入比重均不足3%,产业整体实力不强。二是绿色矿山建设尚待加力。部分矿产品市场不景气,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动力不足,部分矿山企业环保、安全生产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少部分关闭矿山还未完全复绿到位,全面建成绿色矿山任重道远。三是产业发展要素制约不少。受用地、用林等要素制约,部分矿山开发受到限制,盐化工业城发展空间严重不足(实际可用地仅有900亩左右)。

  四、下步打算

  一是大力规范整治。以全省深入整治规范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专项行动为契机,严肃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或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使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小矿比例明显降低。积极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加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动矿山从开采资源、销售初级产品到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延伸,实现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是聚力强链补链。进一步深挖岩盐和萤石资源优势,主攻氯碱化工和氟硅化工两条产业链,着力引进一批头部企业和产业链上旗舰型、引领型、延链型、补链型项目,积蓄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动能,推进锻长板、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泰禾绿色循环产业园百亿项目,打造氯碱产业龙头。大力培育优质企业,扶持中盐xx公司、中蓝新材料、鸿业化工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技术升级、产品换代,提高对园区内“专、精、特、新”企业的项目配套能力。积极引进怡宝等合作伙伴,加快开发3个地热、矿泉水探矿权。全力配合吉安市矿业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推动我县矿山企业靠大联强。

  三是强力绿色创建。按照《xx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督促矿山企业紧抓创建工作,把好时间节点和创建标准,强化监管举措,加大创建力度,确保2025年现有的8家大中型矿山全部成绿色矿山。对正在新建的矿山,严格督促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划、设计、建设,确保在投产1年内建成绿色矿山。对关闭退出的矿山,坚决做到:不留设备、不留人员、不留建筑物、毁闭矿点,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生态修复。加强对已建成绿色矿山动态管理,坚持优进劣出,检查发现达不到绿色矿山标准的建议上级部门移出绿色矿山名录。

  四是全力筑牢底线。深刻汲取相关事故教训,紧盯非煤矿山企业在通风、动火作业、提升运输、采空区管理、水治等关键环节,督促企业负责人从时间精力、人员安排、投入保障等方面向安全生产倾斜,压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充实强化非煤矿山领域监管力量,发挥社会中介机构作用,采取政府购买专家服务的方式对全县所有非煤矿山(含砖厂)企业开展不少于2个轮回的安全检查,切实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织密安全风险防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