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4年,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建设、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城镇和农村房屋、消防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将传达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大力推进安全发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的安全意识,增强“隐患就是事故”的责任意识,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我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加强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等手段运用,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及时研判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及城市供水、供气等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四)强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印发《XX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强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增强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普遍建立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
(一)持续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聚焦城市生命线安全发展建设,加快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重点将应用场景拓展至燃气用户终端、瓶装液化气等领域,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延伸。规范各地城市生命线平台监测运营,依据《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运营标准》,优化各地工程监测运营组织体系,明确监测运营各主体工作职责,优化预警事件响应流程,建立建全联动响应机制,确保日常监测的及时性、分析研判的准确性、预警联动处置的协同性、监测运营的系统性,支持城市生命线产业集群发展。(责任股室: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城乡建设股)
(二)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已排查的风险隐患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管理,开展瓶装液化气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严格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审批。组织实施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有效消除风险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按照“管用、管住、管好”的要求,聚焦管道燃气全场景、瓶装液化气全链条,构建“人防+技防”、 “监测+监管”的城镇燃气安全防控体系。(责任股室:城乡建设股)
(三)强化城市供水规范管理。持续开展城市供水规范管理评估,落实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相关要求,巩固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成效,提升县城供水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供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城市公共供水行为,全面提升城市供水服务水平。(责任股室: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三、强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
(一)严格危大工程管控。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严格要求工程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责任股室:建筑管理站)
(二)深化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强化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旁站制度,加强对进场工人的健康状况监测,建立健全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股室:建筑管理站)
(三)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督促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监管,切实提升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责任股室:建筑管理站)
(四)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扰乱招投标市场的围标串标、异常低价投标等行为,持续开展建筑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转让出借资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挂证”、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股室:综合计划股)
(五)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开展建筑施工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责任股室:建筑管理站、综合计划股)
四、强化既有房屋安全风险管理
(一)深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巩固自建房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对经营性自建房持续开展“回头看”,加快整治非经营性自建房的隐患,对于暂时未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整治的,要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坚决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切实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确认无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之后,才能在“全国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销号。对经排查纳入全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的城市危旧房,要加快实施改造,精准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销号管理。(责任股室:建筑管理站)
(二)强化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巡查、维护、管理,对占用消防车和疏散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高空抛(坠)物、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等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责任股室:房地产服务中心)
(三)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建立“农户自查、乡镇排查、县级巡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农户住房安全状况,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要及时开展安全鉴定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符合条件的危房要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予以实施,避免发生住房安全事故,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广使用《池州市农房风貌设计图集》,加大技术支持力度,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责任股室:城乡建设股)
(四)加强群租房和大跨度建筑安全管理。持续开展群租房和大跨度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实施整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属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实施整改。(责任股室:房地产服务中心、建筑管理站)
五、强化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
(一)加强消防审查验收管理。完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规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为,提高重大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服务水平。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基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能力水平。抓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审批事项全面纳入工程建设审批系统工作落实,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建筑防火材料、设施设备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开展“消防审验专家行”活动,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疑难问题解答》解决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难题。(责任股室:综合计划股)
(二)加强施工动火作业监管。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物业小区等需要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和用电作业安全监管,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责任股室:建筑管理站、房地产服务中心)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推进“四个工地”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四个工地”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试点,引导、培育、扶持试点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对“四个工地”建设工作进度和效果的检查和督导,及时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工地的转型引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责任股室:建筑管理站)
(二)加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以科技保障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研究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研究推动危大工程作业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责任股室:建筑管理站)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 “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传,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安全生产,总结推广治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责任股室:各监管股室)
(四)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和通信渠道,及时核实、上报有关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 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应急、气象、地震等部门联系和配合,发生事故灾害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做好现场指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股室:各监管股室)
(五)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持续深入开展精准执法,从严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精准实施专项检查,推动解决执法“宽松软虚”问题。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任,对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两家受聘或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处罚到位。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严管重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联合惩戒、 “一案双罚”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确保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向好。(责任股室:各监管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