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2024年度校园安全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巩固并深化校园“除险保安十大行动”成果,充分发挥校园安全稳定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将校园安全与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有机结合,主动作为、实干争先,补短板、除风险,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社会化水平,守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三个不出”,即:不出影响恶劣的个人极端事件或刑事案件、不出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不出重大舆情事件。
(二)“四个减少”,即: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减少学生意外伤害、减少学校安全工作负担。
(三)重点工作见成效,即:高质量完成拔钉除患项目整改、全方位落实食堂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实施校园医务室建设及卫生专技人员配备、高标准开展校园“心护航”行动、自觉推进校园安防数字化建设与应用。
三、工作举措
(一)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的批示要求,全力确保不突破省定指标。一是层层落实抓责任。通过层层分解任务、签订责任书、考核督查、责任倒查等机制,全面压实教育部门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二是突出重点抓防范。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找出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死亡原因等规律,做好防范工作,重点防范自杀、溺水、火灾和交通事故等造成的伤亡事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多方协同抓联动。在总结2023年学生防溺水工作中部门乡镇协作、家校社协同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校园安全稳定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在可能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的重点领域强化沟通协作,落实联防联控。
(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一是协同开展检教共建。会同检察院、法院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二是强化学生法制教育。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充分运用外部资源和法制教育基地,丰富法制教育形式和手段,提高教育效果。三是抓实特殊学生转化。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学生欺凌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未成年人罪错分级矫治实施办法》和目前正在推动的专门学校建设,对屡教不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以及触犯法律未达刑事年龄的学生采取训诫、专门教育等方式,起到帮助本人、震慑其他学生的效果。
(三)减少学生意外伤害。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学校要严格按照湖州市校园隐患排查手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学校场地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到位。二是提升师生安全素养。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即每日放学前1分钟安全教育、每周放学前5分钟安全教育和节假日前30分钟安全教育),各校要科学规划教育内容,丰富学生安全知识。组织初中、高中班主任、学校体育教师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线上安全培训。各校要继续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安全应急演练,确保遇有突发情况时,能够正确逃生。三是落实各方保护责任。学校和教师要认真履行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尤其是在体育活动、外出研学、幼儿游戏等风险较高的活动中,要有足够的人员监护;要密切家校联系,联动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督促家长加强孩子的教育和监护,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四)减少学校安全工作负担。一是科学使用安全教育平台。教师使用仅限于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内容上好每学期八课时安全教育课,学生使用主要以班主任组织集中观看安全教育平台中的相关指定主题教育内容,对家长使用安全教育平台不作任何要求。二是简化平安校园考核。等级平安校园考核原则上不要求学校准备纸质台账,考核程序以平时常规督查及相关平台后台统计数据为主。
(五)推进重点工作见效。一是继续高质量推进“除险保安”专项行动。本年度,市教育局将“消控室落实人员持证值班”和“食堂灶具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确定为教育系统年度拔钉除患整改项目,前一项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后一项由各校负责完成整改。同时各校要着力于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夯实校园消防安全基础,各中心幼儿园要加大所属村分园(教学点)安全监管力度,扎实推进全县开展的“九小场所”(小规模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全方位落实食堂隐患排查整治。联合市场监管局加大对食材配送企业的监管,巩固学校食堂治理成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中小学示范食堂”建设行动,确保至少完成10所“示范食堂”创建任务,在省市各级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无问题曝光,切实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三是规范实施校园医务室建设及卫生专技人员配备。加大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力度,改造提升一批学校医务室,增强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水平。力争全县600人以上规模学校按标准建设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的医务室,并至少配备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四是高标准开展校园“心护航”行动。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发挥县青少年健康成长指导中心辐射作用,完善学校心理辅导室功能,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三机制三清单”要求,全力确保学生极端危机事件死亡人数下降50%以上。五是自觉推进校园安防数字化建设与应用。结合省教育厅部署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一件事系统建设应用,通过智慧校安平台贯通社会治理“141”体系,推进校园安防数字化建设,实现部门协同、数据共享、管理高效的功能。各校对“浙教安全”平台检查通报的隐患问题要及时通过该平台反馈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