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调研报告
农业龙头企业是引领带动乡村全面振兴,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主体,在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对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基层各县区不断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企业数量、生产规模和带动能力均有较大增长。但从推进农村产业振兴来看,还存在一些短板问题,亟待有效研究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数量不足。现有的龙头企业大都处于原始积累的初级阶段,一些企业还停留在“作坊式”、“家族式”的管理模式,管理运行机制不活,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限,规上企业较少。总体呈现“小、散、低、弱”状态,领军型农业龙头企业数量不足,整体经营规模仍偏小,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与省内先进地区都还有差距。
二是带动能力不强。一些龙头企业辐射范围小,市场组织化程度低,运作不规范,对群众带动作用不够明显,纽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些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链接机制还不健全,与群众的利益关系不稳定,处于“两张皮”状态。一些企业产品单一,处于一般的储藏、销售层面,产值和效益不高,参与市场竞争和抗风险能力较弱。
三是产业链条不长。从龙头企业从经营类型看,企业行业分布不平衡,多数集中在果品和畜牧养殖等农产品初加工领域,缺乏精、深加工能力,产品链条短、产品档次和附加值低,多数产品以直接产品和初级产品形态走向市场。以泾川县富原红果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例,是一家集果品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大型企业,但加工环节仅为简单的清洗、分拣和包装,果品精深加工程度还不高,与同类型的静宁县陇原红果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全链条发展模式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四是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瓶颈”问题是困扰龙头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信贷难、用地难等阻碍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一些企业发展资金需求缺口任然较大。由于县级财力有限,在培育发展龙头企业过程中资金扶持力度还不够大,对龙头企业的考核评体系还不够健全,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没有形成聚合效应。
二、对策建议
一是完善服务链,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力度。牢固树立“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观念,把抓促龙头企业发展、经营组织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出发点和突破口,促进龙头企业长足发展。在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时,充分考虑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需求,给予政策倾斜扶持。围绕壮大主导产业建立起龙头企业名录库,完善龙头企业认定、成长、淘汰机制,落实涉农政策,支持重点企业和项目发展。实行龙头企业帮办联系制度,对龙头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及时跟踪联系,全程服务。鼓励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强技术改造,拓展发展空间,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
二是筑牢组织链,完善龙头企业与群众利益共享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在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的引领作用,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模式,采取“订单、合约、参股、合作”等手段,构建“利益共享、技物合作、网络联系”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合作机制,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他经营主体紧密连接。增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通过建立风险基金,签订保护收购价,提高抗击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的能力。深化“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组织体系建设,支持合作社拓展生产、供销、信用合作功能,完善农合联组织运行机制和农民合作基金、资产经营公司运作机制,建成一批区域性的特色农业服务联合体。
三是延伸产业链,做强精深加工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改革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加工设备,促进农产品初加工向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发展,推动加工制品由中低端产品向高端产品转移,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积极探索知名农产品和知名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原产地品牌)等建设,引导企业构建“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公共品牌”三位一体的特色化差异化品牌战略,持续提升农业企业品牌意识。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名牌农产品创建和驰名商标申请认定,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制定农产品生产安全标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和可追溯制度,提升产品品质。
四是优化资金链,着力破解农业龙头企业融资瓶颈。以“扶大、扶强、扶优”为原则,重点扶持和培育具有高成长性、潜力巨大、市场前景广阔、竞争优势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落实税费、用地、用电、金融、科技等优惠政策,建设高标准、成规模、可示范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成一批“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一县一业”的产业化基地,发挥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龙头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推动农业企业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设立现代农业发展基金,通过基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方式,建立灵活的企业信贷扶持机制,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担保保费补贴或项目建设补助等方式对农业龙头企业予以支持。创新涉农保险,设计多样化担保模式,允许企业土地使用权在规定使用年限和用途范围内,经核准后用于抵押、转让等方式进行融资,着力破解企业融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