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和统计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数据质量。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执法检查方式和对象

全县“四上”联网直报单位,统计执法检查采用“双随机”执法检查、重点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三种方式进行。

(一)“双随机”执法检查

“双随机”执法检查对象:全县“四上”联网直报单位;

检查方式:依据“双随机”原则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随机抽取,具体执法检查对象名单另行公布。

(二)重点执法检查

对群众举报、领导批示、媒体披露和国家统计局、省、市统计局批转的统计违法现象进行认真检查处理;对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对各专业统计数据波动异常、各指标存在不匹配问题突出的企业执法检查。

二、执法检查内容

1、统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2、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即:坚持“先进库、再有数”,绝不自行修改名录库;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绝不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真实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绝不代填代报企业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绝不自行修改企业任何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

3、统计基础规范化推进落实情况。

4、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包括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年报和定报的统计数据质量等内容。主要核对统计报表指标的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填报口径等。

三、执法检查时间

“双随机”执法检查提前一周通知被检查单位,检查工作从2024年5月至11月底期间进行,具体以执法检查通知书确定的时间为准;重点执法、专项执法按要求随时检查。

四、执法检查原则

1、依法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县统计局将抽调人员组成专业检查组,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行政执法文书由政策法规科统一制作提供,执法人员要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填写。检查结束后一周内,检查组提交书面检查工作报告,并根据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对被检查单位作出结论和提出处理意见。

2、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依据行政执法有关要求,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检查对象违纪违法情节较轻,要责令整改并及时纠正;发现检查对象违纪违法情节较重,要依法严肃处理,需要立案的,及时立案;发现检查对象违纪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要予以公开曝光,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