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亮出“四把标尺”时时校正偏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时时亮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四把标尺”,自觉对标对表,廓清思想迷雾,及时校正思想和行动偏差,做到深入学纪、全面知纪、准确明纪、严格守纪。
亮出“学纪”标尺,时时校正学习偏差,在“深学细悟、研几析理”上不掉队。
“学党纪”是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始终的主线任务,也是锤炼政治品格、筑牢思想根基的重要途径。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党纪作为加强党性修养、提升纪律意识的必修课,紧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深学细悟、入脑入心上下足真功夫,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充分利用和完善理论学习机制,紧密联系实际,通过“集中+个人”“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逐条逐字学,研究透内涵要义,把握准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亮出“知纪”标尺,时时校正认知偏差,在“知规知止,心有所畏”上不偏向。
“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新修订的《条例》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和党的纪律建设实践,及时吸纳新的经验和做法,丰富纪律处分的内涵和形式,给党员干部划定的行为边界更加明确,纪律标尺更加清晰。心存敬畏,方能知止,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党纪党规的内涵和精神,不仅要深入学习新修订《条例》的具体内容,更要以历史的、辩证的角度加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性认识,坚持内化于心,从内心尊崇纪律、敬畏纪律,克服麻痹、侥幸和厌倦思想,及时校正认知偏差,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把刚性约束变为知规知止、心存敬畏的自觉行动。
亮出“明纪”标尺,时时校正思想偏差,在“察形见势,反求诸己”上不走样。
***总书记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员干部要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以“草摇叶响知鹿过、松风一起知虎来、一叶易色而知天下秋”灵敏和清醒,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条例》每一项具体条款背后蕴藏的党性、原则和底线,弄清楚党的纪律规定的问题指向、目标导向,弄明白坚持什么、反对什么。要摆正自己、摆正位置、摆正心态,把《条例》中罗列的违纪情形作为“负面清单”,自我审视、自我体检、自我反思,对存在的隐患和苗头,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正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亮出“守纪”标尺,时时校正行为偏差,在“慎独慎微、细照笃行”上不越位。
***总书记指出,“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编在手册里,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制度的公信力。”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纪律的权威在于落实。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党的纪律的尊崇者、守护者、践行者,坚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从小事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在大是大非上立场坚定、方向正确,将自己的一言一行完全置于党纪党规要求框架内,拿捏准距离标尺,分清利害关系,牢记人民公仆身份,尽心谋事、尽力干事,尽责成事,始终做到坚守本色、恪守本分。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党员干部要时时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贯穿到日常工作生活的全过程各方面,永怀敬畏之心,涵养浩然正气,始终以高度地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党规党纪印刻于心、践之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