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井镇XX村“爱心清廉超市”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双井镇XX村“爱心清廉超市”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乡村治理方式,丰富清廉乡村建设形式,调动全体村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着力提升群众精神文明素质,为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能动性,建立以积分为主要方式的激励机制,推动乡村志愿服务、投工投劳、困难帮扶、廉洁自律、文明创建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倡导自立自强、勤劳致富、清正廉洁的社会文明新风尚,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精神动力。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积分制度

由村委自行联系村辖区内超市或商店,建立“爱心清廉超市”,对申请参与积分管理的群众每户发放一张《双井镇XX村积分存折》,每次参与活动后由村党总支部进行认定并进行记载,根据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容、质量等为参与者量化积分。所得积分累计额可免费兑换或折扣享受相应的日用品等。

二、适用范围

居住在本村的文明家庭,且群众基础好,遵纪守法,爱国、爱村、爱家,环境好、风尚好、产业好、习惯好。

三、积分程序

(一)申请:凡是符合条件的村民,可到村委会进行相应的基本信息登记。

(二)认定:对拟参与积分管理的村民,经村“两委”协商认定受理后,发放《双井镇XX村积分存折》,以户为单位进行积分管理。

(三)积分:村委会对照细则规定,对村民每次参与活动情况和表彰情况进行登记,并记录相应的积分。

(四)兑换:参与者积分达到一定额度,可以携带积分卡到村文明实践积分超市自由选择自己想要的物品或者服务。

(五)公示: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每半年对所有参与积分管理的村民积分及兑换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积分运用

(一)积分实行精细化分类,凡参与由村“两委”组织的投工投劳、志愿服务、扶贫帮困、义务监督、环境卫生、清廉文化宣传创作等活动,或参加清洁户、五好家庭、致富带头人、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每次完成活动或获得荣誉的,由村党总部按照积分兑换标准赠予文明积分,每半年汇总一次进行张榜公示。

(二)积分只限本户人口使用,不得转借其他家庭及其成员。家庭成员可凭家庭积分在村文明实践积分超市兑换物品,或享受相应惠民待遇。家庭积分可作为参与评优评先的依据,参与评优评先的积分不受积分兑换“支取”影响。

(三)家庭账户积分被扣减至一定程度的,村委会可视情况暂停其家庭享受的惠民待遇,暂停其评优评先资格,暂停其获得新的惠民政策资格,直至整改达到规定分值为止。

(四)群众可根据所积累的积分到超市兑换物品或领取积分兑换券,根据兑换券的分值到超市兑换相应价值的物资,每一分积分可兑换3元钱的物品。超市定期(每月一次)将所兑换的积分券到村委会兑换资金。

(五)积分弄虚作假的,对涉及人员公开曝光,取消当次积分资格,并予以全村通报批评。

五、积分规则

(一)积分项目

1.参与“幸福基金”筹捐的积5分。

2.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设施维护、修沟打坝、村务监督等,参加一次积3分。

3.担任“邻长”的积30分。

3.协助村级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农村建房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食品安全、学生防溺水、未成年人保护、防汛防地灾、生态环保、秸秆禁烧等)和乡村治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扫黄打非、禁毒禁赌、反邪教、反电诈、扫黑除恶等)宣传劝导的,一次积3分。

4.参加村组大会,一次积2分,村干部参加会议不积分。

5.协助村“两委”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一次矛盾纠纷积2分;有效劝导非正常上访人员息访,息访一次积10分,签订息访协议积20分。

6.积极参加村组组织的群众文化活动,参与后勤组织和活动演出,一次积2分。

7.参与清廉文化创作,参加清廉文化宣传,支持清廉文化建设,一次积1分。

8.参与重大灾难事故、抗洪抢险、森林防火等应急救援行动的积10分。

9.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制止滋事、破坏公物、盗窃、打架斗殴等,一次积10分,见义勇为积20分。

10.光荣应征入伍一人次积10分。

11.家庭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卫生。即家具摆顺、农具码顺、小件搁顺、床铺理顺、柴草堆顺、畜禽归顺,房顶干净无蛛网、地面干净无垃圾、水沟干净无淤积、厨房干净无油污、厕所干净无臭味、圈舍干净无积粪等,获评卫生清洁户,一次积3分。

12.获评年度优秀党员、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清廉家庭或其他先进表彰的,村级荣誉积5分,镇级荣誉积10分,县级荣誉积20分、市级荣誉积30分、省级荣誉积50分,国家级荣誉积100分。

扣分项目:

1.家庭内外环境卫生差,每次扣2分,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2.大操大办各类喜事、铺张浪费的,每次扣2分。

3.打架斗殴,每次扣5分。

4.不孝顺父母、不爱护子女,群众反映强烈,每次扣5分。

5.不遵守村规民约,不按信访规定越级上访、无理缠访闹访,每次扣5分,上访造成民转刑事件的扣20分。

6.不积极配合工作,在各类检查考评中,故意隐瞒甚至编造事实真相,弄虚作假,影响村级工作的,每次扣5分。

7.有违法违纪、违反政策行为,查证属实,每次扣10分。

8.本户存在土地撂荒的扣10分。

中共溆浦县双井镇XX村总支部委员会

溆浦县双井镇XX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