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涉农事务、社会事务审批改革平稳过渡的对策建议
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县行政审批改革稳步推进,审批局工作力量逐步到位,集中审批事项梳理基本完成,审批大厅标准化建设也在加快推进,即将进入集中审批事项的划转承接阶段,为顺利推进各项工作,副局长带领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就涉农事务、社会事务审批改革平稳过渡进行了认真调研,开展专题研讨,提出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三定”方案,涉农事务主要承接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方面承接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社会事务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人社、财政、商务、民政、司法、宗教等方面承接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现两个股室共6个审批人员,前期完成了拟划转事项的梳理,对审批流程、审批细则进行了熟悉。按照省市编办关于报送拟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我县梳理涉农事务、社会事务拟划转99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问题
(一)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衔接沟通任务重
由于省、市层面没有设立行政审批局,县行政审批局缺乏对应的上级部门,使得相关业务的上下级沟通和协调困难。同时事项划转和办理需对接的县级部门较多,涉农事务和社会事务审批就对应10余部门,行业部门的业务培训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解读等专题培训较多,对接联系难度较大,衔接过渡容易出现空隙,后期审批与监管责任难以有效衔接。
(二)集中审批涉及的专业平台系统繁多
目前各行业部门均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统,甚至同一部门的不同处室也有相对独立的信息系统,如农业就涉及兽医系统、农机管理系统、渔政管理系统、国家兽医药可溯源系统、取水许可登记系统等,而这些系统之间往往互不相通,导致信息共享和业务办理不畅。
(三)审批事项的划转与承接需统筹协调
一方面是有些专业技术性和现场性要求高的事项集中后,仍需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支持参与。如医疗机构准入、放射诊疗许可、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等。另一方面,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模式下,审批工作人员可能要面对不同的审批事项,特别是面对专业性很强的审批时,业务能力会稍显不足,还要从目前到位人员看,面对面宽量大的审批业务,工作力量不足,无法很好地承担所有的审批事务。
三、对策建议
(一)扎实做好过渡运行,为划转承接打下坚实基础。
为顺利完成划转,扎实抓好过渡期运行尤为重要。按照稳妥推行、循序渐进的原则,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由原职能部门指派本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到县行政审批大厅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对审批行为和结果负责,加盖原职能部门许可印章。县行政审批局安排相关人员全程参加跟班学习行政审批业务和现场勘查。为加快提高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原职能部门要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二)落实信息联动共享,为审批监管衔接提供数据支撑。
行政审批局与各职能部门实行网络联通,各职能部门配合网络授权,协助审批人员在相关平台系统建立账号并培训管理使用。各职能部门要确定分管领导和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与行政审批局的联系沟通,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同时需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各职能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将有关审批事项的监管情况、许可事项审批存在的问题和与审批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培训、会议等信息传送至行政审批局。信息联络员及时查看审批信息、反馈通报监管情况,确保信息资源共享和审批与监管工作无缝隙衔接。
(三)开展联合会商踏勘,为审批业务实施提供专业支持。
在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对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等方面的重要项目,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商,充分听取部门意见,共同审批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在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对一些专业技术性强或其他需要职能部门参与的事项,原业务主管部门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现场踏勘或评审。
针对对接部门较多、人员不足的情况,一是建议统筹安排股室工作人员,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全面熟悉涉农和社会事务两大块的审批业务,在会议、培训、接件及现场踏勘等需要人手时便于调节;二是建议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适当补充综合窗口人员,以解决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