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篇有关文物普查方案材料合辑

有关文物普查方案材料合辑(15篇)

文物普查方案篇1

一、普查的意义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馆藏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又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资源调查。这次普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普查工作,对于全面摸清我市国有可移动文物资源家底,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优势,更好地为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国际大都市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目标

(一)通过普查,建立我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信息数据库和国有可移动文物信息数据库。

(二)编写《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向省文物局上报普查数据和成果。

三、普查对象及内容

(一)地区所有国有单位收藏的可移动文物均是普查对象。

(二)对市属各级党政机关、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采集;协调驻地区中、省单位对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基本信息进行调查采集。

(三)对地区各级、各类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四、普查工作组织领导

(一)基本原则

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由段先念副市长牵头负责,市文物局具体协调、指导。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委(市宗教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文物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文史馆、市地方志办、建工集团、城投集团、旅游集团公司、市供销联社、市物资总公司、市工业联社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1.成立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协调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工作。协调办公室设在市文物局。

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文物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市民委(市宗教局)副主任

(副局长)

市文物局副巡视员

成员:由市文物局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及市教育局、市档案局、市民委(市宗教局)、市文化广电出版局相关处室的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

(1)具体组织协调市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2)组织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项目办公室和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专家组,对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

(3)组织开展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

(4)组织普查资料建档备案工作,建立普查文物数据库;

(5)编制普查工作经费预算。

2.成立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项目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市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管理处处长

常务副主任:博物院副院长

副主任:市民委(市宗教局)宗教处处长

半坡博物馆副馆长

以及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市教育局、市档案局、市民委(市宗教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事变纪念馆、八路军办事处纪念馆、市钟鼓楼博物馆、市文物交流中心等单位的主管领导。

成员:由市属各博物馆业务人员、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部分研究生、本科生组成。

工作职责:

按照《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标准和规范》,尽快掌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软件,指导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并对文物系统以外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普查人员进行培训和提供技术支持。

普查项目办公室设在博物院。

(三)部门分工

1.市文物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重点做好市属文博单位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各行业(部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2.市文化广电出版局负责组织做好市属国有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等单位收藏的古籍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指导区县文广新部门做好辖区内国有图书馆等文化单位收藏的古籍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协调省文化厅做好省图书馆、美术馆等单位收藏的古籍、书画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3.市档案局负责组织做好市属国有档案馆收藏的具有文物价值的文献、档案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指导区县档案馆做好辖区内国有档案馆收藏的具有文物价值的文献、档案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协调省档案局做好省档案馆等收藏单位收藏具有文物价值的文献、档案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4.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做好市属国有教育机构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协调省教育厅做好中、省国有教育机构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指导区县教育局做好区县属国有教育机构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5.市民委(市宗教局)负责组织做好全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6.市国资委负责做好市属国有企业并协调省国资委做好中、省驻国有企业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指导区县国资委做好区县国有企业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7.市金融办负责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协调中、省驻国有金融机构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8.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文史馆、市地方志办等市级部门要按照普查要求,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做好省党史研究室、省文史馆和省地方志办等单位收藏的具有文物价值的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9.其他市级各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本系统内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普查指导和督促工作。

10.市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

11.区县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文物系统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做好本辖区内其他非文物系统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普查工作。

五、普查工作时间安排

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布置阶段(2012年5月7日-15日)。安排部署我市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各相关单位成立自己的普查工作机构,为普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第二阶段为普查实施阶段(2012年5月15日-7月15日)。各文物收藏单位依据《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标准和规范》,对各自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填写普查表,并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上报。

第三阶段为整理汇总阶段(2012年7月15日-7月31日)。组织人员编写《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报告》,向省文物局上报普查数据和成果。

第四阶段为普查验收阶段(2012年8月1日-8月31日)。组织专家对全市各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普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普查经费

市市级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市财政负责解决。

各区县(管委会)普查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文化、教育、民族宗教、档案、文史等行业和部门的普查经费,由各行业、各部门自筹解决。

中、省驻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普查工作经费由各部门、各行业自筹解决。

七、几点要求

(一)各区县、各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认识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把普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和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组织动员各种力量,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普查任务。

(二)各部门、各行业要成立专门的普查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系统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指导本部门、本行业下属单位积极参加所在区县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组织机构、负责人、联系人信息报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公室。

(三)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本辖区内普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级领导要协调一致,统筹做好本辖区内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确保普查经费和普查工作落到实处。

(四)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协调办公室负责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文物普查方案篇2

一、普查的意义和目标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开展文物普查,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将有利于科学制定我区文化遗产保护的长远规划,有利于培养锻炼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对于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对于整合国土资源和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文物普查,总体评价我区不可移动文物现有的生存状态及发展趋势,为建立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供依据;为建立我区不可移动文物档案标准化、动态管理创造基础条件;为建立具有现代化科学素养的专业队伍,提高工作人员科学知识、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创造条件;协调文物管理部门和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关系,提升我区文物保护的科学水平,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此次文物普查的范围是我区行政区域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六大类文物。

普查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13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

普查登录的内容是:每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位置、地理坐标、年代、类别、数量和文物特征等基本情况;文物本体的保存情况和损毁原因;文物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现状以及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等信息、资料。调查中应同时测绘文物线图、摄制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标本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进行登录。

三、普查的组织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确定普查的组织方式。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孟广喜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普查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区的普查工作,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和具体协调;

2、制定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各阶段工作;

3、举办普查人员培训班;

4、对各街镇乡的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质量抽查;

5、组织普查档案的建档备案工作,建立普查文物数据库;

6、完成普查工作总结,向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工作报告;

7、编制普查经费预算。

(二)普查队伍

1、由区文化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区文物普查队,对我区已登记的13处不可移动文物和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复查,按普查的技术标准和需求登录全面内容。

指导、配合文化站深入农村、社区,做好文物线索的收集整理工作,了解工作进度,对普查进行督促检查和质量抽查、收集各普查组的所有资料,做好整理及建档工作。

2、各街镇乡成立由文化站干部为骨干的文物普查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企业、学校、部队等单位的文物普查工作,以召开座谈会,走访知情人、老年人等形式收集文物线索,配合区普查队进行田野调查,做好相关资料、信息的登录工作,报区普查队存档。

(三)部门职责

1、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动员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单位,配合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普查工作。

提出本部门参加文物普查的工作方案和措施,通知本系统各单位执行。协助文物部门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重要问题。

2、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提供本系统管辖范围内的文物线索,配合普查队、组进行调查登记。协同做好普查文物的安全和保护工作。普查中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

3、公安、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普查文物安全。凡涉及普查文物的建设活动,包括工业、交通和水利设施等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均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此次普查的有关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取有损文物安全的行动。

四、普查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按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文物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一)统一标准

普查实施标准化管理,执行由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统一的普查规范及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标准包括:

1、《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及其著录说明。

2、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的技术标准,包括文物的认定标准、分类标准、定名标准、年代标准、计量标准。

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资料的采集、存储、汇总、建立档案和数据库的规范。

(二)突出重点

1、以全面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对于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主要调查其文物本体的现状和文物的周边环境状况。

2、在全面调查、登录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基础上,应重视乡土建筑和建筑群的调查登录。重视具有典型价值的近代工业建筑、金融商贸建筑、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建筑、水利设施、林业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军事设施等行业性质文化遗产,以及各种风格、流派、形式的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的调查登录。

(三)全区汇总

普查以区为基本普查单元。田野调查的组织,文物信息、资料的采集、汇总、上传,普查档案的建立,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编制等均以区为单位。

五、普查的时间与实施步骤

(一)普查的时间和标准时点

*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从*年4月开始(已先期部署),到*年12月结束。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普查标准时点为*年9月30日。

(二)我区普查的步骤

1、第一阶段:至去年5月前,主要任务是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制定普查方案,部署全区文物普查工作,测算普查经费,组建普查队伍,组织培训等。

2、第二阶段:去年5月至*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区普查队和各普查组为单位实地展开文物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工作,普查数据资料边采集、边整理、边审核、边建档。

(1)普查队、各组根据国家文物局下发的普查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所负责地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勘查、测量、标本采集、绘图、拍照、录像等,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和登记工作。

(2)及时整理、录入调查资料和信息数据,普查队负责人负责审定,要保证资料、信息和各项原始数据真实完整。

(3)普查数据、资料定期上报。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普查电子数据、资料和普查进展情况报告。

(4)普查数据、资料的纸质文档在野外调查结束后,以区为单元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3、第三阶段:*年1月至*年12月,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并上报市领导小组审核。

六、普查数据和资料管理

普查数据和资料,由进行田野调查的普查组调查、登录,由普查队审定,市和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级管理。

普查队、组在田野实地调查中,应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认真调查,如实准确填写《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的各项内容,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科学性。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普查资料和数据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履行保密义务,如发生泄密事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普查结果,负责建立本行政区的文物普查档案,并报市文物局。

七、普查的经费

文物普查工作四年经费总计*元,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区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国家财政制度规定,加强普查经费的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同时,要加强对普查设备的登记、使用与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文物普查方案篇3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文物保护法》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为依据,以先进的设备技术为手段,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全面掌握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实现对我市不可移动文物标准化、信息化、动态化管理,为研究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和事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文物普查,全面掌握我市现存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和分布情况,文物的本体特征、基本数据及其保存情况,文物周边自然的和人文的环境情况;总体评价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现有的生存状态及其发展趋势,为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供依据;建立和完善全市不可移动文物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我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为文物的标准化和动态管理创造基础条件;通过文物普查,提高我市文博系统工作人员的科学知识、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建立具有现代化科学素养的专业队伍创造条件;协调文物部门和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关系,提升我市文物保护的科技水平,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范围、内容和方法

1、范围:我市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等六大类文物,同时重视乡土建筑、近现代工业建筑、金融商贸建筑、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建筑、水利设施、林业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军事设施等行业性质文化遗产。普查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复查。

2、普查登录的内容:每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位置、地理坐标、年代、类别、数量和文物特征等基本情况;文物本体的保存情况和损毁原因;文物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现状以及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等信息、资料。调查中应同时测绘文物线图、摄制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标本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进行登录。

3、方法:*市文物普查由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建普查队,按照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订的普查规范及技术培训标准进行,普查数据资料边采集、边整理、边审核、边建档,普查电子数据、资料和普查进展情况报告按月上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队和各乡镇(区)的普查指导和咨询,并按照规范标准进行审核和验收,做好全市普查的汇总上报和报告的撰写工作。

四、组织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周春彪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田德利、市文化局局长马明、副局长武玮胜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民宗局。下设办公室在市文化局,主任由武玮胜兼任。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普查办的普查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等。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或人员列席会议。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工作职责为: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与丹东市文化局及各乡镇(区)文化站和普查队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各项业务工作的协调。

2、组织制定《*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普查各阶段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全市文物普查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普查队完成田野普查、信息采集和录入;组织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检查与验收;组织资料、信息的整理和汇总等工作;负责相关资料、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市文物普查报告的编写工作。

3、负责编制经费预算;落实市本级经费;购置文物普查设备、备品;管理专项经费;对普查工作使用资金情况进行监督。

4、制定文物普查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文物普查的宣传工作;报送文物普查工作信息。

5、对普查队和全市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检查、指导、验收。

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全市普查情况检查、交流会,促进全市普查工作顺利展开。

组建*市普查队,由武玮胜兼任队长,成员:文管所3人,雇用临时工1人,共5人。同时各乡镇(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文物普查,指定专人配合市普查队进行田野实地调查,协调相关事宜。参加普查队的工作,积极配合市普查队,负责组织必要的人员,与市普查队共同做好本乡镇(区)属地文物的普查工作。

(二)部门职责

在*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

1、积极组织、动员本部门、本系统的各有关单位,配合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普查工作。

2、协助文物部门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重要问题。

3、积极提供本系统管辖范围内的文物线索,配合普查队进行调查登记。

4、财政部门负责普查预算审核、安排、及时拨付使用,做好监督、审计工作。

5、林业部门负责提供我市1:5万以上比例尺的地形图供普查资料、数据登录和量测使用。

6、民政部门负责协调驻凤部队,做好军事用地的文物普查。涉及军事机密的问题会同文物部门研究解决,保证文物普查数据的完整性。

7、统计部门指导文物部门做好普查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组织普查数据统计的审定和工作。

8、各部门协同做好普查文物的安全和保护工作。普查中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凡涉及普查文物的建设活动,包括工业、交通和水利设施等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均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此次普查的有关规定,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取有损文物安全的行动。

五、普查的时间与实施步骤

第三次文物普查具体时间自2007年4月至2011年12月止。根据省、丹东市政府安排意见,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为准备阶段,2008年3月至2010年12月为普查阶段,2010年1月至12月为省、国家验收、汇总时间。

为此,本市文物普查根据21个乡镇(区),201个村、2075个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4月—2008年2月筹备阶段:组织人员、资金、设备、技术准备、培训;

第二阶段:2008年3月—2008年7月,工作范围是:沙里寨镇、红旗镇、白旗镇、宝山镇、蓝旗镇。力争每月普查一个镇。普查到每个村民组,每个自然村屯,保证普查工作不遗漏,保证质量。

2008年8月,汛期休整,处理普查资料。

第三阶段:2008年9月—2008年12月,工作范围是:边门镇、青城子镇、四门子镇、通远堡镇。

2009年1月—2009年2月,整理材料、处理普查资料。

第四阶段:2009年3月—2009年7月,工作范围是:弟兄山镇、赛马镇、叆阳镇、刘家河镇、鸡冠山镇。

2009年8月汛期继续休整,处理普查资料。

第五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2月,工作范围是:大堡乡、大兴镇、石城镇、东汤镇。

2010年1月—2010年2月,整理材料、处理普查资料。

第六阶段:2010年3月—2010年7月,工作范围是:草河区、凤山区、凤凰城区。

第七阶段:2010年8月—2010年12月,对普查登记的全部信息数据和相关资料整理、汇总和审核,确定和公布*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措施,报丹东市和省第三次文物普查办公室。

六、普查数据和资料管理

1、数据管理

文物普查队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如实、准确、及时地采集、汇总、上报相关数据,保证基础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仿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履行保密义务。

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公布文物普查的数据,负责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编码系统、电子地图系统、信息管理系统,负责编制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和文物普查报告。

2、档案管理

市文物普查办公室按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料档案保管备案制度》要求,负责建立本地的文物普查档案,文字档案、电子档案一式四套,逐级报送市、省和国家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普查的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根据国务院〔2007〕9号文件和财政部、国家文物局〔2007〕154号文件,由*市人民政府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文物普查工作的交通费、差旅补助费、设备购置费、培训费、资料和数据处理费、宣传费、公务费等。

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

八、总结与表彰

文物普查方案篇4

一、普查意义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馆藏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又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资源调查。认真做好这次普查工作,对于全面摸清我市国有可移动文物资源家底,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我市文物资源优势,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目标

1、通过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建立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信息数据库和国有可移动文物信息数据库;

2、编写《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向省文物局上报普查数据和成果。

三、普查对象及内容

1、市境内所有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及其收藏的可移动文物,均是普查对象;

2、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采集;

3、对全市各类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四、普查组织领导

(一)基本原则

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区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何尚民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井益田、市文物旅游局局长惠善利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史志办、市档案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局、市统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药王山管理局、玉华宫管理局、煤业集团矿业公司、陕煤建司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物旅游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工作,主要职责是:

1、具体组织实施《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编制各阶段工作计划;

2、组建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项目办公室和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专家组,负责对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3、组织开展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宣传、人员培训和动员安排工作;

4、组织普查资料建档备案工作,建立普查文物数据库;

5、编制普查工作经费预算;

6、起草《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经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各区县政府、各文物收藏单位(含全市收藏可移动文物的各级党政机关)要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本单位内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部门分工

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

1、文物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组织全市各级国有文博单位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2、文化部门配合做好全市各级国有图书馆收藏的古籍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3、档案部门配合做好全市各级国有档案馆收藏的具有文物价值的档案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4、教育部门配合做好全市各级国有教育机构收藏的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5、宗教部门配合做好全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6、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7、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普查要求,配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四)普查队伍组织方式

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组建普查队,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国有可移动文物情况进行普查。

五、普查经费预算

普查所需经费除中、省负担部分外,其他部分由市、区县财政根据实际予以安排,并纳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普查经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1、可移动文物的认定,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指导意见执行;

2、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家文物局《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标准与规范》制定普查质量管理办法和质量控制标准,组织质量审核和验收;

3、参与普查的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如实、准确、及时地采集、汇总和报送相关数据资料;

4、这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只调查了解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和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情况,不涉及文物的所有权和保管权,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

七、普查安排

普查工作在前一阶段编制普查工作方案、组建普查机构、制订普查规范、组织普查培训的基础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及收藏单位普查,逐单位、逐件(组)进行信息采集、填写普查纸质表格和电子数据,及时报送和汇总普查成果。

文物普查方案篇5

第二条普查工作档案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统计部门承办的各项普查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及实物凭证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个人都有保护普查工作档案的义务。凡规定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四条普查工作档案的管理,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实行分级管理;普查机构负责收集归档。省以下各级统计机关和普查机构在普查工作档案业务上受上级统计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文件类

1.各级党政机关有关普查工作的命令、决定及批复;各级党政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题词;

2.各级普查机构的请示、报告、通知、工作计划、简报、会议文件、会议记录、汇报提纲、总结;

3.普查办法、普查方案、普查细则及重要的修改稿;

4.普查公报;

5.各级普查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工作人员名册、先进集体和先进人员名单;

6.接待外宾的日程安排、谈话记录及出国考察报告;

7.普查文件汇编。

(二)资料、表册类

1.普查登记表样表、手工汇总表、机器汇总表、普查汇总资料(含计算机软盘、光盘等为载体的电子文件材料),填表说明及计算机应用程序软件等;

2.行政区划代码本,地址编码本;

3.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编码员、录入人员的培训教材;

4.内部编印和公开出版的普查资料、普查分析报告及汇编;

5.普查宣传材料、宣传画和报纸杂志发表的有关社论、评论和报道等。

(三)音像、实物类

1.普查工作中及普查会议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电影片、电视片、幻灯片及整理汇编的相册、画册;

2.有纪念意义的凭证性实物,包括普查标志、调查证件、证书、奖章、纪念品、首日封、纪念邮票、资料袋、软包装袋,普查机构印章等。

(四)普查工作的其它重要相关材料

第六条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要求

(一)各级普查机构制发的文件材料(含正本、定稿)须将原件归档。

(二)翻译为少数民族文字的普查文件材料应将原文及正文一同归档。

(三)普查文件材料应一式两套归档,其中含原件的一套移交同级国家档案馆,另一套存同级统计部门。

(四)凡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须保证齐全完整,做到不漏、不缺、不损。

(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参照《普查工作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和有关档案的归档整理要求,划分保管期限,统一整理归档并编制目录(附软盘),做到规范整洁;照片、声像材料、电子文件材料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发的规定和标准整理归档;实物凭证应造册并填写说明。

第七条原始普查登记表的归档范围、要求和保管期限,在普查开始时,由国家普查领导机构与国家统计局、国家档案局协商作出具体规定,由各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

第八条地(市)、县普查机构应在普查工作结束后四个月内,将归档整理完毕的普查工作档案向同级统计机关档案部门或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中央和省(区、市)普查办公室应在普查工作结束后一年内,将普查工作档案向同级统计局档案部门移交,移交时由同级统计局档案部门按照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的要求检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

各级统计机关档案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将到进馆年限的普查工作档案,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普查领导机构自普查开始,应建立普查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领导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普查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普查领导机构应建立与普查工作档案需要相适应的专项经费,用于普查工作档案的整理以及购置必要设施等所需的开支。

第十一条普查工作档案管理有关机构和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加强对普查工作档案的保密管理。属于国家秘密的普查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属于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严禁对外提供。

第十二条凡违反本规定造成普查工作档案丢失、损坏,或不按规定归档、造成档案损失者,或泄露普查工作档案秘密者,按照有关法规查处。

第十三条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其它部门组织或承办的普查以及国家统计局组织进行的跨年度的各项重大统计调查(如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及其他一次性调查等),其形成档案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文物普查方案篇6

一、普查的意义

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开展文物普查是为了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式、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开展普查有利于合理、准确划定文物保护管理整体水平;有利于发掘、整合文物资源,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培养锻炼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二、普查的工作目标

通过文物普查,全面掌握我县现存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和分布情况,文物的本体特征、基本数据及其保存情况,文物周边自然的和人文的环境情况;总体评价我县不可移动文物现有的生存状态及其发展趋势,为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供依据;提高文博系统工作人员的科学知识、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建立具有现代化科学素养的专业队伍创造条件;开展文物普查有利于合理、准确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完善文物管理档案,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整体水平;有利于培养一支优秀的骨干队伍,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有利于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普查范围和内容

此次普查的范围是我县21个乡镇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内容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摸清我县地上、地下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岩崖(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数量和保存情况。同时对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要了解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量化指标、保存状况和环境现状及其变化情况。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为圆满完成此次文物普查工作任务。我县决定成立“*县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加强文物普查工作,负责此次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体育管理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由于此次文物普查涉及部门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因此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第三次文物普查。

五、普查时间和具体工作安排

第三次文物普查从*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普查标准时间点为*年9月30日。

第一阶段(*年4月-9月)。主要任务是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培训、试点工作。本阶段主要工作是进行前期准备,制定普查计划、方案,组织专门的普查人员培训,并开始在一些条件允许的乡镇开始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年10月-2009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乡镇为基本单位,实地开展文物调查。具体安排如下:

1.*年10月至12月,在严道镇展开实地调查,摸索经验,总结问题。

2.*年1月至4月,资料整理阶段,查找前一阶段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推动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

3.*年4月至8月,在严道镇、六合乡、烈太乡、民建乡、烈士乡、荥河乡展开实地调查。

4.*年8月至9月,资料整理阶段。此阶段进行前期普查工作的工作总结,进一步分析工作开展以来所取得的得失,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同时进行人员休整,对普查工作所需的材料、设备、人员等进行补充。

5.*年10月至12月,在大田坝乡、新添乡、宝峰乡、天凤乡、新建乡展开实地调查。

6.2009年1月至4月,资料整理阶段。进行前一阶段的总结,分析得失,普查人员进行休整,储备物质,为下一步的工作作好准备。

7.2009年4月至8月,在花滩镇、三合乡、泗坪乡、新庙乡、五宪乡展开实地调查。

8.2009年8月至9月,资料整理阶段。对前一阶段的总结,分析得失,人员进行休整,储备物质,为最后的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牢固的基础。

9.2009年10月至12月,在安靖乡、附城乡、烟竹乡、青龙乡、龙苍沟乡展开实地调查。

第三阶段(2010年1月-2011年12月)。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结果。

六、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经费预算包括办公室工作经费、培训经费、部分设备购置费、田野调查及普查报告出版补助费等。

七、普查数据和资料管理

普查组在田野实地调查中,应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认真调查,如实地准确填写《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的各项内容,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科学性。文物部门对文物普查数据、资料、电子档案实行备份管理,确保安全。

八、普查的宣传

我县普查宣传将积极利用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网络,户外宣传牌和广告牌等各类媒体和载体进行宣传工作。第一阶段,重点宣传开展文物普查的目标和意义,范围对象、内容和方法,普查程序等。第二阶段,集中宣传与文物普查有关的法律法规,普查工作进展,普查工作先进事迹等。第三阶段,追踪宣传文物普查数据处理进展情况,普查基础成果,宣传《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和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数据管理系统,报道文物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的作用。

文物普查方案篇7

一、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工业遗产作为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遗存,是一种稀缺性资源,是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特殊的历史、社会、科技和审美启智价值。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企业改革改制进一步深化,部分传统工业逐渐衰退,一些企业“关停并转”,许多有价值的、尚未界定的工业遗产正面临加速损毁、废弃和消失;部分有价值的工业遗产面临拆毁,大量珍贵档案不断流失。开展全市工业遗产普查,加强对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对于传承历史文化,保持和彰显城市文化底蕴和特色,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对象

我市工业遗产从近代到当代都有遗存,包括建筑物、工厂车间、矿山和机械,相关的加工冶炼场地、仓库、店铺、能源生产传输及使用场所、交通设施、工业生产相关的社会活动场地,相关的工艺流程、数据记录、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企业档案等。主要包括三个时期的遗产内容:一是二十世纪30—40年代形成的工业遗产,如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从沿海内迁的纺织厂等。二是建国后,特别是“一五”和“三线”建设时期形成的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工业设施和建筑等。三是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工业设施和建筑等。

三、目标、原则和重点

基本目标:用一年多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工业遗产普查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遗产普查工作体系和相关制度,建立较为详细的工业遗产信息档案。

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明确职责、社会参与、形成合力”的原则,结合目前我市正在开展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力搞好工业遗产普查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遗产普查工作,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市级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做好普查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工作。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各方参与相结合,政府决策系统与社会咨询系统相结合,政府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投入相结合,促进我市工业遗产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重点工作:一是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普查范围、对象、方法及进度。二是开展全面普查,通过普查、认定、分类,建立遗产清单,以照片、录像、图纸和文字等形式,系统发掘整理遗产地的景观和档案,收集包括口述历史和当事人记忆在内的信息,建立工业遗产数据库,摸清我市工业遗产资源分布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三是积极开展工业遗产普查工作的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制订宣传教育计划,通过专业教育、公众普及和博物馆展示等方式,扩大工业遗产普查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

四、实施计划

全市工业遗产普查工作从现在开始,年底结束,主要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年12月—年2月),普查工作准备。抓好试点、考察调研;召开全市工业遗产普查工作会议;编制《市工业遗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抽调人员,组建普查队伍,进行专业培训。

第二阶段(年3月—年12月),全面普查。对全市工业遗产进行逐点普查、确认、登记、建档,基本建立全市工业遗产档案资料数据库,确定一批亟须抢救的项目清单。

文物普查方案篇8

今天的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开得很好。单霁翔同志介绍了全国文物普查前期开展的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参加会议的各部委都非常重视和积极支持文物保护、普查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领导小组的成立是很有必要的,为普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这次会也很有必要,大大的充实了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的内容、目标、工作方法和一些注意事项。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很好地吸收这些意见,纳入普查的工作方案。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利用好祖国的文化遗产,对于维系中华民族血脉,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进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维护文化多样性,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开展文物普查,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没有普查,就无法掌握文化遗产的分布和现状,无从开展保护,所以普查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普查工作的重要性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一)开展文物普查是全面了解国情国力的重要途径。当代,文化已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开展文物普查,是国家获取重大国情国力情况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文物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只有通过普查才能够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我国文物资源的状况和变化,了解文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于正确认识我国基本国情,发挥文物自身价值,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开展文物普查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文物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和国家的重要资源。不可再生是文化遗产非常重要的特性,文化遗产如果遭受破坏就很难恢复,所以要加强保护。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显著成绩。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识不断深化,文化遗产的内容不断丰富发展,乡土建筑、工业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文化空间、老字号等都已列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文化生态在新的形势下面临着新的挑战,文化遗产的保护也面临着新的情况和问题。一是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深刻的社会变革使文物消失的速度加快,文物保护的紧迫性更加突出。而有些地方没有处理好大规模建设和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有些干部这方面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过去一些没有认识到的宝贵资源现在逐步凸显其重要性,应当及时纳入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面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国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文物普查等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贯彻落实上述要求的重要工作。

(三)开展文物普查是加快文物事业发展的迫切要求。20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我国先后开展了两次全国文物普查,对文物保护事业发挥了巨大推动作用。但由于当时各方面条件所限,包括观念、认识上还有一定的局限性,漏查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地区由于条件所限还没有开展普查。这20多年间,在大规模基本建设、城乡建设和文物调查中新发现了大量不可移动文物,另有许多文物因人为或自然原因遭到损毁甚至消失,前两次文物普查成果已不能准确反映文物现存的实际状况。文物底数不清、保护状况不清,已成为制约文物事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开展文物普查,不仅可以掌握第一手文物数据和资料,摸清文物家底,为科学制定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重要依据。通过普查,还可以深入宣传文物保护事业和国家文物保护政策,提高广大干部和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提高文物保护水平,培养和锻炼文物保护队伍。

总之,文物普查工作事关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事关国家文化安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国家、民族、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确保这次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要通过文物普查,全面摸清文物家底,真实了解全国文物现状,准确把握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主要特点,为正确制定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供科学、翔实、全面的基础数据;掌握各类文物当前和一个时期以来保存的情况,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服务依据;为文物工作者和各类科研人员提供准确资料,帮助他们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和研究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最新文物信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文物保护,支持文物事业发展;学习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理念,借鉴国际同行有益的经验,进一步促进我国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国际地位。

二、切实做好文物普查关键环节的工作

第三次文物普查任务十分艰巨,普查对象之多、涉及范围之广、工作难度之大,前所未有。刚才,单霁翔同志对这次普查工作的安排作了具体的说明,我着重就做好几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强调几点。

(一)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和普查标准规范。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确定普查技术标准、规范,是做好普查工作的基础和先决条件。文物普查涉及各个方面,只有文物部门的参与是不够的。有一个全面的科学的工作方案,才能指导各级政府、各部门下一步的工作。有了标准规范,全国文物普查才能有统一的根据,否则就会参差不齐。因此,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原有工作的基础、试点情况,以及今天会议的精神,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七月前制定一个完整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或者计划,在征求各部门和领导小组成员的意见后下发各地。工作方案应当包括普查的意义、重要性、目标、计划、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需要掌握的一些问题,让各部门都能了解此项工作,做到步调一致,有所依据。此外,要制定文物普查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明确文物的定义、类别、等级。文物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可登记可不登记的,先进行登记,再作鉴别,以便于文物的保护管理。普查标准规范要出合订本发给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的能动性和水平,使大家既能提出修改意见,又有利于了解文物普查全局。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普查工作任务繁重,需要大批具备专业知识,经过专门培训,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的工作人员。各地各部门要选调精通业务、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各级普查机构。分层分批地组织普查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使他们准确掌握普查工作的技术、规范和工作要求。普查培训要有标准,对普查人员要有规范的要求,实行持证上岗,颁发专门的普查资格证书。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提高普查的效率和水平。这次普查工作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文物普查的时效性、准确性、科学性。充分利用各部门和各地已经掌握的各种资料信息,先将国土、建设、交通、水利、宗教、测绘等部门和有关文物的资料整合起来。规范相关的技术指标,精心设计和建立统一的数字不可移动文物技术平台,提高文物普查的工作效率和科技含量,为实现文物工作的数字化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设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网站,搭建面向公众的网络平台,宣传文物普查工作,吸引社会公众的关注和支持,同时注意做好必要的保密工作。

(四)加强政策研究,形成制度性、政策性成果。普查工作不仅是要新发现更多的不可移动文物,而且要全面调查我国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现状和变迁,获取我国文物保护管理各个方面大量重要的基础数据信息。通过深入研究这些数据信息,我们将能够更清晰地认识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探索和掌握文物保护工作发展的客观规律,总结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文物保护政策、法规和制度,推进文物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提高我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的整体水平。

(五)落实普查经费,提高资金效率。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要求,这次文物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财政部非常支持文物普查工作,落实有关资金,并将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一定支持。普查办公室要指导各地用好普查资金,将普查的专项经费真正用于文物普查项目。各部门涉及的普查工作主要从本部门的经费中适当安排,特殊项目由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呼吁。各级政府要把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落实文物普查资金,并纳入普查工作计划。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必须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成立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文物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单霁翔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重大事项先和孙部长、项秘书长汇报。普查工作主要由普查办公室负责实施,可以经常召开会议,协调相关事宜,建立简报制度。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省级人民政府责任重大,要高度重视此次文物普查,成立普查工作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国务院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深化对文物普查政策、制度的研究。

(二)加强协调配合。文物普查涉及方方面面。各有关部门既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又要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文物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各有关部门可单独或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发文向所在系统布置文物普查工作,涉及文物比较多的部门都应发文。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统计部门要协助做好普查数据资料的管理和工作。测绘、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协助提供已有的数据资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学生实习和科学研究,积极参与普查工作。各类文物使用单位要按照文物法的要求,积极配合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做好普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动员。文物普查是一项社会性工程。各级政府、领导干部、人民群众和专业人员都要提高认识,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使全社会了解文物普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通过文物普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文物的重要性、保护知识、普查知识、政策法规的广泛宣传。不仅宣传文物普查,而且要宣传文物保护甚至文化重要性。要抓住契机,把相关工作做深、做细、做好,在人民群众中进行文物和文化价值的动员和教育,使大家认识到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意义。要制定一个全面的宣传计划,通过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组织访谈、专家对话、知识竞赛和网络传播等形式,开展全面的宣传活动,要深入人心,造成声势,形成高潮。

文物普查方案篇9

为了加强新时期民族民间艺术(现在统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20**年至20**年,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民族民间艺术抢救保护工作。我省先于全国启动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20**年,国家文化部、财政部在我国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并确定我省为全国实施这项工程的综合试点省份。作为这一工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我省于20**年8月在全国率先起步,掀起了全面、深入、扎实地开展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的热潮。至20**年底,历时三年多时间,经过全省广大文化工作者和社会热心人士的辛勤努力和细致扎实的工作,普查取得了显著成果。同时,在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的基础上,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这两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和所取得的成效,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我省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文化大省和生态**的重要体现,也是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标志。

下面,我就我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和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作较为全面的介绍。

一、普查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

20**年底,我厅组成有10多位相关专家参加的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验收组,先后赴全省11个市,逐一进行检查验收。通过验收表明,我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成果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基本摸清全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家底。摸清全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家底,是这次普查工作的首要任务和重要目标。全省在三年多时间里,投入大量普查力量,按照“不漏村镇、不漏线索、不漏种类”的普查要求,走村串户,访问座谈,对民族民间艺术资源进行了地毯式的调查和登记,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我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的种类、存量、分布情况、存在环境和保护现状。据统计,这次普查,全省共投入普查工作专业人员17931人次,业余骨干*人次;普查乡镇、街道*个,占全省乡镇、街道数的99%,普查村、社区26**4个,占全省村、社区总数的80%;访问“五老”(即老干部、老教师、老艺人、老工匠、老土地)*人次,召开各类调查座谈会6401次,参加座谈人数*人。经过普查,全省共普查出民族民间艺术种类*种,项目**项,其中新发现民族民间艺术项目*项,面临濒危的民族民间艺术项目26**项,已经失传(或消亡)的项目552项。全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家底的基本摸清,为建立比较完备的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制度,加强对珍贵的、濒危的民族民间艺术抢救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发掘了一批民间老艺人。各地在这次普查中,通过以项目找传人的途径,抓住线索,顺藤摸瓜,发现了一大批扎根在山乡水村的民间老艺人。他们中大多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也不太好,但对过去所掌握和熟悉的民间艺术仍情有独钟。如衢州市柯城区在普查中发现该区严村一位唱西安高腔的传人严帮镇,已近90高龄,还能唱一些“西安高腔”的片断。江山市在廿八都镇发现如今还能唱当地山歌的村民有五六人,年龄最大的已过80岁,但他(她)们还能以洪亮的腔调歌唱当地山歌。**市**区在普查中发现了已经消失60年的塘栖皮影戏表演老艺人,他仍保留着皮影戏表演的技艺。各地针对普查中发现的民间老艺人生存状况,相应地采取了抢救保护措施。有的通过文本记录、录音、录像等手段,把老艺人的技艺记录保存下来,建立档案库。如武义县为了抢救保护“武义萱昆”,对第一代“武义萱昆”老艺人徐五连先生演唱的昆曲《通天河》等多个曲目进行录音,制作成碟片保存;举办了抢救昆曲专场演出,演出“武义萱昆”折子戏11个,全部进行现场录像。有的开展老艺人带徒传艺活动,培养新的传人,使珍贵的民间艺术后继有人。如长兴县重点抓好百叶龙艺术的传承,在老艺人的倾心指导下,建立了12个百叶龙传承基地。有的对民间艺人评定职称,如嵊州市对民间职业剧团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尊重和激励民间艺人对越剧艺术的传承;有的建立命名机制,对老艺人发放政府津贴,如**市**区政府在20**年命名了33名“民间艺术家”,并为他们发放每人每年1000元的政府津贴;海盐县也为演唱“骚子书”的老艺人固定发放政府津贴。这些保护措施,既对老艺人以极大的鼓舞,同时对保存和弘扬传统文化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三)建立了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通过普查,省和各地分别确定了一批重点抢救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时公布了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年5月,**省政府发文公布了第一批**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64个项目入围,我省为全国最早公布省级名录的省份。在省级名录公布之后,全省各市、县(市、区)政府相继公布了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至目前,全省11个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已经全部公布了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524项;全省9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都公布了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18**项。现在,我们可以说,全省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进入省、市、县三级名录的项目,都具有一定代表性、典型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全省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基本建立,标志着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也标志着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重大的实质性进展。同时,积极做好我省申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工作,在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我省有44个项目上榜,位居全国第一。我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已经经过专家评审并进行公示,在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之前,将由省政府予以公布。我省第二批“国遗”项目论证申报工作,也正在进行。

(四)积极开展普查资料建档入库与成果编纂工作。各地在普查中,对民族民间艺术的表现形式、内容、特征、传统工艺流程,以及相关的曲目、音乐、服装、道具等,进行了全面的登记、摄像、录音。各地普查结束后,对这些普查资料及时进行了归类整理,建立文字和音像档案,逐步建立数据库。全省已经建立普查资料文字档案2317卷,音像档案1264盒;9个市、52个县(市、区)已初步建立数据库。全省各县(市、区)分别将普查资料分类整理,编辑成各县(市、区)《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资料汇编本(简本)》;在此基础上,11个市分别编辑成各市《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资料汇集本(简本)》;省保护工程办公室已编辑成《**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资料汇总本(简本)》。**、**等不少地方已经将普查成果分类整理,以《民间艺术大观》或乡土文化系列丛书等形式,分步编纂出版。《**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丛书》编纂工作已于20**年4月启动,**入围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4个项目,每个项目单独成书的编纂工作进展顺利,《丛书》第一批16册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出版,第二批项目编纂工作也已列入计划。绍兴、金华等许多地方,还编辑出版了图文并茂的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画册。既保存资料,也扩大普查成果的宣传和运用。

(五)初步建立民族民间艺术保护机制。各地结合普查,建立健全各种保护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保护力度,抢救保护濒临消失的珍贵民族民间艺术。一是系统保存。如海宁市对皮影戏采取了“八个一”保护措施,即有一套完整的皮影文字资料,有一套完整的皮影剧本、曲谱、曲牌资料,有一套完整的音像图片资料,有一套完整的道具、乐器、头饰、服装等实物,有一本海宁皮影艺术研究论文集等,加强对海宁皮影戏表演艺术的抢救保护。二是经常展示。不少地方通过建立民族民间艺术场馆,实施有效保存,经常性对外开放展示。如海盐县投入780万元建造海盐腔艺术馆,对这一珍贵的民间艺术进行形象展示;平湖市建立民俗风情馆,对当地民族民间艺术进行立体展示;**市**区投资6000多万元,建造了8000余平方米的中国江南水乡文化博物馆,其中用4000多平方米展厅面积,展示了江南民俗风情和工艺。三是活动展演。各地通过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民族民间艺术表演大会串、传统民间造型艺术展览等形式,或利用传统节庆、传统庙会,充分展示当地优秀民族民间艺术。省文化厅已连续举办七届省广场文化艺术节,每年有所侧重,分系列展示**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艺术。在第七届中国艺术节期间举办的大型民间艺术展示活动《风从东海来》,赢得多方美誉;2004年,省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暨首届民间工艺美术博览会,引起广泛反响。**市先后成功编排了大型民族风情歌舞《畲山风》、《畲家谣》,分别参加了第*届、第*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都取得了优异成绩。金华市以当地民族民间艺术为素材,编排成大型歌舞《仙山婺水•金华人》进行演出,充分展示了金华深厚的传统民间文化。各地纷纷举办了中国越剧艺术节、中国西施文化节、全国鼓乐邀请赛、全国渔歌邀请赛等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活动。四是建立传承基地。新昌县为抢救保护“新昌调腔”这一“戏曲活化石”,组织了调腔培训班,并在此基础上组建调腔剧团。临海市建立了“黄沙狮子”、“黄沙乱弹”、“黄沙秧歌”传承基地。乐清市把“黄杨木雕”、“细纹刻纸”引进中小学第二课堂,在学校建立民间工艺实验基地。各地特别重视把列入“国遗”、“省遗”项目作为传承和宣传教育的重点,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后继人才,形成了社会各界参与保护的有效机制。

以上从多个方面反映了我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成果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取得的明显成效,也印证了我省几年来逐步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

二、普查工作取得成效的主要原因

(一)认识到位,保障有力。首先是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认识和高度重视,把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摆在非常突出的位置,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曾在多个重要文件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了强调。2001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20**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若干意见》,20**年省政府出台《**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都明确对加强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提出要求。2004年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的通知》。20**年11月,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专题研究文化大省建设,作出了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决定,并部署实施包括《**省文化保护工程》的工程。20**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加强和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或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省政协领导以及有关专门委员会、党派团体,对抓紧抢救和保护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要求,或通过提案呼吁和指导。所有这些,对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族民间艺术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保护民族民间艺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普查和保护工作作为加强当地文化建设的实事工程来抓,列入党委、政府以及文化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健全组织保障。各地按照“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普查工作到位”的要求,层层建立保护工程领导小组、专家指导咨询机构和普查工作班子,制定周密的普查方案,使普查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二是建立普查工作责任制。从省到市、县甚至到乡镇,层层签订普查工作责任书。如金华市将普查工作做到“三纳入”,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年度考核的目标,纳入当地东海明珠工程建设考核目标,纳入乡镇文化干部年度考核目标。三是广泛宣传发动。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查意义和普查内容,动员群众热情参与。如金华市先后召开了8次全市性普查组织工作和业务工作、专题工作会议,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力求落到实处。武义县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民族民间艺术普查工作,并把普查宣传标语张贴到每个行政村,形成广泛的宣传舆论氛围,使普查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落实经费保障。全省许多市、县落实普查专项资金,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宁波全市投入经费484万元,台州市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市**区区、乡两级共投入经费70多万元,**市、新昌县分别投入100万和86万,经济比较困难的奉化市、武义县,也千方百计安排专项经费5万元和8万元,用于开展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和保护工作。

(二)目标明确,工作深入。普查工作一开始,我厅就明确提出普查工作目标,即“查清资源,明确方向,搞好建设,规范管理”,并要求普查做到“三个不漏”(不漏种类、不漏村镇、不漏线索),不达目标不收兵。各地围绕这一工作目标,组织专业力量,广泛发动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干部群众,深入农村走村串户,寻找知情人,着力在普查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努力查清当地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的历史和现状。如仙居县经过两次深入发动,全县721个行政村,普查工作村村不漏,普查成果不断扩大,全县已普查整理出民族民间艺术326项。仙居县把无骨花灯作为地方的文化名片,着力挖掘和培育,这次在普查中发现清代流传于民间的无骨花灯单灯品种图样27种,令人惊喜,成为重要历史佐证和恢复、培育无骨花灯品牌的重要依据。临安市组织力量,深入调查了1730余名民间艺人和传承人,发现了许多民间艺术新线索,普查出民间艺术项目393项。淳安县地处山区,崇山峻岭,村落很分散,普查人员翻山越岭,调查了*个行政村的*个自然村,走访了*多名民间老艺人。海盐县为了真实记录传统“骚子书”的演唱过程,专门成立工作班子,召开骚子老艺人座谈会,请来*余位骚子老艺人集中交流回忆,从中掌握了“骚子书”的大量原始资料。海宁市为调查皮影戏,化了半年时间,在全市收集到皮影戏剧目52本,剧目、剧情介绍16余万字,皮影戏人物各类头像、动物、造型、服饰等图片400余幅,记录整理出皮影音乐、各类曲牌唱段40余首,基本掌握了海宁皮影的发展过程。嘉善县召开了12次“三老”座谈会,请全县*多位老教师、老文艺骨干、老文化工作者提供民间艺术线索,为深入普查提供了基础。由于各地的普查工作深入扎实,取得了丰硕的普查成果。

(三)以点带面,加强指导。我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工作,在全国起步早,缺乏现成的做法和经验。我厅及时总结基层实践,以点带面,示范引路,加强指导。20**年我厅与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对普查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随后,我厅下发了有关普查工作的一系列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就切实有效开展普查、普查档案建设、普查验收等工作提出要求。随着各地普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厅先后召开了6次有针对性的工作会议或培训班,加强对全省普查工作指导。20**年8月,在**召开了全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工作会议(普查动员会),明确普查工作目标、普查内容、普查方法和工作步骤,正式启动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工作。20**年10月,在**举办了为期4天的全省普查工作培训班,印发了12万字的《**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培训讲义》,进一步明确了普查内容和具体操作方法。20**年4月,我省民族民间艺术的普查工作进入到关键阶段,为了确保普查质量,我厅在临安市召开了全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工作现场会。会上,印发了《**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登记表范本》,组织专家进行普查工作标准化讲座,省文化厅与各市签订了普查工作责任书,再次进行任务落实。20**年12月,在各地普查工作陆续收尾之际,我厅在临海市召开了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验收工作交流会暨现场讲评会,着重对坚持普查目标,严把普查质量,作了再一次的强调,并对各市的普查验收工作进行了部署。20**年5月,我厅在**市**区召开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试点工作推进会暨**经验推广会,交流试点单位工作情况,就深化试点工作成效作进一步要求。在全省整个普查工作过程中,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办公室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通过不断的研究与总结,进行信息沟通,及时加强具体的工作和业务指导,推动了全省普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认真负责,甘于奉献。在这次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工作中,全省许多相关的专家和群艺馆、文化馆(站)的干部,以及一些参加过上世纪80年代民间文艺调查的老群文干部,成为这次普查的骨干力量。他们发扬认真负责、潜心普查,不怕困难、不计得失,甘于寂寞、敬业奉献的老群文精神,放弃休息日,冒酷暑高温,顶寒风雨雪,翻山越岭、走村串户,访问调查,整理材料,夜以继日,废寝忘食,有的带病坚持工作,为普查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如**市退休教师斯新亮,身体不太好,为了寻找一位74岁的老艺人,白天连找三趟都没找到,他便改在晚上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把宝贵的资料记录了下来。又如平湖市曹桥街道文化站干部张金生,已经50多岁年纪,在这次普查中,他靠自己的一辆旧摩托车,走村串巷,一遍调查,一遍记录。为了调查丧俗和相关民间吹打,他一方面做好艺人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深入丧事人家,拍照片、记乐谱,获得了大量珍贵资料。平阳县文化馆干部郑金开,为了调查民间艺术“头发吊灯”,他数十次下乡,与制作艺人交朋友,终于摸清了这项民间艺术的所有细节,并帮助恢复“头发吊灯”这一具有独特性的民间艺术。平阳县原文化馆退休干部徐兆格和木偶剧团老团长卓乃金,为了调查布袋木偶表演艺术,跑遍了全县15个乡镇、50多个行政村,采访了40多位木偶老艺人及30多位木偶老艺人的遗属,走访了现存的30多个民间布袋戏班,记下了40多万字的有关资料,拍下了1400多张照片。**县**同志为了普查《飞云湖洞背洞传说》,一天内来回爬了近16个小时的山路,走访当地民间老艺人。该县罗静荣和郑永忠等普查人员,在抢救民间艺术“集锦头通”中,获知珊溪镇有位老艺人已经年高病重,住入医院,为了及时抢救记录这项技艺,他们把“工作室”搬到医院,在老艺人病重时帮助进行生活料理,病情好转时抓紧进行普查记录,通过七天七夜的贴心调查,终于使“集锦头通”完整地保存了下来。该县女普查员王丽静同志,为了完成普查工作,孩子连续发烧3天都顾不上去照顾。在普查过程中,许多县、乡镇领导直接参与工作,奔走在普查第一线,给广大普查员带来了鼓励和斗志。如磐安县委副书记多次到重点乡镇进行工作督查,县委宣传部长跑遍了20个乡镇,走访了一批民间艺人。海盐县县长3次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重视抢救海盐濒危民间艺术项目,专题听取骚子歌项目的抢救工作汇报,落实相关经费。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等先行完成普查工作地区,召开了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工作总结表彰会,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正是我们的基层领导和广大普查员的踏实务实、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精神,才保证了各地普查工作的有效进行。

在这里,特别值得褒扬的是,省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等一批老专家,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很高的专业造诣,更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境界,他们参与了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和验收的全过程,在全省普查工作各个阶段的专业指导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省文化干部中起到了榜样和示范作用。

(五)各方协力,社会参与。我省这次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得益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多种途径,呼吁在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抓紧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加强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并为保护工作献计献策。作为共同负责这一保护工程实施的省财政厅及各市、县财政部门,对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给予有力支持,设立专项资金,或安排落实相应经费,为普查和抢救保护工作提供了财力保障,并在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方面及时给予指导。各新闻媒体对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和保护工作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跟踪报道普查动态和普查成果,不少记者与普查人员一起,深入乡村、山区,采访老艺人,走访新传人,成为出色的义务普查员。各媒体有的出刊专版、专栏,介绍当地民族民间艺术;有的用较大的篇幅重点宣传报道普查中涌现的好人好事,重彩浓墨、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进一步营造了保护民族民间艺术的良好氛围。省内各高校,尤其是**大学、**师范大学和**师范大学3个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对这次普查工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了有力的支持和业务指导,有的高校还直接参与到普查工作之中,协助当地进行普查资料的整理、建档和保护项目的申报工作。在这次普查中,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普查工作提供线索,提供资料,充当向导。不少农村的老干部、老教师、老文艺骨干,既是民间艺术的传人,又是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的积极分子,为普查工作出了大力。

总之,为期三年多来,我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富有成果,卓有成效,许多动人的事迹可感可叹,不少成功的经验可圈可点。同时,我们也看到,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方面形势看好,方兴未艾,取得了初步的显著成效;另一方面,挑战严峻,不容乐观,经济快速发展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严峻挑战,新农村建设高潮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间艺人保护面临严峻挑战,旅游产业迅速发展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下的我省保护工作面临严峻挑战。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依然刻不容缓。

三、下一阶段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任务

下一阶段,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发扬成绩,干在实处,努力使我省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对《**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制订和出台高度重视。20**年初,省人大将本条例列入立法一类项目;20**年12月,省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条例》草案,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3月、5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十二次会议,先后对《条例》(修改稿)进行认真审议;5月25日下午,本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定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我们将在认真学习条例的基础上,研究和做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法制宣传和贯彻实施,结合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通过宣传咨询、发送资料、举办展览、专题展演、进行座谈等形式,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强抢救保护意识,凝聚社会共识。希望各媒体的朋友给予积极支持,从多侧面、多角度、多层次宣传条例的内容,宣传抢救保护工作。我厅对贯彻实施条例精神,对深化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作出专门部署和安排,逐步推出有效载体,加强我省保护工作力度。

二是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次重要的省情调查。文化部要求在20**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我省已经基本完成的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一个重要内容。按照文化部的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涉及165个种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比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内容更广泛,涉及面更大,工作任务更重。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已经印发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实施方案》,编制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复杂性和具有探索性,我厅确定台州市等6个市、县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综合试点,确定金华市等16个市、县(市、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试点,探索普查经验,探寻保护规律。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将于明年初在全省面上铺开这项工作,以保质保量地完成普查任务。通过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流布地域、生存状态和保护现状,摸清家底,找准问题,明确方向,加强保护与管理,促进传承与发展。

三是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这项工作今年要有突破性进展。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已制定下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与认定办法》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贴实施办法》。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条件、权利与义务、补贴对象、标准等作了明确。国家文化部将在今年“文化遗产日”前后公布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我省将在今年下半年认定和公布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让一批年事已高的代表性传承人和民间老艺人享受政府补贴,尊重民间艺人的社会贡献,一定程度上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鼓励民间老艺人积极做好传承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四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和成果编纂工作。为了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去年“文化遗产日”,我厅会同**大学、**师范大学、**师范大学分别建立**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这是我厅与高校合作的一个创举。今年3月,我厅召开三个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建设工作会,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编制、资料数据库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重大研究课题的协作攻关,与有关高校达成了合作协议;我厅并牵头3个高校研究基地与若干市、县(市、区)挂钩结对,力求高校研究基地较为全面地介入县域层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研究、决策咨询、业务指导、人才培养、普查成果的编纂出版等方面,我们认真听取和吸纳专家的意见。

在成果编纂方面,我厅将抓紧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资料的汇编和系列专题出版工作。我厅会同省财政厅下发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丛书编纂方案》,并通过招标程序,确定了出版社,第一批16个国遗项目已基本完成编撰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出版。我厅并拟定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编纂计划,逐步组织编制《**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目录》、《**省民间文学集成》、《**省民间表演艺术集成》、《**省民间造型艺术集成》、《**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集》等集成志书,有效利用普查成果,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发展、建设文化大省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各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和响应,**日报、钱江晚报、**电视台等许多省级和各地的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推动了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在此,我代表省文化厅,对各媒体和各位记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增强全社会保护的意识,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还有待于做大量的宣传工作。除了我们各级文化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各新闻单位的宣传覆盖面更大,希望各媒体进一步给予支持。我厅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好专题、好专栏、好文章”评选活动,通过这一载体,促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报道工作。

今年6月9日是我国的第二个“文化遗产日”,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开展文化遗产日活动,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去年首个文化遗产日期间,我省活动项目多、声势大,效果好。今年,我们总体安排上,活动的规模和声势不亚于去年,并有新的特色。按照这个思路,我厅已确定了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具体活动内容,将在6月初举行专门的新闻会予以公布。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今天,我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成果,以及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成果的,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我省具有深厚的文化积淀,展现了**先民们高度的智慧和艺术创造力,见证了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历程和保护成效,也充分体现了社会各方卓有成效的努力。

文物普查方案篇10

一、XX年年业务工作述职情况

(一)扎实开展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加强对古建筑的抢救维修工作力度。监督指导有关单位对宗公祠大殿、朱亥故里、开封府文庙棂星门、兰考县毛主席视察许贡庄小学纪念亭、市体育场南大门、龙亭石狮的加固及御街牌坊修缮工程等8处文物建筑及景区建筑标志进行维修。调整划定新增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完成《龙亭保护规划》和《开封城墙保护规划》的制定工作。督促指导城墙所和饮食博物馆筹建处完成古马道展览馆、饮食博物馆筹建工作,现已对外开放,从而使我市博物馆的门类和领域有了新的拓展。指导督促文物队开展隋唐大运河(汴河古道)考查调查工作以及新郑门遗址博物馆的筹备工作。公布了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年文博系统已征得国家投资3100万元。其中国家文物局投资XX万元,省文物局近100万元,市投资895万元。

(二)积极开展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市文物局多次召开会议,首先成立了开封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制定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召开了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动员会,对五县区普查动员进行了培训,9月30日我市举行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仪式。督导五县建立文物普查队,及时帮助指导对县区新发现文物线索进行调查认定。11月13日,又召开普查工作座谈会,调整工作重点。目前文物普查工作已转入实地调查阶段,田野普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三)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中国收藏文化(开封)论坛”工作。一是编制《宋都御街改造方案》;二是督促、指导并帮助博物馆馆舍改造工程以及相关文物展示陈列、布展等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对征文街牌楼进行修缮;四是抽调四名同志直接参予此项工作。

(四)文物安全工作。继续实行文物安全责任目标管理,认真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年初与16个文博单位相继签定《文物安全工作奖惩责任书》,全年相继对全市文博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做好春节、五一、十一、汛期文物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并督促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汛期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汛期全市文物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还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十七大”、“十一”黄金周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十七大”“十一”黄金周期间文物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全面推进文物收藏单位技防达标工作,督促我市各文物收藏单位,按照省文物局和公安厅《全面开展文物收藏单位技防达标工作的方案》,制定技防达标的具体方案,排出技防达标的时间表,并积极筹措资金,按时完成达标任务。XX年年我市文物收藏单位技防达标具体方案已全部制定完毕,并经省专家组论证。部分单位资金已经到位,已开始实施,其它单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力争2010年底完成技防达标工作。山陕甘会馆技防工程已完工,处于试运行阶段,年底有望验收合格。

(五)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及文物法宣传工作。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厉查处文物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了文物犯罪。XX年年采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通过经常性执法巡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并查处纠正了多起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20

XX年主要查处了宋公祠、朱亥故里,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违反《文物保护法》行为,以及对尉氏县洧川镇古城寨遗址非法取土使该处遗址遭到破坏进行依法保护,使破坏行为得到制止。并协助开封县文管所对未进行文物勘探的施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召开五县文物行政执法座谈会,协调解决文物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多种形式,配合“4.18国际古迹遗址日”、“中国文化遗产日”、“5.18博物馆日”,11月19日《文物保护法》颁布纪念日,认真做好文物保护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宣传和指导。在上述活动中,共制作宣传版面五十余块,发放宣传材料两千余张,举办广场宣传活动,举办图片展览、文物法咨询、文物鉴定等活动,激发了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大力宣传开封丰实的文化遗产和深厚的人文精神。

二、XX年年度述廉工作情况

按市文化局党委分工,本人分工负责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即市文物管理局、市博物馆、市文物工作队、市延庆观繁塔文物管理所、市艺术博物馆及城墙文管所、文物商店等。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负责。

本年度,本人能严格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及中共开封市委廉洁从政十五条规定,践诺廉政承诺并积极履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本单位及文物系统全年末发现有违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现象。

1、根据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冶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开展学习《实施纲要》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施纲要》,深入领会内容,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真正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落到实处。

2、每逢重大节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从政“十二条”的规定,党员干部中特别是领导干部没有发生以权谋私,违法违纪情况。本人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不收礼、不送礼、不吃请,严格规范公务活动、社交活动和个人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做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10条规定,未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事,未发生任何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情况。

文物普查方案(5篇)

文物普查方案范文第1篇

搞好我区的文物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9号)精神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文物局拟定的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68号)要求。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普查的意义和目标

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平安的重要措施,区文化遗产维护的重要基础工作。开展文物普查,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管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将有利于科学制定我区文化遗产维护的久远规划,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局部。有利于培养锻炼文物维护队伍,增强全民文化遗产维护意识;对于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保守,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对于整合国土资源和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文物普查,总体评价我区不可移动文物现有的生存状态及发展趋势,为建立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维护体系提供依据;为建立我区不可移动文物档案规范化、动态管理发明基础条件;为建立具有现代化科学素养的专业队伍,提高工作人员科学知识、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发明条件;协调文物管理部门和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关系,提升我区文物保护的科学水平,使历史文化遗产的维护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其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及石刻,此次文物普查的范围是区行政区域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六大类文物。

同时对已登记的13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普查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

一并进行登录。普查登录的内容是每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位置、地理坐标、年代、类别、数量和文物特征等基本情况;文物本体的保管情况和损毁原因;文物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现状以及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等信息、资料。调查中应同时测绘文物线图、摄制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标本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普查的组织

确定普查的组织方式。依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

(一)组织机构

办公室设在文化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组织开展全区的普查工作,1落实市普查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和具体协调;

组织实施各阶段工作;2制定普查方案。

3举办普查人员培训班;

督促检查和质量抽查;4对各街镇乡的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建立普查文物数据库;5组织普查档案的建档备案工作。

向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工作演讲;6完成普查工作总结。

7编制普查经费预算。

(二)普查队伍

对我区已登记的13处不可移动文物和区级文物维护单位进行复查,1由区文化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区文物普查队。按普查的技术规范和需求登录全面内容。

做好文物线索的收集整理工作,指导、配合文化站深入农村、社区。解工作进度,对普查进行督促检查和质量抽查、收集各普查组的所有资料,做好整理及建档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企业、学校、部队等单位的文物普查工作,2各街镇乡成立由文化站干部为骨干的文物普查组。以召开座谈会,走访知情人、老年人等形式收集文物线索,配合区普查队进行田野调查,做好相关资料、信息的登录工作,报区普查队存档。

(三)部门职责

配合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普查工作。1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动员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单位.

通知本系统各单位执行。协助文物部门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重要问题。提出本部门参与文物普查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配合普查队、组进行调查登记。协同做好普查文物的平安和保护工作。普查中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维护法》维护。2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提供本系统管辖范围内的文物线索。

确保普查文物平安。凡涉及普查文物的建设活动,3公安、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包括工业、交通和水利设施等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均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维护法》和此次普查的有关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取有损文物平安的行动。

四、普查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按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文物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一)统一规范

执行由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统一的普查规范及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规范包括:普查实施规范化管理。

1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及其著录说明。

包括文物的认定规范、分类规范、定名规范、年代规范、计量规范。2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的技术规范。

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资料的采集、存储、汇总、建立档案和数据库的规范。

(二)突出重点

对于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1以全面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主要调查其文物本体的现状和文物的周边环境状况。

应重视乡土建筑和建筑群的调查登录。重视具有典型价值的近代工业建筑、金融商贸建筑、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建筑、水利设施、林业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军事设施等行业性质文化遗产,2全面调查、登录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基础上。以及各种风格、流派、形式的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的调查登录。

(三)全区汇总

文物信息、资料的采集、汇总、上传,普查以区为基本普查单元。田野调查的组织。普查档案的建立,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编制等均以区为单位。

五、普查的时间与实施步骤

(一)普查的时间和标准时点

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从年4月开始(已先期部署)2011年12月结束。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普查规范时点为年9月30日。

(二)区普查的方法

主要任务是成立普查领导小组,1第一阶段:至年5月前。制定普查方案,布置全区文物普查工作,测算普查经费,组建普查队伍,组织培训等。

主要任务是以区普查队和各普查组为单位实地展开文物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工作,2第二阶段:年5月至年12月。普查数据资料边采集、边整理、边审核、边建档。

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和登记工作。1普查队、各组根据国家文物局下发的普查规范和技术规范对所负责地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勘查、丈量、标本采集、绘图、拍照、录像等。

普查队负责人负责审定,2及时整理、录入调查资料和信息数据。要保证资料、信息和各项原始数据真实完整。

3普查数据、资料定期上报。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普查电子数据、资料和普查进展情况演讲。

以区为单元妥善保管,4普查数据、资料的纸质文档在野外调查结束后。以备核查。

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并上报市领导小组审核。3第三阶段:年1月至2011年12月。

六、普查数据和资料管理

由进行田野调查的普查组调查、登录,普查数据和资料。由普查队审定,市和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级管理。

应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普查队、组在田野实地调查中。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认真调查,如实准确填写《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各项内容,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科学性。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普查资料和数据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履行失密义务,如发生泄密事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激进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负责建立本行政区的文物普查档案,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普查结果。并报市文物局。

七、普查的经费

文物普查方案范文第2篇

此次文物普查的范围是我区行政区域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六大类文物。

普查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13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

普查登录的内容是:每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位置、地理坐标、年代、类别、数量和文物特征等基本情况;文物本体的保存情况和损毁原因;文物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现状以及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等信息、资料。调查中应同时测绘文物线图、摄制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标本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进行登录。

二、普查的意义和目标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开展文物普查,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将有利于科学制定我区文化遗产保护的长远规划,有利于培养锻炼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对于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对于整合国土资源和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文物普查,总体评价我区不可移动文物现有的生存状态及发展趋势,为建立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供依据;为建立我区不可移动文物档案标准化、动态管理创造基础条件;为建立具有现代化科学素养的专业队伍,提高工作人员科学知识、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创造条件;协调文物管理部门和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关系,提升我区文物保护的科学水平,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普查的组织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确定普查的组织方式。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孟广喜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普查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区的普查工作,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和具体协调;

2、制定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各阶段工作;

3、举办普查人员培训班;

4、对各街镇乡的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质量抽查;

5、组织普查档案的建档备案工作,建立普查文物数据库;

6、完成普查工作总结,向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工作报告;

7、编制普查经费预算。

(二)普查队伍

1、由区文化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区文物普查队,对我区已登记的13处不可移动文物和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复查,按普查的技术标准和需求登录全面内容。

指导、配合文化站深入农村、社区,做好文物线索的收集整理工作,了解工作进度,对普查进行督促检查和质量抽查、收集各普查组的所有资料,做好整理及建档工作。

2、各街镇乡成立由文化站干部为骨干的文物普查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企业、学校、部队等单位的文物普查工作,以召开座谈会,走访知情人、老年人等形式收集文物线索,配合区普查队进行田野调查,做好相关资料、信息的登录工作,报区普查队存档。

(三)部门职责

1、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动员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单位,配合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普查工作。

提出本部门参加文物普查的工作方案和措施,通知本系统各单位执行。协助文物部门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重要问题。

2、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提供本系统管辖范围内的文物线索,配合普查队、组进行调查登记。协同做好普查文物的安全和保护工作。普查中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

3、公安、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普查文物安全。凡涉及普查文物的建设活动,包括工业、交通和水利设施等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均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此次普查的有关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取有损文物安全的行动。

四、普查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按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文物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一)统一标准

普查实施标准化管理,执行由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统一的普查规范及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标准包括:

1、《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及其著录说明。

2、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的技术标准,包括文物的认定标准、分类标准、定名标准、年代标准、计量标准。

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资料的采集、存储、汇总、建立档案和数据库的规范。

(二)突出重点

1、以全面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对于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主要调查其文物本体的现状和文物的周边环境状况。

2、在全面调查、登录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基础上,应重视乡土建筑和建筑群的调查登录。重视具有典型价值的近代工业建筑、金融商贸建筑、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建筑、水利设施、林业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军事设施等行业性质文化遗产,以及各种风格、流派、形式的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的调查登录。

(三)全区汇总

普查以区为基本普查单元。田野调查的组织,文物信息、资料的采集、汇总、上传,普查档案的建立,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编制等均以区为单位。

五、普查的时间与实施步骤

(一)普查的时间和标准时点

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年4月开始(已先期部署),到2011年12月结束。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普查标准时点为20*年9月30日。

(二)我区普查的步骤

1、第一阶段:至20*年5月前,主要任务是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制定普查方案,部署全区文物普查工作,测算普查经费,组建普查队伍,组织培训等。

2、第二阶段:20*年5月至2009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区普查队和各普查组为单位实地展开文物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工作,普查数据资料边采集、边整理、边审核、边建档。

(1)普查队、各组根据国家文物局下发的普查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所负责地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勘查、测量、标本采集、绘图、拍照、录像等,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和登记工作。

(2)及时整理、录入调查资料和信息数据,普查队负责人负责审定,要保证资料、信息和各项原始数据真实完整。

(3)普查数据、资料定期上报。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普查电子数据、资料和普查进展情况报告。

(4)普查数据、资料的纸质文档在野外调查结束后,以区为单元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3、第三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并上报市领导小组审核。

六、普查数据和资料管理

普查数据和资料,由进行田野调查的普查组调查、登录,由普查队审定,市和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级管理。

普查队、组在田野实地调查中,应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认真调查,如实准确填写《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的各项内容,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科学性。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普查资料和数据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履行保密义务,如发生泄密事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普查结果,负责建立本行政区的文物普查档案,并报市文物局。

七、普查的经费

文物普查工作四年经费总计406200元,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区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国家财政制度规定,加强普查经费的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同时,要加强对普查设备的登记、使用与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文物普查方案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保在20xx年5月前完成全市普查工作,根据国家文化部、省文化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深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具体工作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牵头。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普查工作要以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为指导,按照文化部《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及省文化厅和省非遗中心20xx年1月15日在厦门召开的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通过认真的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区域、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及时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抓紧认定和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特别是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

(二)工作目标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目标是: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

二、普查范围和登记

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属普查范围。普查登记表见附件。

(一)民族语言(包括方言)。

(二)民间文学(口头文学),如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长诗、谚语、谜语等。

(三)民间音乐,如民间歌曲、器乐曲、舞蹈音乐、戏曲音乐、曲艺音乐、部分民间祭祀仪式音乐等。

(四)民间舞蹈,如生活习俗舞蹈、岁时节令习俗舞蹈、人生礼仪舞蹈、舞蹈、生产习俗舞蹈等。

(五)戏曲,如曲牌体制的戏曲剧种、板腔体制的戏曲剧种、曲牌板腔综合体制的戏曲剧种、少数民族的戏曲剧种、民间小戏剧种、傩及祭祀仪式性的戏曲剧种、傀儡戏曲剧种等。

(六)曲艺,如说书(徒口讲说、说唱相间、韵诵表演)、唱曲(板腔体、曲牌体、板牌混合体)、谐谑(相声类、快板类、谐戏类)等。

(七)民间杂技,如杂技、魔术、马戏、乔装戏、滑稽等。

(八)民间美术,如绘画、雕塑、工艺、建筑等。

(九)民间手工技艺,如工具和机械制作、农畜产品加工、烧造、织染缝纫、金属工艺、编织扎制、髹漆、造纸、印刷和装帧等。

(十)生产商贸习俗,包括农业生产、林业生产、渔业生产、畜牧业生产、商贸等习俗。

(十一)消费习俗,包括服饰习俗、饮食习俗与禁忌、居住习俗与信仰、交通习俗。

(十二)人生礼仪,包括妊娠习俗、分娩习俗、诞生和命名习俗、满月礼、百日礼、周岁礼、成年礼、婚礼、离婚习俗、寿诞礼、葬礼习俗禁忌等。

(十三)岁时节令,包括节气习俗、传统节日习俗等。

(十四)民间信仰,包括原始信仰、俗神信仰、庙会、祖先信仰、生殖信仰、商业信仰、精灵信仰等。

(十五)民间知识,包括医药卫生、物候天象、灾害、数理、测量、记事、建筑等知识。

(十六)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包括民间游戏、杂耍(艺)、竞技等。

(十七)传统医药,包括养生、诊法、疗法、针灸、方剂、药物等。

(十八)其他,如传统行会、香会等民间组织、村规乡约等。

三、普查原则

(一) 全面性

兼顾城镇和乡村、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民间文化载体,按照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来的生存状况,调查和采录,不能主观地舍弃某些方面。

(二) 代表性

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注意民间文化现象中主要的形式、作品、类型、民俗现象,重点深入调查,选出在当地群体社会中有较大影响的代表项目,以避免在普查工作中平均使用力量。

(三) 真实性

真实地、不加修饰地、不加歪曲地记录,确保普查内容和成果真实可靠,杜绝提供虚假材料。

四、普查的组织

(一)组织机构和任务分工

本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属全国首次普查,在组织机构上可参照全国文物普查的做法。市里将**市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文化与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耀清担任,副组长由市文化与出版局副局长林学进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闽西艺术中心,办公室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市文化与出版局副局长林学进兼任办公室主任, 刘荣海、梁明、肖干南、沈幸莲任办公室副主任,梁明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 成员由各县(市、区)文化馆馆长、市非遗中心有关成员及临时聘用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办公室下设协调组、综合组、技术指导组、后勤保障组。

协调组:协调组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协调此次非遗普查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人员使用、媒体宣传以及涉及相关单位的事物协调。

组长:章丽玲

综合组:综合组的工作职责是组织制订和实施《**市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及其各阶段工作计划,编制全市普查经费预算,组织开展文物普查过程中的全市性宣传报道工作,档案建档备案、资料汇总、编发工作简报、督促检查各县(市、区)的普查工作等。

组长:蔡永德;成员:5人(名单待定)

技术组:技术指导组的工作指责是具体指导各地普查,提供技术支持,并有针对性地派员辅导各县(市、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配合参与省专家组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检查、验收工作;负责采集较有价值的非遗线索或濒临消亡非遗项目的音像、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对采集的资料加以整理,形成较完整的非遗项目资料。

组长:江进才,成员:何志溪、林焕珍、蔡永德等。

后勤组:后勤保障组的工作指责是负责市普查工作的经费申请,办公设施、设备的采购,以及有关普查工作的培训、会议的后勤服务等。

组长:郭爱玲,成员:王媛敏郑燕京。

刘荣海同志负责协调组工作,梁民同志负责综合组、技术组、后勤组工作。

(二)部门职责

在**市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方法

(一) 制定计划

普查计划是开展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普查计划,明确普查的目标、具体任务、普点、人员配备、工作步骤、调查方法、阶段成果等。在普查计划的基础上,根据普查任务制定普查提纲,供普查者参考。

(二) 人员培训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涵盖面广的特性,相关部门和社会上挑选一批具有一定业务专长,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组成普查工作班子,班子成员直接指导普查员。各县应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一个普查员(普查员可由农村文化协管员担任),市非遗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县乡镇文化站以上普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县应根据普查任务和个人专长,对乡镇以下普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合理分工。

(三)点面结合

普查工作要做好全社会动员,要开门搞调查,做到“一张网到边,一根线到底”。要发挥当地各协会、学会的作用,同时要充分利用教育部门的平台优势,从学校学生入手,以问卷形式带回家去向父辈和祖辈索要非遗线索。要重视在抓好面上普查的同时,可重点走访,抽样调查,可召开小型调查会,充分重视和发挥当地热心人的作用。要注重调查资源蕴藏较为丰厚的乡镇、村落;选择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多、较有才华和独创性的人进行面对面的采访、问答、表演、展示,如故事家、歌手、民间艺人等;重点关注各地的民俗节庆(如节令、庙会等)。

(四)田野调查

田野调查是非遗普查的深入阶段,要从众多线索中有选择性的挑选一些较有价值的线索作为田野调查。田野调查要以实地调查为主,做到所调查的项目“不漏线索、不漏环节”。要悉心拜民间传承人为师,完整采录讲述者、传承者或表演者的技艺技能和相关历史情况、人文背景、相关的数据。做到资料来源清楚,内容真实,数据可靠。要认真填写普查登记表,并记普查日记。

调查采访者要以笔录、摄影、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和技术记录民间传承人和相关人员的讲述和表演等。留意搜寻民间传抄的唱本、歌本、长诗、鼓词、皮影脚本、宝卷(宣卷)、经书、图画册等手抄本,以及各种文献资料和相关实物。

六、工作步骤

根据省文化厅和省非遗中心相关要求,初步拟定我市普查工作阶段:

(一)普查准备阶段(20xx年1月-2月)

1、20xx年2月份,召开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会议,部署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发放《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下发相关文件及各门类普查表格,举办普查业务培训班。各地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机构、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建立普查队伍(要求每个行政村、街道必须配备一个非遗普查员),落实相关经费,着手有关准备工作。

2、确定非遗宣传平台和内容,利用政府和社会宣传媒体对此次全国非遗普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进行立体式的广泛、持久和高密度的宣传。通过媒体的持续宣传,在短时间内引起社会、各部门和各级领导的关注,要让老百姓知道什么是非遗,为什么要搞非遗普查,要让非遗的概念传播在全市城乡的每个角落,并逐渐深入到老百姓的脑海里,从而为本次实施非遗普查铺平道路,让老百姓主动参与到此次全国非遗普查中来。

(二)实施普查阶段(20xx年2月—4月)

1、提供免费热线和电子表格下载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提供非遗线索的免费热线电话和下载点子表格的网址,热线电话以县为单位,每个县安装3台以上免费热线,提供非遗线索者向各自所在县(市、区)拨打热线,也可从媒体公布的网址中直接下载表格,填好后交给当地普查员。

2、召开座谈会,摸排普查线索(3月15日前)。各镇乡(街道)应责任到人,由分管领导牵头,把任务下达到各行政村(社区),每个行政村(社区)须指定一名普查员。普查员根据实际情况,分片召开“五老”(老干部、老土地、老教师、老农民、老艺人)座谈会,摸清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线索,填好《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线索表》(见附件4),每个行政村(社区)上报的非遗线索不得少于100项,于20xx年3月10日前报各镇乡(街道)。

3、梳理线索,确定调查项目(3月底前)。各镇乡(街道)对摸排的普查线索进行归类梳理,确定调查项目。调查项目数平均每个村(社区)不得少于10项,每个镇乡(街道)不少于100项。各镇乡(街道)确定调查项目,填好《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类别一览表》(见附件2),于20xx年3月15日前报县(市、区)文化部门,3月20日前由各县文化主管部门整理好后报送市非遗普查办公室。

4、走村入户,深入调查(2月底到4月中旬)。各镇乡(街道)根据确定的调查项目深入村(社区)开展普查工作,按照《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调查表》(见附件1)内容要求,逐项进行全面调查,做好文字、录音和影像记录。

在实施普查阶段,市非遗中心将组织中期督查等方式,检查和指导各地普查工作。

(三)填表整理阶段(20xx年4月中下旬)

各镇乡(街道)在深入普查的基础上,整理普查资料,按类别填写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表和一览表,通过网络及时上报县(市、区)文化部门审查。做好录音、摄影、摄像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刻盘工作。

(四)组织验收阶段(20xx年5月初)

各县(市、区)分级汇集普查工作成果,及时组织普查验收工作,整理汇编并上报普查目录清单和登记表、录音录像等相关资料,认真撰写调查报告,做好普查工作总结。

市非保中心组织验收组对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进行验收,并汇总全市普查成果,整理并上报。

(五)后续保护阶段(20xx年6月—20xx年)

各地及时进行成果编纂(另行部署)和后续保护工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组织编纂一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项目汇编》、为便于交流、查找和管理,该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每个乡镇(街道)单独编印一本,编印完成后,分发给相关单位和普查员,让每个环节都能感受到自己的成就感。同时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也将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组织编纂《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项目汇编》、《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布图》和《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与保护研究》等成果,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七、普查的几点要求

(一)各地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普查工作协调机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要重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意义和相关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普查线索,参与普查工作。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要以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为指导原则。注重视觉和听觉形象的配置(文字、照片、视图、实物),要求如实反映原貌,不走样,尽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保存档案资料。对有一些虽不宜公开,但仍然具有研究价值的,也应进行收集和整理。普查材料按要求保质保量整理汇总后,逐级上报。

(三)在普查工作中,要有“抢救优先”的意识,对于高龄和病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要优先安排调查采访和抢救搜集,以免“人亡艺绝”。

文物普查方案范文第4篇

㈠摸清家底。合理利用好文物资源,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㈡在此次普查工作的基础上。为申报第五批省级文物维护单位和遴选申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维护单位作好准备。

㈢培养一批基层文物工作者。通过开展全市第三次文物普查。能更有效地做好文物维护工作的文物工作队伍。

二、主要任务

㈠通过广泛深入的实地调查。做好调查登记,评估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为今后申报文物维护单位做好准备。

㈡对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为以后征购做好准备

㈢此次文物普查对古代建筑和革命文物保管比较集中的古村落应加以重点调查。为申报历史文化村镇做准备。对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文物资源,制订切实可行的维护和利用规划,为发展当地经济服务。

㈣对原已普查并造册登记的文物进行核实。及早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因经济建设或自然灾害而遭破坏及损毁的文物维护单位和其他文物,应作书面报告。

㈤对馆藏文物进行清点、登记、建帐、建档、建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市财政局,成员:市计委。市建设局,市文化局,市档案局,市博物馆,市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

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任副主任。负责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指导、协调、联系和相关文字资料及表格的设计、印发等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培训、指导和资料的发放与汇总等工作。

四、工作布置

㈠时间安排。

从年8月15日至年8月15日。全市文物普查工作为期一年。

㈡步骤、方法和措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3个月)成立组织机构。查阅资料,制订具体方案等。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各县(区)派人参加。培训结束后,以受过培训的文物普查骨干为基础组建普查队,普查队以市、县博物馆专业人员为主,可抽调有一定知识和经验的退休干部(教师)和其它有关单位人员。普查队成立后,着手查阅当地文物志、地方志等文献,制定当地的普查方案。

第二阶段:调查阶段(6个月)主要工作:一是宣传访问。登记造册,整理资料。各普查队深入乡村、街道,进行实地调查。对新发现的文物点,认真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并在实地走访工作结束后,做好资料的汇总造册,上报当地市、县(区)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二是做好文物建档和遗失文物的核实工作。各文博单位要仔细清点所藏文物并按文物等级登记造册,同时由各设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将文物数量汇总后报省文物局;对自然灭失的文物要及时注销并标注原因;发生文物被盗或丢失事件要及时报案,并按紧急事件处置顺序及时向上级文物行政部门演讲;文博单位法人代表离任时,严格实行审计制。

第三阶段:综合评估阶段(2个月)对普查效果进行综合研究。各普查队要选择当地具有重大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申报市、县级文物维护单位,划定其维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报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对能征购的民间收藏文物要确定清单,及时征购,由博物馆收藏。鼓励社会各界及个人向国家捐献文物,对捐献珍贵文物者,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急需维修的文物维护单位要制订维修方案,筹措经费,及早维修。对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资源要制订相应的维护和利用规划。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个月)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对全市的文物普查工作进行总结和验收。举办普查效果展览。

㈢经费安排。

市财政拨出一定专款作为全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办公及市博物馆普查经费;各县(区)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解决。

五、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抓紧抓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本辖区内普查工作的协调,各乡镇文化站要密切配合,协助解决普查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确保文物普查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

文物普查方案范文第5篇

第二条普查工作档案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统计部门承办的各项普查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及实物凭证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个人都有保护普查工作档案的义务。凡规定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四条普查工作档案的管理,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实行分级管理;普查机构负责收集归档。省以下各级统计机关和普查机构在普查工作档案业务上受上级统计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文件类

1.各类党政机关有关普查工作的命令、决定及批复;各级党政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题词;

2.各级普查机构的请示、报告、通知、工作计划、简报、会议文件、会议记录、汇报提纲、总结;

3.普查办法、普查方案、普查细则及重要的修改稿;

4.普查公报;

5.各级普查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工作人员名册、先进集体和先进人员名单;

6.接待外宾的日程安排、谈话记录及出国考察报告;

7.普查文件汇编。

(二)资料、表册类

1.普查登记表样表、手工汇总表、机器汇总表、普查汇总资料(含计算机软盘、光盘等为载体的电子文件材料),填表说明及计算机应用程序软件等;

2.行政区划代码本,地址编码本;

3.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编码员、录入人员的培训教材;

4.内部编印和公开出版的普查资料、普查分析报告及汇编;

5.普查宣传材料、宣传画和报纸杂志发表的有关社论、评论和报道等。

(三)音像、实物类

1.普查工作中及普查会议的照片、录音带、录象带,电影片、电视片、幻灯片及整理汇编的像册、画册;

2.有纪念意义的凭证性实物,包括普查标志、调查证件、证书、奖章、纪念品、首日封、纪念邮票、资料袋、软包装袋,普查机构印章等;

(四)普查工作的其它重要相关材料

第六条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要求

(一)各级普查机构制发的文件材料(含正本、定稿)须将原件归档。

(二)翻译为少数民族文字的普查文件材料应将原文及正文一同归档。

(三)普查文件材料应一式两套归档,其中含原件的一套移交同级国家档案馆,另一套存同级统计部门。

(四)凡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须保证齐全完整,做到不漏、不缺、不损。

(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参照《普查工作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和有关档案的归档整理要求,划分保管期限,统一整理归档并编制目录(附软盘),做到规范整洁;照片、声像材料、电子文件材料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发的规定和标准整理归档;实物凭证应造册并填写说明。

第七条原始普查登记表的归档范围、要求和保管期限,在普查开始时,由国家普查领导机构与国家统计局、国家档案局协商作出具体规定,由各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

第八条地(市)、县普查机构在普查工作结束后后四个月内,将归档整理完毕的普查工作档案向同级统计机构档案部门或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中央和省(区、市)普查办公室应在普查工作结束后一年内,将普查工作档案向同级统计局档案部门移交,移交时由同级统计局档案部门按照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的要求检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

各级统计机关档案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将到进馆年限的普查工作档案,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普查领导机构自普查开始,应建立普查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领导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普查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普查领导机构应建立与普查工作档案需要相适应的专项经费,用于普查工作档案的整理以及购置必要设施等所需开支。

第十一条普查工作档案管理有关机构和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加强对普查工作档案的保密管理。属于国家秘密的普查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属于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严禁对外提供。

第十二条凡违反本规定搞成普查工作档案丢失、损坏,或不按规定归档、造成档案损失者,或泄露普查工作档案秘密者,按照有关法规查处。

第十三条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其他部门组织或承办的普查以及国家统计局组织进行的跨年度的各项重大统计调查(如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及其他一次性调查等),其形成档案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