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廉政风险点排查汇总表

财政局廉政风险点排查汇总表

序号

廉政风险点

对应岗位

防控举措

关注类别

备注

1

重大

事项决策

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和规定,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时,缺乏调查研究和论证,导致决策失误。

领导班子

认真落实《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

2

资金分配

违反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在审定部门预算安排、预算调整、追加和审批预算执行等环节,受人情等因素影响,不能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安排财政资金。

严格遵守《市财政局精细化管理规定》、《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3

资金管理

违反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影响资金正常拨付和预算执行,随意调动财政资金,形成资金风险。不尽职履行政务公开责任,影响社会监督。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精细化管理规定》中财政预算执行程序拨付财政资金,不经政府、人大批准,不准调整变更财政预算,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科学、公平地调度财政资金,保证年度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

干部

选拔任用

在干部选拔作用中,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或封官许愿,任人唯亲,弄虚作假,造成用人失察。

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科学规范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坚持实事求是、任人为贤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和标准,做到客观公正、注重实绩,选准用好干部。

5

在财务报销审批工作环节中,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严格审核把关,致使一些不合理开支得以报销。

办公室

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各项开支应建议不予支付。一是严格落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贯彻落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规定、《市财政局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规范报销管理制度,严把发票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二是严格落实《市接待办公室 市财政局关于制定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标准的通知》,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规范公务接待预算、程序、标准以及问责机制,对超标准、超范围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维修行为,禁止虚假修车、虚报维修项目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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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对扩大接待人员范围、擅自超标准接待的行为把关不严;以公务接待之名虚报发票等谋取私利;不按规定定期公开账目。

7

在驾驶员签字核实环节中,对于出现的多开、虚开修车费用不严格审核把关,致使个人谋取私利。

8

民主推荐不民主公开;组织深入考察不实事求是,违反组织程序。

人事科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工作,严密组织程序,预防职务风险。

9

工资奖金的核算审批不规范。

严格按照工资制度要求及时准确的核算审批工资,做好工资通知发放和资料归档,始终保持严谨态度。

10

政策把握不够准确,造成政策贯彻不到位;因流程不规范、工作懈怠等出现数据错误;相关资料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财政资金流失。

综合科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省土地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11

对专项资金审核不严,不按标准程序审批等,导致虚报项目、挪用资金、财政资金流失等。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省土地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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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资金监管不到位,导致资金使用不规范。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省土地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13

对各部门预算分管科室报送的预算草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年度预算编制不科学。

预算科

《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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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市人代会批准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后,未及时下达各部门预算分管科室。

《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15

预算调整项目不够精细,资金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

《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16

把握政策不够准确,制定体制调整方案不完善,结算事项不够精准。

《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面推广营改增试点后市与县(市、区)增值税收入划分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17

债务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不严格不规范,造成债务风险。

债务科

一是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数据的录入,政府相关部门上报系统数据的时候提供相关债务书面资料。二是严把审核关。对于上报的各种债务数据,认真审核和认定,依托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实时监控、反映政府实际产生的债务数据及使用和偿还情况,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三是严格执行上级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要求,工作中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要求,做到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防范杜绝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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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无预算拨款;拨款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支付。

预算

执行科

1、严格遵守廉政纪律,拒绝接受预算单位的吃请、礼金和礼物,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预算法》等各项制度据实汇总、审核拨付各项资金,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19

拨款手续不完善情况下拨款。

1、严格遵守廉政纪律,拒绝接受预算单位的吃请、礼金和礼物,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严格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把支出关,履行正常的拨款手续,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20

对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及市直预算单位开设银行账户把关不严。

1.严格执行财政部《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2.认真审核各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的依据。

3.严格审核账户核算资金性质、开户银行选择方式等。要求开户银行按规定出具廉政承诺书。

21

对预算编制资料审核不细致,造成财政资金流失,资金拨付不及时。

行政

群团科

严格执行《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做好部门预算的审核编制,保证预算单位及时用款。

22

对预算单位工作要求不严格,分配资金不合理。

严格执行《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做好部门预算的审核编制,保证预算单位及时用款

23

对申请支付资料审核把关不严、拨付不及时。

政法科

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程及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办理各项资金拨款事宜,保证预算单位及时用款。

24

对部门预算编制资料审核不及时、不细致,造成财政资金流失。

教育体育事业科

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做好部门预算的审核、编制工作。

25

对申请支付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严格按照规定审批程序和标准审核,不符合规定或有疑问不予办理,并对各个环节进行制约。

26

对部门预算编制资料审核不及时、不细致,造成财政资金流失。

科技文化事业科

严格执行以《预算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强化预算约束,依法管理,加强财政资金日常管理

27

对申请支付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程及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办理各项资金拨付事宜,保证预算单位及时用款

28

接收单位“人情”,报“人情”项目,把关不严。

经济

建设科

根据财政部第81号令《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严把项目关,认真审核,集体决策。

29

在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时看人情、面子,或者接受宴请、礼品等,导致资金分配不公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资金分类用途合理分配,运用平均法、因素法等科学分配方法,防止随意分配。

30

对申请支付资料审核把关不严、拨付不及时。

自然资源与环境生态科

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程及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办理各项资金拨款事宜,保证预算单位及时用款。

31

对支农资金使用的事中及事后管理不够到位;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不够深入。

农业

农村科

严格执行《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等财政资金管理政策;

探索建立《农业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

32

资金与项目对接不规范,项目建设不及时。

基层财政管理科

严格落实《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规定,切实采取措施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33

对各县(市、区)及预算单位工作把关不严,预算、拨付不合理、不及时,造成财政资金浪费或影响相关单位工作。

社会

保障科

严格按照《预算法》等要求,按照操作规程及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办理各项资金拨付事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34

部门预算管理不严谨。

企业科

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拨付

35

专项资金管理不严谨。

严格执行《预算法》、《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专项资金的审批、项目上报工作,确保资金及时拨付,推进绩效跟踪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牢记勤政、廉政职责,强化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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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对专项资金用途、使用范围把控不严,造成专项资金使用浪费。

服务业科

按照《市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下达此项资金时,严格按此文件规定的专项资金用途、使用范围下达。

37

对编制资料审核不细致,造成财政资金多列支出,对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风险。

在每年编制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单位“三定方案”规定的单位职能和单位提供的列入市财政预算的上级正式文件为依据编制部门预算,防止多列支出;在拨付预算资金时,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规定的资金使用和单位工作进度及时审核拨款,防止拨款不及时影响单位工作进展。

38

农业保险保费预算编制不够精细,拨付不及时,造成资金滞留。

地方

金融科

《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39

创业贷款贴息预算编制不严、不精细,造成资金浪费。

《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发布<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40

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给监考或巡考人员打招呼,照顾关系,监考不严,出现作弊现象。

会计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1号令

41

对各单位检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单位秘密。

与财税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防范措施一致。

42

行政事业单位非工作需要超标准、超存量配置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未经批准随意处置未到期资产。

行政

事业资产

管理科

严格执行财政部令第35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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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企业领导人员考察中不够细致,考察材料不够客观真实。

组织与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按照市委、局党组的规定及意见,严格企业领导人员考察程序,考察组不少于x人,考察材料经考察组集体通过并签字后上报。遵守组织纪律,严格干部选拔保密制度。

44

对拟任人选做出决定前出现跑风漏气现象。

45

在企业重大项目投资监管中不按程序办事,把关不严。

规划

发展科

严格执行《关于改进和规范市属监管企业投资监管工作的意见》

46

在审查环节,材料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工作失误。

企业

改革科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47

清产核资中工作不规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财务

监管科

加强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第一关“不想腐”;积极参加局党组、纪检监察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筑牢第二关“不敢腐”;严格执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法》,加强业务学习,阳光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筑牢第三关“不能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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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在考核的过程中不按规定程序考核。

考核

分配科

1、加强廉政和法纪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2、严格按照《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要求执行。

49

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审核不严格。

1、加强廉政和法纪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2、严格按照《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执行。

50

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和备案项目把关不严。

产权

管理科

1、加强廉政和法纪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2、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3、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执行。

51

对监管企业发债方案审核不严,造成风险。

1、加强廉政和法纪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2、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3、严格按照《市属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52

降低国有资本收缴标准和要求,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减免手续。

资产运营与收益管理科

1.拒绝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单位的吃请、礼金、礼物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2.参照《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审核、监督上缴标准和程序。

53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专项审计报告未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私自同意通过,把控不严,造成违规认定。

税政条法科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54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专项审计报告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已备案,故意拖延不予通过,变相索取好处。

55

对企业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的尺度和标准把关不严。

党建工作科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三定方案职能。

56

请托办理不合理诉求。

群众工作科

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信访条例》规章制度学习,提高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能力,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57

资金调控不合理,资金支付审批不严,导致资金误用和管理不到位。

清收资产管理中心

严格执行《资产清收中心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对制度的学习,杜绝风险发生。

58

人事管理不按规定,把关不严,影响工作。

抓紧推进人事安置工作,严格落实清收中心《劳动考勤规定》、《内务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59

在资产管理中,受人情因素干扰或收受好处,发生违反规定的情况。

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室2017〔67号〕文件,开展相关资产出租工作。

60

非税收入资金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影响非税收入资金的安全。

非税收入管理局

严格按照《省政府非税收入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征收,并设置记账、复核双岗,加强对票据和印鉴管理,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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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票据核销、发放不严格,造成非税收入漏缴。

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发放、核销票据

62

对预算单位指导和监管不严,资金支付把关不严,使不符合条件的支付通过审核,造成违规开支,资金浪费。

国库支付中心

严格执行《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依照文件中各类财政性资金支付方式,经由初审复审对预算单位支付申请严格把关;同时还会经常性的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确保及时解决预算单位支付问题,避免造成违规开支。

63

无正当理由退回、缓办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影响工作。

严格执行《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规范支付审核的若干规定(试行)》、《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得以有效监督,降低支付风险。

64

对采购人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项目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的审批,不坚持依法依规办理,讲人情不讲原则,项目审批存在随意性;对采购人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审批,不坚持依法依规办理,讲人情不讲原则,项目审批存在随意性。

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1、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程序办理;

2、 实行采购方式审批的初审、终审层级审批制度,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措施;

3、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提高审批政策水平;

4、加强审批的前期调研,严格审批流程和报备材料的审核;

5、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把政府采购政策、采购程序、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5

对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申报资料审核不严,存在资金支付风险;对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申报资料审核不及时,导致采购人有意见。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执行,对不符合要求的合同备案予以退回。

66

受理投诉材料不及时、审查材料不仔细,符合投诉条件的不予受理;处理决定不适当,错误运用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投诉事项;聘请专业法律人员对办理的投诉案件进行法律风险审查;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7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财政评审时,不采取顺序循环方式,直接挑选中介机构进行评审,造成不公平现象发生。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严格执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台帐,详细登记项目受理时间,做到公开、透明。

68

因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不完善或执行程序不到位,导致评审结论不准确、不合理。

严格执行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省财政厅《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影响。

69

因档案管理不规范,导致项目评审资料、内容外泄。

严格执行《 省财政投资评审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细致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忠于职守,确保评审档案及资料的安全、规范、不外泄。

70

对制度监督不力,导致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落实,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财税监督管理办公室

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省财政监督办法》规定执行检查程序和送达程序。

71

不按照政策要求及本级政府的相关规划识别、筛选项目。

专项资金管理中心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精神执行。

72

不按政策要求组织专家及规定流程评审项目。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精神执行。

73

不按照要求规范项目信息录入、完善项目进退机制。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

74

教育培训方案不科学、不合理,达不到培训效果,造成资金浪费。

财政会计学校

严格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以科学合理的培训方案、统筹有力的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取得良好成效,避免造成资金浪费。

75

年度执业质量检查中把关不严。

注册会计师协会

1、加强检查人员业务素质、职业道德、行业自律教育培训;2、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等行业相关规定;3、加强执业质量检查底稿和检查报告的审核上报。

76

注册会计师入会、转所审核上报把关不严。

1、加强注册会计师对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2、加强注册会计师入会、转所的资格申请审核;3、对注册会计师入会、转所信息网上公示,通过社会监督,避免不合格人员在行业中出现。

77

对项目经费支出票据审核不细,把关不严;未按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进行使用和审批,造成经费使用不规范;科研项目资料档案管理混乱。

市食品研究所

1.严格按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研发经费使用的管理与监督。

2.按要求做好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

78

不按财务制度使用经费,违规报销、滥发津补贴。

1.严格按照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使用经费。

2.严格报销程序,并按规定发放津补贴。

79

不严格按照单位规定开展各类业务活动,造成经费超支和浪费等风险。

严格落实《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各项规定,控制业务活动规模和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避免浪费。

80

对救助基金承办机构垫付案件审核不严,造成资金安全风险。

道路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按照《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操作流程》规定办事,做到信息公开,通过市财政局网站公布电话、地址、联系人等信息,接受公众查询、监督。

81

不按工作流程做,产生资金安全风险。

按照《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操作流程》等文件要求,加强救助基金垫付案件真实、合规性审核,确保受害人及时救助和资金安全

82

不按财务制度管理,产生资金安全风险。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财务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设置基金专户,专款专用。内部控制方面实行出纳会计相分离;管理和办理分离,形成监督制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