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交流发言材料:党员干部的个人廉政须练好“三种功”
党纪学习教育交流发言材料:党员干部的个人廉政须练好“三种功”
同志们:
今天,我就进一步抓好党纪学习教育,谈一些个人的学习体会和认识,和大家一起讨论,有些观点不一定准确,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党中央总书记的领导班子,对反腐败工作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郑重宣誓坚决抵制腐败不断吹响反腐败斗争的号角,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任何人无论职务高低,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党内、军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各类贪官正相继被曝光、被查处,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正不断得到有效的恢复,人民对消除腐败、扭转风气寄予的厚望正逐步得以实现。作为领导干部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首先要练好思想上的“内功”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信念动摇是最根本的动摇。领导干部只有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才能从根本上构建预防腐败的防火墙。我认为在思想上:
一要看境界。思想防线牢不牢,要看思想境界高不高。境界是一种修养,一种情操,它来源于坚持不懈的学习。领导干部只有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把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当成一种人生修养,当成一种自觉追求,多一些学习思考,多一些调查研究,不因条件变好、地位升高、权力增大、事务繁杂而疏懒学习、放弃学习,才能不断夯实廉政思想基础。要紧跟时代步伐,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先进理论;要贴近实际,大力吸取优秀廉政思想内涵。当前很多领导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放松学习。
案例:厦门远华案件中落马的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前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在自己的忏悔录中都认为自己的堕落,首要就是放松了思想学习。胡长清在自悔时说:“我不学习,迷失了政治方向,由于学得少,学不进,头脑空虚,思想就贫乏。我完全放松了学习,平时学习一点,也是应付工作之需,装潢门面,看文件一目十行,听传达一听了之。”
二要克欲望。古人云:邪生于无禁,欲生于无度。欲望是人最大的敌人。领导干部也有七情六欲,随着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掌握的资源越来越多,经受的诱惑也越来越大,思想的“杂质”往往会越来越多,一些领导干部也因此经不起“糖衣炮弹”攻击而“翻身落马”。领导干部的情趣爱好,是时风的向标,世风的源头。领导干部相当于一个公众人物,他的情趣爱好是其生活作风的反映,往往影响社会的价值取向。开好的风气不易,但开坏的先河,就会有人趋之若鹜,这是人容易走向堕落的天性决定的。
案例:广东省湛江原市委书记陈同庆,人送绰号“三敢书记”,何谓“三敢”?就是“什么酒都敢喝,什么钱都敢收,什么人都敢用”。这位大人还嗜好饮用美国的蓝带啤酒,于是百姓又加授“蓝带书记”。他把会喝酒、酒量大作为选拔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号称“喝得满地爬,这样的干部要提拔”。河北阳原县原县委书记张新政嗜赌如命,群众称其为“麻将书记”,称县委、县政府班子是“麻友执政”。当地有一首顺口溜:“要想进班子,必须上摊子(即上麻将桌),上不了摊子,休想进班子。”
三要防微杜渐。“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小节一松,大节难保。一是领导干部要慎思。“领导干部高位、高危”,必须常思自己的身份,深思自己的身份,慎思自己的身份,时刻想到自己是领导干部,必须要有良好的品质,要想事、干事,不要混事、误事,更不能整事、乱事;要求奉献,不求索取。小事小节是党员干部个人品德的反映,也是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一面镜子。群众、职工正是通过那些发生在我们党员干部身上的小事小节,例如是否大吃大喝、公物私用、收受礼物等等,来评价我们党员干部的。一个在小事小节上过不了关的党员干部,也很难在大事大节上过得硬。有个寓言说,有个偷针者和偷牛者一起被游街,偷针者感到委屈,发牢骚说:“我只偷了一根针,为什么和盗牛贼一起游街,太不公平了!”盗牛者对他说:“别说了,我走到这一步也是从偷针开始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由小变大,由量变到质变的。一个人不可能一夜之间成为腐败分子,其走向腐化堕落大多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的。很多违纪党员干部也是积小错铸大错,最后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古人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都是至理名言,我们一定要牢记。二是领导干部要慎言。坚持说实话、真话、有意义的话,说有利于团结的话、鼓劲的话、顺气的话,而不说假话、官话、荒唐话和无原则、低品位的话。说话要注意身份、场合、时机,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绝不能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更不能说有损于党的形象、有悖于党的政策、与自己身份不相称的话。三是领导干部要慎始。也就是说,要守住第一道防线。案例:明朝御史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张瀚初任御史参见都台王廷相时,王廷相给他描述了一桩见闻:昨日乘轿进城遇雨,有个穿新鞋的轿夫,他从灰厂到长安街时,还择地而行,怕弄脏新鞋。进城后,泥泞渐多,一不小心踩进泥水中,便“不复顾惜”了(就是不再有顾虑、不再珍惜了)。王廷相说:“居身之道,亦犹是耳,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矣!”张瀚听了这些话,“退而佩服公言,终身不敢忘”。后来,张瀚升任明朝吏部尚书,建树颇多,我想与他牢记这些话不无关系。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里往往就放松了戒备。反正鞋已经脏了,一次是脏,两次也是脏,于是便有了惯性,从此便“不复顾惜”了。我们有些党员干部也是这样,他们起先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能够做到清正廉洁,偶然一不小心踩进“泥坑”,就从此放弃了自己的操守,破罐子破摔了。“小节不拘,终累大德”,许多违法犯罪大都是从一些小事开始的,积小成大,积少成多,最后以至于身不由己、欲罢不能,一发而不可收。案例: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因受贿20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他第一次受贿收受的是两条领带。正是这两条不起眼的领带,打开了他思想上的缺口。从两条领带开始,晏大彬的胆子越来越大,受贿的数额也越来越大。在他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8年期间,平均日进万金,最终一步步地走向了地狱。
二、要有守住廉洁自律的“防功”
严格在纪律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领导干部由量变走向质变的“临界点”,是廉洁自律的底线。一旦冲破,损害的则是党的凝聚力、政府的执行力和民众的向心力,自己则滑向堕落的深渊。因此领导干部必须要坚守这条底线,不滥权、不贪财。
一是用权而不滥权,防止政治上“失道”。吴官正同志说过:“权力既是好东西,也是坏东西,把权力用于为人民服务时就是好东西,用于搞腐败就是坏东西。”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党和人民更好地干工作;一旦成为谋私的工具,不但贻误党的事业,而且也葬送了自己。对于每位党员干部来说,职务和权力意味着什么?不是名誉,不是地位,不是利益,而是一种责任,权利越大,责任也越大。孟子说,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寡助之至,亲戚叛之。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禁以权乱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时刻牢记身份和责任,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情况都不越法律的底线。如果把权力当作违法乱纪的保护伞,只顾谋取个人政治利益,最终会“失道”以致身陷囹圄,甚而“众叛亲离”。
案例:云南省财政厅原副厅长、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原主任肖晓鹏,在财政资金批复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财物等折合人民币17万余元,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国家财政资金共计人民币577万元。2010年7月28日,肖晓鹏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我们党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我们的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党的性质决定了所有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利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被私有化、商业化,决不能用来作为谋取个人、家庭或小团体私利的资本,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手段。
二是谋利而不贪财,警惕经济上“失足”。党员干部要以人民利益至高无上为基本准则,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心系群众,把最大多数群众是否赞成、是否受益作为决策、办事的根本依据,自觉做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忠实代表。金钱是一柄双刃剑,过分看重,就会成为金钱的奴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奉行“当官不发财,请我也不来”的理论,为官一任,贪财贪物,敛富一方,结果贪小失大,亡身破家,教训实为深刻。
案例:一位以权谋私、逃避监督,最后陷入泥坑的高官在忏悔录中这样写道:“我是烧死在烟里,醉死在酒里,烂死在金钱里。”原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2010年7月14日接受了公开审理,9月9日,被判死缓。这位军人出身,主管反腐工作的高官,利用担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兼省纪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规定,收受巨额礼金礼品;多次到境外赌博;生活腐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1万余元;另有共计折合人民币895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共产党人也有个人的正当利益,但是,共产党人奉行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党的领导干部只能在为党和人民工作之中获得政策和制度规定范围之内的报酬和利益,决不能以权谋私,获取不义之财。
三、要有划清公与私的“硬功”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首先要做到公私分明,大公无私。可现实中,很多领导干部因为“情感资本”而不自觉地混淆公私,逾越公私界线,无形中埋下腐败的“导火索”;更有一些掌握了丰富公共资源的领导干部,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用“感情关系”攻破廉政的堡垒,走上违法犯罪之路而追悔莫及。因此,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个人的情感,划清公私界线。
一要正确对待亲情。亲情因素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影响不可忽视。每一名干部都有亲情,这是人之常情。但亲情再深亦应有度,家庭利益、亲人利益再高,也决不能超越法律和道德的范畴。一个领导干部只要他手中有权,他及其家人都存在着拒腐防变的考验。当别有用心的人对领导干部本人的正面进攻不奏效时,就可能迂回从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身上寻找突破口。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下,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亲情观,把握好亲情与原则的关系。
案例:2005年10月,浙江省宁波市原市委书记许运鸿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法院审理查明,许运鸿因徇私情多次滥用职权,致使某公司资产损失和经营亏损总额达人民币11.97亿多元。如此巨额亏损的祸首正是许运鸿的妻子傅培培和儿子许斌。几年间,傅培培和儿子许斌从这家公司先获得好处费达到459万元。
近代民族英雄林则徐说得好:“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则增其过。”
二要正确对待友情。党员领导干部同样需要友情,但对待友情须谨慎,防止被人钻空子。交了好的朋友,可以互相促进、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交了坏的朋友,则无异于“引狼入室”。有的干部重个人感情,重朋友关系,重江湖义气,在他们眼里,原则要服从义气,却不知有多少人被“朋友”送进牢房。毛主席曾说过,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朋友”们也不欠你的,为什么肯如此大方?仅仅是因为你们是“朋友”?你要真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他们相中的是你手中的资金调拨、干部调配、工程立项等权力。为什么一些腐败分子出了事,“朋友”们都躲得远远的?为什么领导干部一退休就“门前冷落车马稀”?还不就是因为他们手中能给“朋友”创造效益的权力没了?总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案例: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杜湘成和商人李庚的私人关系非同寻常,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杜湘成在北京的非职务消费,都是来自于李庚的支持。而杜湘成则为李庚任何合法非法的生意保驾护航。为了排解“保护神”杜湘成的寂寞,李庚总是设法为杜湘成安排丰富的“娱乐节目”,最终杜湘成就是在接受李庚提供的服务时,被警方意外抓获而丢官。
三要正确对待“恩情”。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可如今一些领导干部不感国家、组织、人民之恩,把组织之培养当作私情,将自己的提拔重用归功于某个人的“关照”。一旦有权在手,便对知遇之恩、提携之恩、厚待之恩思恩还情,也不分恩之正邪,法否可容。损公肥私,循私枉法,导致公权私恩化。古人说,论恩则丘山不胜,在道则湖海可忘。干部一定要处理好组织之恩、人民之恩和私恩的关系,把握好公与私、情与理的尺度,把党的培养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变成奉献党和人民事业的实际行动。
四要认真算好“六笔帐”。一要算好“政治帐”,不要自毁前程。每一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各项工作业绩和荣誉的取得,都是组织精心培养的结果,更离不开个人的艰苦奋斗。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加倍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常言道:“一失足成千古恨”。党员干部要加强政治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自身的清正廉洁维护党和国家的良好形象。二要算好“经济帐”,不要倾家荡产。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客观地说,国家给予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工资、奖金以及其它福利、待遇已经足以让我们衣食无忧。每个党员干部都面临着诱惑和风险,而且权力越大诱惑越多、风险越大,而从业不廉则是领导干部人生的最大风险,只要你稍不留神,就有可能乱阵脚、陷泥坑,以致步步跌向深渊。三要算好“名誉帐”,不要身败名裂。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拼搏多年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和荣誉,如果不懂得珍重,自毁其名,实在是令人痛惜。四要算好“家庭帐”,不要妻离子散。家是一个人温馨的港湾、幸福的源泉。但是,在什么是家庭幸福,怎样爱家,用什么方式爱家的问题上,观念、心态与方式却各不相同。有的人为追求所谓的“家庭幸福”,结果把家庭变成了腐败的大后方,不但让自己受罪,还使家人受牵连;有的人为“恩泽亲属”,大搞以权谋私,让亲属也卷入了腐败的漩涡,最后得到的是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的悲局。五要算好“亲情帐”,不要众叛亲离。贪官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交友不慎、交友过滥。而我们的领导干部在位时却往往忽视了这一点,他们常以自己交友广、朋友多而在人前炫耀,以显示自己有本事、有人缘、有魅力。殊不知,真到东窗事发,“咬”的最致命、揭发最坚决、提供证据最充分的恰恰就是他们的“铁哥们儿”。现实生活中,一个人一旦有了官位,这样那样的“朋友”就会纷至沓来,有求你办事的,有让你牵线搭桥的,有借机联络沟通的。可领导干部一旦违纪违法被审查,就会门可罗雀,昔日的亲朋好友避而远之,昔日的同窗同学、同事同乡也不再到处炫耀,可谓众叛亲离。六要算好“健康帐”,不要身心交瘁。众所周知,人生在世,最大的快乐就是身心快乐,最宝贵的财富就是身心健康。试想,一个人如果触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贪赃枉法,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怎么会有一个好身体呢?有这样一则真实故事:某领导干部收受别人送给的巨笔“感谢费”,藏于房顶,每天上下班都要看看藏钱的地方是否被人动过,晚上睡觉总感到房顶上有动静,常常夜不能寐。这样提心吊胆地挨过一年,身体逐渐消瘦。家人知道原因后,要他交出不义之财,他将这笔钱上交了组织,当晚就睡了一个安稳觉,不禁感叹道:“清廉才是身心健康之宝啊!”。所以我们要算好这“六笔帐”,这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一各党员干部的前途命运和政治生命。
五是思想上要强化三种意识。一是政治意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是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利于把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之中,有利于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它是当前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行之有效的科学制度和载体。二是责任意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要抓好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又要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谁主管、谁负责”,是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确要求,是各级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份内”之事,而不是想起来就问一问,忙起来就不闻不问。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三是创新意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求我们必须根据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和新情况,积极研究新思路、新方法,制定出新的措施。大家要多动脑筋,想办法,创新思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把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