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发言“依法治疆”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为防风险护稳定做贡献专题
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发言(“依法治疆”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为防风险护稳定做贡献专题)
按照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现围绕“依法治疆”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为防风险护稳定做贡献专题,结合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并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作如下发言。
一、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疆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
(一)要始终坚持党对依法治疆的领导。党的XX大报告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就是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各领域,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确保依法治疆各项举措始终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方向不偏、目标不移。
(二)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疆的人民立场。党的XX大报告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就是要求我们始终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前提和基础,充分发挥法治在治疆稳疆兴疆的引领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调动各族群众积极投身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建设美好新疆的生动实践,不断厚植党在新疆的执政根基。
(三)要筑牢社会治理的法治之基。法治是安邦固本的基石,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就必须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布局和要求,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依法治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每谋划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跟进一步的良性循环,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新疆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精准查找全面依法治疆的短板和弱项
***总书记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基层调研发现,我们在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力度不够。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的层次不高、形式单一,结合县域实际细化分解落实力度不够,致使部分政府系统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学法用法积极性仍需提高,特别是在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方面不够严格,征求群众意见、起草稿件公示等个别环节还存在缺失,备案材料不齐全、文书不规范、不符合备案条件的文件还没有做到及时补充完善。
(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力不足。受全县信息化基础、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覆盖率制约,行政相对人能够在网上办事大厅“一次性办结”的事项还较少,网上审批和“零跑动”事项比例相对较低,特别是2家行政单位56个行政许可事项未能实现“一站式”办理,企业和群众存在“多地跑、往返跑”现象,“互联网+政务服务”还有待提升。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严格。有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执法不懂法,随意执法的情况较为突出,对本部门的执法职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不清楚,不知道什么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法监督中不依程序执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特别是巡视巡察发现全县31家行政执法单位仅有9家设有法制审核机构,15家单位配备了专(兼)职法治审核人员。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疆落地生根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提高运用***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落细“一规划两纲要”,统一行政复议机构,积极稳妥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严格执行向县委、县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调研、督查和考核工作,确保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真正成为一项硬标准、硬要求和硬约束。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州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用好“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严格落实“好差评”制度,推动更多民生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和“跨省通办”,限时办结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切实提高便民利企服务效率。同时,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网上办事全过程监控,做到监管标准互通、违法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全程记录,全程可追溯。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由县委编办对全县各乡镇、部门“三定方案”进行梳理,依法依规完善法治审核机构和人员设置,督促按照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兼)职法治审核人员,并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促进行政执法规范。
发言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