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全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全区卫生健康法治工作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及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工作会议和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卫生健康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17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首要学习任务,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各类卫生健康人员培训教育重点课程,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清单。举办***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依托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党建云、学习强国等资源,深入学习***法治思想。(责任股室:党建办、法监股,区直各单位)

二、落实法治工作责任制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责任股室:党建办、人事股、法监股,区直各单位)

三、强化法治考核评估

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贯彻落实,推动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等,把法治建设纳入领导干部述职和单位综合考核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内容。述法考核和评议结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按照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做好卫生健康法治工作绩效评价。(责任股室:行政办公室、法监股、人事股,区直各单位)

四、推进医院法治建设

落实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医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融入医疗机构运行和发展全过程,落实依法决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等法治工作制度,加强事前事中法律风险防控。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三级综合医院要成立法务部或法务专员。结合开展医院巡查、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医院法治建设检查评估活动,推动医院法治建设走深走实。(责任股室:行政办公室、法监股、相关股室,区直各单位)

五、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

严格落实《江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做到“应审尽审”,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责任股室:行政办公室、法监股、相关股室,区直各单位)

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等事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现象发生。(责任股室:行政办公室、法监股、相关股室,区直各单位)

七、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按照要求聘请法律顾问,有条件的建立公职律师办公室或设立法务部、法务专员,为行政决策、行政诉讼、普法宣传、合法性审核、医院行政管理、医疗纠纷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责任股室:行政办公室、法监股,综治信访办、区直各单位)

八、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

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清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组织参与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试,组织参与新晋升职务职级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法律知识培训。(责任股室:综治信访办、法监股、党建办、人事股,区直各单位)

九、落实普法责任制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责任股室:综治信访办、法监股、相关股室,区直各单位)

十、开展主题法律宣传活动

结合纪念日、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和国家基本法律以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医药法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责任股室:综治信访办、法监股、相关股室,区直各单位)

十一、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

利用新媒体开展智慧普法、精准普法,办好法治大讲堂,积极参与江西省“百万网民学法律”卫生健康专场知识竞赛,完善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将普法工作与立法、执法、服务等工作相结合,实现普法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深入开展。(责任股室:综治信访办、法监股、相关股室,区直各单位)

十二、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

根据省市卫生健康权力清单,编制完善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省市县三级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办理。(责任股室:行政服务股、相关股室)

十三、推进政务数据共享

推进卫生健康业务系统与“赣服通”、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常用证照电子化,强化电子证照共享归集,提升归集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责任股室:行政服务股、规划信息股、相关股室,区直有关单位)

十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

进一步优化精简“出生一件事”办理条件、取消相关限制,使办理流程更为便捷顺畅。结合卫生健康相关业务,落实更多事项实施一件事一次办。(责任股室:行政服务股、相关股室,区直有关单位)

十五、规范政务服务

规范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加强网上中介超市服务运行管理。规范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业务办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和网上办理。落实“好差评”制度,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责任股室:行政服务股、相关股室)

十六、做好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不断优化政策、要素、政务、法治环境,做好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以一流的环境助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责任股室:行政服务股、相关股室,区直各单位)

十七、规范行政应诉和复议

及时依法办理行政应诉。确保不发生因应诉和答复因素导致败诉情况。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以及复议机关复议意见、建议和抄告,切实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规范行政职权行使,促进依法履职。落实复议纠错案例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例通报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发挥纠错和败诉案例的警示作用。(责任股室:法监股、相关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