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2篇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2篇)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锚定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高品质打造都市乡村目标,巩固提升“五个年”活动成果,聚力发展品种出彩、品质出彩、品牌出彩、数智出彩、全量出彩的“五彩农业”,集中打造环境美、形态美、人文美、共富美的“四美乡村”,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以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机制更全、活力更强、成色更足的乡村振兴市域样板,奋力在“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的新征程上彰显新担当、展现新作为。主要目标是: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5%以上,全面完成省下达粮油生产任务;设施农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9.7万元/人;和美乡村覆盖率达到45%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11%以上,城乡收入倍差缩小到1.66以内。

一、全局性保障粮食安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1.抓好粮食稳面积增单产。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全市粮食面积产量分别稳定在172万亩以上和14.3亿斤以上,力争达到175万亩、14.7亿斤。深入实施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快推进良种、良法、良机、良田、良策集成配套,推动水稻、油菜亩产增长1-1.5公斤,小麦亩产增长1-2公斤,大豆亩产增长1公斤。(责任单位: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农技推广总站)

2.优化粮油生产政策支持。加大油菜(油茶)、大豆补贴力度,完善稻谷完全成本和收益保险,逐步扩大到小麦、油菜等品种。加大对粮食高产高效技术示范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的补贴力度,健全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完善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提高产粮大县奖励标准,对粮食播种面积及其增幅位于全省前列的区(县、市)给予奖励;探索建立冬闲田综合利用综合考评激励奖励机制。(责任单位: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农技推广总站)

3.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万亩,新增划定粮功区储备区4.11万亩。统筹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和进度,确保4月前实现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开工率100%、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完工率100%、2022年续建项目竣工验收并上图入库率100%。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科学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严抓耕地抛荒治理,努力消除冬闲田,发展绿肥种植5万亩以上,推广应用有机肥10万吨以上、配方肥和按方施肥6.5万吨以上。扎实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责任单位:农田建设管理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市农技推广总站)

4.调优种植业结构。加快推进市级种植业精品园创建,合理发展特色林下经济,推进特色种植集中连片,全市蔬菜面积稳定在135万亩、270万吨以上。加强对市级战略性蔬菜保供基地建设指导,稳步提升本地蔬菜生产能力和自给率。加快推进特色优质品种研发推广,深入开展“十佳”系列精品推选活动,提升XX地产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处、市农技推广总站)

5.稳步提升生猪产能。新建和改造提升现代化畜禽养殖场20个,完善能繁母猪调控预警和生猪保险机制,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7万头左右,规模猪场最低保有量保持205家。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强化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提升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创建无疫病小区1个、净化场1个、“两化”达标场30家以上。加快屠宰企业提档升级,扎实推进《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创建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1家、符合《规范》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家。(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农业行政执法队)

6.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加快推进半潜式深远海养殖平台、北欧鲑鱼产业园、宁海南美白对虾养殖基地和浙东(XX)淡水水产保种育种中心等设施化养殖项目。强化伏季休渔、渔业增殖放流等资源养护,实施北渔山岛海域现代海洋牧场建设。继续推进象山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推进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远洋渔业企业提质增效,力争南极磷虾船年内投产。全市水产品总量稳定在113万吨以上。(责任单位: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

二、全量级壮大乡村产业,发展高质高效“五彩”农业

1.聚力品种出彩。深入推进种业强市建设,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做大做强,打造种业智慧总部。加强重点研发团队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健全种业科技产学研协同攻关机制。加强岔路黑猪、北沙牛、象山白鹅等优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快拟穴青蟹、岱衢族大黄鱼等产业化转化,实施种业提升项目10个以上,种业产值达到50亿元。(责任单位: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科技教育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农技推广总站、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

2.聚力品质出彩。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新制定地方标准10个、团体标准2个,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布首批农耕农品记忆索引名录,探索农产品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新增绿色食品认证30个,新认定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0个,完成市级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6个。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广生态循环绿色高效种养模式,新增稻鱼(虾、鳖)共养面积2.3万亩、稻菜轮作面积3万亩。(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中心)

3.聚力品牌出彩。实施品牌振兴行动,积极打造“阿拉XX”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15个以上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争取培育全国精品农业品牌,新增省级农业品牌10个。办好农民丰收节、农博会等节庆展会活动,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中心)

4.聚力数智出彩。强化农事服务保障,新建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3个,新增田头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20个,实现农事服务中心和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涉农乡镇全覆盖。加快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创建省级综合性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3个、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10个以上,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19个、数字农业工厂(基地)14家以上,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积极争创国家智慧农业引领区,分类培育一批标杆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计划财务处、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畜牧兽医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

5.聚力全量出彩。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提升蔬菜、畜牧、水产品单位产出,稳步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实物量。大力实施乡村“土特产”提升行动,强化产业上下游协同,不断提升产业韧性、质效和竞争力,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0家以上,重点培育年产值50亿元以上全产业链10条、年产值亿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0家以上。做强农业“地瓜经济”,支持农业企业申请注册国际商标,培育国际农产品品牌,全年引进外资1000万美元、内资5亿元。加快提升农业与乡村旅游、健康养生、文化创意、民俗体验、农艺博览等融合规模层次,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营业收入达到45亿元。(责任单位: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处、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

三、全市域提升乡村品质,建设景区化“四美”乡村

1.提升乡村环境美。制定《XX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农房改造、管线序化、村道提升“三大行动”,持续深化提升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自然村覆盖率达到70%,新增农村规范化运维公厕1000座、管线序化村100个。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建(改扩建)年利用秸秆量2000吨以上主体5家、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7个,创建省级秸秆综合利用先行县1个、低碳生态农场35个,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稳定在97.5%和98%以上,秸秆离田率达3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建设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基地10个、经济作物绿色防控示范方15个,指导奉化区大堰镇箭岭村争创全国低碳乡村示范村。(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市农技推广总站、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中心)

2.提升乡村形态美。以“一环十线”美丽乡村风景线为轴,点线面结合推进和美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带状型发展,加快建设“一环十线”美丽乡村风景线,计划培育100个片区组团,串连1000个以上村庄,创建省级和美乡村示范县1个、共同富裕示范带2条、示范乡镇10个、特色精品村30个、达标村400个。(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3.提升乡村人文美。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村落、历史文明名村保护,协同推进河姆渡稻作文化博物馆建设,传承发扬好稻作文化、山耕文化、渔猎文化。加强农村非遗保护传承、转化利用,组织农耕文化暨二十四节气活动。探索艺术振兴乡村、文化赋能共富的新途径,新创建艺术赋能村50个。丰富农村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搭建农村文化展示平台,组织开展“村运”“村BA”“村舞”等系列群众性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4.提升乡村共富美。推进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以“一统三化九场景”为引领,加快打造乡村未来数智生活圈,新增省级未来乡村20个以上。深入推进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同质同标,促进公路、供水、供电、供能等基础设施提标提质,加快打造城乡居民幸福共同体。实施乡村点亮行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康养运动等新型业态,加快休闲农业重点县和美丽休闲乡村培育,全面提升乡村振兴软实力。(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四、全链条助农增收致富,健全乡村共同富裕长效机制

1.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集体经济“扩中提低”行动,因村制宜推进分类发展。深化片区组团、联营抱团、飞地抱团,组建培育强村公司,推进资产资源盘活,培育特色农业、休闲旅游产业、养老养生等乡村经济。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2.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家庭农场联盟、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会等各类主体创建服务中心,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100家以上,规范提升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60家以上,创建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整县提升试点2个。(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

3.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发挥农创客发展联合会、农业科技人才联盟等载体人才整合作用,创新开展农创平台升级行动,争创省级农创客孵化园、农创客示范基地,选树一批农创客典型。加强创业服务能力建设,深化农业领域专技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专家+创客团队+基地农户”的组团创业机制,为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专业服务,建立农民终身培训机制。(责任单位: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处、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科技教育处)

4.实施低收入农户精准帮扶。深化分层分类精准帮扶,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扎实推进产业共富项目、乡村公益性岗位、综合性保险和住房微改造等帮扶举措,精准助推农户增收,着力提升健康帮扶水平和改善农户居住条件。探索成立帮扶共富基金,建立健全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协调处、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五、全维度深化农村改革,激活农村“沉睡”资源要素

1.开展二轮土地延包试点。指导北仑、慈溪、余姚开展延包试点,加强土地流转期限与二轮承包到期有效衔接,推进土地连片集中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率和土地规模经营率达到71%以上。(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2.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在海曙区、奉化区两个省级试点的基础上,全域推广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经验,推进土地流转模式、净地建设标准标、利益联结机制、生产经营模式、服务供给机制“五大创新”,新增农业标准地4万亩以上。(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3.推进闲置农房盘活利用。以山区农村为重点,加快推进闲置农房(宅基地)整村、整镇、区域化盘活,培育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特色样板村10个,新增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2500宗以上。指导象山县全面完成“两项试点”,梳理总结宅基地改革经验。(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4.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整改工作,逐项完成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化数字化管理应用,探索开展村级合同“全周期”管理监督,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强农经队伍建设,提升科学化、精细化、数字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六、全过程提升治理水平,营造乡村稳定安宁环境

1.提升乡村法治能力。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加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框架下农业农村领域执法事项的条块衔接,推进八大专项执法行动。发挥农业农村普法讲师团作用,精准提供法律服务。(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

2.加强农村清廉善治建设。推进示范性清廉村居储备库建设,迭代“村民说事”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等经验做法,新增市级善治(示范)村200个以上、清廉村居200个以上。推进城镇化村社区化管理,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深化乡村治理集成创新,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应用迭代升级,形成一批有XX辨识度的治理成果。(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3.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深化海上“千船示范、万船整治”工程,创建安全引领船550艘,10人以上渔船救生筏配备全覆盖。开展渔船安全“大筛查”行动,推进“甬海红帆”行动,落实“1510”督导检查机制和四级排查机制。开展“商渔共治”行动,加强海上执法协作,强化涉海涉渔安全应急值守。加强农机安全、沼气安全管理,积极争创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和应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豇豆、杨梅、芹菜、猪肉、养殖大黄鱼等5个重点品种质量安全专项行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深化农(渔)业气象服务合作,加强农(渔)业气象防灾减灾联动,提升农(渔)业气象灾害精准防控能力。(责任单位: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中心)

4.深化乡村振兴热力指数评价。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抓取手段,持续更新迭代热力词,优化符合XX实际的特色词库。持续完善乡村振兴热力指数评价体系,实时抓取各地乡村振兴评价指标基础数据,每月一期开展“五维四度”热度评价分析,有效利用局公众号、乡村大脑等平台,进行可视化展示,建成全市乡村振兴热力指数驾驶舱,科学反映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和群众需求。(责任单位:农办秘书处、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七、全方位强化要素保障,推动农业农村迭代发展

1.实施“新农人”培育行动。制定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健全乡村人才“育引用留”全链条机制,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科技、农业生产经营、乡村电商促富、农旅发展、实用技术、规划建设、文化艺术、公共服务、经营管理、数字化等“十路”人才,积极推动形成“千名头雁、万名农创客、十万新农人”人才矩阵,培育“浙农英才”30名、乡村产业振兴“头雁”260人、农创客8000人、现代“新农人”3万人以上。实施“乡村CEO培养招聘计划”,加快农业农村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研究提出农业农村人才分类认定标准。重塑农民培训体系,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梯次构建市级农民学院、县级农民学校、田间学校“三位一体”现代化培训平台,建成优质农民培训机构10家以上,新培训高素质农民8000人次、农村实用人才6000人次。(责任单位:科技教育处、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处、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2.健全涉农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市、县两级“大三农”财政政策整合提升,加大财政预算支农力度,提高政策扶持精准性和集中度,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8%以上。强化金融支持,创新推出支农金融产品,逐步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加大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提高农业经营主体授信额度,切实解决农业贷款难问题。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扶持力度,逐步提高保费财政比例,继续推进提质扩面,创新试点农业巨灾保险,不断增强风险保障能力和农户获得感。(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计划财务处)

3.加强“三农”宣传和舆论引导。贯彻落实省、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媒体宣传,主动把信息宣传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同评价,提升“三农”工作宣传能级。加强系统内部联动宣传,强化与主流媒体沟通对接,推动共建共享,依托各方力量总结经验、报道典型、宣传亮点,增强“三农”宣传影响力。(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4.锻造“一懂两爱”“三农”干部队伍。坚持服务“三农”总目标,健全干部全链条式培养赋能机制,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在破解“三农”重点难题上求实效、强作为;坚持人岗相宜原则,打通机关、下属单位身份壁垒,为干部担当作为打造平台、提供舞台;坚持人才驱动战略,实施“十百千”乡村调研行动,组织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破解难题,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新篇章。(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局中心工作,以深化农村改革为主线,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宅基地和承包地改革管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着力点,持续加强农经体系和队伍建设,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高标准建设农业强市、高品质打造“田园城市、都市乡村”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一)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科学谋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三年行动方案。指导推进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整县提升创建,实施家庭农场培育提升“双百”行动,推行家庭农场“一码通”,新培育示范性家庭农场140家以上,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80家以上,重点提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化水平。实施并完善贷款贴息政策,加强非法集资防范宣传引导,确保涉农领域秩序稳定。

(二)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深化“千员带万社”行动,选聘110名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完善市县级辅导员名录。指导余姚市开展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工作,做好典型案例总结推介。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服务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聚焦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和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和模式。

二、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三)稳慎推进宅基地改革管理。指导象山推进宅基地“两项试点”,固化试点政策制度,总结提炼创新成果,确保6月底前完成问题图斑销号任务,为全国试点探索提供象山做法、XX经验。推进农村宅基地规范审批制度,协助出台市级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域实施深化宅基地改革试点和强化规范化管理行动,开展农民建房用地需求调查,完成省厅下达年度农民建设计划任务,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

(四)稳妥推进承包土地改革管理。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指导北仑、慈溪做好二轮到期整村延包,坚持延包原则,探索延包的办法和路径,确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权保持稳定。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工作,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合理价格引导机制,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行以村为主的“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农田集中成片流转整理,全市农村承包地经营流转率和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72%以上。

(五)积极推进闲置资源盘活利用。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域推进闲置资源盘活利用,鼓励采用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盘活利用方式,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产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探索“村集体+农户+投资者”的闲置宅基地盘活收益分配机制,增加村集体及农民收入。新增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2500宗以上,培育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特色样板村10个。

三、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六)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抓好列入省委重大巡视问题清单的“农村集体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高质量销号。组织开展全市村集体资产资金管理大排查行动,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行为,协同市纪委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三清一促”专项治理,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和村级债务管控机制,推动出台《关于加强“浙农经管”预警监督管理意见》等相关制度,持续提升农村集体资产资金科学化、精细化、数字化管理水平。

(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消薄”攻坚成果,持续推进“消薄”项目建设。深化党建统领片区组团发展模式,统筹配置片区内农村集体资金、土地、项目等要素,支持组建乡村振兴联合体。发展村庄经营,鼓励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发展途径,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引进职业运营团队参与村庄经营。推进强村公司规范化发展,提升联村带农致富能力。全市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稳步增长,经营性收入50万以上行政村占比稳定在70%以上。

(八)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落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整省试点任务,推动省市县三级交易信息和交易数据逐步贯通,实现交易额稳步提升。稳妥推进集体资产股权质押、土地经营权综合抵押贷款,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三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户的财产权益。

四、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九)实施乡村治理“五个一”行动。持续迭代村民说事、小微权力36条等老牌治理模式,推广优化智管家、道德银行、群治分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开展“一镇一策”精准化治理,擦亮“一县一品”区域乡村治理品牌,注重“一地创新、全域推广”,整体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总结提炼乡村治理典型经验,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和典型案例。

(十)推进善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善治(示范)村创建和监测,新增市级善治(示范)村220个以上。分层分类推进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基层骨干参与“耕耘者”培训。持续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推进数字化赋能乡村治理,配合做好基层智治系统建设工作。

(十一)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清廉村居建设“五廉协同”行动,开展清廉村居评价备案,推进示范性清廉村居储备库建设,新增清廉村居220个以上。学好用好《浙江省清廉村居小微权力监管制度清单》,梳理形成本地清廉村居小微权力监管制度。

五、着力提升综合管理服务能力

(十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加强农经队伍廉政教育,筑牢廉政防线。坚持开拓创新、担当作为,建强配优农经队伍,尤其是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社区工作者、农村代理会计、土地仲裁员、农村审计等力量,推进各项政策和任务落实落地。

(十三)推进数字化管理。用好浙农经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管理、农房盘活等数字化平台,提高农经管理服务质量。充分运用数据资源,做好信息调度、数据统计和形势分析,提高数据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提升服务决策能力。

(十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聚焦土地确权、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股份配置、宅基地审批管理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矛盾纠纷,认真研判信访风险。完善信访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