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2023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3月21日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X、副主任X率调研组赴X区、X县、X区、X县等地,开展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攻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保重点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听取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过去一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多措并举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2.5平均浓度20.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98.1%,空气质量位居全省首位、全国第5位;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新安江、太平湖、阊江三大流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地表水;土壤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形势保持稳定,未发生一般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一)污染防治攻坚扎实推进。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通报等三项机制,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等三大攻坚行动,持续强化工业领域大气污染整治、扬尘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管控。开展新安江街口断面P值波动溯源,组织实施八大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新安江中心城区段蓝藻防控、老占川河流域环境问题治理,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力度。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回头看”、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推行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实施全域茶园绿色防控,累计集中配送农药322.85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05.2万亩。

  (二)环境问题整改有力推动。从严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落实,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的18个年度整改任务完成率达100%,17个长期坚持类问题6个完成验收销号。按月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按季度拍摄市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全年排查上报问题887个、完成整改852个,完成率达96.1%。开展“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累计排查问题387个、完成整改386个,完成率达99.7%。太平湖整改成效得到中央督察办充分肯定,作为正面典型案例在《中国环境报》宣传推广。

  (三)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开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黄山市和X县入选全国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X区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X县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试点完成中期评估,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全面启动,长三角首个生物多样性体验展示中心项目在祁门县启动建设,“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场活动成功举办,现场发布13个全球新物种。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出台“民间林长”工作方案,开展“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提高基层林长履职水平。

  (四)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启动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浙皖两省签订协议,积极推进“浙皖合作十件事”落实。推动新安江流域综合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该流域首批18家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正式签约。深入开展排污权、用水权、林业碳汇等市场化交易,全力承接全省排污权市场。全域开展EOD项目复制推广行动,全市7个EOD项目中5个纳入省级库、2个纳入国家库,累计总投资226.99亿元、争取金融支持67.8亿元、完成投资约22亿元。推动“村落X”项目提质增量,累计获批9个项目、授信41.95亿元,正式上升为“村落江淮”全省推广。编制《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黄山市地方标准,全国首单VEP收益权质押贷款—祁红茶产业链开发(一期)项目落户黄山。稳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我市获评生态环境部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黄山风景区被授予零碳景区示范基地,系全国首个山岳型零碳景区。

  二、存在问题

  (一)污染防治短板依然突出。具体表现在:大气污染防治亟待提升。臭氧污染形成机理有待破题,大气污染协同治理水平不高,部门合力没有充分形成,秸秆禁烧、施工扬尘管控等措施仍不精细,国III以下营运车辆淘汰、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等管控措施推进缓慢,我市2023年PM2.5和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出现反弹,在省对市大气指标的目标考核中失分。水污染防治不够全面。我市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问题较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刚刚起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与长三角先进水平有差距,支流水污染治理重视力度不够。上述原因造成部分时段(枯水期、汛期)部分河流断面(占川河、佩琅河、朱村河、奇墅湖、丰乐湖)水质出现下降,水质稳定达标并持续向好存在不确定性。

  (二)突出问题整治任重道远。太平湖典型案例问题整改任务尚未全部完成,“三整治一保障”工作还不够扎实,X区、X县化工园区废气扰民问题整改成效离群众满意尚存差距,黟县漳河饮用水水源地问题被省生态环境厅挂牌督办,说明问题的整改标准、整改质量仍然不高,对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群众信访处置工作能力短板明显。

  (三)环保履职尽责仍有差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少数地方和单位排查问题主动性不强;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学习不够、把握不准,联防联动不畅、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环境保护项目谋划质量不高、要素保障不及时、施工进度慢、重争取轻推进等问题,导致资金执行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从而影响我市省级生态环境领域督查激励争取工作。

  (四)生态价值转化有待加强。近年来,我市注重发挥生态优势,加快发展新型工业、全域旅游、精致农业等特色产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发展不够、发展不快、发展不优仍然存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路径还不够宽、办法还不够多,良好的生态优势转化成竞争优势、经济社会发展胜势还未充分显现,生态发展的红利尚待释放、惠及更多群众。

  三、意见建议

  (一)聚焦源头治理,以更实举措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全地域、全领域、全要素”治污攻坚,突出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区域、流域联防联控。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格落实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控”。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工业、城镇、农业农村、船舶港口、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五治”。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推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环境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五推”。加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力度,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重大风险,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强化问题导向,以更大力度推进环境问题整改。认真做好迎接新一轮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准备工作,以中央环保督察、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问题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验收,统筹推进全市“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打好整改攻坚战,确保各类问题从快、从严、从实改彻底、改到位。深化“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开展群众“家门口”问题整治等6个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完善体制机制,以更优制度提升环境治理效能。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整改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作用,定期调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工程,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工作考核制度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环境监测、执法等能力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大黄山建设提供良好生态环境支撑。积极申报争取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加强资金项目监管,提升资金执行率,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推动绿色发展,以更新理念拓宽价值转化路径。以争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为抓手,拓宽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通道,用足用好“村落X”绿色金融保护利用项目、生态导向EOD开发模式、VEP收益权质押贷款等3把“绿色钥匙”,深化与省农行“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政银合作,丰富拓展民宿贷、菊花贷、鳜鱼贷、茶叶贷等金融信贷产品,撬动更多资本赋能生态价值转化。依托省生态产品交易所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林业碳汇市场化交易,巩固提升林权、农村产权交易改革成果,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打造长三角区域性绿色生态产品交易中心,推动生态“高颜值”转化为经济“高价值”,让“绿起来”带动“富起来”实现“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