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
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属开发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办发〔2024〕34号)和中央有关会议精神,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XXXX)和市委有关会议安排,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在全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工作安排
根据党中央部署,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贯通党纪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时刻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始终做遵规守纪明白人,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一)坚持原原本本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1.开展集中学习。各党委(党组)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等形式,沉下身子、静下心来,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学习《条例》,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准确掌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以学习《条例》为主题,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基层党组织书记结合工作和党员实际讲1次纪律党课,为党员、干部领学导学,切实筑牢底线意识,绷紧纪律之弦。抓好青年党员学习,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抓实个人自学。党员、干部要把《条例》作为自学的重要内容,明确进度安排,对照原文反复研读。要及时把***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要求、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等纳入自学计划,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用好“学习强国”“小明和小兰”党员教育矩阵、“清风xx”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有效开展线上学习。
(二)坚持深入思考学,强化《条例》理解运用
3.深化解读学习。各新闻媒体要及时转载中央媒体和共产党员网、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灯塔-党建在线”、山东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发布的权威解读文章和网络课程,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及时学习。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对有必要送学上门的城乡基层党组织,可选派精干力量结对帮学、进行辅导,夯实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自觉的思想根基。
4.强化以训助学。县委党校和各乡镇(街道)党校(党员教育中心)要把《条例》作为党员、干部培训必修教材,通过专家授课、学员研讨、结业测试等多种方式,在主体班次中安排《条例》辅导课程或教学内容。区分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在新任职干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班次中加大教学比重,确保教育效果。依托孔繁森精神教学基地等党性教育基地平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纪观念。
5.开展党纪宣讲宣传。邀请专家学者,组织纪检干部、党校教师等,组建党的纪律作风宣讲团,面向党员、干部开展纪律作风宣讲活动,把《条例》讲清楚讲明白,把党的纪律规矩讲深入讲透彻。广泛开展党纪宣传活动,持续打造“清廉xx”廉洁文化品牌,推动形成遵规守纪、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警示教育学,让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
6.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7.用好警示教育资源。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统筹安排党员、干部就近就便实地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要结合实际,综合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和警示教育片、专题片等,强化警示震慑,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四)坚持联系实际学,让党员、干部存戒惧、守底线
8.深刻检视不足。各级党员、干部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检视问题和不足,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9.注重以案促学。各级党组织要梳理一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违纪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剖析违纪的主客观因素,清醒认识违纪的沉重代价,全面查找违纪风险点,有效增强防范意识,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202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实事求是查摆自身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组织领导
全县党纪学习教育在县委领导下进行,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统筹协调,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成立工作专班承担具体工作。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对本部门本单位党纪学习教育负总责,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抓深抓实不走样。充分发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对本行业本系统党纪学习教育的指导作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发挥对驻在部门党纪学习教育的监督作用。党的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基层党委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对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进行把关,防止出现偏差。党支部要认真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积极发挥作用。
(二)确保学习实效。要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解决问题、注重实效、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推动学习教育见行见效,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深入宣传***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及时反映党纪学习教育进展成效,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要统筹运用正反典型,既注重宣传正面典型、增强示范效应,又深刻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
(四)力戒形式主义。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以严实作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好的效果。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主义,要提前预判、有效防范、坚决克服,严防“低级红”“高级黑”,确保学习教育的政治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