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局宣传贯彻《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

局宣传贯彻《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动《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市商务系统内贯彻落实到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思想道德和社会文明程度,引导促进文明行为,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目标,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贯彻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社会参与、倡导为主、奖惩并举的原则。通过宣传教育、规范管理、法律约束等综合举措,稳步推动《条例》顺利实施,落地见效,使《条例》切实成为全民行为自觉的规范和遵循。

二、总体目标

将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作为全市各级商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扎扎实实抓好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学习教育,在商务领域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广泛开展并持续深化文明行为宣传引导活动,提升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文明法治意识,增强文明守法自觉性,不断规范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市商务局宣传贯彻《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陈建军

副组长:黄信红、张建平、石浩、胡足卿、胡星、陶东铭、雷艳、彭望元

成  员: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以及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商贸服务业科。

四、职责分工

局商贸服务业科:统筹局机关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拟定具体实施方案,牵头召开工作会议,收集整理各类工作素材,督促指导大型商场(超市)加强文明行为引导和不文明行为劝导。

局办公室:推进节能减排,制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具体举措,倡导绿色生态的节能行为。利用局系统网站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宣传工作。

局机关党委:指导挂点街道(社区)加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宣传引导,指导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将《条例》纳入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内容。

局市场体系建设处: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和社区便利店加强文明行为引导和不文明行为劝导。

局市场秩序处: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不文明行为信用信息共享力度。

局流通业发展科:推进绿色商场创建,指导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局消费促进科:在各项消费活动中推动文明行为宣传。

局组织人事科:将《条例》列为本年度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内容,纳入普法教育工作中,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宣传工作。

各有关科室(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体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6月至7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发动商务系统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工作,积极督促各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便利店等场所点位,通过LED播放、横幅刊载、发放手册、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加强宣传,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同时,各县区商务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普法,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法治实践的全过程,引导干部群众自觉用《条例》规范言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学习培训阶段(2020年6月至7月)。组织局属单位及各级商务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将《条例》纳入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和“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各级商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安排,开展学习培训、专题讲座、知识问答等学习活动。通过学习《条例》全文,牢记《条例》文明规范,学习《条例》条款解读,深刻理解《条例》背景和意义。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践行《条例》,树立贯彻落实《条例》的表率。

(三)常态推进阶段(2020年8月以后)。全市各级商务系统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条例》配套实施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职责,全力抓好落实。市商务局将结合各类检查、督查、考核活动,深入各级各单位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工作评估,调研问题对策,提出改进意见,创新促进文明行为的有效举措,构建长效监管督促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好《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领导牵头、分工协作、专人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举措,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协调。要加强各科室各单位的统筹协作,加强市局与县区的工作联动,整合资源,强化举措,形成商务领域文明行为促进的强大合力。强化沟通,及时掌握各县区各单位工作进展。针对中央和省市各级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整改,反馈整改成效,改进工作举措。

(三)落实督导检查。结合全市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各县区、各单位《条例》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相关职责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市商务局开展《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活动计划一览表

序 号

工作内容

责任处室

完成期限

1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

商贸服务业科

6月底前

2

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条例》集中学习

商贸服务业科

机关党委

组织人事科

7月底前

3

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相关企业中倡导文明行为,形成浓厚文明氛围

商贸服务业科

流通业发展科

消费促进科

市场体系建设科

8月底前

4

开展工作督导检查

商贸服务业科

9月底前

5

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问题责任单位

9-12月

6

整理工作台账,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常态长效化工作制度。

商贸服务业科

12月底前