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篇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汇编

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汇编(18篇)

让党纪成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亦是党员干部的生命线。党纪是党员干部必须时刻坚守的总规矩,是共产党人永葆初心使命和党性修养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各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政治保障。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党的纪律规矩记于心、践于行。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伊始,就把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融入自己的血脉中、铸入自己的灵魂里。严明的党纪,是我们党创建、发展、壮大的根本保障。在党的纪律建设强有力的保障下,我们党从一个最初只有50余名党员的小党,发展成为拥有98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成为中华民族的坚强领导核心。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古往今来,为官从政都有自己的“规矩”和“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一以贯之地心存“戒惧”、信守“戒条”,筑牢纪律“防线”和思想“堤坝”。***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要求明确,是开展好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的根本思想武器,必须原原本本学习、逐字逐句研读,加深对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理解。要着力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聚焦“全面学”“学系统”,注重“联系学”“学深入”,既要从总体上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又要做好结合转化文章,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使党纪学习教育的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和强大动力。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党的纪律规矩是每名党员必须遵守的“红线”“底线”,是每一个党员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的“带电的高压线”。唯有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方能自净其意、自严其身,方能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党员干部必须经常性、习惯性地进行思想政治体检,与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这样方能灵魂不被“俘”、思想不被“腐”、气节不被“劫”、情怀不被“盗”、意志不被“屈”、干劲不被“懈”,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目的在于“防患于未然”,要以猛药祛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让党员干部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做人为官处事尺度,树立良好家风家教。党员干部唯有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将用权“方向盘”把好,廉洁“安全带”系牢,方能真正实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履职尽责、做出贡献。

聚焦“三常”提升党纪学习教育“含金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党员干部要聚焦“三常”,常修为学之“道”,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提高党纪学习教育“含金量”,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常修为学之“道”,在常学常得中筑牢坚定信仰,争做严守政治纪律的“明白人”。***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纪律是我们党的生命线,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我们党新时代取得的伟大历史成就。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为学之“道”,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理论学习抓在日常、严在平常、做在经常,做到静下心来学、潜下心来思、沉下心来悟,切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常学常新,常学常进,把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转化为日常行为的重要规范,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做到不越“雷池”、不触红线,强化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水平,在党纪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常思贪欲之“害”,在常思常悟中汲取奋进力量,争做严守组织纪律的“老实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我们党历来重视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守住纪律底线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之一。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警示教育必不可少,我们要对照《条例》边检视、边整改,常思贪欲之“害”,做到举一反三,不断端正自身态度、摆正自身位置,要进一步深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害、以案说廉、以案说责”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忏悔录以及参观廉洁教育展馆等方式,吸取反面典型的惨痛教训,自觉以模范人物、先进典型为标杆,正衣冠,端品行,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秀品质,不断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底色。自觉用典型案例、反面教材警醒自我,明规矩、知底线,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红线。

常怀律己之“心”,在常修常炼中书写实干担当,争做严守廉政纪律的“清白人”。修身之要在于严以律己、严格自律。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纪学习教育的落脚点,归根结底是要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判断力和决策能力,使他们在复杂环境中也能明辨是非、坚守原则。学习党纪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联系实际、融入实践。党员干部要常怀律己之“心”,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匡正干的导向,增强干的动力,形成干的合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既要忠于党的事业,又要清正廉洁,更要有勇于担当的精神,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认可和信任。党员干部要树牢实干意识,深入基层一线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锐气和攻坚克难的勇气,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以行动彰显实干,以实干扛起担当,及时回应群众期盼、有效解决矛盾问题,真正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党纪学习教育当“正心”“立志”“修身”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党员干部自身行为划出了红线,规定了底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党员干部,关爱党员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严格约束操守。广大党员干部需认真学习《条例》,将其作为言行举止的标尺准则,不逾矩方能从心所欲。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党员干部当正廉洁之“心”。“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党员干部的成长不知凝聚了多少人的培养心血和自己的努力。修炼廉洁之心,大而言之是要不忘党和人民的培育之恩,自觉在岗位上克己奉公,竭力为国家和社会多作贡献;小而言之是要对个人的成长进步和家庭负责。司马迁曾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老子却说,“见欲而止为德。”名利如枷锁,不慎则坠渊。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浚则滔天。广厦千间,夜眠八尺;良田万顷,日食三餐。党员干部理当学会守清苦,耐寂寞,控躁动。若能做到清心寡欲养性,清淡之食养身,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常守做人之德,勤建事业之树。守正廉“心”,既是一种党员的本分,更是一种人生智慧。

“居官本为民,贪求非吾志。”党员干部当立廉正之“志”。***总书记曾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告诉我们,应该树立高尚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方能奠定“不想腐”的思想基础。“不要百姓半元钱,原非异事;但问一官两千石,所造何功?”权力是柄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党员干部应该抛弃这些名利,坚守精神家园,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人品上多加锤炼,在工作上多做贡献,在服务群众上多下苦功,在洁身自好上保持清醒,有所为有所不为,清白做人,公正做事,廉明做官。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在后面,通过为人民服务获得人民的认可,来实现物质价值所衡量不了的人生价值。

“旌廉以廉寡,树碑励贪夫。”党员干部当修廉政之“身”。作为党员干部,最初的选择非常重要。总书记曾提到,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好的理想和愿望要有实践上的意义,就要以相应的权力为保障,但当官不能成为敛财的手段,不想用自己的才华为国家和人民效力的党员干部就不是好干部。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守住“第一次”,遏住“萌芽时”,才能防止“破窗效应”。党员干部当用实际行动来践行和诠释人民公仆的含义,将勤政务实作为工作导向。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的宗旨和原则。

古语说:公生明,廉生威。廉洁是公信力的基石,而腐败践踏法治、扭曲规则、破坏公平,败坏风气,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党员干部的人生就如同“一袭白袍”,新衣服污染了,怎么洗都难以恢复原来的样子。所以要珍惜自己的名誉、人格、形象。既要谨防白袍点墨,更要守住井底之泉。

以“沉”克“浮”让党纪学习教育“步履不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沉”克“浮”,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让理论学习、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步履不停”。

以“沉吟章句”克“浮光掠影”,让理想信念在深思细悟中“不停步”。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基本前提,***总书记强调:“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不难发现在各类违纪案件中,许多党员干部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往往始于对规矩的破坏和对纪律的违反。部分干部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党规党纪的理解“浮于表面”,未能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往往难以抵挡各种诱惑,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紧扣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个重点,做到原汁原味读、逐章逐条学、一字一句悟,在深学细悟中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以“沉谋研虑”克“浮浪不经”,让忠诚干净在歪风邪气中“不让步”。***总书记强调,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等,通过“以案四说”专题警示教育会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令行禁止。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经风雨、见世面中长才干、壮筋骨,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真正做到将铁的纪律内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以“沉舟破釜”克“浮语虚辞”,让责任担当在守正笃行中“不止步”。“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纪学习教育既要内化于心也要外化于行。***总书记曾指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最终目的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将党规党纪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严守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时刻用党的纪律对照检查自己。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带头贯彻、全力遵守纪律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通过践行党规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并积极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以实际行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党纪学习教育要“条条记心”“例例在目”

当下,各级党纪学习教育陆续启动。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治党管党的基本尺度。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安排,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线,坚持“条条记心”“例例在目”,谨防“轰轰烈烈走过场”,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心走深走实。

上紧思想“发条”,避免“蜻蜓点水”,强化教育引导,在培根铸魂、凝心聚力上“深思一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是所有党员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党纪学习教育放在重要位置,以学习实施新条例为契机,逐项逐句分析,深刻理解条例的修订背景、核心内容及实践要求。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座谈交流、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确保全面理解条例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点,真正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要充分运用各类传媒平台,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方式,广泛传播条例的主要内容,使条例精神深入人心。

认真学习“法条”,避免“浅尝辄止”,严密组织实施,在清单管理、深入推进上“快走一步”。在全党集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查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缺乏深入学习和理解的问题,要加强教育培训,通过系统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帮助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地掌握党规党纪知识。针对党纪学习教育形式单一、成效不显的问题,要创新党纪学习教育方法,采取案例分析、模拟演练、互动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提升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针对明知故犯、有违纪行为的问题的党员干部,应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形成有效震慑。

付诸具体“事例”,避免“形式主义”,精准跟踪问效,在抬高标杆、增强质效上“多干一步”。实践是理论的基础,理论必须和实践相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和工作绩效。在理论学习的同时,应加强实践应用。要与具体工作紧密结合,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应将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与推进工作实施结合,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各项具体工作中,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要与自身修养相结合,广大党员干部应以身作则,主动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实现言行一致,通过自身实际行动,影响并带动身边工作人员,形成全体遵守纪律、共同维护纪律的良好环境。

牢记警醒“案例”,避免“拖泥带水”,常态巩固提升,在深度融合、推动发展上“增强一步”。要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将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学在经常,全面接受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要将条例学习实施视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在平时工作中自觉遵循条例规定,做到内心认同、行为践行。要加强日常监督,定期和抽查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要强化建章立制,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梳理总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细悟强党性、真抓实干开新局,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党纪学习当以“三戒之境修身立行”

党纪学习是一场修身立行,是一场政治觉醒,一次灵魂洗礼,一场关于“戒惧、戒尺、戒条”的深度探索。***总书记深刻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坚持“戒惧”与“自警”同步、“戒尺”与“自省”同向、“戒条”与“自律”同行,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严明纪律护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

坚持“戒惧”与“自警”同步,把理想信念的“基石”打得更牢。古人云:“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戒惧”它并非简单的恐惧,而是敬畏之心的体现。经验表明,明白越是“功成名就”越应该保持谨慎戒惧是一回事,在大事小情上自觉做到居安思危、防微杜渐是另外一回事。***总书记强调,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因此,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意识,校准价值坐标、坚守理想信念,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带头树好廉洁自律的风向标,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从而更加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真正让党纪成为关键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警醒自我的“清醒剂”。

坚持“戒尺”与“自省”同向,把行稳致远的“步子”迈得更实。心有戒尺方得始终,行有所止方可致远。戒尺,不仅是衡量事物的标准,也是自我反省的工具。***总书记指出,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戒尺的存在,使我们在面对诱惑时能坚守底线,在面临挑战时能保持定力,在追求目标时能持之以恒。因此,党员干部要“三省吾身”的自觉去审视检修,时时抢占政治信仰的“制高点”,让正确的政治立场、价值追求占据思想阵地、主导思维方式,在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的内心装一把度量的戒尺,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在防微杜渐上不舍尺寸之功,敢于和不良风气作斗争,敢于亮出削铁如泥的锋利宝剑。

坚持“戒条”与“自律”同行,把共产党员的“名片”擦得更亮。“纪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纪律是块钢,谁碰谁遭殃。”这就警示我们,纪律就是一套“戒条”,不容触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既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义务,要深知党纪就是“戒条”,更是工作的准则、行为的规范,摸不得、也碰不得。***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因此,党员干部要在守纪律、讲规矩问题上形成“火炉效应”,通过因违纪违规所生成的“烫”的记忆和条件反射,促使我们自觉对纪律规矩像看待火炉一样心生畏惧,以“人不可以无纪”的案例来警示自己,促使我们学会“限制自己”,善于“克制自己”,不愿去随意碰触。要严守纪律规矩,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慎权、慎独、慎微、慎友,严格用政策、纪律、法规对照自己、检查自己、修正自己。

以“纪”字打底用“学”字当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同志应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摆正心态、主动投入,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将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共产党人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在学党纪中筑牢“忠诚心”,做严守政治纪律的明白人,铸就“臣心一片磁针石”的信仰之基。“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此次修订《条例》对党员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方面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守政治底线,加强对党纪规律的学习,逐字逐句、逐章逐条、新旧对照地认真学习修订后的《条例》,以党纪为“镜”,经常对照查摆,看看自己是否能守住纪律和规矩、是否能坚守初心和信念,而不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对党章党纪一知半解。同时,要坚定不移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从严从实要求自己,守住政治原则,守好组织纪律,永远爱党、信党、护党,成长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在学党纪中涵养“敬畏心”,做严守廉洁纪律的清白人,锤炼“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的坚韧品质。《菜根谭》中有云:“未有无所畏惧而不亡者也”。敬畏即尊敬、畏惧,是对待万事万物的一种态度。心有所为方能行有所止,严以修身方能严以律己。党员干部心存敬畏方能为大公、守大义、求大我,始终将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求党员干部敬畏法纪、敬畏权力、敬畏人民。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学纪、明纪、守纪、用纪,严格按照党章党纪约束自己,将党纪国法作为心中的“规矩”、手中的“戒尺”,在权力面前头脑清醒,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把好干事创业的“方向盘”,喷洒廉洁从政的“清醒剂”,居安思危、防微杜渐,如此才能行稳致远。

在学党纪中锤炼“百姓心”,做严守群众纪律的贴心人,塑造“国以民为本”的崇高情怀。“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党纪是民心的底线,破坏党纪终将失去民心。党员干部代表党和国家的形象,党员违法违纪必将损坏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对违纪党员实施党纪处分应当坚持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的原则。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纪,摒弃私心杂念,通过学习党的理论和法纪法规,把党纪学习成果融入为民服务的实践中,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官一任,当“造福一方”而不是“造势一方”,要把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担当确保人民利益不受侵犯,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学纪步步“牢纪在心”守纪时时“提示在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纪、知纪、明纪上下功夫,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党性修养底线、纪律规矩防线和党纪文化标线等“线”为自身“守纪”随时送上安全提示。

学纪要“沉下心”,夯实纪律根基,让“党性修养底线”随时提醒自己守纪。学纪是党员了解、掌握党的纪律,提升党性修养的基础环节。学习党纪,不仅包括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还包括对党的历史、党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通过静心的、系统的学习,深入了解党的纪律形成历程、基本内容、重要地位和作用,从而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广大党员在学纪过程中要做到真心主动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将党纪学习作为党员的日常功课,通过阅读、研讨、培训等多种形式,持续提升党纪知识水平。要做到静心深度学,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深入理解党纪背后的理论逻辑、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做到用心结合学,将党纪学习教育与自身工作、生活实际紧密结合,通过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党纪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夯实纪律根基,树牢守纪底线。

知纪要“深入心”,明晰纪律边界,让“纪律规矩防线”随时提醒自己守纪。知纪是指党员对党的纪律有清晰的认知,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逾越纪律红线的后果。知纪是党员行为的导航灯,是避免违规违纪的第一道防线。广大党员要做到知纪就要清楚纪律要求,熟悉并掌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六大纪律”的具体内容,清楚每一种纪律所涵盖的行为范围,以及对违纪行为的处理规定。要清楚纪律精神,深刻理解纪律背后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导向,如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清正廉洁、实事求是等,以此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要清楚纪律风险,结合自身岗位特点,识别可能存在的纪律风险点,如权力运行、资金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做到心中有数,树牢纪律防线,防患未然。

明纪要“动于心”,内化纪律意识,让“党纪文化标线”随时提醒自己守纪。明纪是指党员将纪律要求内化为自我约束力,形成纪律意识,并积极参与涵养良好的党纪文化。明纪是党员党性修养的升华,是将知纪转化为守纪的关键环节。广大党员在明纪过程中需要强化纪律意识,将纪律意识融入日常思考和行为之中,形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弘扬优良作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如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以优良作风促进纪律执行。要培育纪律文化,积极参与单位、社区、家庭等层面的纪律文化建设,通过开展纪律教育、纪律实践活动,宣传守纪文化,鲜明纪律标线,营造尊崇党纪、遵守纪律的良好氛围。

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是一个相互关联、层层递进的过程,迈步新时代,广大党员要围绕“守纪”目标,通过实学、深悟、真懂党纪入心,让党性修养底线、纪律规矩防线、党纪文化标线等“线”随时提示党员守纪,以遵纪守法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共产党员的良好风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党的纪律作风建设基石。

点亮党纪学习教育“三盏灯”照亮“赶考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握好党纪学习契机,亮“灯”前行,做到尽心、净性、见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赶考之路”上贡献更多力量。

凝勤学之心,点亮“尽心”的“指路灯”,拧紧思想“总开关”。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我们党一百多年来能够先后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伟大胜利的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力度空前的反腐斗争中,“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开辟了党的自我革命新境界。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党纪是每个党员都不可逾越的生命线,是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因此要用心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原原本本学,把《条例》原文原意刻画于心;对比思考学,充分理解为什么修订、哪些地方修订、修订背后的深意。深入贯彻落实“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目标要求,实实在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怀自省之志,点亮“净性”的“聚光灯”,写好守纪“廉清单”。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广大党员要坚持“三省吾身”,逐章逐条对照《条例》自省在政治纪律上是否有短板,在工作纪律上是否有风险,在生活纪律上是否能做表率。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开展一场彻彻底底的“党性体检”,做到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主动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政治生活中融入党纪学习,掸掸尘、扫扫土,补钙壮骨、固根铸魂,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只有心怀敬畏,才能慎始敬终;只有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各级党组织也要用好纪法教育基地,组织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促教促改。进一步明晰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促使党员干部守住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使铁的纪律真正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兴实干之风,点亮“见行”的“远光灯”,绘就为民“新底色”。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党纪学习,重心亦重行。从以身作则,勤俭节约,管钱管物从不搞特殊的陈云,到亲民爱民、无私奉献,始终保持着劳动人民本色的焦裕禄,再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视名利安危淡似狮泉河水的孔繁森,这些闪耀着“清廉之光”的先锋模范都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标尺”。青年干部更是要挺纪在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八小时内”要“主动请缨”,前往改革攻坚、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一线“墩苗”历练,锤炼信仰信念的钢筋铁骨;“八小时外”要“正己正人”,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休闲圈,涵养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以爬坡过坎的压力感、奋勇向前的使命感、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在新时代新征程的“赶考之路”上书写为民服务“高分答卷”。

党纪学习教育当“增定力、明眼力、添魄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党纪为“规矩”,画好人生“方圆”。广大党员干部要视党纪为生命,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学在前列、检在前列、改在前列,争当“政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排头兵。

学深学透“增定力”,在入脑入心中常修为政之德,争当“政治过硬”的排头兵。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对党忠诚,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广大党员干部要站稳政治立场,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绷紧纪律之弦,逐章逐条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研讨、讲党课等形式让遵规守纪意识入脑入心,全面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要提升精神境界,在学习过程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之堤,珍惜党员干部的声誉,从内心上尊崇党纪、敬畏党纪,在行动上严守党纪、维护党纪,让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检实检细“明眼力”,在自警自省中常破心中之贼,争当“纪律过硬”的排头兵。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只有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戒惧自己、教育自己、警醒自己,才能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要对标对表党纪检视言行,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明晰身份、岗位、职责存在的风险隐患,算好政治账、道德账、风险账,在大事原则和小事红线面前,坚决做到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要对标对表先进检视言行,把革命先烈、优秀共产党员作为标杆,做到“择其善者而从之”,时时处处树形象、做表率,将遵规守纪作为一种坚定的立场和信仰,让“清醒的认知”铺就“清澈的底色”。要查漏补缺检视言行,对照典型案例自警自省,深刻剖析违纪违法人员身陷囹圄的主客观因素,时刻保持理智与清醒,做到“其不善者而改之”,对各种苗头早发现、早制止,绝不越雷池半步。

真抓真改“添魄力”,在谋事干事中常怀律己之心,争当“作风过硬”的排头兵。学党纪,正作风。***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廉洁从政。要转变作风抓落实,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关切群众利益的事情上不谋私利,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强化责任抓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把“与最优者对标、与最强者比拼、与最快者赛跑”作为谋事创业的工作原则,在真抓实干中彰显“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担当,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发展。要以学促干抓落实,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更多力量,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党纪学习教育要学在“时时、事事、处处”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新内涵新要求,既要“时时”在线学习、也要“事事”对表对标、更要“处处”以身作则,切实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推动讲规矩、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时时”在线学习,在逐章逐条、深学悟透中学纪知纪。“为山九仞,岂一日之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目的在于推动党员干部切实把党的纪律规矩铭记于心、践之于行。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杜绝“浅尝辄止”“蜻蜓点水”般浮于表面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式,要有“点上凿井”的学习精神,把***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任务,沉心静气、认真研读,在原原本本学习,逐字逐句研读中强化思想自觉、筑牢思想“堤坝”。要有“拾阶而上”的学习思维,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时,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切实做到整体把握、全面学习,尤其是针对《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部分重点条文,更要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同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相结合,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事事”对表对标,在心如规矩、志如尺衡中遵规明纪。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揆诸现实,仍有个别党员对党的纪律规矩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更有甚者对党纪党规一问三不知,故而对自身言行举止是否“放纵、越轨、逾矩”没有明晰确定的想法及概念。此次《条例》的修订便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广大党员干部要常对标对表、“扫描体检”,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明晰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和规范准则,切实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在自问自知中拉紧不逾违规的“底线”,不越违纪的“红线”。要常反躬自省、“检视剖析”,突出问题导向,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利器”,全面梳理存在问题,靶向发力抓好整改,切实做到既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楚、立场坚定,也在小事小节上摆正思想、检视言行。

“处处”以身作则,在心有所知、行有所止中严格守纪。回首百年风雨征程,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无论是在党的二大制定的第一部正式党章,专门设有“纪律”一章,还是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条例》共计修改了三次......党的纪律建设一直“在路上”,遵规守纪也是共产党员一辈子的事情。行是知之始,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升党性修养,切实把讲规矩守纪律融入血脉里,刻在骨子里,让党纪党规成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力争成为自身端正、廉洁自律的表率。要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成效,树牢正确政绩观,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所急所难的“关键小事”有力解决,把群众所想所盼的“民生实事”落实到位,让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于“方寸”之间为党纪学习教育赋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当沉淀“方寸”之心、不拒“方寸”之力、端正“方寸”之行,绝不能心中无戒“失心”、步履匆匆“乏力”、糊里糊涂“乱行”,当始终确保党纪学习教育重心不偏、步伐坚实,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沉淀“方寸”之心,以正心静气学出政治忠诚。“心静则智识明。”党员干部内心正气、静气充盈,甘于坐得住板凳,拥有清晰明辨的思维洞察力就难以被纷繁之境所役,就能把握好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真正学深学透学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精髓要义,以明察秋毫的政治鉴别力打好“预防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杜绝心浮气躁、心猿意马,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手头活”和“静心学”的关系,提升学习专注力,沉下心来精研细读、体味慢悟,不能浮皮潦草、蜻蜓点水,让《条例》学习鞭辟入里、入脑入心,真正扫除思想灰尘、强健自身免疫、提升政治“三力”,涵养出清正廉洁的政治品行。

不拒“方寸”之力,以力学不倦做到笃定勤学。“江海不拒细流,故能成其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离不开寸积铢累的持续感,也要有寸阴是惜的紧迫感。党员干部要怀抱着“不学难立”的恐慌感,肩负着克己奉公的责任感,树牢“徒至远者,贵在有恒”的思想认识,矢志笃定学《条例》,努力做到以“细微之沙起高峰,尺寸之裘织华裳”。基层党组织要列出专题学习“计划单”,明细压茬推进“时间表”,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双线并进,学、思、研同向发力,既用好支部集中学习、主题党日、党员大会、专题读书班等平台,又充分整合碎片化时间自主学习,贯穿运用交换、比较、反复学习思考方法,在常翻、常读、常悟《条例》中解困惑、得新知,以笃定勤学走出坚实步伐。

端正“方寸”之行,以知纪守纪确保行事无虞。“知而不行非真知。”广大党员干部不能割裂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辩证关系,要以《条例》为镜,坚持“大小结合”,从大处着眼看纪律的执行情况,从小事小节、“方寸”之举着眼检视差距不足,绝不能入口不入心、入心不见行,真正做到知之愈深而明之愈切,明之愈切而行之愈笃。要充分发挥《条例》学习教育约束作用,做实做细本地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以“身边人”“身边事”帮助党员干部“敲警钟”。要注重正向教育引导,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锚定人民立场标尺,校正政绩观、事业观错位偏差,心无旁骛干好本职工作,切实把遵守《条例》内化为守纪律己、干事创业的习惯自觉。

下足三个功夫解锁党纪学习教育“一”字密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纪律保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条例》为言行戒尺、行事规矩,做到潜心学纪、善思知纪、立规明纪、知戒守纪,在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上走前列、作示范、勇先行,解锁党纪学习教育“一”字密码,不断刻画新时代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最美肖像。

下足“五经勤向窗前读”的苦功夫,解锁“一字不差”的专精密码。源,水之本也;本,木之下也。***总书记强调,“学习理论最有效的办法是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这一要求既指明了党员干部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的方法和路径,也为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指路领航、把脉定向。广大党员干部要深挖《条例》中的理论富矿,“一心一意”品原汁原味,“一丝不苟”悟大是大非,做到原原本本学、新旧对照学、逐章逐条学,“一字不差”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坚持学而思、学而信、学而进,让《条例》每一条每一款成为脱口而出、行则必迈的“本能反应”,养“心若怀冰”之德、立“傲雪残菊”之志,以学养气、以气促行、以行辅学,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走心。

下足“绝知此事要躬行”的真功夫,解锁“一介不取”的笃实密码。《孟子》有云,“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后世以“一介不取”谓一丝一毫亦不苟取,表达“清风两袖朝天去,不带江南一寸棉”的高尚情操。当前,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不断深化,面对新时代的挑战与机遇,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党纪学习教育外化于行,时刻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筑牢对党老实的“严密防线”,吸取警示典型的“血泪教训”,笑对人民群众的“雪亮眼光”,以“一介不取”的清廉品质“永葆清醒”,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金钱观、价值观,常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真切实效。

下足“千磨万击还坚劲”的实功夫,解锁“一刻不停”的长效密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纪律规定,对《条例》先后进行三次修订,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充分体现党中央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决心和毅力。广大党员干部要系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每一粒纽扣”,永葆“持节清廉甘淡泊,忠肝赤胆振家邦”担当气节,鼓足干劲、久久为功,以“永远在路上”的满格状态,坚持“风雨如晦不畏惧,筚路蓝缕不歇脚”,时时以党纪党规警醒自我,处处用党纪党规衡量自我,事事让党纪党规约束自我,“一刻不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一路生花”,做永远能挺起“任风吹雨打、我不动如山”脊梁的新时代党员干部,不断拉直廉洁自律的“准绳”。

党纪学习教育要从“问题”入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解决问题是学习目标和动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要从“问题”入手,树立原则、创新形式、完善机制,致力破解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树立“三个原则”,致力破解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关键在于日常、经常、平常对党纪知识学习不多、理解不深,导致思想上不重视、纪律意识淡薄。从近年查处的案例看,有不少党员干部就是纪盲法盲,从无知发展为“无畏”,接受处理时都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增强纪律意识,要从日常、经常、平常入手,持续加强警示教育,在学思践悟中明白真正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把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防止“无知者无畏”。要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紧扣“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交流研讨,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要坚持把党纪学习抓在经常,见缝插针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学习课堂搬到工作第一线,搬到田间地头,搬到改革发展一线,推动经常性纪律教育融入党员干部工作、生活,触及党员干部灵魂深处。要坚持把党纪学习落在平常,以党规党纪为基本准绳,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示范带动身边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创新“三种形式”,致力破解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了解”。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然而,极少数地方开展党纪学习活动“走过场”“浮表面”,“药效”不强、“疗效”不好,难以深入理解、敲响警钟、提神醒脑。要深化案例促学,利用好法院、看守所、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通过案例教学、现身说法、旁听庭审等方式,近距离感受冰冷的高墙、坚硬的铁窗、忏悔的自责,提升对法律的尊崇、纪律的敬畏,避免“重蹈前车之辙”。要优化网络教学,用好网络新媒体平台,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综合运用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材料、拍摄警示教育片、录制廉洁微视频等方式,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深刻认识哪些“红线”不能踩、哪些“防线”不能越、哪些“雷区”不能闯,自觉把铁的纪律刻印在脑海中、体现在行动上。要强化培训助学,将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开展学习交流、组织研讨座谈、分享学习心得等方式,不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

完善“三项机制”,致力破解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掌握”。学纪、知纪、明纪,落脚点在于守纪,在于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守纪应该认识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一时一刻之功,必须常抓不懈、持续推进。要完善长效机制,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把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作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健全党内规则体系,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要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注重抓早抓小、释法明纪,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和纠偏,将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于教育工作不力或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要完善宣传机制,及时总结提炼各部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经验亮点,加大党纪学习教育宣传力度,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党纪学习教育要“纸上学、身上照、事上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不懈把党纪学习作为终身必修课、常修课,自觉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纸上学”“身上照”落实到“事上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走深走实。

逐章逐条“纸上学”,学出“风吹不转向,浪打不迷航”的政治定力。“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党纪党规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从八项规定到六条禁令,从治理“舌尖上的浪费”到严禁公车、办公用房超标,从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制度的笼子越编越紧,法治的篱笆越扎越密,为的就是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知规懂纪,使其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准《通知》的目标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的“必修课”,逐字逐句、逐条逐章学习《条例》的各项规定,把每一个理论观点、制度原则、规范要求弄清楚,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明白哪些行为是违反纪律的,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纠正自己的偏差,铸就立身之“基”,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刀刃向内“身上照”,照就“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的政治清醒。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杭州任上,兴湖筑堤,引水灌田,植树成荫,造福百姓。离任返乡时,检点任期内的言行,他却发现自己做了一件错事——曾私取两块“天竺石”玩赏,并深为自责,认为这不是清官所为,特写了一首“检讨诗”:“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檗。惟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带回两块石头以资纪念,实在“不足挂齿”。然而,他却用放大镜看这件小事,其自律之心令人肃然起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党规党纪为镜,揽镜自照,不断检视自己、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用党规党纪洗涤脑子里的“小心思”,掸去思想上的“灰尘”,持之以恒地在细微之处严格要求自己,细微处多防贪欲之念、多为自己“剪枝打杈”,不做温水里的青蛙,时刻保持清醒,做到慎小事,拘小节,防微杜渐,练就“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的政治清醒。

担当作为“事上见”,践行“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的政治情怀。“知为吏者,奉法以利民;不知为吏者,枉法以侵民”。***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与担当作为谋实事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动力。坚持“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把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廉洁自律、实干笃行的务实作风,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让群众看到党员干部作风的新改进、面貌的新变化,切切实实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带来的新成效、新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认同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党纪学习教育须在“行”上“见真章”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将“会上定的决策、纸上记的理论、嘴上喊的收获”付诸实践,真正做到在“行”上“见真章”,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研读党纪法规,在学深悟透中强党性、守规矩,让理论学习“真弄懂”。知规矩、懂规矩、守规矩是广大党员干部修身立身之本。然而,部分党员干部自认为严守规矩过于“死板”,想通过“钻空子”“玩花样”“耍心机”的方式寻突破,殊不知走多了这些“快速通道”,连踏实做事都显得“寡淡无味”。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学习内容,坚持把学习条例、学好条例、用好条例作为重中之重,反复学习、重点学习、持续学习,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切实在学深悟透中强党性、守规矩;同时,要充分运用好线上学习平台、线下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条例》的学习交流研讨,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对标自身学的过程中绷紧纪律之弦。

剖析自身问题,在深查细纠中摆问题、施良策,让思想认识“真重视”。“刀刃向内疗肌肤,风清气正日日新。”当下,不少党员干部在剖析自身问题时喜欢隔靴搔痒、隔山打牛,只捏“软柿子”、不啃“硬骨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就是不断发现问题、检视整改的过程。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将“镜头”对准自己,自觉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勤用“显微镜”、剖析“问题源”、写准“诊断书”,认真对照《条例》剖析自身问题,及时用行动纠正错误,不断总结反思与自我提升,保持“静坐常思己过”的优良品质,让自省成为一种习惯和自我完善的有效路径解决问题;同时,要学会从反面案例中汲取经验教训,从反面教材中剖析“失足”的原因,坚决杜绝“听听就算、看看就过”等错误思想,强化对案件背后原因的思考,让反面案例不断警醒自己的一言一行,切实筑牢自身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践行为民初心,在实干担当中带好头、服好务,让效果成效“真走实”。“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党纪学习的生命力在于开展实践、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的委托,时刻保持对权力的敬畏,将群众的呼声设置“特别关注”,对群众的诉求设置“收藏置顶”,以实际行动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融入为民实践中,切实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为民谋利;同时,要用好田间地头这个最大的“实训场”和调查研究这一“传家宝”,坚持眼睛向下看、脚步向下迈、身子向下沉,多同群众百姓“坐在一条板凳上”,找出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并对发现的问题拿出破解的实招硬招,以弹无虚发的精准与分秒必争的高效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上好“三堂课”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心走深走实

《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此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正值《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最新修订不久,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主动争坐党纪学习教育课堂的“最前排”,认真上好党纪学习教育“基础课”“检视课”“实践课”,做到深学细悟、入脑入心、见言见行,交出一份“走心”“走深”“走实”的高质量答卷。

上好“知纪晓法于心”的基础课,做足“思悟文章”,交出“熟读深思子自知”的高分卷。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严,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鲜明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纪律规定,对《条例》先后进行三次修订,以强烈信号向全党全社会昭示,越往后执纪越严。党员干部要把《条例》作为修身从政的“案头书”,坚持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记、扎扎实实悟,前后对比把握《条例》修订后的新变化、新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定是什么,弄明白党员干部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学懂、弄通、悟深、吃透。要与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联动起来,在不断深学细悟中,扭紧信念“总开关”、把牢思想“定盘星”、念好作风“紧箍咒”,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上好“明纪律己于身”的检视课,用足“自省功底”,交出“只留清气满乾坤”的高分卷。“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纵观近年来查处的违纪案例,一些党员干部在诱惑前迷失自我,在享乐中沉沦自我,原因在于其对党纪党规的漠视。党员干部要善于用纪律这把“戒尺”,以反求诸己、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仔细丈量自身的所思所言所行,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对照“党纪之镜”,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分析查找自身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做到不回避、不掩饰、不自欺,不断推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让“清醒的认知”擦亮“清澈的底色”。

上好“守纪遵规于行”的实践课,下足“纸外功夫”,交出“不带江南一寸棉”的高分卷。“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权威性也在于执行。历史实践证明,纪律严明不仅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引导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重要政治经验。党员干部要坚定地当纪律建设的拥护者、推动者、实践者,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清醒意识,时刻绷紧严守纪律这根弦,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转化为严的举措、严的氛围,体现在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把正风肃纪树新风和踔厉奋发谋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执政用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就业、教育、医疗等领域,将党纪学习教育的丰厚成果转化为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共同富裕的源源动力,求真务实、砥砺前行,以实际行动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带来的新步伐、新风貌。

让党纪学习教育“书韵飘香”

最美人间四月天,正是读书好时节。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总书记曾指出,领导干部要加强读书学习。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又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广大党员干部值此读书好时节,更要认真学习《条例》,让党纪学习教育“书韵飘香”。

以“读书不觉春已深”的投入,学规矩纪律、做乐读之人。***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加强读书学习,要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到好学乐学。学习《条例》,就是让党员干部将学纪挺在前面,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如此才能树牢规矩意识、守住思想高地、筑牢作风堤坝。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学习《条例》的重要意义,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以投入的态度学习规矩纪律,做好乐读之人。要深入学习修订后的《条例》,将其与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结合起来,抓住学习重点,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要求实不求快,做到深学一层,真正将规矩纪律学透,始终将党规党纪铭记于心,将党规党纪自觉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

以“一床明月半床书”的勤奋,悟规矩纪律、做善读之人。毛泽东指出:“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决不是片面的命令主义。”党规党纪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诚然党规党纪具有权威性、严肃性,但广大党员干部唯有自省自悟、自觉担当才能发挥其最大作用。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当以勤奋的精神细悟《条例》等党规党纪,做一个善读之人。要以勤奋之姿加强对党规党纪的理解,在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中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党性修养,时刻对照党纪这面镜子,做好政治体检,在自查自省中清除思想垃圾,掸去心灵灰尘,实现自我净化。要以步履不停之姿在自省自警中真正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真正做到慎思之、明辨之,做知纪明纪的“明白人”。

以“绝知此事要躬行”的笃行,守规矩纪律、做活读之人。荀子曾言: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活读是致知于行,党员干部学《条例》如果不能将其学活、指导实践,则达不到“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的效果。广大党员干部要以笃行之势,主动将规矩纪律融入日常,以一言一行践行党规党纪,时刻遵守规矩纪律,做好活读之人。要以实际行动践行***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的重要论述要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清正廉洁贯穿于工作生活的各方面、全过程。更要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筑好“防火墙”、念好“紧箍咒”,涵养实干笃行、廉洁自律、一心为民的良好作风,真正实现从把书学深悟透到用活的有效转变,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