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报告总体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反映的重点人问题线索+意见建议

巡察报告:总体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反映的重点人问题线索+意见建议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

具体方面

重点关注

第一个聚焦: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思想建党情况

1.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看是否真学、真懂、真用;是否存在学习走形式、贯彻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2.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情况。主要看是否及时、扎实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贯彻落实举措,是否存在空泛表态、应付了事等问题。

3.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情况。看是否把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等环节贯穿始终,对检视问题真改实改、逐一整改,是否存在学做“两张皮”等问题。

常见病:打捆学习、突击学习、传达不过夜,过夜就完事、应付式学习几十个文件、走过场学习、表面化无落实对策、两张皮学归学干归干、还有长期不学习等等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

1.政治立场情况。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大是大非问题的认识、观点、立场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五个必须”、搞“七个有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当“两面派”“两面人”;是否公开发表不正当言论、传播政治谣言;是否存在信仰缺失、信仰宗教等问题。

2.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党内政治生活是否存在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强等问题;是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是否督促管辖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守政治忠诚、强化政治担当。

3.配合巡察监督情况。看是否存在干扰巡察工作的情况;是否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对抗巡察,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等问题。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

1.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是否在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中,对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认真谋划、全程把关;是否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求贯彻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

2.把控全局和处理重大事项情况。是否存在对发生的重大社情舆情、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力,或者推卸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等问题。

重大部署落实情况

1.是否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统筹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

2.是否主动承担本系统本部门的改革任务,统筹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部署的重大改革举措和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3.是否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第二个聚焦,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被巡察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的分析和判断情况。有没有盲目乐观、松口气、歇歇脚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书记是否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没有“好人主义”倾向或是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简单推给纪检监察机关等问题。

3.传导责任压力情况。是否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位落到底,领导、支持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四是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防控廉洁风险,深化标本兼治。

纪检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1.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情况。是否加强对党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是否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特别是一把手,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制度机制,有没有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

2.执纪问责情况。是否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把握政策策略。

3.自身建设情况。是否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按照制度履责,公正文明执纪执法。

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1.廉政风险在哪里。是否存在利用人事权、资金分配权、司法权、审批权、协调权、监督权、执行权、建议权和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充当权力掮客、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尤其要关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或领域的廉政风险。

2.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廉洁从政的情况。有没有权钱交易、官商勾结,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靠山吃山、损公肥私等问题;有没有“裙带腐败”“衙内败”,以及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家属亲友谋求不当利益等问题。

3.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是否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问题。

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

1.有没有从“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和看待作风建设。领导干部是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着力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

2.政绩观是否存在偏差,是否存在好大喜功、脱离实际,为应付考核统计造假,搞形象工程;是否在制定政策或推进工作中简单搞“一刀切”;是否存在层层开会发文,用“白头文件”替代“红头文件”搞变通。

3.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问题。看是否严格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要求,是否存在讲排场、摆阔气,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公款旅游、公款打高尔夫球,以及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利用本地特殊资源搞内供特殊礼品等问题。

4.领导干部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第三个聚焦: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是否存在团结、组织、动员干群能力不足等问题;是否存在主要负责人掌控全局能力不强,党政“一把手”各自为政,班子成员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等问题。

2.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是否存在党组织议事规则不明,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是否存在重民主、轻集中,导致议而不决,或者重集中、轻民主,搞“一言堂”等问题;是否存在“三重一大”事项不上党组织会议研究的问题。

3.从严管理干部队伍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干部档案管理等情况;是否存在“三超两乱”、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吃空饷”和“裸官”等情况;是否存在执行干部回避制度和退休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选人用人情况

1.选人用人导向情况(是否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该用的用起来了)。是否落实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是否加大干部交流任职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

2.选人用人政策执行情况(是否程序规范,谈话、推荐、考察、公示等决不能少、颠倒)。是否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任条例等规定程序。选拔干部有无搞“暗箱操作”、“内定”公选等情况。招录、调动干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选人用人突出问题情况。看是否存在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搞亲亲疏疏等问题;是否存在“带病提拔”、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是否存在跑风漏气、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问题。

基层党建情况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书记是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建工作考核机制是否完善,层层传导压力是否到位等;机关党建工作是否存在“灯下黑”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情况。党组织建设是否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是否存在党的机构“空壳化”,党建人财物、活动阵地保障不力等问题;党组织政治功能是否充分发挥等问题。

3.党的组织生活落实情况。是否坚持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是否存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党员领导干部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等问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是否“跑偏走样”,查摆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有“辣味。

4.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合理,党务工作开展是否规范;基层党组织在教育培养党员、服务引导群众等方面作用发挥是否有力;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是否到位,党员发展管理是否规范。

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1.责任意识情况。是否存在对工作不用心、不上心,得过且过、应付交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视而不见等问题;推进改革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敢主动试、大胆闯、“明哲保身”等问题。

2.担当作为情况。看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积极应对各种复杂严峻任务挑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当“老好人”,当“圆滑官”,当“太平官”问题。三是激励干事创业情况。是否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第四个聚焦: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看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是否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认真检查、主动认账,抓好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党组织是否把上一轮巡视巡察以及审计反馈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主题教育检视出来的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整改、一体解决;是否把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是否认真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是否存在压案不查、行动迟缓等问题。组织部门对巡察移交的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问题是否及时跟进,动态解决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1.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指出的问题以及主题教育检视出的问题是否条条均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是否到位,是否举一反三、深入整改;面上问题、普遍性问题是否及时开展专项治理,是否完善相关制度是否存在“过关”心态,避重就轻、边改边犯、虚假整改等问题。

2.严肃追责问责情况。是否用好问责武器,充分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巡察整改震慑效果。

3.建章立制情况。是否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开展源头性整改,深入开展制度“废”“改”“立”;是否认真落实巡视工作方针,通过整改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