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
XX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以实施产业帮扶项目为抓手,以促进产业发展、帮扶对象持续增收为目标,坚持标准不降、措施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推广“四带一自”模式,深入开展“四个一批”行动,健全完善联农益农带农机制,做足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全区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
一、稳定产业帮扶政策。2024年各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保持总体稳定。涉农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方面继续对产业发展予以倾斜支持。
二、实施产业帮扶项目。发挥衔接补助资金作用,支持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帮扶对象实施产业帮扶项目,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结合我区实际谋划实施发展前景好、产业效益高、市场风险低、带动好、体量大的到村(乡)项目。突出支持重点,在支持引导发展特色种养业的同时,突出产业延链增值,继续把支持重点放在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烘干晾晒、冷链物流,以及休闲农业等二、三产业上。坚持联农带农,把联农带农作为项目实施的最核心的前提和基础,使用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实施的经营性产业帮扶项目,都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强化实施监管,特别是对入股到经营主体的项目,要加强跟踪服务,定期监测生产经营情况,防范项目风险。严格项目标准和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切实履行项目申报、审查、论证、审批、公示、备案等程序。
三、推进“四个一批”行动。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的思路,进一步强化帮扶产业分类指导,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帮扶产业可持续发展。对产业链条完备、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套且生产经营状况正常的,要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巩固产业发展成果,做到“强者更强”;对具有一定发展基础和特色但产业链条不长、品牌不响、附加值不高的,要不断延链补链强链,做到“环环相扣”,促进帮扶产业升级;对发展暂时处于困境导致闲置停产或低效运营的,要支持帮助经营主体渡过难关,或者更换引入更适合的经营主体,进一步放活经营方式,创新运营模式,赋能焕发生机,加快盘活利用,实现“动态清零”;对因市场、政策重大变化或地理条件气候环境因素导致产业失败、不宜继续发展的,要“当断则断”,积极谋划替代产业,实现“另起炉灶”。
四、深化“四带一自”帮扶。持续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广带动主体通过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帮扶对象发展。支持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帮扶对象实施到户产业帮扶项目,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2024年全区新建、完善产业园区10个以上,到年底,全区符合建设标准、达到带动增收要求的园区124个以上,其中带动村集体经济年增收达到5万元以上的园区占比较上年再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35%以上。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带动产业帮扶对象2553户以上。全区产业帮扶对象自种自养达标户4148户以上。
五、推动产业提档升级。立足全区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重点支持茶叶、皖西白鹅、蔬菜、水果、小龙虾等五大特色产业。突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加工能力建设、营销流通条件建设。进一步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促进产业提档升级。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帮扶对象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及资源资产,发展庭院经济。2024年全区特色产业发展规模和脱贫村特色产业发展规模,原则上不低于上年。
六、实行包保联系服务。区级农业特色发展专家组至少赴乡镇、村开展2次以上技术指导服务。继续实行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每个脱贫村都要明确农技人员联系服务,每名农技人员至少联系服务2户自种自养户。江家店镇要安排农技人员与少数民族村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加强联系服务。
七、强化人才队伍支撑。统筹用好人才培训资源,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力度,培养一批能够引领带动一方的本土人才。落实好各级支持创业创新政策,引导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和农业科技人员创办企业、发展产业,带动脱贫群众就地就近就业。调整优化产业发展技术专家组,建立“一个主导产业对接一批产业专家”制度,定期巡回指导。同时,发挥好驻村干部和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支持驻村干部和产业发展指导员对接政策、对接市场、对接主体、对接资源,培育壮大特色产业。
八、积极推进产销对接。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新春行动、金秋行动,采购和帮销农产品。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合肥农交会、上海农交会等展示展销活动,加强农产品宣传推介。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产销对接活动,遴选优质农产品货源,定期推送给批发市场、商超、采购商等销售主体,促进农产品销售。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就近采购农产品。在评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时将企业采购农产品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引导龙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发挥“832”政府采购平台作用,推动农副产品入驻销售。
九、加大金融保险支持。配合金融部门,落实小额信贷政策,支持产业帮扶对象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继续大力推广特色农业保险,着力防范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对产业造成的风险,为发展特色产业主体提供风险保障。
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真抓实干,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主动做好产业帮扶工作,进一步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