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成绩值得肯定,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为**%,办理结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个别承办部门和少数承办人员对办理代表建议缺乏足够的认识,特别是个别具体承办代表建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还没有完全站在讲政治和对人大代表、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去对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没有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接受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作为保持与群众联系的重要途径,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载体去对待。在办理过程中,自觉性和主动性还不强,工作拖拉,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过多强调客观原因,善于在纸上办理和答复,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重答复、轻落实,只求答复率、不求办结率”的现象依然存在。比如:少数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时,单位一把手不管不问,代表建议交办下来单位领导不知道、不清楚,由办公室直接草率答复代表,敷衍了事;有的答复只是礼节性地说一些客套话,办理的实质内容和正当的理由并没有多少体现,等等。

二是联系沟通还不紧密。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不够,与代表的面商往往偏重形式,没有把重点放在如何与代表商量更好地解决问题上,特别是对属于政策规定或客观条件限制的,未能做到积极主动地与代表联系、沟通和解释,在临近办结期限时才突击办复。对一些涉及范围广,需要多部门协同办理的建议,相关部门没有做到主动牵头协调,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往往是各自为政,出现“主办难办、协办不办、合办不力”的现象,很大程度上导致了部分能够落实的建议没有得到落实,部分能够快速落实的建议没有在第一时间得到落实。

三是办理实效性还不强。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代表履职更加积极,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数量逐年上升,涉及领域日益广泛,因而对办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不少单位只注重代表的满意率,对办理的实效性不够重视。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解决得还不够及时;有些问题代表多年提、反复提,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公信度;对正在办理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问题,抓得不紧,进度缓慢,同时也没有向代表作进一步的说明;少数单位答复工作结束了,建议办理工作也就完成了,继续抓好续办复办的意识不强。另外,有些建议在承办过程中又会遇到新的困难和问题,不少单位采取“绕道走”的方法,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缺乏担当意识。个别部门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中存在“功利”思想,将“代表满意”看得重于实际办理工作,人大代表“被公关”“被满意”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希望能引起大家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改进。

我就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代表建议反映的都是一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县政府要坚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一项重要事项,真正承担起办理工作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的职责。各承办单位要把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开展“三个年”活动的有效手段和途径,当作是加强、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实,把“要我办”思想变为“我要办”的自觉行动,真正把为民履职的使命担当,体现到办理每一件代表建议的工作中来。

二是夯实措施,着力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是否得到了认真解决,是衡量办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志。任何一件建议,只要承办单位切实尽了力,下功夫办了,不管最终办理结果如何,提议代表都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各承办单位要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和力量,真正把解决问题、提高实效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代表的建议落到实处。能办的要马上办,办理工作有困难的要想尽一切办法尽快办,政策或条件不允许实在办不了的要向提议代表做好解释工作,直到代表听懂听明白为止,使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真正成为转作风、办实事、解难题的过程。同时,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做到承办单位与提议代表“三见面”。在代表建议办理前,承办单位必须与提出建议的代表见面,当面向提议代表了解建议的真实意图,共同商定办理方案,确保办理方案切实可行。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邀请提议代表参与,及时向代表告知办理进度,诚恳地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办结后,承办单位必须与代表见面详细说明办理情况,并继续征求代表的意见,代表不满意的必须重新办理,并在**日内给予答复。“三见面”落实情况必须有据可查。

三是加强协调,全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水平。代表建议涉及的问题点多、线长、面广,需要县政府和各部门群策群力,合力共办。县政府要完善建议办理长效机制,创新办理举措,加大对交通、水利等资金压力大的部门的支持,积极协调解决承办部门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办公室要主动牵头办理一些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的建议,提升部门工作合力,着力解决部门之间沟通协作不畅的难题。各承办单位要主动履行部门职责,主办单位要树立“是牵头就要带头”的思想,协办单位要增强“不是牵头也出头”的意识,杜绝互相推诿扯皮、不负责任、误时误事的现象,切实推进从“文来文往”到“人来人往”、从“关门办理”到“开门办理”、从“答复型办理”到“落实型办理”的“三个转变”。

四是强化监管,压紧压实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夯实办理责任,是促进代表建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有力举措。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承办单位是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就要看单位主要领导是否对代表建议过目,是否集体研究制定办理措施,是否在办理过程中派一名负责人始终参与,是否对答复材料亲自签阅,是否有与代表联系接触的方式及谈话的记录。各承办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多问、多催、多管,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拿出可行的办理方案。每年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少于*次,并且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县政府办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在督办过程中要认真查看这些记录。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督查。有效地监督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的必要条件。县政府办要常态化抓好今年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督办工作,做到对每一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都了如指掌,并且在跟踪问效上下功夫。对办理工作推进不力的督办到底,做到“五不放过”。也就是:对能解决的问题而没有解决的不放过;对避重就轻、敷衍应付的不放过;对开空头支票、不付诸行动的不放过;对未与代表见面的不放过;对代表答复不满意又不重新办理的不放过。凡是出现此类情况,都要退回,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直到代表满意为止。加大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力度。为做好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将出台一些硬办法、硬措施。今年从**件代表建议中筛选若干件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重点督办;*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今年,我们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行通报制度,对办理工作不重视,未按时限要求办理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工作失误,情节严重的要对承办单位“一把手”进行问责,由“一把手”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对一些代表满意、办理效果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希望各承办单位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共同努力,密切配合,认真完成办理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